优文社整理的高一作文(精选13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高一作文 篇1
在刘校长宣布完:“江汉学校20xx冬季第三次远足活动开始”时我们都激动得大叫起来,我不禁想起了前两次远足,第一次远足没有经验,叫苦连天,第二次远足,与同学同甘共苦,互相帮助着达到学校。
在短暂的回忆后,我已经迈出了学校的后门。这次远足的路线,道路比前两次跟难走,但已经经历过两次的我,并没有感到劳累。在路上我时刻保持着自信的微笑,心中平静如水,并没有过多的杂念,一心向前,直到到达终点时,都认为这路程过短,我想“远足”让我收获最多的就是“修身养性”。
“修身养性”听起来更像儒家思想,但这里的它,仅仅只是我从远足中悟出的道理。“远足”的路途是艰苦的,纵然在心灵上你没有疲惫之意,但你终究不是铁做的,长时间的走路,你的脚·腿必然是酸痛的,但这也是一种磨砺——一种对体力,身体坚韧度的磨励。沈从文曾说“磨砺是一种恩赐。”若你挺过了这磨砺,你的身体强度必然会上升一大截,我很高兴,我已经受住了。
“秉性”即调整心态,端正对待任何事的态度,保持自己的心湖不因点点微风而动摇。远足的路途之长远,道路之艰辛,环境之单调,足以让一个沉不住气活泼好动的人感到枯燥·劳累,若没有一颗平静的心,也许你永远只能“甩车尾”默默地看着别人一个接一个地超过自己,凝望前方人的背影而发出叹息,你终究只能是一个失败者。古时贤者之所以贤,都在其能“修身养性”。
远足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也许你可以跳过,但你也许就只能做一个面对磨砺困难便退缩的人,更难达到人生的金字塔顶。“步行也是一种修行”,对身心,对人生,都有所帮助。
人生路上,困难何其之多,革命先辈的长征路途何其艰难,远足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若你选择退缩,则你永远达不到人生的某种高度。
高一作文 篇2
”A man is not old until his regrets take place of his dreams。"最近学完英文课程的时候,总会收到这一句推送:一个人的梦想如果被遗憾所代替,那他才是真正的老了。
现实中,我们总会听到一边懊悔的话,哎,早知道早点去学这个技能了!早知道早点去做这件事!可往往这些话,他们也是说说就过了,并没有真正地去实行,再追问一句,得来的往往是:哎,都多大了,现在去学会不会太晚?现在去考试会不会太不好意思了?
然后,我们就在这样的自我退缩与不好意思中,让时间一天天地流逝,再有提起这样的话题,只会是变得更老了。
有人说,想到什么就去做,不要把年龄当成限制。活到老学到老,真的不是一句空话。尤其是这个时代,终身学习的观念更是渐渐地深入人心。每当想做一件事的时候,如果觉得自己年纪大了,想到如果十年前去做就好,可是你也要明白,这一时刻,也是你余生中最年经的时刻呀!
种一棵树,最好的时候是十年前,其次就是现在。如果有想做的,喜欢做的事,就去做,而不要等到十年后,仍只会说着,要是十年前自己有去做就好了!
高一作文 篇3
春晚上走红的《时间都去哪儿了》,令人在感叹的同时也在思考。有人说,奋斗不息,生命不止;有人叹,人生苦短,然而决定生命的不是时间,而是生命本身。
济慈,英国浪漫主义派著名诗人之一,他曾在疾病中忧思国难,他的墓上刻着这么一句话:把我的名字写在水上。古欧洲有一句名言:“人生一世是写在沙上的。”潮水一来,沙子便被水冲没,不留下一丝痕迹,而济慈更果断,用水书写,一边写一边消失。有人说,济慈是为了忘却。可从另一角度讲,水和时间一样经久不息,写在水上不是代表着另一种永恒?
