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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心理干预措施方案 篇1
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由此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校的生活、学习秩序,从而建立和谐校园。现制定我校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一、具体目的: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二、干预原则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反馈追踪。
三、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四、心理危机干预组成人员:
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校保安人员等。
五、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辅导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5、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六、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1、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
2、主管领导通知心理辅导老师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常
3、按照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七、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事项: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学生心理干预措施方案 篇2
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由此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校的生活、学习秩序,从而建立和谐校园。现制定我校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一、具体目的: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二、干预原则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反馈追踪。
三、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四、心理危机干预组成人员:
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校保安人员等。
五、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辅导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5、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六、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1、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
2、主管领导通知心理辅导老师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常
3、按照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七、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事项: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学生心理干预措施方案 篇3
为了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心理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订育才中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
一、学校成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德育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宣传信息处、心理辅导站、年级组、校医等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心理辅导站。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有关处室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二、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制度与流程图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建立以下几项制度:
1.培训制度。心理辅导站对心理咨询的老师、班主任、任课老师、年级组长、班级心理委员等实行定期培训。
2.鉴定制度。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其病情应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鉴定或到指定的专业医院进行鉴定。
3.保密制度。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学生心理干预措施方案 篇4
一、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为了确保学校稳定和学生的健康成长,心理咨询中心决定建立“班级心理健康委员—校园心灵使者协会—学校心理辅导中心”三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和疏导机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快速反应,即:
1、通过每班的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密切关注身边同学的心理情况,一旦发现有问题立即向心理辅导联络员反映。
2、学校心理辅导联络员得到信息后,须立即向心理辅导中心通报情况并立即对当事人开展心理辅导和思想疏导。
3、心理辅导中心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实施紧急干预,以最快的速度解除学生心理危机,并做好学生心理危机过后的心理护理和增强心理调适能力的工作。
对学生心理问题的发现和解决需要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心理健康委员和心理辅导员要深入课堂、公寓,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把握学生的思想特点和关心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通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确保一旦有异常情况发生,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把可能出现的伤害事故解决在萌芽状态。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的建立,对学生可能出现的心理障碍、心理疾病做到及时发现、正确解决,确保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二、学危机干预实施细则
1、危机的特征
1)危机是一种突然发生的事情;
2)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危机是一种正常状态,是每一个人在生活经历中的某个时刻都会遇到的情境;
3)危机是一种个人体验,某种情景对某个人来说是危机,但同样的情境对另一个人来说则可能不是危机;
4)危机可在短时间内以这种或那种不同的方式来解决;
5)若采纳一些变化,发挥一些潜能,个人解决问题的能力将发展,相反,不良的应对方式会令人们的防御能力下降和社会退缩。
2、危机干预的过程
1)第一级危机干预也称心理性急救,主要是对危机的情境做出反应,帮助人们稳定下来去处理即刻的需求,协助他们应对当时的情境并给予支持。
2)第二级危机干预也称危机治疗,在当事人稳定之后,提供治疗性咨询服务,侧重于应对危机的情境和处理遗留下来的心理上的症状。
3、危机干预的主要对象
1)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或有家族史的学生;
3)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4)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且久治不愈、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且深感自卑的学生;
5)个人感情受挫、人际关系失调或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6)因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的学习困难或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7)由于身边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焦虑、困扰的学生。
4、常见的危机干预形式:
1)面对面的帮助这种干预方式是通过干预人员与受助者直接地面对面的交流,其特点是能相对快速地、详细地、全面地、准确地了解受助者的状况,从而及时地、有针对性地对受助者实施解释、疏导及具体干预;
2)电话危机干预是指处于紧急情绪障碍、精神崩溃或企图自杀的个体,通过拨通中心预约咨询电话,向中心咨询人员求助,这种方式具有快速、方便、经济和匿名等特点;
3)网络书信指导是一种通过网络信函的求助方法。使用这种方法学生大多是暂时不愿意暴露身份或针对难以当面启齿的问题。
三、危机干预的实施步骤:
危机评估:
1)危机严重程度的评估,如是否出现危机行为,是否已丧失原有的社会角色能力;
2)临床表现的评估,包括情绪、认知、行为和躯体症状;
3)家庭和班级评估,如家庭成员、朋友、同学等状况的评估;
4)危机评估后建立高危人群干预档案。
确定干预目标:干预的目标要针对受助者即刻的具体问题和受助者的心理需要制定,同时还要考虑有关社会文化背景、社会生活习俗、家庭环境等因素。通常在首次会谈中要完成以上这两项任务。
干预实施:使用各种干预技术按既定实施目标进行干预,帮助受助者学会并掌握解决危机所需要的技巧。干预所需时间取决于受助者面临的危机的性质、
受助者自身的能力及干预的目标难易程度。
终止干预:当受助者情绪症状缓解、认知能力改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时可以考虑及时结束干预,并处理终止干预的有关问题或负责危机干预的心理辅
导员不能有效干预危机时应及时向中心提出处理办法,如对受助者建议转介等。
四、危机干预问题的解决步骤
帮助当事者学会解决问题是解除危机的一个比较有效的办法,尤其是帮助他们按照步骤进行思考和行动,常能取得较好效果:
中学生所面临的心理压力大多数是由社会现实环境所造成的,一些人现实与理想严重背离,从而产生持续的心理紧张和巨大的心理压力,导致心身疾病。故此,我们在享受现代物质文明的同时,要善于消除心理紧张和化解心理压力,提升精神生活质量。知觉干预。“压力—疾病模式”是沿着以下脉络展开的:生活情境→压力知觉→情绪唤起→生理唤起→疾病。知觉干预通过作用于“压力知觉”这一环节,减少我们对压力知觉的反应,从而减少不必要的压力因素。将其运用到心理保健上,就是要注重“光明面”,忽略“阴暗面”,从而保持心理平衡生理干预。当心理压力来临时,我们不妨试着让自已的呼吸慢下来,连续、缓慢地做十次深呼吸。深呼吸可使大脑供氧充足,同时使人心率减慢,情绪稳定。
行为干预。当你心情感到烦闷时,可以停下手中的'工作,到阳台上去闻一闻花香,看一看天上的白云,或者上网冲一下浪,或者给最亲爱的人发个短信,打个电话,经过以上或类似的行为干预,你会暂时缓解心理压力,精神抖擞地重新投入到工作中去。
关系干预。如果友人背叛了你,你完全可以改变以往一贯“善良”的禀性,把他从“好友”中“删除”,或疏远与对方的关系,通过此举产生“报复”后的快感,从而缓解心理压力。
决策干预。在各种各样的机遇面前,我们要扬长避短,选择性地参与,选择你的强项,这比较容易取得成功,获得正性反馈,从而增强你的信心。
比较干预。正确选择参照群体,选择在社会地位、工资待遇、家庭婚姻和生活条件上与自已基本相等或比自己差的人进行比较,从而获得心理上的平衡和满足感。
观念干预。当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时,可以把它看作是命运对你的考验,看作是对手对你的挑战,看作是一次难得的改变命运的机遇,如此一来,你就会斗志昂扬,精神倍增。
哲学干预。树立什么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决定一个人有多大的作为;遇到艰难险阻时会作出什么样的反应,同时也决定一个人有什么样的精神境界。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学生心理干预措施方案 篇5
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由此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校的生活、学习秩序,从而建立和谐校园。现制定我校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一、具体目的: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二、干预原则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反馈追踪。
三、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四、心理危机干预组成人员:
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校保安人员等。
五、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辅导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5、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六、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1、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
2、主管领导通知心理辅导老师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常
3、按照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七、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事项: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学生心理干预措施方案 篇6
