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文社整理的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精选15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1
为了全面贯彻县教育局关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关精神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落实教学上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此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评价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合理的原则。
2、坚持以学年统一组织的考试为依据原则。
3、坚持以统一考试科目平均分成绩为主原则。
二、具体激励方法
(一)评优评先
1、上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前三名直评为校(中心校)优(校优,将纳入职称加分项,等同于镇优加分);
2、下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前两名评镇优,第三名评校优;
3、县优名额将对毕业班倾斜,其中语、数、英第一名直评县优,其他学科其他名次综合考虑;
4、下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第一名直评为年度考核优。
(二)物质奖励
1、上学期期末考试,以全镇小学成绩排名为依据奖励各年级各学科(包括毕业班)前三名,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
2、下学期期末考试,以全镇小学成绩排名为依据奖励各年级各学科(毕业班除外)第一名奖4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
注:以学籍年报数为参照,核实与考数(有住院手续和智障证书可以核减与考数,其他情况一律不考虑)。不考虑基础等因素。
3、下学期毕业班,以小考成绩为依据,在平原组列第六名以上开始设名次奖,奖前六名。第一名7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500元,第四名400元,第五名300元,第六名200元。如果在平原组第六名以后则按其他年级一样只奖前三名,金额与第2点相同。如进入平原组前四名,则毕业班在以上基础上翻倍计奖。英语奖金按语、数的60%,综合科按语、数的40%计奖。
(三)设提高奖
1、计算办法:1至5名每提高一名计10分,6至10名每提高一名计8分,11至15名每提高一名计6分,16名以后每提高一名计4分。分段计分,以总分排名,奖前三名。提高得分累计低于20分不参与此奖。
2、奖励办法:前三名评为校优(等同于镇优,),奖金相应对照物质奖励的1和2点,如出现并列情况则奖金共分,证书照发。
3、此提高奖毕业班也一视同仁。
4、提高奖从本学期期末考试开始执行。
三、说明
1、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抵触,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2、本方案解释权归中心校。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2
为了全面贯彻县教育局关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关精神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落实教学上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此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评价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合理的`原则。
2、坚持以学年统一组织的考试为依据原则。
3、坚持以统一考试科目平均分成绩为主原则。
二、具体激励方法
(一)评优评先
1、上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前三名直评为校(中心校)优(校优,将纳入职称加分项,等同于镇优加分);
2、下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前两名评镇优,第三名评校优;
3、县优名额将对毕业班倾斜,其中语、数、英第一名直评县优,其他学科其他名次综合考虑;
4、下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第一名直评为年度考核优。
(二)物质奖励
1、上学期期末考试,以全镇小学成绩排名为依据奖励各年级各学科(包括毕业班)前三名,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
2、下学期期末考试,以全镇小学成绩排名为依据奖励各年级各学科(毕业班除外)第一名奖4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
注:以学籍年报数为参照,核实与考数(有住院手续和智障证书可以核减与考数,其他情况一律不考虑)。不考虑基础等因素。
3、下学期毕业班,以小考成绩为依据,在原组列第六名以上开始设名次奖,奖前六名。第一名7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500元,第四名400元,第五名300元,第六名200元。如果在原组第六名以后则按其他年级一样只奖前三名,金额与第2点相同。如进入原组前四名,则毕业班在以上基础上翻倍计奖。英语奖金按语、数的60%,综合科按语、数的40%计奖。
(三)设提高奖
1、计算办法:1至5名每提高一名计10分,6至10名每提高一名计8分,11至15名每提高一名计6分,16名以后每提高一名计4分。分段计分,以总分排名,奖前三名。提高得分累计低于20分不参与此奖。
2、奖励办法:前三名评为校优(等同于镇优,),奖金相应对照物质奖励的1和2点,如出现并列情况则奖金共分,证书照发。
3、此提高奖毕业班也一视同仁。
4、提高奖从本学期期末考试开始执行。
三、说明
1、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抵触,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2、本方案解释权归中心校。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3
一、考核原则
按照科学合理、定性定量、考评结合、监管有效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评估对教学的规范、激励、导向作用,确保有效教学管理顺利实施,促进教学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和教学效益的不断提高。
二、考核内容
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考核包括以下三项内容:一是教学管理(100分);二是教研工作(100分);三是教学质量(200分)。各项内容考核细则附后。
三、 考核办法
(一)教学管理考核 (100分)
县教研室根据《石台县中小学校(含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学管理考核细则》(见附件1),按完整学年度,依据平时掌握,结合教学视导和目标管理实地考核计算赋分。
(二)教研工作考核(100分)
县教研室根据《石台县中小学校(含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研考核细则》(见附件2),按完整学年度,依据平时掌握、教学视导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计算赋分。
(三)教学质量考核 (200分)
1、小学考核
(1)考核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学科(思品与社会、科学)。
(2)参加考核学校:各中心学校、实验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期末质量检测、学科抽测成绩(若未进行学科抽测,其分值纳入期末质量检测计算)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各学科权重为:语文0.4,数学0.4,英语0.1,科学0.05,道德与法治0.05。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
①学科质量抽测60分(没有抽测时该项分值纳入期末质量检测)
依据抽测范围内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考核成绩(语文、数学等学科)实行综合量化评价,按全县及各校抽测学生数计算各校的平均分系数、优秀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各项考核得分最高为分满分,最低分为0分。
= 2 x GB3
②期末质量监测成绩140分
依据抽测范围内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考核成绩(语文、数学等学科)实行综合量化评价,按全县及各校实际在校生数测算,确立各校平均分系数、优秀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各项考核得分最高分满分,最低分0分。
2、初中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农村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第二中学。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全县初中质量抽测学科成绩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
①毕业(升学)考试成绩120分
依据应参加初中招生考试人数,对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做出综合分析,确立全县各科的平均分系数和优秀率系数。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2 x GB3
②全县初中质量检测成绩80分
按七年级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学科考试成绩实行综合量化评价,计算各科平均分系数和优秀率系数。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满分,最低0分。
3、职教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池州市生态经济学校。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专业课。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市、省、国家级示范高中学校对口高考成绩、推荐就业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
①对口高考成绩120分
依据应参加对口高考考试人数(不少于当年毕业生数65%),对对口高考成绩做出综合分析,确立全市升学率、实际录取人数参数(以考取本科数据为统计依据)。升学率、实际录取人数所占比重为8:2,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2 x GB3
②学额巩固20分
以年度毕业学生数与当年入学学生数为指标,计算学额巩固率,巩固率x20=实际得分,计入考核得分。
= 3 x GB3
③推荐就业成绩60分(就业班就业50分、社会培训10分)