时间长河裹挟着历史的碎片滚滚前行时,当代的人生命短暂,但在后世却历久弥新,成为永恒。不如笑看苏轼“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叹服孔子“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
而人性总是在继承与反叛之间择路而生,我们一边赞美,一边诋毁;一边前进,一边后退。但总有东西会随着时间代代传承下来,比如生命价值。是像西敏大寺三位住持驾着破船被历史冲到彼岸,还是像庄子驾着大鹏,带着“葫芦舟”成为永恒,这一切都是我们的选择。
橡树,十年才长成参天大树,并且他们能存活很久,厚重的树纹仿佛时间刻画。“上帝也不能在三个月中造出一株参天橡树。”这是古欧洲的一句谚语,我们叹息树木等待成长的时间之长时,也不妨想想,或许在漫长的生命中,十年的时间也许正是我们口中的三个月。
高一作文 篇4
曾经,我的世界一片迷茫。直到我遇上你——书,是你使我学会了读书写字;是你才能是我用精妙绝伦的语言来写文章;是你让我更加充实,了解了这世间的一切的一切;也是你让我感受到真,善,美的存在……
起初,我阅读的是童话,有些篇目直到现在仍记忆犹新。那是我第一次触摸到书的感觉——父母下班回来,母亲捧着一本童话故事书,走到我面前半蹲下来,摊开手让我瞧瞧这是什么?啊哈!是书,这是妈妈第一次给我买书,我睁大眼睛用好奇地眼神望着它,我心奋的接过那本书,掂了掂它的重量,却是沉重的;摸了摸它,却是凹凸不平的;我又闻了闻它,却是香的!这使我对书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我禁不住用胖乎乎的小手打开了知识的大门。映入我眼帘的第一篇故事是丹麦作家安徒生的《丑小鸭》。看到这题目,我就想问,难道这么可爱的鸭子还有丑的吗?这不禁想让我看个究竟,我开始认认真真,一个字一个字,拼着拼音,奶声奶气地读了起来:当我读到丑小鸭被大伙儿欺负的时候,我咬着下唇,含着泪水,握着拳头;当我读到丑小鸭被老奶奶收养了,这时我松了一口气,不禁为丑小鸭感到庆幸;最后当丑小鸭变成美丽的白天鹅的时候,我咧开小嘴,甜甜地笑了起来……
渐渐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直牢记在我心中,成了我的座右铭,因为它给了我丰富的知识和极大的兴趣。之后的日子,我阅读了《爱的教育》,他让我我懂得爱是什么?爱就是氧气,生活在我们的周围,充满了人的内心。爱是伟大的,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对整个名族而言。《爱的教育》描写了一群充满活力,积极向上,如阳光般灿烂的少年。他们的境况是各不相同的,有的家庭贫困,有的身有残疾,也有一些事生活在幸福中的。他们每个人从出生到性格都有不同之处,但他们身上却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那就是对自己祖国——意大利深深的爱……
后来我又读了《呐喊》,是它教会我追逐理想的不灭希望;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知道人生最宝贵的是生命!读《悲惨世界》,看到了过去的社会是多么的不公平;读《雾都孤儿》,让我懂得了不管经受了多少苦难,只要凭着真诚,善良的本性才能得到辛福……这一本本书,真正地让我感受到了这世间真、善、美的存在;使我不会再像从前那样迷茫,那样盲目乐观;我会用我有限的生命创造出无限的奇迹!
书让我明白人生是什么,人生是永恒的追求,人生是不懈的希望!我定会继续前进,不再迷茫,不再犹豫,因为一路上有你相伴。
高一作文 篇5
张爱玲,是我唯一钟情的女作家。我钟情于她敏感的文字,钟情于她独特的性格,钟情于她传奇的人生,满是悲情而又刚强的人生。
安妮宝贝说:“张爱玲的心上有一把刀,轻轻一碰就会痛!”她用她的笔在倾诉,在反抗。她站在高岗上审视,审视这个冷漠的世界。或是冷眼旁观,或是轻蔑嘲弄。看繁华散尽,余下一堆废墟,脸上浮出恬静的微笑,淡淡的!