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工作,增强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针对性、主动性和有效性,降低危机事件对学生的伤害,特制定本方案。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原则
(一)心理危机是指大学生运用通常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时,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学生尽快恢复心理平衡,安全度过危机。
心理危机干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负总责,学工部(处)、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要领导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及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参与,各学院与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联动配合。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患有严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易出现自伤行为的精神障碍者;
3、因心理障碍或突发事件导致产生自伤企图或行为者;
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心理障碍而表现出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有暴力倾向或伤害他人倾向者;
6、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7、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8、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怖、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对象。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1、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
3、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一)问题的发现。各学院要建立起通畅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机制,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生心理危机动态,对有心理障碍的同学,周围同学应予以理解、关心和帮助该学生,并及时向辅导员反馈情况。对有行为异常或近期情绪、行为变化较大的学生,各班安全信息员应给予及时的关注,对问题严重的学生需转介到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师对学生进行预诊和危机风险评估,提出危机干预措施和初步的治疗建议。
(二)信息报告。发现学生危机情况,周围同学和各班安全信息员应立即向辅导员报告,辅导员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赶往现场的同时向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报告,学院党委副书记立即向学工部(处)的主管领导报告,学工部(处)领导视危机严重程度酌情向学校分管领导及时汇报。
(三)即时监护。各学院、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立即派专人对危机学生进行24小时监护,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家长。实施监护的同时,各学院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长来校,如果家长确实无法尽快赶到学校,在家长以传真、电话等方式的授权下,对学生采取治疗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卫生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对没有监护能力或不配合学校的家长,各学院应对学生强制采取治疗措施或派人将学生遣送回家,并视情况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五)进行阻控。对于可能造成危机扩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刺激物,各学院应协助有关部门及时阻断。
(六)实施治疗。需住院治疗的,必须将学生送至专业卫生机构治疗;对可以在校坚持学习但需辅以药物治疗的学生,各学院应与其家长商定监护措施;对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的,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家长监护并离校治疗。
(七)应急救助。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应先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求助。
(八)事故处理。当学生自伤或伤害他人事故发生后,学工部(处)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保卫处负责保护现场,配合有关单位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各学院及辅导员对学生进行安全监护;校医院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至就近医院救治;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制订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九)成因分析。事故处理结束后,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事件的成因分析,对事前征兆、事发状态、事中干预、事后疏导等情况认真梳理,学院上交一份《广西师范大学本科学生个体突发紧急事件处置备案表》交学工部(处)备案。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要求
(一)信息畅通。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二)工作到位。危机发生时,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靠上工作,靠前指挥,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四)记录备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确保资料详细完整。
(五)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学生心理干预措施方案 篇7
一、工作目标
1、面向全体学生,正面教育引导.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2、关爱学生、服务学生,催化成长.面对问题谨慎应对并准确判断、及时干预,避免因处理不当而激发或加重学生的心理问题.
3、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渡过难关.
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危机干预系统
设置学生、教师、学校三级预警系统.
1、初级预警——朋辈互助
班级心理委员负责,其他学生干部、团员协助.负责策划和实施心理健康宣传活动,经常与同学交流沟通,协助教师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随时关注同学的心理状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给班主任或心理老师.
2、中级预警——教师援助
班主任负责,其他科任教师协助.关注学生的心理动态,团体辅导与个别援助相结合.对于一般心理困扰的学生经常给予支持,对于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转介到学校心理咨询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给德育主任或主管德育校长,并在专家指导下及时对学生进行快捷、有序地干预.
3、高级预警——学校动员
德育校长负责制.由学校主管校长、德育主任、心理教师组成校级心理健康工作组.掌控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情况,应对各种心理问题,处理危机.
(1)全面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定期组织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筛查出需要主动干预的对象并采取相应措施.
(3)学校心理咨询人员要掌握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的技术,在心理辅导或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处于危机状态需要立即干预的学生,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三、预警对象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2、遭遇突然打击和受到意外刺激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学习压力大以及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4、因严重网络成瘾行为而影响其学习及社会功能的学生;
5、性格内向、经济严重贫困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6、有严重心理疾病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7、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以信件、日记、网络、图画等形式流露死亡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无端致以祝福、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4)行为明显改变,如对生活麻木且冷漠的人突然变了一个人,敏感又热情;
(5)上课无故缺席,吃到早退,成绩骤降;
(6)抑郁状态,食欲不好,失眠;
(7)回避与人接触,与集体不融洽或过分注意别人.
四、自杀危险评估
五、干预措施
1、对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学生,学校须请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或专家(如第一中心医院心理科或安定医院等,下文中所涉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皆同)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2)如评估某学生可以在学校边学习边治疗,学校须密切注意该生情况,开展跟踪咨询,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必要时进行专家会诊、复诊.
(3)如评估某生回家休养并配合药物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学校须派专人监护,确保其人身安全后,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4)如评估某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学校须及时通知该生家长将其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2、对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干预措施
发现或知晓某生有自杀意念,即该生近期有实施自杀的想法和念头,要密切关注,视其严重程度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将该生转移到安全环境,并成立监护小组对该生实行24小时全程监护,确保该生人身安全,同时通知该生家长到校.
(2)由有关部门人员或专家对该生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或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3)如评估该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4)如评估该生回家休养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带回家休养治疗.
3、对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正在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一旦发现各有关部门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协调配合处理危机.
(2)对刚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实施紧急救治.
(3)及时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调查取证.
(4)对自杀未遂的学生,经相关部门或专家评估,如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通知家长将该生送至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如回家休养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5)正确应对新闻媒体,防止不恰当报道引发负面影响.
4、对危机知情人员的'干预
危机过后,需要对知情人员进行干预.可以使用支持性干预及团体辅导策略,通告班级辅导等方法,协助经历危机的学生及相关人员,如同学、家长、班主任以及危机干预人员正确处理危机遗留的心理问题,尽快恢复心理平衡,尽量减少由于危机造成的负面影响.
六、预后鉴定及跟踪干预
1、学生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申请复学时,应向学校提供相关治疗的病历说明,经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评估确已康复后可办理复学手续.
2、学生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复学后,学校相关人员应对其定期进行心理访谈,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3、对于有自杀未遂史的复学学生(有自杀未遂史的人属于自杀高危人群),学校应组织专家进行定期心理访谈及风险评估,密切监护,及时了解其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确保该生人身安全.
七、对自杀预后及自杀未遂学生的帮助原则
1、关怀与鼓励.与企图自杀或曾企图自杀的青少年保持密切的联系,鼓励他多与他人建立关系,并将自己所面临的困惑与问题倾诉给他人,积极寻求解决之道.