按推荐就业在校生人数对就业现状实行综合量化评价,确定就业率、巩固率、就业薪资等。其中就业率10分(就业率=实际就业学生数应当就业学生数)、巩固率25分(期末实际就业人数期初实际就业人数)、就业薪资(不少于3000元/月)15分。社会培训10分,以学员满意度为依据,由参与有关社会部门来考核。
4、普高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石台中学。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地理、历史、物理、化学、生物。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石台中学当年应届生高考一本、二本达线率为主要依据(艺体类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要同时达线),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
①完成本科达线目标情况。以近三年的一本达线率与二本达线率的.平均数作为考核参数,确立教学质量考核目标,两者权重比例为6:4。
= 2 x GB3
②完成一本达线目标120分。以近三年一本达线率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当年完成一本达线目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目标分值的80%,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3 x GB3
③完成二本达线目标80分。以近三年二本达线率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当年完成一本达线目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目标分值的80%,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5)附加分
当年考取清华、北大的考生,每一人加5分,可累加。
四、考核的实施与保障
全县教学工作考核由县教体局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教研室负责实施,相关股室配合进行。
考核结果在每年10月完成统计并公布结果。
为避免有关考试弄虚作假、成绩不真实情况发生,保证考核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性,小学毕业年级质量监测由县教体局下派巡视员并保管试卷,施教区初中教师担任主监考、各小学互派副监考。抽测年级由教体局派人监考、保管试卷。初中学科质量监测实行各初中学校交叉派人监考,县教体局下派巡视员,试卷由巡视员全程保管。统测和抽测年级的阅卷、登录、分析由县教研室组织完成。石台中学教学质量考核依据当年应届生参加高考的考生为主要依据,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学质量考核依据市、县局统计口径及学校、社会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实行。
对集体舞弊、大面积雷同试卷、不按统一规定要求组织实施考试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扣除该校当年考核得分30-50分。
奖惩办法
1、小学考核前5名、初中考核前3名的学校,颁发“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奖牌。九年一贯制学校纳入初中考核。石台中学、生态经济学校考核得分达到初中考核前3名学校平均水平,则颁发“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奖牌。
2、对获得“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的单位,对其在本学年度在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管理负责人(包括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或教研组长等)授予“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六、本办法由石台县教学研究室负责解释。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4
一、考核原则
按照科学合理、定性定量、考评结合、监管有效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评估对教学的规范、激励、导向作用,确保有效教学管理顺利实施,促进教学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和教学效益的不断提高。
二、考核内容
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考核包括以下三项内容:一是教学管理(100分);二是教研工作(100分);三是教学质量(200分)。各项内容考核细则附后。
三、 考核办法
(一)教学管理考核 (100分)
县教研室根据《石台县中小学校(含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学管理考核细则》(见附件1),按完整学年度,依据平时掌握,结合教学视导和目标管理实地考核计算赋分。
(二)教研工作考核(100分)
县教研室根据《石台县中小学校(含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研考核细则》(见附件2),按完整学年度,依据平时掌握、教学视导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计算赋分。
(三)教学质量考核 (200分)
1、小学考核
(1)考核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学科(思品与社会、科学)。
(2)参加考核学校:各中心学校、实验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期末质量检测、学科抽测成绩(若未进行学科抽测,其分值纳入期末质量检测计算)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各学科权重为:语文0.4,数学0.4,英语0.1,科学0.05,道德与法治0.05。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
①学科质量抽测60分(没有抽测时该项分值纳入期末质量检测)
依据抽测范围内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考核成绩(语文、数学等学科)实行综合量化评价,按全县及各校抽测学生数计算各校的平均分系数、优秀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各项考核得分最高为分满分,最低分为0分。
= 2 x GB3
②期末质量监测成绩140分
依据抽测范围内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考核成绩(语文、数学等学科)实行综合量化评价,按全县及各校实际在校生数测算,确立各校平均分系数、优秀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各项考核得分最高分满分,最低分0分。
2、初中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农村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第二中学。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全县初中质量抽测学科成绩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
①毕业(升学)考试成绩120分
依据应参加初中招生考试人数,对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做出综合分析,确立全县各科的平均分系数和优秀率系数。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2 x GB3
②全县初中质量检测成绩80分
按七年级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学科考试成绩实行综合量化评价,计算各科平均分系数和优秀率系数。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满分,最低0分。
3、职教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池州市生态经济学校。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专业课。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市、省、国家级示范高中学校对口高考成绩、推荐就业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
①对口高考成绩120分
依据应参加对口高考考试人数(不少于当年毕业生数65%),对对口高考成绩做出综合分析,确立全市升学率、实际录取人数参数(以考取本科数据为统计依据)。升学率、实际录取人数所占比重为8:2,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2 x GB3
②学额巩固20分
以年度毕业学生数与当年入学学生数为指标,计算学额巩固率,巩固率x20=实际得分,计入考核得分。
= 3 x GB3
③推荐就业成绩60分(就业班就业50分、社会培训10分)
按推荐就业在校生人数对就业现状实行综合量化评价,确定就业率、巩固率、就业薪资等。其中就业率10分(就业率=实际就业学生数应当就业学生数)、巩固率25分(期末实际就业人数期初实际就业人数)、就业薪资(不少于3000元/月)15分。社会培训10分,以学员满意度为依据,由参与有关社会部门来考核。
4、普高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石台中学。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地理、历史、物理、化学、生物。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石台中学当年应届生高考一本、二本达线率为主要依据(艺体类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要同时达线),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
①完成本科达线目标情况。以近三年的一本达线率与二本达线率的平均数作为考核参数,确立教学质量考核目标,两者权重比例为6:4。
= 2 x GB3
②完成一本达线目标120分。以近三年一本达线率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当年完成一本达线目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目标分值的80%,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3 x GB3
③完成二本达线目标80分。以近三年二本达线率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当年完成一本达线目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目标分值的80%,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5)附加分
当年考取清华、北大的考生,每一人加5分,可累加。
四、考核的实施与保障
全县教学工作考核由县教体局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教研室负责实施,相关股室配合进行。