初识张爱玲是因为她的《半生缘》。沈曼桢的那一句“我们回不去了”触动心灵。一个悲剧,一段悲情,六个痛彻心扉的文字让我向这个能称之为女作家的女人靠近。
十二三岁的年龄,读不懂张爱玲。那时的我就像一个“伪球迷”迷恋足球一般,自以为是地虚伪地迷恋着张爱玲。迷恋她笔下用泪堆砌的爱情,迷恋那漂浮的文字……而真正让我爱上张爱玲的,懂得张爱玲的是她的《心经》。在爱情与伦理中的挣扎,让我心痛。我想不只是我,每一个人看了《心经》都会为之心痛吧!
一段父与女的血缘关系,一场心与心的真挚爱情,无论他们爱得有多深,爱得有多真,走到最后,注定是要以悲剧来收场。
我无法体会张爱玲在写《心经》时是怎样的感情。是悲哀,是无奈,是怜悯,还是惋惜?
在小寒伸手搂着峰仪的脖子时,在小寒信心十足地对峰仪说“爸爸——只要我不放弃你,你就不会放弃我……”时,在峰仪牵起绫卿的手时,我的心在痛,在为那段无奈的爱情颤抖!
从张爱玲笔下走出的,全是支离破碎的爱情。读她的作品,我为她心痛。因为她最终也没有盼到她自己的爱情,没有等到自己的幸福。犹如她笔下的悲情女子一样!有的,仅是神伤!
她在人群中摸索,千万年之久,千万人之中,她以为自己等到了,却仅有一句“原来你也在这里”,之后,擦肩而过,石沉大海。
她也曾心碎,也曾为之流泪。痛过哭过之后,便撒下满纸的心酸。她放弃了走到尽头的婚姻,放弃了支离破碎的亲情,为了心中的梦,独赴异乡。她无可奈何,也义无返顾。最后,于1995年中秋佳节的夜晚在美国洛杉矶孤独地离开人世!这如上帝开的一个玩笑般讽刺!
于千万年之久,在千万人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原来你也在这里。”
时间可以磨灭一切,包括爱情,承诺是虚幻的,只是有些人,愿意用一生去追索!
我只想写给张爱玲……
她用故事倾诉她的心,也征服了无数的眼泪!
高一作文 篇6
第一天,初晨清凉
初晨的空气里飘着几丝冰冷,似光月身旁的青暗冥。他们静静地走在无人的林荫小道上,光月痴痴地望着那张英俊冷漠的脸庞,心里期待与他的在一起的日子,可是她明白如果自己选择了他将再也看不见美丽的日出。“初晨的太阳好温柔哦!”他冰冷的脸庞流露出孩子般天真的笑容。“是啊!”光月也笑了,可是心里却满是痛楚,初晨的阳光定格在两人身上。
第二天,阳光正灿
枫阳拉着光月在海滩上奔跑,正午的阳光散发出火热的激情,迎面扑来飒爽的风令光月绷紧的神经松弛下来。枫阳欢快的笑声让光月的心情也跟着跳动起来,恍然间忘记了一切烦恼与忧愁,两个快乐的人儿尽情炫耀着他们比阳光更绚烂的笑容。
第三天,日落时分
太阳渐渐从西方落下,撒忒思从余辉中慢慢朝光月走来,望着那张邪魅的脸庞上显露的纯美笑容,光月也禁不住笑了。两个人躺在青青的草地上,光月贪婪的望着那片蔚蓝的天空,烦躁的心此刻异常轻松,因为有他在,她可以无忧无虑的望着自己最爱的蓝天,什么都不必想、什么都不用去担心。“我愿意陪你看天空最后的颜色!”撒忒思知道自己永远与阳光无缘,但只要她喜欢,他可以在太阳落下的第一时刻出现在他身边,就像在她处于困境时义无反顾的伸出援手一样。
第四天,深夜寂静
星星静悄悄的挂在天边,光月坐在山顶上仰望夜空,想着那些出现在她生命中的人。青暗冥是冥界之王,性格冷漠淡然,可是为了她竟也学会了笑——永远也不应出现在他脸上的表情。枫阳,一个如阳光般灿烂的男生,他是她的同学,一个能让她感受到阳光的人。撒忒思,吸血鬼亲王——永远不能生活在阳光下,他邪美的脸庞让人忍不住流连,光月呆在他身边总有一种说不出的安心。
光月有时在想,她何德何能竟让这三个异常优秀的男子爱上自己,她只是一个平凡普通的人类,没有绝色的容颜,也不是非常温柔体贴,曾经的她甚至不懂爱。然而上帝却给她如此美好的三段恋情,青暗冥冰冷的气息让光月想起曾经的自己,她忍不住想要去温暖他;枫阳俊逸的脸庞永远如阳光般灿烂,光月很憧憬他充满希望的世界;身为吸血鬼的撒忒思总能让光月放肆的大笑,他微微邪恶的性格总能鼓动起光月内心的破坏分子,她忍不住想去捉弄他,在他面前表露出孩子的天真。
一闪一闪的恒星,明亮的圆月悬在黑色的夜空里,光月想她应该走了,离开那三个她用一辈子也无法忘记的人,她不知道自己究竟爱的是谁,只是她不想看到任何一个人受到伤害。幸福从来不是她的追求,那么一切就让自己来背负吧!
