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作文600字

优文社整理的读后感作文600字(精选13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1

《鲁滨逊漂流记》是笛福的代表作。本书首先写了鲁滨逊很想去冒险,可屡遭挫折,第一次遭到了风暴,第二次遭到海盗,成了奴隶,但又幸运地逃了出来,之后又在巴西置了种植园,最终一次鲁滨逊又在海上遇难,在荒岛上流落生活了28年,凭自我的双手在岛上安了家,驯养了鹿,与大自然做斗争,最终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在孤岛上的第24年,他收留了野人“星期五”,之后又救了一位遇难的船长,回到了英国。

鲁滨逊用他的坚强、执着与坚定造就了一个生命的奇迹。小说毕竟是小说,都是虚构的,然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人造就了生命的奇迹——在汶川大地震来临时,无数人被压在了废墟下,懦弱的人放弃了生存的期望,坐以待毙。而坚强的人,不放弃一丝生存的期望,抓住一线生机,努力地进行自救或寻求他救。最终逃出死亡魔掌的只会是后者。

然而,“坚强”这个词说得简单,做起来难。坚强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得到的————在高年级紧张、充满压力的学习环境下,有多少冰雪聪明的学生由于承受不了压力而选择了懦弱(自杀),即使他们明白这不是明智的选择。

坚强——决定一个的成败,执着——改变人的一生,拼搏——才能胜利。

我决定要做一个坚强的人,在困难、挫折面前永不低头,要生活的逆境中努力抗争,成为生活的强者。

《鲁滨逊漂流记》成功地为我们塑了一个敢于与大自然做斗争、在恶劣环境中仍然奋力拼搏的鲁滨逊。相信,鲁滨逊坚持不懈的精神会鼓舞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迎难而上,越战越勇!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2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刚读了几行字,我就爱不释手了。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鲁滨孙是一个具有坚强毅力和聪明机智的现代文明人,鲁滨孙他特别想出海,可他的父母去不答应,鲁滨孙他就离家出走。在一次航海中,船在南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被淹死,只有鲁滨孙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岸。小岛上荒无人烟,鲁滨孙长达26年的历险生活开始了。

他做了一只木筏,把沉船上的食物、制帆篷的布、枪、弹药、淡水、酒、衣服、工具等一一送到岛上,他用帆布搭起了帐篷,作为栖身之所,并将从船上运来的东西藏在这里,靠船上剩下的食物生活。后来,鲁滨孙在岛上种植玉米、大麦和水稻,他学会了只做粗糙的面包。他捕捉并驯养山羊为肉食的来源,又养了些鹦鹉作伴,他还做了家具,摆在他所住的山洞中。

如干年后的一个夜晚,他发现小岛的另一半边的部落有把打胜的俘虏杀死吃掉的习惯。第二天早晨他怕这些吃人的人把他吃掉,便找到一座十分隐蔽深幽的山洞,把它改建成自己的藏身之所。后来,岛上来了一群食人的生番。当他们正准备把带来的俘虏杀死美餐一顿时,他打死了几个生番,就下了一个俘虏。那天正好是星期五,他就取名为“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成了他最忠实的仆人和朋友。

不到一年,他就教会了“星期五”说他的本国语言。“星期五”告诉他,曾经有17个白人来到了他住的这个岛上,鲁滨孙想把他们救出来。他们正准备出发,另一群生番带来更多的俘虏来到岛上。鲁滨孙就出一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

最后鲁滨孙帮助了一艘船的船长夺回了船只,自己也终于可以离开孤岛了。

我喜欢这本书的作者笛福在书中已经名言:“害怕危险的心里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事实上的确如此:一个具有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只要不畏艰难、勇往直前,那么他终将是一个胜利者。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3

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狼。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留下的似乎只有残忍这一印象。