考核结果在每年10月完成统计并公布结果。
为避免有关考试弄虚作假、成绩不真实情况发生,保证考核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性,小学毕业年级质量监测由县教体局下派巡视员并保管试卷,施教区初中教师担任主监考、各小学互派副监考。抽测年级由教体局派人监考、保管试卷。初中学科质量监测实行各初中学校交叉派人监考,县教体局下派巡视员,试卷由巡视员全程保管。统测和抽测年级的阅卷、登录、分析由县教研室组织完成。石台中学教学质量考核依据当年应届生参加高考的考生为主要依据,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学质量考核依据市、县局统计口径及学校、社会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实行。
对集体舞弊、大面积雷同试卷、不按统一规定要求组织实施考试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扣除该校当年考核得分30-50分。
奖惩办法
1、小学考核前5名、初中考核前3名的学校,颁发“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奖牌。九年一贯制学校纳入初中考核。石台中学、生态经济学校考核得分达到初中考核前3名学校平均水平,则颁发“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奖牌。
2、对获得“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的单位,对其在本学年度在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管理负责人(包括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或教研组长等)授予“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六、本办法由石台县教学研究室负责解释。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5
为了全面贯彻县教育局关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关精神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落实教学上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此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评价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合理的原则。
2、坚持以学年统一组织的考试为依据原则。
3、坚持以统一考试科目平均分成绩为主原则。
二、具体激励方法
(一)评优评先
1、上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前三名直评为校(中心校)优(校优,将纳入职称加分项,等同于镇优加分);
2、下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前两名评镇优,第三名评校优;
3、县优名额将对毕业班倾斜,其中语、数、英第一名直评县优,其他学科其他名次综合考虑;
4、下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第一名直评为年度考核优。
(二)物质奖励
1、上学期期末考试,以全镇小学成绩排名为依据奖励各年级各学科(包括毕业班)前三名,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
2、下学期期末考试,以全镇小学成绩排名为依据奖励各年级各学科(毕业班除外)第一名奖4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
注:以学籍年报数为参照,核实与考数(有住院手续和智障证书可以核减与考数,其他情况一律不考虑)。不考虑基础等因素。
3、下学期毕业班,以小考成绩为依据,在原组列第六名以上开始设名次奖,奖前六名。第一名7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500元,第四名400元,第五名300元,第六名200元。如果在原组第六名以后则按其他年级一样只奖前三名,金额与第2点相同。如进入原组前四名,则毕业班在以上基础上翻倍计奖。英语奖金按语、数的60%,综合科按语、数的'40%计奖。
(三)设提高奖
1、计算办法:1至5名每提高一名计10分,6至10名每提高一名计8分,11至15名每提高一名计6分,16名以后每提高一名计4分。分段计分,以总分排名,奖前三名。提高得分累计低于20分不参与此奖。
2、奖励办法:前三名评为校优(等同于镇优,),奖金相应对照物质奖励的1和2点,如出现并列情况则奖金共分,证书照发。
3、此提高奖毕业班也一视同仁。
4、提高奖从本学期期末考试开始执行。
三、说明
1、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抵触,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2、本方案解释权归中心校。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为打造学校信息化课改教学特色,提高我校信息班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老师们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信息班老师的团结协作精神,体现工作绩效,特制定20xx年上期初中信息班工作奖励方案。
二、评价方法
1、奖励对象与项目
(1)奖励对象:初中信息班文化课科目的现任教师(21人)、班主任(6人)、年级组长(2人)
(2)奖励项目: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主要包括任课教师的`教研奖、教学管理x台使用奖、教学成绩奖)、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主要包括班主任、年级组长的德育、教学管理奖)
2、奖励办法
(1)根据信息班文化课老师们一学期来的教研、教学管理x台使用、教学成绩、以及管理状况来制定人均奖励金额标准。
根据老师们20xx年上学期里所做教研、教学管理x台使用、教学成绩的实际情况,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各任课教师人均奖励金额学校定为500元,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班主任人均奖励金额也为500元,年级组长的管理奖奖励金额由每班班主任人均奖励金额的15%合成。
(2)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由三部分奖项按相关比重合成(教研奖占奖励金额的20%,教学管理x台使用奖占奖励金额的30%,教学成绩奖占奖励金额的50%)。
三、具体奖励方法
1、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
(1)教研奖
第一部分:教师示范课或公开课或校际交流课(包括上交教案、反思、课件)占教研奖奖励总金额的50%。
第二部分:教师论文、心得、校内评优、校外评奖等情况占教研奖奖励总金额的50%。
(2)教学管理x台使用奖
教学管理x台使用奖从教师使用新老版101网校x台发布公告、讨论、资源、测试、作业、答疑、文件等个数累计,再按照各学科课时系数折合,折合后按7元/个计算。
(3)教学成绩奖
教学成绩奖参照四次考试数据(第一次月考、期中考试、第二次月考、期末考试),按照每次平均分的名次设定积分,老师的积分累计后再按积分相对应的金额进行奖励发放。(一个人教整个年级信息班的老师按照平均值发放)
初二年级两个信息班按照每次考试(第一次月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累计给老师积分,因语、数、外、政、历、地、生各学科一个老师教,因此语、数、外、政、历、地、生四次考试老师积分都累计为15分(20元/分),物理则按每次考试实际排名累计积分。
初一年级四个信息班按照每次考试(第一次月考、期中考试、第二次月考、期末考试)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第四名1分累计给老师积分,因政、历、地、生各学科一个老师教,因此政、历、地、生四次考试老师积分都累计为20分(15元/分),语、数、外则按每次考试实际排名累计积分。
2、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
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按照班级德育管理和教学管理后班级总成绩等数据参考发放,年级组长的管理奖奖励金额由每班班主任人均奖励金额的15%合成发放。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7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学子们勤奋读书,不断提升教学质量,经研究,特制定本奖励方案。
一、奖项设置
(一)全县教学质量奖
1、初中
初中学校获得惠东县教学质量奖一等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按获奖学校教师总人数,分别给予人均奖励8000元、7500元、7000元;获县二等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分别给予人均奖励6000元、5600元、5200元、4800元;获县三等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分别给予人均奖励4500元、4300元、4100元、3900元、3800元。初中学校获得惠东县教学质量进步奖,按获奖学校教师总人数,给予人均奖励1000元。学校没有获县奖励,如果综合评价排位达到18名,按学校教师总人数,给予人均奖励1000元,综合评价排位每进1名(计算到全县排位13名),人均加奖100元。(此项奖金奖给学校,由学校制订具体奖励方案,并于20xx年1月报慈善会平山办事处备案。下同)
2、小学
中心小学校本部、洋潭学校小学部、石塘学校小学部获得惠东县教学质量奖一等奖第一名、第二名,按获奖学校教师总人数,分别给予人均奖励4500元、4300元;获县二等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给予人均奖励3500元、3400元、3300元;获县三等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分别给予人均奖励2500元、2400元、2300元、2200元。其它小学获得惠东县教学质量奖一等奖,按获奖学校教师总人数,给予人均奖励4300元;获县二等奖,人均奖励3400元;获县三等奖,人均奖励2300元。如果全镇小学获全县集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另加奖10万、7万、5万。小学获得惠东县教学质量进步奖的学校,按获奖学校教师总人数,给予人均奖励800元。学校没有获县奖励,如果学校总分平均分全县排位达到100名,按学校教师总人数,给予人均奖励800元,总分平均分全县排位每进5名(计算到全县排位70名),人均加奖100元。(此项奖金奖给学校,由学校制订具体分配方案。)
(二)优质生源奖
1、各初中学校学生在当年高中招生考试中进入全市前1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每人10000元奖励给各学校,进入全县1-2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减去进入全市前100名的)每人3000元奖励给各学校,进入全县201-5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每人2000元奖励给各学校,进入全县501-30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每人300元奖励给各学校。(此项奖金奖给学校,由学校制订具体分配方案。)