寂静的月色下,光月孤寂的身影慢慢消失在黑色的夜幕中。
高一作文 篇7
1.梦里
期待已久的7月,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美好。
知了不知疲倦地叫,给烦闷的7月添上了浓厚的一片闷气。
眼皮像是被粘上了胶水,重的眼睛睁都睁不开,每天都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一碰到床,便倒下去,沉沉的睡过去。曾试过,2天3夜,72个小时里,我一躺便躺了68小时,然后是哭着醒来。
学校操场的石阶上,是一片柔软的草地。我坐在最上层的石阶上,顺势躺在草地上,呆呆地望着天空。
云朵都躲起来了,找不到几片云朵,天空澄澈,像一块刚冲洗过的玻璃,空灵幽清。淡淡的青草香以及泥味扑鼻而来。
远远望见一个人影,视线模糊,看不清他的面容。他朝着我的方向慢慢走来,我坐起来,看了他几秒钟,是他!我立刻跑下石阶,然后也慢慢地朝着他走去。
快到了,就快到了!十步,九步……三步,两步,一步!到了!我和他同时停下了脚步,面对面站着。我们谁也没说话,都沉默着。
沉默。
沉默。
还是沉默。
仿佛听见微风掠过的声音。
我望着他的眼睛,良久,我慢慢开口,嗫嚅到:“我,明天,就,要,离开这座城市了。”他依然沉默着,眼里,依然是波澜不惊,嘴角,依然紧抿着。然后,我听到自己心碎的声音。
仍然是沉默。
他踏出第一步,和我,擦肩而过。我也向前走,刚走一步,发涩的眼眶,一颗晶莹的泪滴下,滑过脸庞。每走一步,都像被人狠狠捅了一刀。痛得不能呼吸!