2、联系与支持.与自杀青少年的家人、同学、亲近的朋友保持很好的联系,组成一个关心与支持的网络,共同帮助自杀青少年面对危机,开导其用乐观向上的态度面对问题.(注意与家长联系的方式方法)
3、安全的环境.留意自杀青少年生活环境中的危险物品(例如:刀子、安眠药等),尽量安排其居住在一个安全温暖的环境.
4、专业辅导的协助.可请他前往专业的辅导单位咨询中心等地寻求专业的帮助.
5、医疗药物的治疗.由于有一些自杀者是具有精神疾病困扰,如忧郁症、躁郁症,对于这些情况,建议他进行医药治疗.
除了要对有自杀危机的个体进行干预之外,对于全体学生也应该有正确的引导与教育.对于那些可能影响青少年做出自杀决定的诸因素要加以关注和控制.营造健康积极的家庭、学校、社会环境,引导他们发展正确的态度观念,提高问题解决能力和耐挫力.各面有机协作,减少悲剧的发生.
八、干预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应坚持保密原则,维护学生权益,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相关信息.尽可能在自然的环境中实施干预,避免人为地制造特殊的环境给被干预学生造成过重的心理负担,激发或加重其心理问题.
2、对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制力不安全的学生,不得在学校实行监护,避免监护不当造成危害,以确保该生及其他人员的安全.
3、学校与家长联系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记载,妥善保存.
4、干预措施中涉及到学生需要休学接受治疗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学生心理干预措施方案 篇8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促进同学们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于月14日至6月10日举办以“新时代,心梦想,心健康”为主题的20xx年大学生心理健康专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XX月14日至6月10日
二、活动主题:
新时代,心梦想,心健康
三、主要活动内容及安排
1、心理主题讲座。学工处将邀请心理学专家为我校师生举办专题讲座,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心理书签制作大赛(详见附1)。
3、召开心理班会(14—610)。由各班心理委员在心理辅导站站长、指导老师或辅导员的`指导下,根据本班情况组织召开心理班会,并要求进行字、图片及影像记录的总结,于活动期间推荐本单位一份优秀班会材料报送到学工处存档(大学生活动中心06)。
4、举办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活动。月2日,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将开展包括心理健康知识专题宣传、现场心理咨询、问卷调查等系列活动。
5、各教学单位以“新时代,心梦想,心健康”为主题,出一期专题黑板报。要求于月21日至27日期间,将本单位黑板报统一放置于体育馆对面篮球场前。
望各教学单位对本次活动予以大力支持和配合,共同促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共建和谐校园。
学生心理干预措施方案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心理健康和生命安全教育维护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心理难关,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损失,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校园与社会稳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心理危机是指因生活意外事件造成的情感创伤,使心理内环境出现巨大的失衡,以致个体在认知、情感、行为等方面的功能失调甚至精神濒临崩溃的状态。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有效措施帮助处于心理危机中的个体,通过改善其心理危机情境,缓解其心理危机情绪,恢复其正常心理功能,从而避免其因心理危机引发攻击性或自毁性行为,或将伤害行为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三条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目标。
(一)通过心理危机知识教育和宣传,使学生建立理性平和心态,树立心理危机求助意识,掌握心理危机自救和求助知识。
(二)通过开展心理咨询,帮助处于心理危机中的学生消除心理冲突,增强心理危机抵抗能力。
(三)通过构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体系,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和早控制,减少和避免心理危机事件对学生成长的负面影响,维护学院安全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学院成立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学生工作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宣统部、教务处、保卫处、国资与后勤处、团委等部门、各系主要领导及心理咨询与服务中心(简称“心理中心”)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心理中心。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一)全面规划和领导学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及心理危机干预提供政策、人员、物质、经费保障等。
(二)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认真履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职责,为重大心理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第五条心理中心是学院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业务机构。中心主任由学生工作部负责人担任,同时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心理中心的心理咨询师由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或同等资质的专、兼职教师组成。心理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一)面向全体师生开展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知识宣教活动。
(二)为学生提供日常的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
(三)对心理危机事件中的当事人进行心理援助,及时干预或转介。
(四)对辅导员、学生干部以及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知识、技能培训。
(五)对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并建立心理档案,对普查筛查出来的高危人群及时备案并实施有效干预,建立心理危机学生数据库和档案,实行动态化管理。
(六)组织有关专家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评估,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
第六条心理中心成立大学生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专家组由3-5人组成,聘请院内外有心理学专业背景和精神病学专业背景的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心理专家组成。专家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大学生心理危机进行评估。
(二)负责对从事心理危机工作的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督导。
(三)提供心理危机事件处理的心理建议。
(四)指导心理危机风险化解。
第七条学生工作部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的主要职责:协调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实施;督促各系落实心理危机干预的具体措施;为心理中心的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对教学楼管理员、宿舍管理员和门卫进行相关培训,增强他们对心理危机学生的警觉。
第八条教务处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的主要职责:支持并指导有关心理健康课程的建设及教学管理;协调处理有严重心理障碍学生的学习与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等问题。
第九条保卫处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的主要职责:配合学院对高危学生实施隔离监护,及时和处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报告事态的发展情况,保证高危学生在转介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意外事件发生时对当事人现场监护、及时勘察和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散以及对其他学生造成的不良刺激;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处理。
第十条宣统部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的主要职责:充分利用院报、广播、网络、橱窗等宣传媒体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营造健康向上、关爱生命的积极氛围;积极、正面应对心理危机事件中的新闻媒体及其舆论;监控并研判对大学生自杀等心理危机事件的负面报道。
第十一条国资与后勤处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的主要职责:不断改善学院环境,尽可能清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楼层管理,相关管理人员发现学生有异常行为时要谨慎处理,及时报告;为学生心理危机的干预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医务室配合学院对心理危机事件中的当事人进行紧急救治;协同心理中心发现有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并给与建议。