2、全镇各小学学生六年级统一考试进入全县1-2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每人3000元奖励给各学校,进入全县201-5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每人2000元奖励给各学校,进入全县501-30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每人300元奖励给各学校。(此项奖金奖给学校,由学校制订具体分配方案。)
(三)学科优秀奖
1、在高中招生考试中,学校如果没有获县奖励,但学校单科成绩(参考率达按县教育局要求,一分三率排位的和除以4)全县排位达到全县综合评奖一、二、三等奖的相应的名次(相当于1-3名、4-7名、8-12名),按该科教师总人数,按上述(一)1项的标准金额60%对学科组给予奖励。
2、在全县六年级统一考试中,学校如果没有获县奖励,但学校单科成绩(平均分)全县排位达到全县综合评奖一、二、三等奖的相应的名次(相当于1-9名、10-30名、31-66名),按该科毕业班教师总人数的50%,按上述(一)2项的标准的60%金额对学科组给予奖励。
(四)年度教学业绩优秀、良好科任教师、班主任奖
按《安墩镇中小学年度教学业绩优秀、良好科任教师及班主任评选办法》(试行)进行评比。
(五)中小学优秀学生奖
1、每学年奖励一次在全县统一考试中各年级成绩排位前50名的学生,每学年奖400名,发给荣誉证书,要求学校给予适当的奖金或奖品奖励。
2、每学年奖励一次在全县统一考试中各年级成绩进步(一年级的与上学期对比,其它年级的与上学年对比)大的20名的学生,每学年奖160名,发给荣誉证书,要求学校给予适当的奖金或奖品奖励。
3、各初中学校学生在当年高中招生考试中进入全市前100名(含并列)的,给予学生每人5000元奖金;在全县排名前100名的学生,给予学生每人2000元奖金;排名前300名的,给予学生每人1500元奖金;排名前500名的,给予学生每人1000元奖金。学生获多项奖的,领取最高奖金,不重复计算。对获本项奖励的学生,均发荣誉证书。
4、美德少年奖。各校按在校生10%的比例报送名单。
(六)考取本科以上大学生奖
20xx年对籍贯或原籍在安墩的考取博士的学生给予每人5000元奖金;考取硕士的学生给予每人2000元奖金;考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学生给予每人2万元奖金;考取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学生给予每人3000元奖金;考取其它重点院校或一般本科院校(由县考试中心界定)的学生给予每人1000元奖金。
(七)在全镇各学校课堂教学人人过关校本部培训活动中获得课堂教学一等奖、二等奖的(由县教研室评定)每人分别奖励1000元和600元,同时给学校同等金额奖励。获得班主任主题班会课一等奖、二等奖的(由县德育研究室评定)分别奖励每人1000元和600元,同时给学校同等金额奖励。
(八)对从县城到安墩支教的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班主任、优秀教育教学管理人员(以证书及教育局教研室或德育办的证明为准),给予1000元的奖励。
(九)在全县小学六年级第二学期综合竞赛或期末统一考试中获得全县前100名的学生,如果在安墩初中学校读满三年,每人给3000元奖励。
二、奖金支出说明
本着节约高效,没进步不奖,小进步小奖,大进步重奖的原则使用好资金。20xx年全镇所有学校奖金总额原则上不超100万。如超100万,则第(一)至(四)项奖金按比例折减。
三、各学校的奖励方案应根据本方案于20xx年2月底前制定好,并报慈善会办公室备案。制订本校的奖励方案时要发扬民主,充分征求教师们的意见。
四、本方案解释权在安墩镇桑梓助学慈善会。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为打造学校信息化课改教学特色,提高我校信息班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老师们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信息班老师的团结协作精神,体现工作绩效,特制定20xx年上期初中信息班工作奖励方案。
二、评价方法
1、奖励对象与项目
(1)奖励对象:初中信息班文化课科目的现任教师(21人)、班主任(6人)、年级组长(2人)
(2)奖励项目: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主要包括任课教师的教研奖、教学管理*台使用奖、教学成绩奖)、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主要包括班主任、年级组长的德育、教学管理奖)
2、奖励办法
(1)根据信息班文化课老师们一学期来的教研、教学管理*台使用、教学成绩、以及管理状况来制定人均奖励金额标准。
根据老师们20xx年上学期里所做教研、教学管理*台使用、教学成绩的'实际情况,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各任课教师人均奖励金额学校定为500元,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班主任人均奖励金额也为500元,年级组长的管理奖奖励金额由每班班主任人均奖励金额的15%合成。
(2)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由三部分奖项按相关比重合成(教研奖占奖励金额的20%,教学管理*台使用奖占奖励金额的30%,教学成绩奖占奖励金额的50%)。
三、具体奖励方法
1、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
(1)教研奖
第一部分:教师示范课或公开课或校际交流课(包括上交教案、反思、课件)占教研奖奖励总金额的50%。
第二部分:教师论文、心得、校内评优、校外评奖等情况占教研奖奖励总金额的50%。
(2)教学管理*台使用奖
教学管理*台使用奖从教师使用新老版101网校*台发布公告、讨论、资源、测试、作业、答疑、文件等个数累计,再按照各学科课时系数折合,折合后按7元/个计算。
(3)教学成绩奖
教学成绩奖参照四次考试数据(第一次月考、期中考试、第二次月考、期末考试),按照每次平均分的名次设定积分,老师的积分累计后再按积分相对应的金额进行奖励发放。(一个人教整个年级信息班的老师按照平均值发放)
初二年级两个信息班按照每次考试(第一次月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累计给老师积分,因语、数、外、政、历、地、生各学科一个老师教,因此语、数、外、政、历、地、生四次考试老师积分都累计为15分(20元/分),物理则按每次考试实际排名累计积分。
初一年级四个信息班按照每次考试(第一次月考、期中考试、第二次月考、期末考试)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第四名1分累计给老师积分,因政、历、地、生各学科一个老师教,因此政、历、地、生四次考试老师积分都累计为20分(15元/分),语、数、外则按每次考试实际排名累计积分。
2、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
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按照班级德育管理和教学管理后班级总成绩等数据参考发放,年级组长的管理奖奖励金额由每班班主任人均奖励金额的15%合成发放。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9
xx县实验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奖考评与发放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长教体[20xx]47号》文件精神,更好地将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奖考评、发放与激励机制紧密联系起来,进一步促进全体教职工树立质量为重的意识,更加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评原则
1.师德为先。注重促进教职员工的履职意识、师表意识、爱生意识、爱校意识。
2.绩效主导。注重教职员工提升教育质量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民主参与。成立专门的.考评与发放领导小组,制定科学合理、程序规范的考评方案,坚持奖金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4.差距合理。坚持按岗定酬、优绩优酬、多劳多得。
5.激励发展。通过考评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师生、学校共同发展。
二、考评对象
全校财政供给且能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在岗教职工。
三、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分为基础奖励、工作量奖励、取得成果奖励。
(一)基础奖励
基础奖励按照上学期个人绩效的65℅计算。
(二)工作量奖励(按实际得分的25℅计算)
1.课时:每节课2分,超出12节以上课时每节5分,缺1节扣5分(公假不扣),另代课1节赋5分。
2.校本写字课:每节赋5分(要求:当堂有指导、有练习;课后批改全部、及时),缺1节扣5分,另代课每节赋5分。
3.班主任:班主任满工作量,每月赋80分。
4.超班额:班级人数超过46人,超出人数每生每月赋语、数教师各4分,其它学科教师所带班级学生平均数超46人,按每生2分赋分。
5.教学检查:每学期三次教学检查,检查结果分A、B、C三个等次,分别赋30、25、20分;特别差或没有的,提出批评,不赋分。
6.听课:听1节课赋5分(每学期不超过15节)。
7.路队护送:语、数教师放学护队,每人每月赋30分,缺一次扣1分;非语、数教师课间操、放学值班,每月赋30分,缺一次扣1分。
8.课间操:每月评比一次,一、二、三等奖分别赋语、数教师15分、12分、10分。
9.卫生:每月评比一次,一、二、三等奖每班级分别赋15分、12分、10分。
10.公物管理:所使用公物一学期无损坏、丢失,每位教师赋50分,丢失、损坏公物按规定赔偿。
11.安全:每学期在工作期间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每位教师赋50分。
12.教师办公室:每天对教师办公室卫生、粉笔字进行一次检查,每月评比一次,一、二、三等奖办公室每位教师分别赋15分、12分、10分。
13.考勤:教师出满勤每人赋50分,签到、签退缺一次扣1分。
14.学习:教师每次出勤赋5分。
15.师德:教师未出现违纪、违规现象,每月赋20分。
16.组织开展学生活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文体、计算机等团体(3人以上)比赛活动,对支持学校工作的所抽学生班级按每生5分分别赋予语、数教师,对于获得县一等奖、市二等奖以上的活动,在奖励辅导教师的同时,再给予支持工作的班级,按每生5分分别赋予语、数教师(辅导教师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17.公开课:主动承担公开课每节赋100分(课后须提供教案、1500字以上反思稿);同组参与研讨活动教师每人20分,教研组长40分;首席评课、说课教师每次赋20分(须提供1000字以上评、说课稿)。
18.论坛等全校性教研活动:参加一次活动,每人赋5分;按要求提供1000字以上有质量的文字材料,每篇赋40分。
19.校本研修作业:每月对教师读书笔记、钢笔字、毛笔字评比一次,一、二等奖每项分别赋15分、10分。
20.黑板报、书法园地、图书角等班级布置类评比:每次一、二、三等奖分别赋语、数教师15分、12分、10分奖励。
21.期末素质测试监考缺一场次扣10分,阅卷缺一次扣50分
(三)取得成果奖励(按实际得分的15℅计算)