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还有它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的生活。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爱上了一匹漂亮的公狼。它们策划着,想要某一天争夺王位,但在后来的竞争里,公狼不幸死去了,紫岚立志要让肚子里的孩子坐上王位,然后生下了生下了五匹小狼崽,但其中一匹小公狼在刚出生不久后,便因为天气下冻死了,剩下的三头小公狼,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地要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夺取王位的“超狼”。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

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下风风,最终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后来,紫岚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结自己于公狼的心愿。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紫岚的不幸而感到伤心,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超狼”上,这出于想登上宝座的想法太急切,也出于母亲对儿女们的爱。

哪个母亲不想让孩子们变得有出息一些?所以,我还是真诚地祝愿紫岚能够圆了它的狼王梦,媚媚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4

在我的记忆里,母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但《狼王梦》这本书却改变了我的想法。紫岚这匹母狼既伟大又自私,可能在动物世界里只有如此才能存活下来。

紫岚生了五个小孩,5、只狼崽被冻死了,还剩下四只狼崽。长子叫黑仔,次子叫蓝魂儿,最小的一只小公狼崽叫双毛,还有一只母狼崽叫媚媚。在紫岚的家里,她最爱黑仔,由于黑仔像她过世的伴侣黑桑。紫岚想让黑仔完成黑桑的遗愿去争夺狼王的宝座。黑仔因此得到更多的母爱。后来,黑仔被金雕夺去了性命,由蓝魂儿代替黑仔的地方。蓝魂儿表现非常出色,连狼王也向蓝魂儿投去了佩服的见地。但不幸的是,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紫岚为了不让小孩落入猎人之手,就残忍地咬死了蓝魂儿。作为妈妈的紫岚,看到我们的宝贝一个个失去性命,痛苦万分。她最后只能把期望寄托在胆小瘦弱的双毛身上,但双毛由于心里留着阴影而格外胆小。在争夺王位时,双毛因此丧命。更惨的是,紫岚的女儿媚媚也不认这个亲娘了。紫岚的狼王梦没达成,自己也被金雕叼走了。

狼的世界真的非常残酷。最让我触目惊心的是,紫岚可以吃掉自己小孩的尸体,也可以咬死我们的小孩。但仔细想想,她只有如此,才能让其他饥饿的狼崽活下来,让被捕兽夹夹住逃脱不了的小孩减轻痛苦。这是如何一种母爱啊!紫岚自私地为了我们的狼王梦不考虑所有让小孩一次次地去争取,好几次我都为狼崽悲惨的运势而哭。紫岚为了保护幼小的狼崽而与金雕同归于尽,我又为她伟大的母爱感动而哭。这是一本很精彩的动物小说!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5

‘雪弟!’

这是阿爹的声音。声音是从下面晒台上传来的。雪弟往下看,只见阿爹与姆妈并肩站在晒台上,黑暗中看不清他们的脸。

‘雪弟!’姆妈也大声喊着。

‘雪弟,快下来!’

雪弟听见阿爹与姆妈一起在喊他。

这就是《童年河》的结尾。雪弟回到了家,我也要与雪弟、牛嘎糖、亲婆他们告别了。但是,救了3个落水儿童的雪弟、没有母亲的牛嘎糖、已经去世的亲婆的形象,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

这本小说是著名散文家赵丽宏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一个雪弟从小在农村长大,过惯了与亲婆(祖母)在一起的生活,突然有一天父亲将他接到上海,他的生活被彻底改变了。他要面对新环境,结交新伙伴,认识城市形形色色的人,面对许许多多新事物。因为从小对河的依恋,雪弟到城市后为找河而迷路,因为河而认识一群伙伴,在河边遇见一对流浪兄弟,在桥上与人打赌跳水,奋不顾身下河救人最后与父母在一起的故事。