我缓缓转过身,他留给我的仍是一个背影。泪水早已模糊了视线,我冲着他的背影,猛然,大声喊道:“我喜欢你,你知道的!我喜欢你,很喜欢你!不,我爱你!。。。。。”声音歇斯底里,很快便沙哑了,即便那个身影早已消失不见。眼泪还是无可抑制地涌出来,泪水滑过脸庞,滑进嘴角,冰凉、苦涩,心,很疼很疼。。。。。。
枕边一片湿润,是哭着醒来。这只是一个梦,我轻声安慰自己,这只是一个梦,但,为何梦里,却如此真实?梦里,很狼狈。
2.结局。
那时,我不明白,怎么会梦到这样的情境?那个梦,像是挥之不去的阴霾,紧紧围绕着我,整个7月,这个梦,不停的在我脑海里重复上演,然后,每一天晚上,都是。只是,只在梦里哭得心疼,醒来时,只是眼眶发涩,现实,让我哭的没眼泪,却仍是疼得不可抑制。
N久之后,才明白,那场梦预示着结局——分离,命中注定的分离,心,还是不可抑制得疼。此时,他在北,我在东。
高一作文 篇8
啪嗒、啪嗒,雨点落在地上,溅起一朵又一朵的雨花。
“又下雨了。”我抱怨,往家的方向走去,突然看到对面有个人匆忙地跑来,小眼、圆脸、短发、粗布花衣,这不是隔壁王大妈吗?咦,她怎么不打伞啊?她的头发全黏在她的脸上,雨水顺着她的脸庞流下来。
等王大妈近了我才发现,她手中捧着她的传家宝“百花瓶”,听说是宋代的宝贝,是王大妈的爸爸给王大妈作嫁妆的。
说起王大妈的爸爸,如今似乎是癌症晚期了。王大妈倒也是个孝顺的女儿,听街坊们说,王大妈为了给她爸治病,花光了积蓄不说,还辞去了原本在邮政局的工作,专门照看老人家。王大妈家我也去过,全家就只有“百花瓶”这一个值钱的物儿了。
“王大妈。”我叫了一声,不过她好像走得太急,没听到。我又追上去喊了一声:“王大妈!”“啊?”王大妈似乎被我吓到了,略带惊慌的回道。
我跑到王大妈身边,雨中,那百花瓶更显美丽,雨点打在上面,绽出一朵朵雨花,显得朦胧神秘。
“王大妈你干吗去呢,连伞都不打?这瓶子可真漂亮!”
“唉边走边说吧,现在事情很严重!”说着,王大妈又疾走起来。
一段时间后,我总算明白发生了什么。原来为了治王大妈爸爸的病,王大妈已经快身无分文了,现在无奈下只好将百花瓶卖出换钱,今天有一人来谈价钱,谁知谈拢后王大妈的丈夫拿错了瓶子,把一件摆设的花瓶给了那人,王大妈发现后便马不停蹄地出来换瓶子,连伞都没来得及打。
突然,王大妈大呼:“他在那儿!”便立马冲了过去,雨点打在她的身上,变成一朵朵雨花。
王大妈与那人交谈了一会儿,就安心地把手中的百花瓶交到那人手中。那人似乎要给王大妈什么东西,王大妈推辞不受,径自朝我走了过来。
雨中,其他人的面容都显得模糊不清,唯有她清晰得毫发毕现。
“王大妈,你不觉得可惜吗?”我不解的问。
王大妈释然的笑笑,说:“可惜?哪儿会!我又不懂古董,这东西放在我这儿也是浪费,现在它到了懂得欣赏它的人的手中,我也可以继续为我爸治病,不是两全其美吗?”
王大妈,你虽然没了百花瓶,但我相信,这满地雨花,都是为你而开……
啪——嗒——我寻到了世间最美的雨花……
高一作文 篇9
关于作文,最初的印象是小学二年级时的看图说话,那时便是作文的萌芽。
时光荏苒,我早已忘了当时看图说话的情景,因为现在翻看便觉是小儿科,不屑一顾。真正有关作文的记忆该是六年级以后。
如果六年级以前也称作作文的话,我觉得更像是三言两语的流水账。写一件事,倘若能原原本本有条有理地白纸黑字地呈现出来,不重复啰嗦,都可以获得老师的夸赞。这个时候的我,很受益,因为我除了能将事情原委表达清楚,还能将自己的情感添上两笔,源于我自小便有一颗敏感的心。老师的鞭策效应对我很有效。我开始喜欢买各种日记本,用来写日记,记心情,现在在我的书柜里还珍藏着那时候的各种心情,现在翻来别有一番趣味。
六年级,遇上了一位恩师,他对我是赏识有加。我的作文常常被他当众诵读,标榜,当然我也从中获得更多宝贵的指导。老师肯定了我在行文时表露的自我感情,也指出我的很多不足:首先,语言虽通畅但过于平淡。其次,感情虽丰富,但观点不明确,中心不集中。最后,口头语重。对于长期被老师们褒奖的我,听到这一连串的缺点,心情有点低落,有些受挫。但老师斩钉截铁地说:这些都能改善!你首先得接受事实,才能虚心学习。