1.教师在国家、省、市、县正规报刊上发表文章,每篇赋25分、25分、20分、5分;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级论文评比在国家、省、市、县级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每篇分别赋20分、15分、1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每篇分别赋15分、10分、5分;市级一、二、三等奖,每篇分别赋10分、5分、2分;县级一等奖每篇赋5分。“少教多学”系列师生获奖论文,一等奖按市级一等奖赋分,其他奖项不赋分,赋分累计不超过10分。
2.教师指导学生在各级正规报刊上发表文章每篇赋30分;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评比活动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赋20分、15分、1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赋15分、10分、5分;市级一、二等奖,每人次分别赋10分、5分;县级一等奖每人次分别赋5分。(指导学生须署名指导教师)
3.学校期末素质测试等各项评比评价总分作为评选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的重要依据。先进班集体每学期评选一次,每次按各项得分高低评选6个,先进班集体每班赋380分,由校办按一个星期班级38节课,每节课10分,分给所有任课教师。
四、学校考评领导组
组长:路付胜
副组长:汤毅、陈冬梅
成员:赵莹、杜和春、郑昭兵、蒋斌、张有顺、伍敬菊、戴中平、贾良华、戴贤松
本方案经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后实施。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10
一、考核原则
按照科学合理、定性定量、考评结合、监管有效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评估对教学的规范、激励、导向作用,确保有效教学管理顺利实施,促进教学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和教学效益的不断提高。
二、考核内容
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考核包括以下三项内容:一是教学管理(100分);二是教研工作(100分);三是教学质量(200分)。各项内容考核细则附后。
三、 考核办法
(一)教学管理考核 (100分)
县教研室根据《石台县中小学校(含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学管理考核细则》(见附件1),按完整学年度,依据平时掌握,结合教学视导和目标管理实地考核计算赋分。
(二)教研工作考核(100分)
县教研室根据《石台县中小学校(含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研考核细则》(见附件2),按完整学年度,依据平时掌握、教学视导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计算赋分。
(三)教学质量考核 (200分)
1、小学考核
(1)考核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学科(思品与社会、科学)。
(2)参加考核学校:各中心学校、实验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期末质量检测、学科抽测成绩(若未进行学科抽测,其分值纳入期末质量检测计算)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各学科权重为:语文0.4,数学0.4,英语0.1,科学0.05,道德与法治0.05。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①学科质量抽测60分(没有抽测时该项分值纳入期末质量检测)
依据抽测范围内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考核成绩(语文、数学等学科)实行综合量化评价,按全县及各校抽测学生数计算各校的平均分系数、优秀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各项考核得分最高为分满分,最低分为0分。
= 2 x GB3②期末质量监测成绩140分
依据抽测范围内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考核成绩(语文、数学等学科)实行综合量化评价,按全县及各校实际在校生数测算,确立各校平均分系数、优秀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各项考核得分最高分满分,最低分0分。
2、初中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农村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第二中学。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全县初中质量抽测学科成绩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①毕业(升学)考试成绩120分
依据应参加初中招生考试人数,对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做出综合分析,确立全县各科的平均分系数和优秀率系数。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2 x GB3②全县初中质量检测成绩80分
按七年级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学科考试成绩实行综合量化评价,计算各科平均分系数和优秀率系数。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满分,最低0分。
3、职教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池州市生态经济学校。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专业课。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市、省、国家级示范高中学校对口高考成绩、推荐就业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①对口高考成绩120分
依据应参加对口高考考试人数(不少于当年毕业生数65%),对对口高考成绩做出综合分析,确立全市升学率、实际录取人数参数(以考取本科数据为统计依据)。升学率、实际录取人数所占比重为8:2,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2 x GB3②学额巩固20分
以年度毕业学生数与当年入学学生数为指标,计算学额巩固率,巩固率x20=实际得分,计入考核得分。
= 3 x GB3③推荐就业成绩60分(就业班就业50分、社会培训10分)
按推荐就业在校生人数对就业现状实行综合量化评价,确定就业率、巩固率、就业薪资等。其中就业率10分(就业率=实际就业学生数应当就业学生数)、巩固率25分(期末实际就业人数期初实际就业人数)、就业薪资(不少于3000元/月)15分。社会培训10分,以学员满意度为依据,由参与有关社会部门来考核。
4、普高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石台中学。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地理、历史、物理、化学、生物。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石台中学当年应届生高考一本、二本达线率为主要依据(艺体类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要同时达线),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①完成本科达线目标情况。以近三年的一本达线率与二本达线率的平均数作为考核参数,确立教学质量考核目标,两者权重比例为6:4。
= 2 x GB3②完成一本达线目标120分。以近三年一本达线率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当年完成一本达线目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目标分值的80%,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3 x GB3③完成二本达线目标80分。以近三年二本达线率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当年完成一本达线目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目标分值的80%,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5)附加分
当年考取清华、北大的考生,每一人加5分,可累加。
四、考核的实施与保障
全县教学工作考核由县教体局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教研室负责实施,相关股室配合进行。
考核结果在每年10月完成统计并公布结果。
为避免有关考试弄虚作假、成绩不真实情况发生,保证考核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性,小学毕业年级质量监测由县教体局下派巡视员并保管试卷,施教区初中教师担任主监考、各小学互派副监考。抽测年级由教体局派人监考、保管试卷。初中学科质量监测实行各初中学校交叉派人监考,县教体局下派巡视员,试卷由巡视员全程保管。统测和抽测年级的阅卷、登录、分析由县教研室组织完成。石台中学教学质量考核依据当年应届生参加高考的考生为主要依据,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学质量考核依据市、县局统计口径及学校、社会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实行。
对集体舞弊、大面积雷同试卷、不按统一规定要求组织实施考试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扣除该校当年考核得分30-50分。
奖惩办法
1、小学考核前5名、初中考核前3名的学校,颁发“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奖牌。九年一贯制学校纳入初中考核。石台中学、生态经济学校考核得分达到初中考核前3名学校平均水平,则颁发“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奖牌。
2、对获得“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的单位,对其在本学年度在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管理负责人(包括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或教研组长等)授予“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六、本办法由石台县教学研究室负责解释。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11
一、考评对象
全县各中小学校、教师、学生。
二、考评内容
1、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与教研教改水平:重点考评教学常规管理、质量建设、教科研工作和师资校本培训、专业发展及名师培养与使用情况。