我真切地看到一个初涉人世、不明事理的孩子,开始尝到人生的酸甜苦辣,在幼小的心灵深处打上了无法抹掉的时代烙印。这让我深受感悟。作者注重通过人物与人物、人物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来揭示孩子的精神成长、心灵成长。文学的魅力在于以情感人。《童年河》的作者善于捕捉日常生活中那些闪光的、动人以情的事物,在小说中着力表现了普天下少年儿童心灵能共同感受的感情,比如亲情、友情、乡情、同情心、悲悯情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等等。主人公雪弟与亲婆(祖母)之间的祖孙情,与阿爹(父亲)之间的父子情,与牛嘎糖、小蜜蜂、唐彩彩之间的同窗情谊,以及对唐彩彩一家遭遇厄运的同情,都写得相当真挚、动人,富有浓郁的感情色彩。

这本书让我受益颇丰,我喜欢这本书!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6

只知道狼是冷酷、凶残的动物,没想到狼也有和人一样的情感世界……

《狼王梦》这本书讲了母狼紫岚的遭遇:长子黑仔被老雕夺走,次子蓝魂儿被铁夹夹住,被紫岚亲口咬死,埋掉。幼子双毛在挑战狼王的时候被杀死了……在这期间它的希望一次次升起,又一个个破灭。

文中有一件事让我印象深刻:紫岚常常怂恿女儿媚媚戏弄和侮辱儿子双毛。有一次,媚媚逮到一只青蛙,让双毛站在太阳底下用前爪踩住青蛙的背,既不能把青蛙踩死,也不能让青蛙逃跑,可怜双毛在太阳底下整整站了一下午,狼毛差点给初夏炽热的阳光烤焦……

紫岚为什么舍得让自己的狼儿受如此的屈辱,那是她的心头肉啊!我疑惑不解。又读了一遍,我发现紫岚这样做的道理:在狼道,走在最末尾的狼完全有可能被健壮的狼吃掉。如果不提高自己,不与别人竞争,受点磨练,命都保不住,还谈什么狼王梦呢?因为在狼的社会中,有一条真理——不做强者就会退化。

因为社会竞争激烈,所以努力提高孩子的竞争力,从表面看这好像没什么错。可我也有疑惑,这样一门心思地追求竞争力真是对的吗?有的爸爸妈妈,为了孩子将来考个好学校、找个好工作,不管孩子感受,逼迫孩子报各种学习班。不管孩子喜好,逼迫孩子做一些课外题。我们的时间毕竟是有限了,这方面占的时间多了,干其他喜欢的事情必然就减少了,整天生活在题海班涯中,有什么兴趣、快乐可言?就像紫岚,如果不是因为她一味逼着儿子称王,她的狼子们会一个个快速走向死亡吗?

努力提高孩子的社会竞争力是没错的,但要讲究方式、方法,还要考虑我们孩子的兴趣爱好和承受能力,这才是真正爱孩子!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7

这天,我读完了《出卖笑的孩子》,这本书主要说了:小男孩蒂姆是个爱笑的孩子。他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又娶了另一个女人做蒂姆的后妈,后妈有儿子,这个大男孩经常欺负蒂姆,这让蒂姆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但在每个星期天,父亲就会带蒂姆去马场看赛马,这是蒂姆最开心的一天。但不幸的事却突然降临,蒂姆的父亲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丧命。而蒂姆因为一时的贪念竟然把自己的笑卖给了勒菲特,而勒菲特也给了蒂姆一个好处就是逢赌必嬴。但勒菲特也有很多要求但最后一个要求是:谁都不能把这个秘密告诉其他人,否则会永远失去笑。5年后,在这5年中蒂姆深知没有笑得痛苦,决心要讨回自己的笑,他历经千辛,两次人生重要的转折,最后功夫不负有心人,蒂姆从勒菲特那要回了笑并继承了勒菲特的遗产……

这本书的序幕是以作者和陌生男人在火车上的断暂相遇,到之后和中学同学的相遇。这一切似乎很神奇。作者的朋友蒂姆给作者讲的故事,给人的感觉像是真的,个性是作者在睡觉的朦胧中看到的那一段给我的感受就是毛骨悚然。