出于什么原因,我已记不清,但我信服老师。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按照老师的建议,我开始央求爸妈买课外书,左邻右舍里发现有书便借,同学之间你来我往地交换书,大量的阅读,开拓了我的思维,遇到作文题目,脑海里便开始搜索读过的篇章,再转为自己的作文。老师还嘱咐一定要有自己的“词汇库”,于是,我下功夫摘抄好词好句,背诵锦囊佳句,再下笔,如有神,再也不是干巴巴的方言味了。关于中心思想这块,我谨遵老师的教导,收敛了很多个人情感的流露,每一篇文章,只发表一类感慨,如果有更多的感慨,那就另起一篇作文来表达了。效果果然好多了,自己读起来都觉得明朗了不少。
但我的作文之路并非就一片光明。进了初中,又是一片更广阔的天外。老师的水平也是一山比一山高。我以为我的作文可以是优等。没想到进入初中第一次作文作业,我被他人甩了几条街的距离。看看老师的点评:语言流畅,好文采。但,太空泛,远离生活。请围绕现实生活写作。
想想自己的作文,难怪乎班上曾有同学说,十篇中有九篇来自作文选的,我当时觉着是夸赞的话。如今看来,很讽刺,我没真正领悟老师曾经嘱咐的多看课外书,多阅读。我擅长的不是行文,是生搬硬套,却忽略了,用书中的思想来审视现实的生活。我的生活阅历过于贫乏。
于是,我振作起来,更加疯狂地阅读,更加关注现实生活。这总算步入正轨。作为社会的人,平日的生活,当下的状态,才是我们赖以存在的根本。我们需要练就,一具丰富的头脑,一双独到的慧眼。
我不知道我的作文能达到什么程度,一直在摸索中前行,其中的曲折,也是我宝贵的经历。无论如何,我会找到属于自己的正确轨道,驶向更广袤的天地。
高一作文 篇10
那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中山旅游,刚到中山便看到许许多多的玩具,过了一会儿,就听见那里锣鼓喧天,人山人海,我们一看,哦!原来是中山特色的民俗活动——“赛龙舟”。
我看还挺有趣的,就报名参加了。他们说:“赛龙舟开始,你们先去那边练习练习。我开始还以为挺容易的,没想到那么难。要掌握好方向、几人又要配合好,不能出错,坐在龙舟上,我一个人还摇不动呢!
和爸爸一起才摇动起来。爸爸对掌握龙舟的方向非常熟练。于是,我就对爸爸说:“方向就靠爸爸您把握啦!我就负责叫口号,”我说:”我叫“一二一”的时候就全速前进,我叫“三二三”的时候就要倒退哦!练习的时候觉得很熟了。马上工作人员叫“赛龙舟”开始比赛,请选手集合。
到真正比赛的时候才知道“赛龙舟”可不是当场能练会的,在比赛场上非常紧张,一紧张就会出错,我有时候还叫错口号,爸爸掌握的方向现在也准了,经常从中间跑到旁边撞墙,就这样其于的选手已经超过我们了,在比赛场上,我们渐渐熟悉了这种气氛,现在都已经很少出错了,爸爸自信的叫着:“左边,左边、右边,右边。”而我越叫越起劲:“一二一,一二一!”全速前进。眼间超过了许多对手,直冲终点,我们脸上露出笑容,我想,我们高兴得太早了,有三名选手追上来了,嗖……的有一位超过了我们,现在我们已经没有力气了,嗖……的又有第二位超过了我们,我们使出全身力气,最后终于到达目的了。
虽然是第四名,但是我们已经很知足了,要知道一个新手能玩这么好的成绩来已经是不容易了,我们一家人高高兴兴的回到了家。
高一作文 篇11
无事静坐时,信手翻书,长久地为一句话感动,“人生的玄妙常常超乎你的预料,但不管怎样,你都要相信,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半生素衣》中如是说。
是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专属人生,其间有磨难与迷茫,也有成功与欢乐,虽然厉炼让我们身心俱疲,但坚持过去,就是收获。人生在世,应尽少抱怨,羡慕别人的命运之时,应积极调整心态,勾勒自己的命运之花。
在二十多岁的年纪忽地废了双腿,他曾一度想用极端方式结束生命,但内心的强大豁达,让他勇于直视自己的命运,自嘲“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他不再抱怨,不再自弃,创作出的《我与地坛》,激励了无数人。他,是史铁生,别人用双腿行走,丈量大地;他从双腿开始思考,体味人生,是他凭借自己强大的内心,改写了自己的命运,让生命之花灿然向阳!