2、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效与学科研究水平:重点考评各学科教师教学常规落实、课堂改进创新、课后辅导拓展和面向全体全面提升质量及立足岗位开展行动研究与自身专业成长情况。
3、学生的学业成绩与能力素养发展水平:重点考评全体学生各学科的学习提高状况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及良好习惯、意志、情趣养成与兴趣、特长发展情况。
三、考评办法
1、分级分类分科评价:
⑴分级全覆盖评价:教学质量监测实行每学期各学校各年级全覆盖质量检测。中学层面县级负责组织高、初中毕业班年级统一质量监测,教研片区负责组织高、初中起始年级和初中八年级起始学科统一质量监测,学校负责组织高二和八年级非起始学科统一质量监测;小学层面县级负责组织三年级、六年级统一质量监测,学区负责一年级、四年级统一质量监测,学校负责组织二年级、五年级统一质量监测。
⑵分类有区别评价:学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实行分类分层次评价。中小学均实行公、民办学校分别考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城区、平原、山区学校分类分别考评;公办高中学校按达标等级兼顾高一录取成绩分类考评。
⑶分科多样化评价:各学科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实行多样化评价。根据各学科特点,采取测试、竞赛、活动、表演、展示等多样化形式监测与评价。
2、做到“四个结合”:
⑴定量与定性考评相结合:学科成绩以量化考评为主,学校教学管理与质量建设措施以定性考评为主,既有综合评价,又有单项评价。
⑵过程与终结考评相结合:教学常规工作重日常监控与规范,教学工作绩效重成效测试与考评。监测与评价功能发挥上既要用于比较、考核,更要用于诊断、促进。
⑶统一考试与随机抽测相结合:各年级各学科的.监测与评价可以是期末统一命题检测,也可以通过不定时分期分批分学科随机抽测。
⑷常规量分与奖惩量分相结合:教学管理常规工作和学科教学成绩面向各学校全面考评,教研教改、学科竞赛、特色创建、典型塑造和名师培养、技能竞赛等工作,根据学校参与程度与所取得的实效,分等次奖励或扣分。
四、考评要求
(一)明确分工,形成合力。根据教育局、督导室、教师进修学校和各中小学的工作职能和管办评分离原则,做好学校教学管理与质量建设监测与评价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教学日常工作管理方面:学校负责教学常规工作的具体实施与日常管理,实行教学常规工作月评制度(附件一);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对学校学科教学、教研教改工作的业务指导与服务,教研员每周深入学校开展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不少于一天;教育局负责组织对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每学期至少一次;督导室负责对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的督导评估,并组织包校督学不定时对学校教学常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方面:教育局负责全县统一考试、随机抽测方案的制定与考试的组织;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全县统考、抽测试卷命制、阅卷和成绩统计、质量分析工作及组织学科竞赛活动,并协助教育局做好考试组织工作;学校负责配合做好全县统一考试、随机抽测的具体组织与实施。中学教研片区、小学中心校参照全县统考做法,做好本片区(学区)统一考试的组织、命题、阅卷和质量分析工作。各学校自行组织的统一考试,实行年段交换命题、阅卷,教务处、教研室负责组织有关年段、年级、学科人员做好成绩统计与质量分析。各层级各有关部门在承担各自职责的同时,要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协作,增强工作合力。
(二)以评促建,务求实效。各学校要以开展中小学教学管理与质量建设考评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教学常规管理与质量监测评价制度(附件一):一要认真落实好中小学校长、分管副校长及其他教学管理干部随堂听课制度,促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有效性、科学性;二要认真落实好教研组、备课组每周教研活动制度,促进校本教研实现基于教学、源于教学、融入教学、服务教学;三要认真落实好教学常规管理日常检查评价制度,促进教学常规各个环节工作落到实处;四要认真落实好研究教学质量工作会议制度,促进质量建设监控形成常态化、规范化;五要认真落实好各年级教学质量期末统一测试与质量分析、通报制度,促进各中小学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同时,各学校要加强期中、期末考试及单元检测命题、考试、阅卷、成绩统计与质量分析的管理与研究,讲求适合与实效,落实“教什么、考什么、用什么”,力求单元过关、夯实基础、发展能力、形成素养;要组织开展作业、试题命制的有效性、科学性研究,把握好检测的难度、信度和效度,面向大多数学生,注重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要积极开展学科兴趣小组、培优补差、学科竞赛等活动,促进各种生理心理生长发展期不同知识层次基础的学生的积极成长与个性特长发展。
(三)结果运用,激励提升。质量监测分析结果要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要应用到对教师绩效量化考核之中;每年度的学校、教师评优评先时,要综合考评近年来的教学质量情况。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待,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对监测成绩优秀的学校、教师将进行适当的表彰奖励。县教育局将在每学年度高中、初中、小学教学工作会议上,表彰一批教学质量先进学校和教学质量先进教师。各校也要建立相应的教学质量考评激励机制,制定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办法,落实教学质量过程监控激励措施,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各学校校长为学校教学质量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教师为学科教学质量责任人,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本学校或所担任学科的教学质量负责。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成绩优异的,将授予“教学工作先进学校”奖牌;与本校生源状况比较、与本校前三年的教学质量监测成绩作比较,对提高幅度较大的学校,将授予“教学工作进步奖”奖牌;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单科成绩优胜(义务教育须为均衡编班的)的学科教师,在每年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教学质量监控综合评价结果不理想的学校,将列为县教学质量挂牌督查校,当年度学校班子成员不提任、不评优;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综合评价结果连续两年不理想的,该校列入县教学质量重点督查校,该校领导班子予以调整(含班子重组、调整和个人降职、免职、调任等),当年度学校班子成员不评优。
(四)强化保障,有效落实。一要加强组织保障。县、片区(学区)、学校要成立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机构,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深刻理解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目的意义,提高认识,更新观念。要加强统一考试考务组织,监测的命题、巡视、监考、阅卷等环节要严格把控、从严要求。二要落实经费保障。为保证我县各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的顺利、有效进行,形成常态化,每年在中小学教师继教经费中切出一定比例,拨付给县教师进修学校,统筹作为县级及以上质量监测和全县性的教研培训工作经费。县、片(区)统一质量监测有关工作人员津贴项目和标准参照闽财教〔20xx〕84号文件《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考试考务支出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三要严明纪律保障。统一考试、随机抽测过程中,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相关学生参加测试,坚决杜绝替换学生或非正常缺考,坚决杜绝妨害测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的各类因素,确保监测的准确度和参与率,确保监测的客观性和有效性。一旦发现有学校、教师在监测中出现违规现象,将予以通报并严肃处理。在组织相关测试中的问题、困难和建议要及时与县教育局业务股室或县教师进修学校中小学教研室联系、反映,以便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
五、附则
1.本方案所指评价年度从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
2.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解释。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12
一、考核原则
按照科学合理、定性定量、考评结合、监管有效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评估对教学的规范、激励、导向作用,确保有效教学管理顺利实施,促进教学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和教学效益的不断提高。
二、考核内容
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考核包括以下三项内容:一是教学管理(100分);二是教研工作(100分);三是教学质量(200分)。各项内容考核细则附后。
三、 考核办法
(一)教学管理考核 (100分)
县教研室根据《石台县中小学校(含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学管理考核细则》(见附件1),按完整学年度,依据平时掌握,结合教学视导和目标管理实地考核计算赋分。
(二)教研工作考核(100分)
县教研室根据《石台县中小学校(含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研考核细则》(见附件2),按完整学年度,依据平时掌握、教学视导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计算赋分。
(三)教学质量考核 (200分)
1、小学考核
(1)考核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学科(思品与社会、科学)。
(2)参加考核学校:各中心学校、实验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期末质量检测、学科抽测成绩(若未进行学科抽测,其分值纳入期末质量检测计算)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各学科权重为:语文0.4,数学0.4,英语0.1,科学0.05,道德与法治0.05。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①学科质量抽测60分(没有抽测时该项分值纳入期末质量检测)