开头作者就写明了这个故事是作者的朋友告诉他的。以作者在火车上的遭遇为开头,给这个故事增添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整本书的闭幕是作者在回汉堡的火车上又见到了那位先生,由此展开了一系列的对话。但令我惊奇的是作者竟然从故事中明白了这位先生叫“格兰迪齐”我在格兰迪齐与作者的对话中,我惊讶的发现格兰迪齐明白这件事,似乎这个童话是真的一样,在这个世上真的发生了这样的事。

我不明白这一切是不是真的,还是虚构的,但是在这个长篇故事中作者的写作手法,都让我学到了很多。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8

在寒假里老师让我们多一本书,我读的这本书叫做《出卖笑的孩子》。看到这个题目,我的问题就不由自主的蹦了出来。我就在想:“笑”怎么能被出卖呢?我还在想这个故事会不会像《安徒生童话》中的《海的女儿》里的那条小人鱼一样,为了一双腿,出卖了自己那美妙的声音。我带着疑问,走进了故事。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他叫蒂姆,他的母亲去世了,他和他的父亲一起生活。过了不久,蒂姆就有了一个继母和一个哥哥。蒂姆是一个能干的孩子,笑容也特别可爱。可是继母和哥哥做的事,让蒂姆变得难露笑容,只有爸爸在家的时候,蒂姆才会露出天真的笑容,可是爸爸长时间在外工作,只有星期天他才能和儿子在一起,一起去赛马场,过了不久后,蒂姆上学了,四年级后,爸爸就在工地掉下来的木板砸死了。举行葬礼的这一天是星期天,在这一天,蒂姆开始呜呜哭泣,人群散去时,他趁机跑了,不知不觉跑到了赛马场,进了赛马场,有人踩了他的脚,他低头是看到了一个五马克硬币,他捡了起来,放进口袋里。以为先生和他打了个照面,说了很多话,最后他们去买了一张票,最后赢了。蒂姆在每个星期都来赛马场,他还称这位先生叫“格子先生”,他每次来都会赢,最后他和这位“格子先生”做了一个交易,把自己的笑出卖给“格子先生”,得到是每次打赌都会赢。的确是这样,可是蒂姆还听说:“把人和动物区分开来的是笑。”他失去了自己的笑,生活变得苦涩乏味,于是,他决心要回自己的笑,可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蒂姆终于又会笑了。

我也知道了,笑对我们来说很重要,如果失去了笑,你将会觉得生活很无趣,笑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和幸福,我们一定要守住自己那可爱有灿烂的微笑。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9

《八十天环游地球》讲的是一位英国绅士福格和朋友们在俱乐部闲聊时,扬言自己能八十天环游地球,还以两万英镑为赌,然后就和仆人路路通一起从伦敦出发开始了这环球旅行。

八十天环游地球?当我听到这个赌时,也和福格的朋友们一样认为,这是不可能的!如果没有遇到危险,那才绰绰有余,可如果遇到了什么危险,什么轮船没油,下大暴雨等等等等,那么一百天都有可能不够。两万英镑啊!这个福格真是有钱没处花,这一个几乎不可能的赌局,他偏偏要赌。可就在这八十天的最后一天,福格狼狈地回到了俱乐部,他的朋友们大吃一惊,输得心服口服。

其实福格在这一次旅行中,遇到的危险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多。海上轮船燃料告急,他砍船烧柴给足动力;置身荒村无路可走,他买大象穿密林赶车;遭密探暗算被监禁八天,他花重金取保释摆脱官司……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他竟然被密探盯上了。原来福格离开伦敦不久,那里发生了一宗抢劫银行案,两人被涉疑,而且那个抢劫犯长得特像福格,所以密探一路跟踪过来。