第十二条各系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书记负责,辅导员具体落实。全体教职工及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均有责任和义务积极协助本系实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各系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稳定各系兼职心理工作者队伍。稳定心理委员和寝室室长工作队伍。支持辅导员外出参加心理学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二)预防和监控系内可能诱发学生心理危机的各类事件。
(三)收集并上报有心理和行为异常学生的信息。
(四)建设心理危机干预数据库中重点学生心理档案。
(五)对学生心理危机事件进行及时干预。
(六)对教职工、班团干部、学生党员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增强他们对心理危机的预防意识和敏感性。
(七)利用各种渠道向学生家长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争取家长配合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第十三条各系应充分发挥本系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室长在心理危机干预中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同时,班干部、党员有责任关心同学的心理健康,了解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若发现有严重心理障碍或自杀倾向的同学应立即报告辅导员,同时及时与心理中心取得联系,寻求专业帮助,开展风险评估。
第三章预警机制及心理危机事件处理
第十四条全院师生员工要特别关注认知、情感、行为和生理方面有较大改变的学生。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落实“五早”: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预防、早控制。工作中做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十五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在预防,应在心理危机事件尚未发生时,对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事件发生时,应立即启动“一名患者、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
第十六条心理中心坚持每年对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回访工作;坚持在新生入学和毕业生离校等重要时间段,在每个学期初和学期末、重大节假日前后等特殊时间段加强对学生心理问题的排查。对排查中心理状态有波动的学生和高危学生及时做好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
第十七条建立心理健康专业工作队伍、学生工作队伍、学生组织组成的全员参与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机制。
第十八条心理危机事件处理流程。根据不同的心理危机事件情况开展不同方式的心理危机干预处理。
第四章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制度
第十九条报告与反馈制度
(一)寝室心理信息员要经常关注本寝室同学的心理状况,有异常状况及时向心理委员和辅导员报告。
(二)班级心理委员要全面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有异常状况及时向辅导员报告。
(三)辅导员应经常深入学生中,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有异常状况及时向系书记报备。
(四)系书记应经常与各辅导员联系沟通,及时全面掌握本系学生心理健康动态,有异常状况及时向心理中心报备。
(五)辅导员如发现有心理状况迅速恶化的学生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立即将情况向心理中心报告,系部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六)心理中心对报告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应及时进行心理危机风险评估和心理疏导工作,并将学生心理危机的严重程度、预计可能发生的心理危机事件及处理意见向学工部相关领导汇报,同时向系部反馈。
(七)心理中心应定期将全院心理问题学生的心理动态情况向学工部相关领导汇报。
(八)学生工作部定期将全院心理问题学生动态汇总情况向分管院领导汇报。
(九)各系教职员工在遇到心理危机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时,应当即向上级领导或心理中心报告。
第二十条档案制度
(一)心理问题学生分级建立纸质档案,并形成电子数据库。其中,重点关注心理问题学生形成一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入库学生只进不出;一般关注心理问题学生形成二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入库学生可进可出。
(二)符合以下三种情况的学生纳入一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入校后出现心理疾病发作,并得到医院确诊的;入校后实施过自杀行为的;有精神疾病史但入校后暂无发作现象的。
(三)符合以下三种情况的学生纳入二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入校后有明显的心理问题表现但医院未确诊的;有自杀史但入校后从未实施的;有心理问题病史但入校后暂无反常现象的。
(四)电子数据库为动态库,记录心理问题学生的心理状态变化情况。各系、心理中心同时管理电子数据库,保障电子数据库的数据同步与更新。
(五)心理问题学生档案应一人一档。纸质档按要求存入档案袋,包括该学生所有的相关附件资料:如学生基本情况表、在校成绩单、医院病历记录、各类各层谈话记录、家长联系记录、心理普查记录、安全承诺书、请假休学申请书等。档案袋封面标注保密。
(六)一级、二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学生的纸质档案由各系保管,同时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备存一级、二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心理问题学生档案。
(七)各单位要加强对所有入库学生心理档案的管理,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第二十一条监护制度
(一)对于心理危机程度较轻且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其所在系应成立以班级心理委员为负责人、其他学生干部及心理信息员不少于三人的学生监护小组,及时了解该生的心理与行为状况,并进行安全监护。监护小组应及时向辅导员汇报该生的心理动态。
(二)对于心理危机程度较高但能坚持在校学习并接受治疗者,辅导员应将其家长请来学校并告知情况,双方协商后,让学生休学回家治疗,或与家长签订书面《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危机管理责任书》,并由家长陪读。
(三)对于经心理中心评估确认有严重心理障碍、有自杀意念或出现自伤自残等行为的学生,系部应立即通知家长来校,商议处理事宜。在将学生安全移交给家长前,系部应对学生实行24小时特别监护。必要时可实施隔离,或送往安全环境监护。若出现心理障碍的急性发作,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应立即送往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接受治疗。学生在医院治疗期间,辅导员应与主治医生保持联系。
(四)对于自知力不完全或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学生,不得在学生寝室里实行监护,要确保学生及其他同学的安全。
(五)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根据《精神卫生法》相应条款处理。
第二十二条后期跟踪制度
(一)按学生管理规定,因心理问题休学的'学生在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生的待遇。
(二)因心理问题休学的学生在申请复学时,应持近一周以内由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所开具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或“可在校就读”证明,到心理中心进行二次心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办理复学手续。
(三)学生复学后,系部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应安排班级心理委员、心理信息员等对其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辅导员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四)心理中心根据各系的需求,安排心理咨询师定期以预约咨询或随访咨询的形式,对学生心理动态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各系。
(五)对于因有强烈自杀意念或因自杀未遂而休学再复学的学生,应由监护人陪读。各系应安排学生监护小组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心理危机的防备预案,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随时恶化。心理中心应保持密切关注,组织专家对其进行定期跟踪咨询及风险评估。
第二十三条责任追究制度
参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职责。对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或个人责任。
(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学生心理危机不闻不问,或知情不报,或不及时上报,或执行学院心理危机干预方案不力者。