依据抽测范围内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考核成绩(语文、数学等学科)实行综合量化评价,按全县及各校抽测学生数计算各校的平均分系数、优秀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各项考核得分最高为分满分,最低分为0分。
= 2 x GB3②期末质量监测成绩140分
依据抽测范围内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考核成绩(语文、数学等学科)实行综合量化评价,按全县及各校实际在校生数测算,确立各校平均分系数、优秀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各项考核得分最高分满分,最低分0分。
2、初中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农村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第二中学。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全县初中质量抽测学科成绩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①毕业(升学)考试成绩120分
依据应参加初中招生考试人数,对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做出综合分析,确立全县各科的.平均分系数和优秀率系数。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2 x GB3②全县初中质量检测成绩80分
按七年级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学科考试成绩实行综合量化评价,计算各科平均分系数和优秀率系数。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满分,最低0分。
3、职教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池州市生态经济学校。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专业课。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市、省、国家级示范高中学校对口高考成绩、推荐就业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①对口高考成绩120分
依据应参加对口高考考试人数(不少于当年毕业生数65%),对对口高考成绩做出综合分析,确立全市升学率、实际录取人数参数(以考取本科数据为统计依据)。升学率、实际录取人数所占比重为8:2,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2 x GB3②学额巩固20分
以年度毕业学生数与当年入学学生数为指标,计算学额巩固率,巩固率x20=实际得分,计入考核得分。
= 3 x GB3③推荐就业成绩60分(就业班就业50分、社会培训10分)
按推荐就业在校生人数对就业现状实行综合量化评价,确定就业率、巩固率、就业薪资等。其中就业率10分(就业率=实际就业学生数应当就业学生数)、巩固率25分(期末实际就业人数期初实际就业人数)、就业薪资(不少于3000元/月)15分。社会培训10分,以学员满意度为依据,由参与有关社会部门来考核。
4、普高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石台中学。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地理、历史、物理、化学、生物。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石台中学当年应届生高考一本、二本达线率为主要依据(艺体类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要同时达线),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①完成本科达线目标情况。以近三年的一本达线率与二本达线率的平均数作为考核参数,确立教学质量考核目标,两者权重比例为6:4。
= 2 x GB3②完成一本达线目标120分。以近三年一本达线率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当年完成一本达线目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目标分值的80%,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3 x GB3③完成二本达线目标80分。以近三年二本达线率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当年完成一本达线目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目标分值的80%,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5)附加分
当年考取清华、北大的考生,每一人加5分,可累加。
四、考核的实施与保障
全县教学工作考核由县教体局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教研室负责实施,相关股室配合进行。
考核结果在每年10月完成统计并公布结果。
为避免有关考试弄虚作假、成绩不真实情况发生,保证考核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性,小学毕业年级质量监测由县教体局下派巡视员并保管试卷,施教区初中教师担任主监考、各小学互派副监考。抽测年级由教体局派人监考、保管试卷。初中学科质量监测实行各初中学校交叉派人监考,县教体局下派巡视员,试卷由巡视员全程保管。统测和抽测年级的阅卷、登录、分析由县教研室组织完成。石台中学教学质量考核依据当年应届生参加高考的考生为主要依据,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学质量考核依据市、县局统计口径及学校、社会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实行。
对集体舞弊、大面积雷同试卷、不按统一规定要求组织实施考试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扣除该校当年考核得分30-50分。
奖惩办法
1、小学考核前5名、初中考核前3名的学校,颁发“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奖牌。九年一贯制学校纳入初中考核。石台中学、生态经济学校考核得分达到初中考核前3名学校平均水平,则颁发“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奖牌。
2、对获得“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的单位,对其在本学年度在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管理负责人(包括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或教研组长等)授予“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六、本办法由石台县教学研究室负责解释。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13
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教育理念,引领学校“教学质量文化”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狠抓教学质量的积极性,使我校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特制定此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评价奖励组织机构
组长:肖昌明
副组长:姚本前、陈明海
成员:肖昌茂、肖昌明(小)、蒋世锦、田昌万、全胜
二、奖励分类
1、期末教学质量优胜奖、进步奖。
2、各类竞赛奖。
3、抽考成绩奖。
三、奖励方式
实行等级奖,取消原来的目标管理奖。
四、资金来源
按学生人数在公用经费中向各校抽取。
五、具体奖励细则
(一)期末教学质量优胜奖、进步奖。
1、优胜奖设置(按均分),取录名次原则上如下,但可按注解中的情况变动。
语数:一、二年级:一等奖2名(240元),二等奖2名(180元),
三等奖2名(150元)。
三、五年级:一等奖1名(300元),二等奖2名(220元),
三等奖2名(150元)。
四、六年级:一等奖1名(300元),二等奖1名(220元),
三等奖2名(150元)。
综合课(兼职):
三、五年级:一等奖1名(140元),二等奖2名(110元),
三等奖2名(80元)。
四、六年级:一等奖1名(140元),二等奖1名(110元),
三等奖2名(80元)。
综合课(专职):
三、五年级:一等奖1名(200元),二等奖2名(120元),
三等奖2名(70元)。
四、六年级:一等奖1名(200元),二等奖1名(120元),
三等奖2名(70元)。
注:
①、一等奖内均分相差5分者,降为二等奖,二等奖增加个数;二等奖中与第一名均分相差10分者,降为三等奖,三等奖增加个数。三等奖中与第一名均分相差20分者取消奖励。等次下降的差价加到一等奖上。
②、无考试成绩人员按人平数发放。
2、成绩进步奖:(当前名次-该班产生后的最高名次)×100元(或本期均分差与该班产生后最高一次的均分差缩小5分的.按提高一个名次计算)
(二)竞赛奖
1、全能竞赛类
①、县级:一等奖每生奖200元,二等奖每生奖180元,三等奖160元。
②、镇级:各年级各层次奖励人数: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7人。
一、二年级:一等奖每生奖80元,二等奖每生70元,三等奖每生60元。
三至六年级:一等奖每生奖140元,二等奖每生120元,三等奖每生100元。
2、才艺表演类
①、表演类(奖励对象:原则上是班主任和音乐教师):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②、手工制作(奖励对象:辅导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③、书法类(奖励对象:语文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④、绘画类(奖励对象:美术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3、运动会:
县级(奖励对象:当前辅导教师):县里取到哪一名,学校奖励到哪一名。单项第一名:100元,单项第二名90元,后面依次类推。
区级(奖励对象:当前辅导教师):设人才贡献奖:每人次40元。
乡级(奖励对象:原则上班主任及体育教师比例5∶5):团体总分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50元,第三名奖120元,第四名奖100元,第五名奖80元,第六名奖60元,第七至十名奖50元。
校级(奖励对象:原则上按班主任与体育教师比例5∶5):团体总分第一名奖150元,第二名奖120元,第三名奖100元,第四名奖80元,第五名奖60元,第六至八名奖50元。
(上母片可另外制定)。
4、县“三独”竞赛(奖励对象:辅导教师):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后面的奖励依次类推。
(三)抽考奖
获局奖励的奖金全部用于上下半年参与评价的相关学科、年级教师。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14