当我读完这一本书后对福格的第一感觉是:他很有钱。是的,谁会花很多钱买一头大象只是为了穿越密林去赶车?赶上之后又慷慨地把大象送给向导?估计只有福格吧。还有一点就是:要冷静。误了轮船,冷静,赶上了!仆人失散,冷静,找到了!拦路劫匪,冷静,战胜了!海关被囚,冷静,出来了!无论眼前有多大的危险,福格都很冷静,正因为有这种冷静,危险才被他制服。

福格用冷静对着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困难,他用冷静去解决困难,我们也要学会遇事冷静,临危不乱,才能解决眼前的困难。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10

今天,我去书店了,随手拿起一本蓝色封皮的小说,看了一眼封皮,倒吸一口冷气,嚯,好大的口气!只见封皮上赫然写着“本书最好带手绢阅读”,因为100%你会哭。但哭过之后,你从此会选择坚强!这引起了我的好奇心,立刻买下这本书,回家读去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脸庞挂着几颗晶莹冰凉的泪珠。

大致内容是:男生黄春荣和钟雷都对女生宋佳玲有好感,两人因此结仇。宋佳玲请了另外一位叫元帅的男孩去调解。而元帅想出的办法是:让黄春荣和钟雷到郊外去决斗,他和俞前去当裁判!宋佳玲为了阻止两个人决斗,便和女同学顾芳芳一起赶到郊外制止。这个时候,大地震爆发了。六名少年被困在郊外,回不了镇上。其中黄春荣的腿被乱石砸伤,顾芳芳的腰被一大块石头砸中。在缺水缺食又有人受伤的情形下,他们同舟共济,共度难关,最终获救。

书中有两位人物是我最佩服的人,一位是何平老师,另一位则是初三女孩季洁。何平老师在地震发生的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自己该如何逃生,而是自己的学生。原本就处于空旷地带的何老师立刻调头回到了教室,组织学生离开教室,他自己却为了没来上课的黄春荣而被埋在了废墟底下。季洁、本已成功逃生的她,两三次返回教室,成功救出两位同学,在她第三次返回教室出来时,被一块预制板砸中。这两位人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令我们敬佩!

在作者的笔下,还设计了以地震为背景的更为宏大的社会场景。人性善的光芒在这个特殊的生存背景下熠熠生辉!喜欢这本书的朋友就去买一本细细阅读吧。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11

本书描述了十九世纪密西西比河畔一个小镇人民的生活,能够说是当时美国社会生活的一个缩影。小主人公汤姆索亚和他的小伙伴幼稚而又认真的言行能够给我们很深的启示他们厌恶牧师骗人的鬼话不喜欢学校枯燥的教育与循规蹈矩的大人和孩子唱对台戏他们聪明活泼正直勇敢尤其是在一些重大事件发生的时候在正义与邪恶一较量中在危机降临的时刻他们能义无反顾地挺身而出。

汤姆是个聪明爱动的孩子,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智慧、计谋、正义、勇敢乃至领导等诸多才能。他是一个多重主角的集合,足智多谋,富于同情心,对现实环境持反感态度,一心要冲出桎梏,去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

小说塑造的汤姆?索亚是个有理想有抱负同时也有烦恼的形象,他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姨妈眼里,他是个顽童,调皮捣蛋,但是她却一次又一次地被他的足智多谋给软化了。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一部真切地反映了儿童充满童趣的生活的小说。马克?吐温写作时取材于自我儿时在故乡——汉尼拔小镇上的所见所闻、亲身经历的人和事。所以令人感觉十分真实搞笑,孩子们或许能在书中的人物身上找到与自我相似的地方,而大人们也能在书中拾到些自我童年时的味道。所以,这本书是老少皆宜的。

书中充满着童真,童趣,可能与作者的经历有关。作者从小缺少父母的关爱,正因为这样才会把小时候的所见所闻写得如此淋漓尽致。马克?吐温以一个孩子的经历,细致地描述,处处透着童趣。成年人看着,也能重新体验一下童年的生活。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12