人生从没有绝望,也从不应抱怨,我们要做自己命运的主宰。当历经磨难,困苦不已时,不妨想一下犹太人的经典《塔木德》中的一句话,人的眼睛由黑白两部分组成,但为什么神要让人用黑色的部分欣赏世界?那是因为只有透过黑暗,我们才能看到光明。
是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别致命运,其间有坎坷荆棘,但不要抱怨,把自己的“麻烦”陈列出来,一一解决。或许,当别人成功之时,你恰好处于自己人生光芒的间隙,这时,需要的是积蓄力量,一如星云大师所说,树,在秋天落下落叶,心很痛,但整个冬天,它都在积蓄力量,春天一到,芳华依然,只要生命还握在手心,人生就没有绝望。
他天生四肢残缺,畸形的身体使他饱受困扰,但他相信上帝是眷恋他的,留给了他一片灵活的肌肉,他戏称这是他的“小鸡腿”,他用这条“小鸡腿”完成了正常人的大部分动作。他是尼克·胡哲。他的讲演感动了无数人。
他后天残疾,但面对命运的不公,他“站”起来了,并宣称“要么死,要么就活得精彩”。他是刘伟,学会用脚趾弹奏钢琴。
他们面对命运的不公,不抱怨,用强大的内心化伤痛为力量。
那我们自己呢?莫如农夫,享受自己的人生。当你再次回首时,会收获一份乍喜的心情,让命运之花绽放!
高一作文 篇12
我曾一度以为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有全世界最好的父母,我被他们捧在手心里长着,我坚信我们仨会永远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可是有一天,我的幸福城堡轰然倒地,我的愿望如同一个大大的美丽泡沫被父母离异的现实击得粉碎。
当年幼小的我最初并不明白父母离异对我意味着什么。当我终于知道父亲再也不会出现在学校门口,牵着我的手一起回家;也不会“呵呵”傻笑着陪我一起看“猫和老鼠”;也不会在“六一”节那天和我一起坐海盗船的时候,我咀嚼到了忧伤的滋味。我开始讨厌父亲,是他让我变成了不幸的人。父亲有时打电话到家里,母亲让我接,我会假装有事跑开;父亲想让我去他那边家里过中秋节,我会冷冷地抛下一句“作业太多”;家里亲戚朋友聊天不经意谈到他,我会不耐烦地打断他们的话。我告诉自己父亲不再爱我了,他于我已是毫不相干的人,就让他从我的生命里消失吧。
一个酷夏的周末,父亲打了好几通电话,说想看看我,母亲好说歹说让我去一趟那边。我拗她不过,勉强答应了。开门的是父亲,看到我的瞬间,他有点发愣,然后眼睛就亮了,脸上立即堆满笑容。我并不理会,拉长着脸一声不响地钻进自己以前的房间。关门的那一刻,我瞥了瞥父亲的脸,他脸上的笑容已经僵住了,耳边似乎传来一声轻叹。我拿起一本书哗哗翻着,书上的字陌生又遥远,眼前浮现的全是父亲那张无奈的脸,我是不是应该高兴呢?但我却怎么也得意不起来,我有些迷惑,我不是一直恨着他么?