xx县实验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奖考评与发放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长教体[2016]47号》文件精神,更好地将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奖考评、发放与激励机制紧密联系起来,进一步促进全体教职工树立质量为重的意识,更加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评原则
1.师德为先。注重促进教职员工的履职意识、师表意识、爱生意识、爱校意识。
2.绩效主导。注重教职员工提升教育质量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民主参与。成立专门的考评与发放领导小组,制定科学合理、程序规范的考评方案,坚持奖金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4.差距合理。坚持按岗定酬、优绩优酬、多劳多得。
5.激励发展。通过考评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师生、学校共同发展。
二、考评对象
全校财政供给且能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在岗教职工。
三、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分为基础奖励、工作量奖励、取得成果奖励。
(一)基础奖励
基础奖励按照上学期个人绩效的65℅计算。
(二)工作量奖励(按实际得分的25℅计算)
1.课时:每节课2分,超出12节以上课时每节5分,缺1节扣5分(公假不扣),另代课1节赋5分。
2.校本写字课:每节赋5分(要求:当堂有指导、有练习;课后批改全部、及时),缺1节扣5分,另代课每节赋5分。
3.班主任:班主任满工作量,每月赋80分。
4.超班额:班级人数超过46人,超出人数每生每月赋语、数教师各4分,其它学科教师所带班级学生平均数超46人,按每生2分赋分。
5.教学检查:每学期三次教学检查,检查结果分A、B、C三个等次,分别赋30、25、20分;特别差或没有的.,提出批评,不赋分。
6.听课:听1节课赋5分(每学期不超过15节)。
7.路队护送:语、数教师放学护队,每人每月赋30分,缺一次扣1分;非语、数教师课间操、放学值班,每月赋30分,缺一次扣1分。
8.课间操:每月评比一次,一、二、三等奖分别赋语、数教师15分、12分、10分。
9.卫生:每月评比一次,一、二、三等奖每班级分别赋15分、12分、10分。
10.公物管理:所使用公物一学期无损坏、丢失,每位教师赋50分,丢失、损坏公物按规定赔偿。
11.安全:每学期在工作期间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每位教师赋50分。
12.教师办公室:每天对教师办公室卫生、粉笔字进行一次检查,每月评比一次,一、二、三等奖办公室每位教师分别赋15分、12分、10分。
13.考勤:教师出满勤每人赋50分,签到、签退缺一次扣1分。
14.学习:教师每次出勤赋5分。
15.师德:教师未出现违纪、违规现象,每月赋20分。
16.组织开展学生活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文体、计算机等团体(3人以上)比赛活动,对支持学校工作的所抽学生班级按每生5分分别赋予语、数教师,对于获得县一等奖、市二等奖以上的活动,在奖励辅导教师的同时,再给予支持工作的班级,按每生5分分别赋予语、数教师(辅导教师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17.公开课:主动承担公开课每节赋100分(课后须提供教案、1500字以上反思稿);同组参与研讨活动教师每人20分,教研组长40分;首席评课、说课教师每次赋20分(须提供1000字以上评、说课稿)。
18.论坛等全校性教研活动:参加一次活动,每人赋5分;按要求提供1000字以上有质量的文字材料,每篇赋40分。
19.校本研修作业:每月对教师读书笔记、钢笔字、毛笔字评比一次,一、二等奖每项分别赋15分、10分。
20.黑板报、书法园地、图书角等班级布置类评比:每次一、二、三等奖分别赋语、数教师15分、12分、10分奖励。
21.期末素质测试监考缺一场次扣10分,阅卷缺一次扣50分
(三)取得成果奖励(按实际得分的15℅计算)
1.教师在国家、省、市、县正规报刊上发表文章,每篇赋25分、25分、20分、5分;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级论文评比在国家、省、市、县级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每篇分别赋20分、15分、1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每篇分别赋15分、10分、5分;市级一、二、三等奖,每篇分别赋10分、5分、2分;县级一等奖每篇赋5分。“少教多学”系列师生获奖论文,一等奖按市级一等奖赋分,其他奖项不赋分,赋分累计不超过10分。
2.教师指导学生在各级正规报刊上发表文章每篇赋30分;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评比活动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赋20分、15分、1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赋15分、10分、5分;市级一、二等奖,每人次分别赋10分、5分;县级一等奖每人次分别赋5分。(指导学生须署名指导教师)
3.学校期末素质测试等各项评比评价总分作为评选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的重要依据。先进班集体每学期评选一次,每次按各项得分高低评选6个,先进班集体每班赋380分,由校办按一个星期班级38节课,每节课10分,分给所有任课教师。
四、学校考评领导组
组长:路付胜
副组长:汤毅、陈冬梅
成员:赵莹、杜和春、郑昭兵、蒋斌、张有顺、伍敬菊、戴中平、贾良华、戴贤松
本方案经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后实施。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15
为表彰在全镇教学质量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教师,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当年评选方案要求,蒙阴县教体局关于教学质量奖的通知要求与教学质量奖评选规范,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选原则
(一)师德为先
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二)质量核心
教学质量奖为教学专项奖,要以教学质量作为评定的主要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要改进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突出结果评价,注重过程评价,兼顾专项评价,全面反映教师的教学成绩。
(三)面向一线
教学质量奖评定对象为一线任课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研究人员,其中一线专任教师(实际带课量必须达到规定课时数)不低于 85%,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学研究人员按兼职单独申报推荐。
(四)注意均衡
教学质量奖的名额分配要兼顾学段、年级、学科,兼顾城乡。原则上按照各学科专任教师数确定名额分配比例,农村教师名名额不得低于平均比例。
(五)学校评选
学校根据各自实际,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各自实施方案,确保评选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师德高尚,在教师、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二)评奖学年度圆满完成教学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因私请假不超过 15 天。
(三)教学扎实认真,成绩突出。
1、本学年教学质量在本校本学科处于领先地位,在本县区处于前列。
2、教学质量在本校处于前列,参加教科研系统组织的优质课、教学基本功评比获市级一等奖以上,参加或辅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获得团体前六名、个人前三名的成绩。
3、教学质量在本校处于前列,参加教科研课题研究,获市级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并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4、教学管理人员中所分管教学工作在县区处于领先地位,或指导青年教师获省级以上优质课、教学基本功评比一等奖以上。
5、教学研究人员在教科研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或分管学科教学质量在全市全县处于领先位置。
6、在教学领域做出其他突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
1、学校推荐。学校要成立 7 人以上专家和一线教师组成的.推荐委员会(在专业技术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教师不少于80%),对申报人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学术技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人选须在学校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2、教学质量奖名额的分配
本着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原则,既要考虑到各年级,又要考虑到各学科,不得集中到某年级、某学科,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每学科推荐比例(按县分配比例进行分配),学校管理人员根据每年名额累积按比例占用名额。分配比例均按四舍五入进行(因名额较少如管理人员在教学成绩中已经取得不再单独占用)。学校在评选过程中务必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肃评审纪律,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不得突破和自行调剂分配的名额。学校将成立审核小组进行审查。
3、评选办法
按教师20xx-2022年纯教学成绩量化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分配,如遇成绩相同,看综合量化成绩,仍相同由评审委员会民主评议产生。其他方面教学质量奖按相应学科与部门在上级文件成绩基础上按成绩顺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教学质量奖。
1、有违法违纪和教学违规行为,受到查处者;
2、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教学活动,或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资料谋利者;
3、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个人经营性活动者;
4、有其他师德表现不良者。
5、所管辖区域出现重大责任安全事故与恶劣影响的校园欺凌事件的。
6、近三年取得市及以上同级教学质量奖的不再参与评选,工作不满三年的不参加评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