(二)参与心理危机干预事故处理的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到学生心理危机事故报案后,拖延时间没有及时赶到现场造成延误时机的或在现场不配合、不服从统一指挥者。
(三)违反保密原则,擅自对外发布消息,泄露学生信息者。
第二十四条其他制度
(一)特殊情况备案制度
学生自杀事故发生后(含已遂和未遂),所在系应将该生档案材料提供给心理中心备案。学生因心理问题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各系亦将其档案材料报心理中心备案。
(二)物质保障制度
学院对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供人员、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投入。人员保障包括按照1:3000配备专职心理咨询师,培养符合心理咨询行业规范的专业心理咨询人员。物质保障包括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心理中心办公室、心理咨询室、团体训练室、热线电话等必备工作场地及专业设施。为确保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正常运转,学院按照每年学生人均5-10元的标准划拨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三)培训制度
心理中心每年应有计划地对心理咨询老师、全体学生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学生干部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心理危机干预能力。保障专职心理咨询师每年不少于一次外出进行专业培训;保障学生工作人员上岗必须接受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干预培训;保障各系兼职心理老师每月开展一次工作经验交流会或工作案例研讨会;保障学生心理干部每人每年不少于10学时的心理健康知识或心理危机预防知识培训。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各系应针对本系学生的实际情况,本着教育为主、及时干预、跟踪服务的原则,经常性地对本系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分析,及时掌握监控对象的情况,保证学生心理危机的预警信息畅通。
第二十六条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有关材料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沟通交流的重要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
第二十七条对有严重心理障碍或自杀倾向的学生,家长有责任积极配合学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开展。若家长刻意隐瞒学生的真实状况,拒绝或阻挠学校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其后果由家长承担。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具体工作中的问题咨询由心理中心负责答复。
学生心理干预措施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师生的心理防护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及时控制可能出现的疫情心理危机事件,促进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坚持教育为主、重在预防、及时干预、分类施策,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念和信心,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心理健康。
二、组织机构
成立扬中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各校开展师生心理疏导、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各校(园)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形成“学校、班级、家庭”三级疫情心理防护和干预工作网络机制,全员参与,形成合力。
三、工作目标
通过心理健康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加强师生对疫情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师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
通过心理辅导等支持性干预,对由于疫情危机导致不良情绪的师生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师生积极主动面对疫情,重新认识疫情,尽快恢复心理平衡。
四、具体实施
开展疫情心理防护知识的线上宣传。利用校园网心理健康教育专栏、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或相关德育阵地进行疫情心理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介绍情绪疏泄和心理防护的方法,引导师生理性看待疫情,以平和的心态面对疫情。
开展家庭教育亲子活动的线上指导。利用视频、宣传图片、绘本等资源指导家庭开展各类亲子活动,引导家长和学生以积极主动的心态面对疫情。
开展危机防护干预技能的线上培训。组织参与疫情心理防护和心理危机干预的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的通知》精神,主动学习官方网站发布的“疫情传播期间心理防护指南”相关知识,认真观看江苏省名师空中课堂“抗疫送教”专题视频,及时准确地把握疫情发展动态信息,提高专业素养和辅导技能,做好自身心理防护,确保为师生提供科学、专业的心理援助。
做好开学后的学生心理辅导工作。密切关注从疫区返回或因疫情出现心理问题的学生,做好跟踪回访,根据不同情况做好心理支持服务,减轻疫情可能造成的心理伤害,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五、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统一领导。各校(园)要充分认识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并提供必要的组织和经费保障。
整合资源,有效干预。各校(园)要整合各相关专业力量,以学校心理咨询师和参加过镇江市教育系统心理培训人员为主体,尽最大努力预防、减缓和减少疫情对学生的不良心理影响。
以人为本,依法依规。各校(园)要秉承人文关怀精神,严格遵守职业伦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服务规范要求有效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学生心理干预措施方案 篇11
中学生的逆反心理如不加以重视和疏导,后果将难以想见。高中时期是中学生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时期,它是中学生个性心理品质形成的重要阶段。因此,认真研究中学生生逆反心理的成因,寻找积极的疏导方法,不仅具有广泛的社会价值,而且对学生的健全人格精神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一、学生逆反心理辅导活动的准备工作
1、不断“充电”,提高自身修养。教师多学一些心理学知识。
2、邀请家长参加参加有关的知识讲座。
3、邀请有关心理问题辅导专家。
4、收集有关逆反心理的一些案例。
二、学生逆反心理辅导活动程序
(一)开办学生逆反心理知识讲座,并邀请家长参加,让学生和家长充分认识到逆反心理,并通过讲座能了解自己的心理状态的种类及其成因,为正确引导学生的逆反心理铺平道路,并让学生能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学生逆反心理辅导活动达到最好的效果。
(二)向学生分析事例,形象直观地让学生了解什么是逆反心理,该如何应对才能正确化解逆反心理。
小玲今年13岁,从小就很聪明也很听爸妈的话,可近来变化较大。凡事总爱与父母顶嘴,、自作主张,有时还偏要同父母“反其道而行之’。例如,小学毕业后,妈妈为小玲选择了就近的一所重点中学作为报考志愿,而小玲偏选了一所离家较远的中学,她不是喜欢路远,而是有意与妈妈闹别扭;小玲有炎,妈妈配来滴鼻药水,她却有意把瓶摔了;妈妈问小玲考试成绩,她故意不及格;有一天气候突然变冷,妈妈特意送去御寒的衣服,小玲竞当同学们的面把衣服扔在妈妈脸上;爸爸平时工作忙,找机会想跟小玲聊聊,她却把他拒之于千里之外......这个小玲的爸妈十分焦急,不知如何是好?
做父母的很多人都有这样的体会:孩子十五六岁时,总和父母对着干,有的能持续好几年,你让他(她)往东,他(她)偏往西;你不允许他这样做,反而使他增强了这样做的欲望。这种“你要我这样,我偏要那样”的逆向反应在有的孩子身上表现明显,常把母亲气哭,把父亲气得浑身发抖;有的孩子这种逆反行为较弱,但一般父母都能感觉到这种“作对”。精神分析理论把这段时期称为“仇亲期”,而在心理学上则称为“逆反心理”。
逆反心理有一定的好处,十二三岁的青少年处在生理发育的高峰期,也是心理发展的剧变时期。这个时期是儿童向成人过渡的心理“断乳期”,他们不再像儿时那样依恋父母,也不再像小学生那样把教师看作是至高无上的权威,甚至连书本上的知识也敢于怀疑。这样的心理品质,如果能悉心保护,正确引导,有利于独立创造性的发展。
学生产生的“逆反心理”,应该说是他们心理上的“突破”。当他们心理上一“突破”,表现出来的就不再是过去的听话、顺从,而是勇敢和冒险。现代社会充满着竞争,从小培养好胜、敢闯的心理品质有利于形成开拓、进取的个性。
“逆反心理”有时就是针对传统思想的束缚而产生的。传统观念认为是这样的,而具有“逆反心理”的中学生偏偏认为是那样的。虽然有时可能钻牛角尖或失之偏颇,但更多的时候却是学生求异思维的表现,独辟溪径从其它角度来观察和分析问题。自古以来,科学家的创见,改革家的新思路,发明家的新工艺,往往都是求异思维的结晶。
通过对案例分析,站在科学的立场上分析逆反心理,使学生更容易接受逆反心理的辅导,并且让学生最大限度地控制自己的逆反心理,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学会换位思考。
(三)通过一些活动,强化对学生逆反心理的教育和帮助,使学生在活动中正确认识问题,进行换位思考,从而达到正确引导学生逆反心理的目的。
A、活动一
〈一〉演一演
1、演员:一名教师扮演一名学生妈妈并与该学生合演小品
2、背景:一个家庭环境的设置
3、内容:
一个孩子感冒了,把鼻涕擦在袖子上,妈妈指斥他不要这样擦鼻涕,而应用纸巾擦,孩子不但不听,反而多擦两下,妈妈气得想打他,可忍住了。不久,妈妈又叫孩子帮着扫地,孩子说他不想扫地。妈妈无可奈何,只好叫他给自己倒杯水,可孩子却装出不舒服的样子坐在沙发上。妈妈再也忍不住了,拉起孩子的小手一掌打下去,孩子生气了,跑进自己的房间把门锁上。妈妈伤心地坐在一旁,显得很无奈。
〈二〉评一评
看完小品后,各班班主任组织好自己班的学生和家长进行讨论:
1、这小品中的孩子心理有什么问题?
2、是什么原因引起这孩子的心理如此叛逆?
