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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专项行动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批示指示精神,根据省消联办和市、区政府领导要求。结合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中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辖区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紧扣“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聚焦重点、集中精力、攻坚整治,坚决实现“三个确保”目标,确保辖区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压紧压实消防工作责任。建立安委会会议制度,形成行业部门联合检查、执法联动告知单等制度,推动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督促社会单位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贯彻“1234+N”消防管理理念(“一完善”,即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确定”,即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三规范”,即规范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四落实”,即落实防火巡查、检查,落实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验、维修,落实消防演练,落实员工教育培训;“N推进”,即推进落实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投保、消防队站建设等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二)攻坚治理消防安全隐患。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贯彻“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重管理”理念,加强对“三合一”、群租房、养老机构、学生宿舍、医院病房楼、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的管控力度,开展专项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并录入相应系统(对行业部门及基层组织未采用信息化系统的,应形成电子台账,逐级上报),列出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对单销账”,实行“清零管理”,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高压态势。
(三)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落实各社区、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双备案”制度。大力推进将消防安全纳入“大数据+网格化”工作机制,全面应用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平台消防管理模块。各社区要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针对辖区九小场所、沿街商铺以及社会单位开展巡查检查、宣传培训。
(四)全面加强消防教育培训。推进消防安全教育“进学校”,部署“千万学生做消防作业”行动。推进消防安全教育进家庭、进人员密集场所。加强“趁热打铁”式火灾案例警示宣传,典型火灾案例发生后立即组织面向社会开展警示教育。
(五)全面深化“智慧消防”建设应用。通过搭载“智慧城市”建设快车,加快推进独立式感烟探测、智慧安监、智慧用电、简易喷淋、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等消防安全智能前端设施安装及数据接入,并依托消防大数据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可视化分析等应用。全面推广智慧用电、电动车智能充电等信息系统推广应用为抓手,全面提升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工作质效。加强综治平台消防模块管理使用,应用监测信息实现精准监管。
三、阶段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月3日)
根据本方案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各社区、各成员单位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2月3日至3月26日)
结合《集美区侨英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集美区侨英街道中小型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集美区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20xx年3月27日至3月31日)
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街道办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实地核查任务完成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站在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将“百日攻坚行动”纳入年终考核,作为政治任务来落实、当作头等大事来完成。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坚决扛起责任、定期跟踪;分管领导要加码推进、狠抓落实,各班子成员要分片包干、捆绑责任,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强化调度。要将各项重点任务目标明确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实行项目管理,做到人人肩上有责任、人人身上有任务。建立定期研判、协商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度、通报存在问题,推动全街攻坚行动深入开展。
(三)持续督导,跟踪问效。此次攻坚行动成效将列入全街年终消防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以及没有按照既定时间保质完成工作任务的,将严格倒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坚决采取纪律和组织措施予以处理。
消防专项行动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做好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公安部提出的“防得住、打得赢、保安全”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采取超常规手段整治火灾隐患,集中开展重点单位灭火救援实地演练,全力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火灾形势稳定。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等情况。
(二)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积极消除火灾隐患。坚决做到“五个一律”:
第一,公众聚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第二,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或审核验收不合格,以及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就投入使用的严重违法违规建筑工程,存在火灾隐患的,严格依法实施监督,一律依法责令先停后改,同时予以处罚。
第三,违反有关规定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的,一律不予批准。第四,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的,一律依法实施拘留处罚。第五,将消防设施挪作它用,擅自拆迁、埋压、圈占、占用、停用或者毁损消防设施,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同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三)强化消防执勤备战,切实做好救援准备。消防部门要根据“灭大火、打恶仗”的要求,完善战勤保障体系,严格执行值班备勤制度,加强各种车辆装备器材的检查和维护保养,保持通讯畅通,使之时刻处于完好状态,并积极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和救援物资,做到一旦接警,能快速反应、迅速出动,及时有效地处置,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消防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动员组织各种媒体,充分利用多样宣传手段,集中力量掀起声势浩大的消防宣传教育高潮,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标语、社区有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积极营造人人了解消防、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
(五)抓住消防薄弱环节,强化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抓好新建的小区、老式的居民区、棚户区、城乡结合部等居民社区以及农村村民大院的防火工作;积极推动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以及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的消防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及城镇居民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加强辖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驻社区(村)民警消防工作职责,落实巡防队处置初期火灾职责,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开展基本的技能培训,发挥处置初期火灾事故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做好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是当前各级各有关部门非常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意义,认清肩负的神圣职责,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防得住、打得赢、保安全”的总目标,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全力以赴,真抓实干,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平稳。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在专项行动中实行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各职能部门要靠前指挥,跟踪问效,切实做到专项行动认识到位、领导到位、部署到位、时间到位、措施到位。