我胡乱想着,父亲来敲门了,让我出去吃饭。我低着头来到桌前,沉默着埋头吃饭。父亲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了好些话,见我始终不应,只得闭了嘴,屋里静悄悄地只有我们俩的咀嚼声。我快要窒息了,想扒拉完最后几口饭,赶快逃离这里。不料,一不小心吃进了野山椒,我立时被辣得泪如雨下,脸胀得通红,不断地喘着粗气。父亲站起来,一句话没说就出了门,我正觉得奇怪,他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冰红茶,这是我最爱喝的饮料。他把冰红茶递给我,我愣愣地,没有接。他望着我,眼睛里满是乞求,额上全是汗,沿着他沟壑满布的脸往下淌。这么多年了,这是我第一次正眼仔细看他,原来父亲也会老的,他的头发花白了,眼角皱纹很多,背好像有些驼,整个人干瘦了不少。父亲替我揭开瓶盖,把冰红茶硬塞到我手里,让我快喝。我很顺从地仰脖喝了,这时我的泪水又流了出来,只是这次的眼泪不是因为辣而流了。这一刻,我清楚,从此以后,我再也不会恨他,他永远是我的父亲,我永远是他的女儿。
我原以为,只要我愿意,父亲就可以被我很轻易地从生命里抹去,我们可以彼此不再需要。但我终于明白,有些情感注定是前世今生的,会从亘古洪荒走到沧海桑田。比如我和他,会爱下去,直到地久天长。
高一作文 篇13
很多年以后,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到底是谁,我只记得不知道怎么稀里糊涂的当上了八号当铺的老板。这里,只做时间的生意。
这个世界一共有八个当铺,分别经营者爱情、亲情、友情、美丽、智慧、孕期、金钱以及时间。不知为什么,我的生意总是最好。
任何人,只要有东西可当,都可以来这里典当时间。很多年以前,我也以为世界上最公平的也是无法驾驭的只有时间,但我现在却是时间的主人。
我实在无法知道为什么我的八号当铺的生意会如此的好。每天我真的很忙,好像世界上许多人都需要更多一些时间。欧的人很富有,他们来我这里只是为了得到更多的时间,有时甚至甘愿用他们财产的一多半来换取很短暂的时间,甚至一天半天。从他们中的一些人口中得知,他们不少人早就是四号金钱当铺和七号美丽当铺的常客了,他们的典当物就是时间。可到后来呢,这些或以富可敌国或以美得让人窒息的人却发现,他们和所爱的人已经没有多少相处的时间了,后悔之情便油然而生。了解到这些,我不禁哑然失笑,所爱的人,难道比他们钟爱的金钱和美丽更值得拥有?但为了金钱和美丽,他们支出了太多的时间,更可悲的是,他们更支出了他们所爱的人!
这些拥有很多却不懂得珍惜的人,失去得更多,也失去了我的怜悯。因此,这是典当时间就会是“寸金难买寸光阴”。我讨厌这些人,为什么到了失去的时候才争取?既然这样,我不会让他们轻易得到,因为,这里是八号当铺。
也有一些特殊的典当物,一个一无所有的男人,为了妻子儿女,甚至典当了无比珍贵的亲情。要知道,它是多么爱她的家人。但不幸的事,为了那份爱,他典当了那份爱。我用最纯的容器小心翼翼的保存着这份亲情,并给他的家人五十年的幸福生活。五十年,全世界的富翁的钱加起来也换不来的,更别提一张吓沉鱼与落了雁的脸!
更有一些人甘愿典当一双眼睛,只为了让所爱的人能够看到自己;典当一生爱情,只为了让所爱的人在病魔无法清楚的情况下再多感受一年阳光,而自己却以忘记了曾经的一切。有时,我甚至不忍心再典当时间,因为我自己已经没有多少眼泪再流淌。
每当我走进八号当铺储藏室,看到堆积如山的金币,一颗颗被爱情亲情所抛弃的心,甚至一双双幽深如苍穹的眼睛,一根根强健的手臂,我心里不知是什么味道。世人似乎不太会管理时间的账目,人生的每一个过程甚至呼吸都需要时间的支出,人人都能明白,但似乎世人都不能明白。
我就这样守着八号当铺,我不属于时间,但时间属于我。就这样又过了很多年,我的时间生意依然很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