“人们透过阴森可怖的薄雾,凝视着这尊黑色的雕像,徐徐沉入大海。”当我读到这句话时,我的心里如五味杂陈,有悲痛,有怜悯,有敬佩,有惋惜……这是杨老师前不久给我们上的《船长》这一课的内容。我深深地被船长那种忠于职守、舍生忘死的精神所打动。

小说的主人公哈尔威身上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在一次航海中,哈尔威所在的诺曼底号轮船被全速前进的玛丽号巨轮撞上了,船长沉着镇定地带领大家有条不紊地离开诺曼底号,但在最后,他选择与诺曼底号共存亡,这是多么悲壮的事,又是多么值得我们歌颂的事啊!

我也很喜欢船长哈尔威的一句话:“哪个男人敢走在女人前面,你就开枪打死他。”这是船长对奥克勒大副说的话。事实上,在那样危险的时刻,船长他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已经很不错了。但是在那样的情况下,船长不仅保持了清醒的头脑,而且还考虑到女士优先,让女士先走,这种人性之美,有多美好。记得有一次,我们去秋游,大家一窝蜂地往车门挤去。我看着那混乱的样子,就大声地喊,请大家有序上车,有些人不服气,你凭什么?你又不是班长,我听了,大声说:“不管做什么事,我们都要遵守规则。”同学们似乎觉得我说得有道理,也不再拥挤了,大家都安静有序地上车。老师看到我的表现,还表扬了我,我心里乐滋滋的。现在想来,自己也能哈尔威一样,遇到混乱的情况能保持镇定,时刻遵守规定,心中不觉乐了。

我也很喜欢哈尔威这个人,哈尔威在危险面前显得那么镇定、临危不惧,他把船上61个人都考虑到了,唯独没有考虑自己。他这种一心为他人着想、舍生忘死的精神,怎能不令我折服?

哈尔威是优秀的,我也要像哈尔威一样,不管在何时何地,履行做人之道,这样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13

火车+轮船+八十天=环游地球一周?!这看似不成立等式却在一百多年前被一个名叫福格的人变成了现实,而且还是在一百多年前实现的,真叫人觉得不可思议呀!带着疑惑和敬佩,我阅读了法国科幻作家儒勒·凡尔纳的著作《八十天环游地球》。

《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绅士福格因为在改良俱乐部同牌友打赌,而从伦敦出发,用八十天的时间环游地球一周的故事。途中他不幸被误当作偷窃英格兰银行的大盗,被苏格兰场通缉、追捕。随后他和仆人万事通克服了路途中的重重艰难险阻,路径地中海、红海、印度洋、太平洋、大西洋,游历印度、新加坡、中国、日本、美国等地。在环绕地球一圈并回到伦敦时,迟到了五分钟,他自认为失败了,没想到却意外地获得胜利。原来他自西向东绕地球一周,利用时差正好节省了一天的时间,因此他得到了一笔丰厚的奖金。为此他创造了当时的一个伟大纪录——十九世纪环游地球比十八世纪环游地球快了整整十倍!

合上书,生活中的一幕幕犹如电影般的在我脑海闪过。回家作业一遇到难题,我就理所当然的空着,等妈妈回来教我;作文没了思路,我便跑去请教大妈妈;手抄报搞不定时,就把“烂摊子”甩给了妈妈;学轮滑摔了个“嘴啃泥”,就放弃不干了……看了这本书,我决心痛改前非。福格让我找到了胜利的“秘诀”,那就是坚强的意志力,准确的判决力,满满的自信心!我们都知道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会遇到许多困难和不可思议的事,但如果你能像福格先生那样,做任何都有毅力,不管面对多大的困难,都要不气馁,不灰心,再难也要把它做到底、完成好;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沉着冷静地想办法攻克它,最后胜利一定属于你!

我要用我的“秘诀”打败学习和生活中的所有“敌人”,做生活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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