消防专项行动方案 篇3
为深刻吸取“8.25”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余消委字〔20xx〕10号)和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深刻吸取“8.25”黑龙江哈尔滨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余公消发〔20xx〕5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县开展公共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黄明书记批示指示精神,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工作重点,对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努力为我县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公共场所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四)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网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是否落实人员值班,是否经过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
(八)用电、用火、用气安全情况;
(九)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
三、职责分工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所辖行业、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落实岗位、责任到人。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公共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职责分工如下:
各乡(镇)、街道办、工业园区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旅游部门牵头负责旅游景区、景点和星级宾馆、酒店的消防安全监管;
教体部门牵头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体育活动场所、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监管;
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养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的消防安全监管;
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车站、物流仓储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
商务部门牵头负责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监管;
文化部门牵头负责文化娱乐场所和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
卫生计生部门牵头负责医疗卫生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
安监部门牵头负责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
宗教事务部门牵头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
公安部门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监管;
消防部门负责对列管重点单位进行一次专项排查整治;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供销社、中石化等单位对产权范围内的场所进行一次专项排查整治。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9月13日前,各地、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和本部门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
9月14日至9月25日,各地、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公共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确保100%排查到位,逐个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单位及责任人。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在建立台帐的基础上,要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应急预案“五落实”,并由当地政府挂牌督办,确保隐患如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又无力整改、无法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的企业或单位,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
(三)总结提高阶段。
9月26日至30日,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已责令“三停”、临时查封的场所逐一复查。要总结固化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监管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本地区、本部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全县公安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情况汇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认真履行职能,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届时,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适时对我县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在全市进行通报。
(三)强化协作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明确工作责任,掌握公共场所消防安全规律和工作特点,不断研究总结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树立责任意识,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良好局面。要建立消防管理协作机制,扩大监督面,增加检查量,尽量消除盲区和死角。要加强信息共享,进行联合惩戒,对经整改后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或拒绝整改的场所,有关行政许可部门要依法吊销其相应行政许可,依法组织关闭。各级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场所。
(四)按时报送信息。
消防专项行动方案 篇4
为解决xx县城区范围内存在的消防车通道堵塞问题,减少因此类问题造成的小火亡人、小火酿大灾的隐患风险,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市安委会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印发的《xx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xxxx年重点项目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力争在xxxx年底,完成对xx县城区范围内的新建成小区、老旧小区、高层建筑、重点场所等内部区域及周边道路的.消防车通道堵塞问题治理,全面强化多部门协同配合、联合监督能力,提升人民群众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主观意识,为彻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打下坚实基础。
(一)消防通道划线工作彻底清零。
按照前期上级部门关于消防车通道划线工作要求,稳步推动消防通道划线进程,重点清理无物业管理小区无人管理划线难、部分重点单位场所未完成划线等问题。xxxx年底前,确保所有划线工作全部完成。
(二)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升。
全方位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强化媒体曝光警示机制,消防车道堵塞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提升物业企业管理主观能动性。xxxx年底前,群众违法占用消防通道行为持续减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升。
(三)多部门联合整治机制逐步完善。
形成常态化消防车通道堵塞问题联合执法机制,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共同监督管理体系逐步建成。畅通隐患信息共享渠道,形成小问题各部门现场纠正独立解决、大问题部门协调联合执法的刚性措施,提升执法质效。
(四)从源头扼制隐患问题增量。
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引入标准划线管理模式,消防车通道划线工作纳入小区新建工程审验环节重要内容。城区改造过程中合理安排公共停车场项目规划建设,研究制定便民的停车措施,实行专业化管理方式。
二、主要措施
(一)完成老旧小区及部分单位消防通道划线工作。
组织公共建筑以及老旧住宅小区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将小区划线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县创卫考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县创建办、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xx镇人民政府〕
(二)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实行综合执法。
具有执法权的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对发现的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各部门可统一先行独立处理,同时对违法行为人信息进行第一时间共享,对隐患问题较为突出的重点区域各部门实行联合执法,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城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完善违法行为曝光和消防安全宣传机制。