3、各班班主任把讨论结果呈递给校长,校长小结引起孩子叛逆心理的原因:
(1)家长与孩子缺乏沟通,缺乏对孩子的尊重。
(2)孩子受到过分的溺爱保护,使他们接受不了别人的批评。
(3)孩子对家庭对父母不满意,认为家庭缺乏平等民主。
(4)孩子在情感上缺乏满足感。
〈三〉议一议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一起议一议如何防止和消除孩子的逆反心理。
1、各班组成小组进行讨论。
2、班主任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各两名上台发言。
3、请心理专家作总结性发言:
(1)正确理解和对待孩子的逆反行为。叛逆心理在每个孩子的成长过程中都会有,只是多少的问题。这个问题需要教师、家长、孩子三方面的协调。不要给孩子不断施压,使得他们的心理上负担日益严重,叛逆心理与日俱增,以致做出一些偏激的行为。教师应该在爱和理解的基础上,将知识传授给学生。让学生以教师为榜样,学会爱他人爱集体。作为父母也应给孩子创造一个自由的空间。
(2)尊重学生,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学生虽然是小孩,但是他们也有独立的人格。教师与学生,父母与孩子之间要建立一种亲密的平等的朋友关系,要相信孩子有独立处理事情的能力。孩子遇到困难失败时,要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明辨是非,以正确的态度去对待。当然,对孩子的不合理要求和不良行为家长不能过于迁就,要通过适当的说服、诱导的方法进行疏导。
(3)懂得表扬学生。恰当的表扬不但可以使学生看到自己的长处和优点,激励其进取和自信,而且还会起到对学生思想行为的导向作用。所以作为教师父母要做好学生的`贴心人,,善于发现学生身上细微的进步,了解他们的长处和优点。当发现他们的优点时,不论大小,都要给予肯定和表扬。有时这一细微的表扬也会起到很大的作用,有时甚至会改变其一生。
(4)以静制动。当学生遇到违反纪律或与教师“顶牛”时,教师要适当地使用短暂的沉默,自己既有了理清思路,选择措辞和观察学生反应的机会,又可让学生有思考反省自己的机会。这样的“冷处理”,能够缓和气氛,使学生冷静理智,从而接受老师的教育。有时候,用沉默可替代对学生的直接批评。
(5)善于倾听,建立良好关系。不管孩子的想法是否正确,教师、父母都应该让小孩把自己的想法表达出来。多听听孩子说话,当他们认为老师、父母亲是可亲近的,可信任的时候,就会畅所欲言。当他们的想法子与自己的想法子不一致时,也不可一口否认,而应说出自己的想法,并对他加以辅导,最后达成一致。
(6)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要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中。除了与思想品德课有机结合进行外,还可通过组织有关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的游戏、娱乐等活动,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和方法,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B、活动二
为了测试各学生的逆反心理强烈程度,向每位学生派发以下测试表,通过测试,对班中逆反心理较强的学生进行一系列的辅导。
1、你不喜欢按照别人说的去做吗?
2、你是否认为绝大多数规章制度都是不合理的,应该废除?
3、如果父母再次叮嘱同一件事,你就感到厌烦吗?
4、你欣赏与老师对着干的同学吗?
5、你经常考虑事情的反面吗?
6、你是否对班干部指手划脚很讨厌,而故意不按他的要求去做?
7、老师和父母是要你用功学习,你越是不想学吗?
8、老师的话很多都是有漏洞有问题的吗?
9、你喜欢与众不同吗?
10、违反学校里的某些规定使你感到一种快乐吗?
11、别人的批评常常引起你的反感和愤怒吗?
12、你是否认为老师有很多缺点和错误?
13、对别人不敢干的事你特别想尝试一下吗?
14、你喜欢搞一些被捉弄者痛苦或愤怒的恶作剧吗?
15、你是否觉得父母和老师不应该为一些小事大惊小怪、小题大做?
16、对批评你的人,你都感到讨厌和恼恨吗?
17、你是否认为冒险是一种极大的快乐?
18、对你感到没意思的事,别人怎么说也不会好好去干吗?
19、你特别爱做令人大吃一惊的事吗?
20、你总是对老师表扬的同学感到反感,不想理那个同学吗?
21、你喜欢做一些能引起很多同学注意的事吗?
22、你讨厌那些当班干部的同学吗?
23、你认为上课时出现一些没有意料到的情况令人开心吗?
每位同学只需答‘是’与‘否’:‘是’越多,逆反心理越强。此类学生越要进行逆反心理的辅导。
逆反在多数情况下是不利于教育顺利进行的,但却反映了青少年的一些良好的心理品质。教师和家长应及时发现他们迸发出的思想火花,悉心保护和大力引导这些有益的心理,促进青少年的健康发展。
教育是教与学的互动,学生的逆反心理避免和消除了,配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了,教育目标也就不难实现了。
学生心理干预措施方案 篇12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育部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学校“21122”工作思路,有效降低学生心理疾病发生率,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学生严重心理危机个案发生,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结合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普及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学生抗挫和情绪调节能力
(一)预期目标
普及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加强学生对心理健康的了解和认知,提高大学生承受挫折和情绪调节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二)主要工作措施
学校层面的工作:
1.结合我校教学实际,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面向大一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公共课,包括了解心理健康的基础知识,了解自我、发展自我,提高自我心理调适能力等内容。
2.邀请校内外心理学专家学者为学生举办心理健康专题讲座作为知识补充。有针对性解决学生心理需求。
院系层面的工作:
1.对大一新生开展新生入学心理健康知识教育讲座,帮助其平稳度过大学适应期。
2.每学期不定期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根据不同年级学生心理需求,有计划、有体系地开展主题讲座。
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营造学生健康成长氛围
(一)预期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引起师生关注与重视,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
(二)主要工作措施
学校层面的工作:
1.借助“5.25”心理健康月和“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等重要节日和其他关键时期,开展全校性的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
2.广泛运用门户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保健能力。
院系层面的工作:
1.面向本院系全体师生开展富有院系(专业)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通过院系的官网、新媒体(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介,积极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教育宣传活动。
3.通过院系学生社团组织,结合院系学生特点和专业,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心理健康活动。
三、构建心理危机防预体系,预防危机情况发生
(一)预期目标
构建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预防工作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学生严重心理危机的发生。
(二)主要工作措施
学校层面的工作:
1.使用“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大学生心理健康筛查量表》每年对全体新生开展心理普查工作,并及时将普测结果以适当方式反馈各院系各院系。
2.建立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进一步细化各级各类人员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中的职责,指导实施心理危机学生排查周报告、月报告和随时报告制度。
3.与唐山市第五医院、开滦精神卫生中心等专业机构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畅通从学校到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
院系层面的工作:
1.根据反馈的普测结果对可能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访谈,并做好访谈记录,对需要进行重点跟踪服务的学生,安排“一对一、多对一”包联帮辅,根据普测结果、访谈情况及采取干预措施建立形成院系学生心理档案。
2.健全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建立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协调机制。确定一名专职辅导员负责统筹协调和具体落实院系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定期填写《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及干预反馈月报表》报学生处备案;各学生班级设立心理委员,关注班级学生心理健康,并认真负责填写《心理委员工作手册》及时汇报给辅导员;明确学生宿舍长负责向宿舍同学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及时发现本宿舍存在心理问题的同学,定期将本宿舍同学心理健康状况向心理委员或辅导员汇报。
3.制订完善本院系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明确工作流程及相关职责。注重做好在“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放假、考试、开学、重大活动、季节交替”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心理危机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心理危机情况。加强对心理疾病学生康复及康复后的跟踪关注。
4.积极在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院系和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等部门之间建立科学有效的心理危机转介机制。对一般性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指导其到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进行咨询辅导,对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其法定监护人,协助监护人做好监控工作,及时按有关规定将学生转介给精神疾病医疗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转介过程应详细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四、做好心理咨询辅导,提供专业服务
(一)预期目标
通过心理咨询辅导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生活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提高学生承受挫折和情绪调节能力。
(二)主要工作措施
学校层面的工作:建立一支校内外专兼职心理咨询师组成的心理咨询工作队伍,坚持发展性咨询为主,根据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的个别咨询和团体辅导,并遵守咨询伦理规范,严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隐私,做好咨询辅导记录与档案管理。在咨询辅导过程中,如发现来访者情绪不稳、行为反常、有自残、自(残)杀或伤害他人的`倾向以及其他危机个案时,执行保密例外。立即报告相关领导和学生所在院系,并及时转介到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形成高效工作网络
(一)预期目标
通过加强对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的多样化培训,建立一支专业素质高、责任心强、反应迅速的工作队伍。
(二)主要工作措施
学校层面的工作:
1.定期开展辅导员心理沙龙、专业心理知识培训和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培训,支持和选送辅导员参与心理咨询师的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2.定期开展心理委员及其他学生骨干的心理健康知识线上线下专业培训,使心理委员对学生中的心理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院系层面的工作:定期开展辅导员、心理委员及其他学生骨干的心理工作专业培训和交流,提高各院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性。
学生心理干预措施方案 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心理健康和生命安全教育维护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心理难关,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损失,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校园与社会稳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心理危机是指因生活意外事件造成的情感创伤,使心理内环境出现巨大的失衡,以致个体在认知、情感、行为等方面的功能失调甚至精神濒临崩溃的状态。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有效措施帮助处于心理危机中的个体,通过改善其心理危机情境,缓解其心理危机情绪,恢复其正常心理功能,从而避免其因心理危机引发攻击性或自毁性行为,或将伤害行为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三条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目标。
(一)通过心理危机知识教育和宣传,使学生建立理性平和心态,树立心理危机求助意识,掌握心理危机自救和求助知识。
(二)通过开展心理咨询,帮助处于心理危机中的学生消除心理冲突,增强心理危机抵抗能力。
(三)通过构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体系,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和早控制,减少和避免心理危机事件对学生成长的负面影响,维护学院安全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学院成立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学生工作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宣统部、教务处、保卫处、国资与后勤处、团委等部门、各系主要领导及心理咨询与服务中心(简称“心理中心”)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心理中心。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一)全面规划和领导学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及心理危机干预提供政策、人员、物质、经费保障等。
(二)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认真履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职责,为重大心理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第五条心理中心是学院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业务机构。中心主任由学生工作部负责人担任,同时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心理中心的心理咨询师由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或同等资质的专、兼职教师组成。心理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一)面向全体师生开展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知识宣教活动。
(二)为学生提供日常的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
(三)对心理危机事件中的当事人进行心理援助,及时干预或转介。
(四)对辅导员、学生干部以及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知识、技能培训。
(五)对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并建立心理档案,对普查筛查出来的高危人群及时备案并实施有效干预,建立心理危机学生数据库和档案,实行动态化管理。
(六)组织有关专家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评估,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
第六条心理中心成立大学生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专家组由3-5人组成,聘请院内外有心理学专业背景和精神病学专业背景的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心理专家组成。专家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大学生心理危机进行评估。
(二)负责对从事心理危机工作的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督导。
(三)提供心理危机事件处理的心理建议。
(四)指导心理危机风险化解。
第七条学生工作部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的主要职责:协调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实施;督促各系落实心理危机干预的具体措施;为心理中心的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对教学楼管理员、宿舍管理员和门卫进行相关培训,增强他们对心理危机学生的警觉。
第八条教务处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的主要职责:支持并指导有关心理健康课程的建设及教学管理;协调处理有严重心理障碍学生的学习与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等问题。
第九条保卫处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的主要职责:配合学院对高危学生实施隔离监护,及时和处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报告事态的发展情况,保证高危学生在转介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意外事件发生时对当事人现场监护、及时勘察和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散以及对其他学生造成的不良刺激;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处理。
第十条宣统部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的主要职责:充分利用院报、广播、网络、橱窗等宣传媒体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营造健康向上、关爱生命的积极氛围;积极、正面应对心理危机事件中的新闻媒体及其舆论;监控并研判对大学生自杀等心理危机事件的负面报道。
第十一条国资与后勤处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的主要职责:不断改善学院环境,尽可能清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楼层管理,相关管理人员发现学生有异常行为时要谨慎处理,及时报告;为学生心理危机的干预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医务室配合学院对心理危机事件中的当事人进行紧急救治;协同心理中心发现有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并给与建议。
第十二条各系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书记负责,辅导员具体落实。全体教职工及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均有责任和义务积极协助本系实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各系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稳定各系兼职心理工作者队伍。稳定心理委员和寝室室长工作队伍。支持辅导员外出参加心理学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二)预防和监控系内可能诱发学生心理危机的各类事件。
(三)收集并上报有心理和行为异常学生的信息。
(四)建设心理危机干预数据库中重点学生心理档案。
(五)对学生心理危机事件进行及时干预。
(六)对教职工、班团干部、学生党员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增强他们对心理危机的预防意识和敏感性。
(七)利用各种渠道向学生家长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争取家长配合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第十三条各系应充分发挥本系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室长在心理危机干预中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同时,班干部、党员有责任关心同学的心理健康,了解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若发现有严重心理障碍或自杀倾向的同学应立即报告辅导员,同时及时与心理中心取得联系,寻求专业帮助,开展风险评估。
第三章预警机制及心理危机事件处理
第十四条全院师生员工要特别关注认知、情感、行为和生理方面有较大改变的学生。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落实“五早”: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预防、早控制。工作中做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十五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在预防,应在心理危机事件尚未发生时,对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事件发生时,应立即启动“一名患者、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
第十六条心理中心坚持每年对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回访工作;坚持在新生入学和毕业生离校等重要时间段,在每个学期初和学期末、重大节假日前后等特殊时间段加强对学生心理问题的排查。对排查中心理状态有波动的学生和高危学生及时做好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
第十七条建立心理健康专业工作队伍、学生工作队伍、学生组织组成的全员参与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机制。
第十八条心理危机事件处理流程。根据不同的心理危机事件情况开展不同方式的心理危机干预处理。
第四章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制度
第十九条报告与反馈制度
(一)寝室心理信息员要经常关注本寝室同学的心理状况,有异常状况及时向心理委员和辅导员报告。
(二)班级心理委员要全面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有异常状况及时向辅导员报告。
(三)辅导员应经常深入学生中,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有异常状况及时向系书记报备。
(四)系书记应经常与各辅导员联系沟通,及时全面掌握本系学生心理健康动态,有异常状况及时向心理中心报备。
(五)辅导员如发现有心理状况迅速恶化的学生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立即将情况向心理中心报告,系部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六)心理中心对报告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应及时进行心理危机风险评估和心理疏导工作,并将学生心理危机的严重程度、预计可能发生的心理危机事件及处理意见向学工部相关领导汇报,同时向系部反馈。
(七)心理中心应定期将全院心理问题学生的心理动态情况向学工部相关领导汇报。
(八)学生工作部定期将全院心理问题学生动态汇总情况向分管院领导汇报。
(九)各系教职员工在遇到心理危机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时,应当即向上级领导或心理中心报告。
第二十条档案制度
(一)心理问题学生分级建立纸质档案,并形成电子数据库。其中,重点关注心理问题学生形成一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入库学生只进不出;一般关注心理问题学生形成二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入库学生可进可出。
(二)符合以下三种情况的学生纳入一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入校后出现心理疾病发作,并得到医院确诊的;入校后实施过自杀行为的;有精神疾病史但入校后暂无发作现象的。
(三)符合以下三种情况的学生纳入二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入校后有明显的心理问题表现但医院未确诊的;有自杀史但入校后从未实施的;有心理问题病史但入校后暂无反常现象的。
(四)电子数据库为动态库,记录心理问题学生的心理状态变化情况。各系、心理中心同时管理电子数据库,保障电子数据库的数据同步与更新。
(五)心理问题学生档案应一人一档。纸质档按要求存入档案袋,包括该学生所有的相关附件资料:如学生基本情况表、在校成绩单、医院病历记录、各类各层谈话记录、家长联系记录、心理普查记录、安全承诺书、请假休学申请书等。档案袋封面标注保密。
(六)一级、二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学生的纸质档案由各系保管,同时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备存一级、二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心理问题学生档案。
(七)各单位要加强对所有入库学生心理档案的管理,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第二十一条监护制度
(一)对于心理危机程度较轻且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其所在系应成立以班级心理委员为负责人、其他学生干部及心理信息员不少于三人的学生监护小组,及时了解该生的心理与行为状况,并进行安全监护。监护小组应及时向辅导员汇报该生的心理动态。
(二)对于心理危机程度较高但能坚持在校学习并接受治疗者,辅导员应将其家长请来学校并告知情况,双方协商后,让学生休学回家治疗,或与家长签订书面《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危机管理责任书》,并由家长陪读。
(三)对于经心理中心评估确认有严重心理障碍、有自杀意念或出现自伤自残等行为的.学生,系部应立即通知家长来校,商议处理事宜。在将学生安全移交给家长前,系部应对学生实行24小时特别监护。必要时可实施隔离,或送往安全环境监护。若出现心理障碍的急性发作,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应立即送往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接受治疗。学生在医院治疗期间,辅导员应与主治医生保持联系。
(四)对于自知力不完全或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学生,不得在学生寝室里实行监护,要确保学生及其他同学的安全。
(五)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根据《精神卫生法》相应条款处理。
第二十二条后期跟踪制度
(一)按学生管理规定,因心理问题休学的学生在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生的待遇。
(二)因心理问题休学的学生在申请复学时,应持近一周以内由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所开具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或“可在校就读”证明,到心理中心进行二次心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办理复学手续。
(三)学生复学后,系部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应安排班级心理委员、心理信息员等对其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辅导员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四)心理中心根据各系的需求,安排心理咨询师定期以预约咨询或随访咨询的形式,对学生心理动态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各系。
(五)对于因有强烈自杀意念或因自杀未遂而休学再复学的学生,应由监护人陪读。各系应安排学生监护小组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心理危机的防备预案,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随时恶化。心理中心应保持密切关注,组织专家对其进行定期跟踪咨询及风险评估。
第二十三条责任追究制度
参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职责。对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或个人责任。
(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学生心理危机不闻不问,或知情不报,或不及时上报,或执行学院心理危机干预方案不力者。
(二)参与心理危机干预事故处理的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到学生心理危机事故报案后,拖延时间没有及时赶到现场造成延误时机的或在现场不配合、不服从统一指挥者。
(三)违反保密原则,擅自对外发布消息,泄露学生信息者。
第二十四条其他制度
(一)特殊情况备案制度
学生自杀事故发生后(含已遂和未遂),所在系应将该生档案材料提供给心理中心备案。学生因心理问题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各系亦将其档案材料报心理中心备案。
(二)物质保障制度
学院对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供人员、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投入。人员保障包括按照1:3000配备专职心理咨询师,培养符合心理咨询行业规范的专业心理咨询人员。物质保障包括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心理中心办公室、心理咨询室、团体训练室、热线电话等必备工作场地及专业设施。为确保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正常运转,学院按照每年学生人均5-10元的标准划拨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三)培训制度
心理中心每年应有计划地对心理咨询老师、全体学生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学生干部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心理危机干预能力。保障专职心理咨询师每年不少于一次外出进行专业培训;保障学生工作人员上岗必须接受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干预培训;保障各系兼职心理老师每月开展一次工作经验交流会或工作案例研讨会;保障学生心理干部每人每年不少于10学时的心理健康知识或心理危机预防知识培训。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各系应针对本系学生的实际情况,本着教育为主、及时干预、跟踪服务的原则,经常性地对本系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分析,及时掌握监控对象的情况,保证学生心理危机的预警信息畅通。
第二十六条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有关材料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沟通交流的重要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
第二十七条对有严重心理障碍或自杀倾向的学生,家长有责任积极配合学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开展。若家长刻意隐瞒学生的真实状况,拒绝或阻挠学校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其后果由家长承担。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具体工作中的问题咨询由心理中心负责答复。
学生心理干预措施方案 篇14
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工作,增强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针对性、主动性和有效性,降低危机事件对学生的伤害,特制定本方案。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原则
(一)心理危机是指大学生运用通常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时,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学生尽快恢复心理平衡,安全度过危机。
心理危机干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负总责,学工部(处)、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要领导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及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参与,各学院与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联动配合。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患有严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易出现自伤行为的精神障碍者;
3、因心理障碍或突发事件导致产生自伤企图或行为者;
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心理障碍而表现出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有暴力倾向或伤害他人倾向者;
6、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7、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8、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怖、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对象。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1、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
3、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一)问题的发现。各学院要建立起通畅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机制,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生心理危机动态,对有心理障碍的同学,周围同学应予以理解、关心和帮助该学生,并及时向辅导员反馈情况。对有行为异常或近期情绪、行为变化较大的学生,各班安全信息员应给予及时的关注,对问题严重的学生需转介到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师对学生进行预诊和危机风险评估,提出危机干预措施和初步的治疗建议。
(二)信息报告。发现学生危机情况,周围同学和各班安全信息员应立即向辅导员报告,辅导员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赶往现场的同时向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报告,学院党委副书记立即向学工部(处)的主管领导报告,学工部(处)领导视危机严重程度酌情向学校分管领导及时汇报。
(三)即时监护。各学院、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立即派专人对危机学生进行24小时监护,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家长。实施监护的同时,各学院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长来校,如果家长确实无法尽快赶到学校,在家长以传真、电话等方式的授权下,对学生采取治疗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卫生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对没有监护能力或不配合学校的家长,各学院应对学生强制采取治疗措施或派人将学生遣送回家,并视情况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五)进行阻控。对于可能造成危机扩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刺激物,各学院应协助有关部门及时阻断。
(六)实施治疗。需住院治疗的,必须将学生送至专业卫生机构治疗;对可以在校坚持学习但需辅以药物治疗的学生,各学院应与其家长商定监护措施;对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的,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家长监护并离校治疗。
(七)应急救助。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应先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求助。
(八)事故处理。当学生自伤或伤害他人事故发生后,学工部(处)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保卫处负责保护现场,配合有关单位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各学院及辅导员对学生进行安全监护;校医院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至就近医院救治;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制订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九)成因分析。事故处理结束后,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事件的成因分析,对事前征兆、事发状态、事中干预、事后疏导等情况认真梳理,学院上交一份《广西师范大学本科学生个体突发紧急事件处置备案表》交学工部(处)备案。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要求
(一)信息畅通。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二)工作到位。危机发生时,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靠上工作,靠前指挥,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四)记录备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确保资料详细完整。
(五)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