对已查实查处的堵塞占用消防通道违法行为实行现场曝光,在县级刊物、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上进行定期公示;有效利用城区范围内商场、超市和相关单位的LED显示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提醒,同时深入居民社区进行定期宣传,普及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相关法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融媒体中心、xx镇人民政府〕
(四)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划线事项纳入建审、验收、备案环节。
对于新建住宅小区项目工程,将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立牌等工作纳入工程审验、备案考评内容之一,对于已申报的项目工程,对接建设单位补充完善该项工作,对于已投入使用的新住宅小区,对接物业服务公司完善划线工作。〔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五)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纳入城乡改造重点内容。
在老旧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过程中规划安排增加小区停车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按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合理设置停车位,缓解住宅小区停车位不足的根源问题,在便民、利民的基础上科学研究制定停车场管理方式。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消防车通道改造及划线费用。〔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三、整治步骤
从xxxx年9月至xx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xxxx年9月25日至30日)。
各有关部
门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具体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于9月30日前报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xxxx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对照责任分工,协调推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xxxx年12月1日至12月xx日)。
针对消防车通道隐患问题严重且经督促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小区及相关场所,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共同督促隐患彻底整改。
(四)总结验收(xxxx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
各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将消防通道划线、违法行为查处、媒体曝光、社区消防安全宣传、划线事项纳入工程审验内容、停车位和公共停车场建设规划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安委会消防专业委员会汇总备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对消防车道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协同推进落实。各部门之间要定期协调沟通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共享,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二)强化监督执法。
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行为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依法采取警告、罚款、曝光、行政拘留等措施,对隐患问题轻微的责令当场整改,对隐患问题严重或久拖不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政府挂牌督办并实施联合惩戒。
消防专项行动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生产为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的工作目标,结合商业网点规划实施、商品交易市场改造提升等工作,加大对市场违章建筑物的拆除以及对市场消防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二、组织机构
成立xx县美饰家建材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该市场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经贸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副局长任副组长,商业贸易科、资产管理科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积极做好和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城管办、县消防大队的沟通协调,共同开展美饰家建材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
三、治理的依据、范围、内容和目标
(一)治理依据:以相关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等技术规范标准为依据。
(二)整治范围:xx县美饰家建材市场
(三)整治内容:市场违章搭建行为、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以及商户非法经营或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问题。重点包括:
1.市场周边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违反规定在市场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等问题;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等问题。
(四)整治目标:通过开展集中行动,拆除擅自搭建的违章建筑;督促市场经营者及时停止违法违章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打击无证经营的市场和商户,规范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增强群众消防意识和消防技能等措施,全面提升美饰家建材市场的消防安全环境,建立健全市场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5月)。
5月份制定x县美饰家建材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方案,并于5月底前报市贸易局网点建设处。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8月)。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由县经贸局牵头,组织县公安局、安监局、城管办、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逐项进行排查,并于6月2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严格落实排查整治工作责任,要求该市场填写《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基本情况登记表》,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存档备查。
整治期间,对各类拒不整改的违法违章行为要加大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开展集中治理专项活动,从严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自行拆除的违章建筑,由县经贸局牵头,公安、消防、安监、城管等部门配合实施强拆。
消防专项行动方案 篇6
20xx年上半年以来,消防支队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消防监督职责,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充分发挥专项整治指导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作用,针对各部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指导适日;十进行督查,有力促进了专项整治工作在我市的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切实增强了我市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环境,有效保障了我市经济快速、平稳发展。
一、工作开展主要情况
1、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市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监察、工会、经贸、教育、文化、卫生、民政、工商和游等相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组织,在本系统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市消防支队成立了专项整治指导办公室,支队长张兰洲同志任办公室王任。各县区也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力口强了对此次专项整汁的组织领导。
2、制定整治方案,快速动员部署。
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下发后,汤建明副市长于4月15日召集公安局、安监局、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会议、要求消防部门立即制定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方案。17日,汤市长再次召集三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听取工作方案制定情况报告,并审查通过了工作方案。4月2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个了全面部署,汤建明市就专项整治工作做了重要讲话,并提出了具体要求。4月2:日市消防支队i持召开各县区专项整治指导办公室主任会议,承专项整治进行了再动员部署,要求各指导力、公室明确责任、强<1指导职能。会议召开后,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迅速制定出了符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的整治方案,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展开。
3、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治理氛围。
4月21日,汤建明副市长发表题为《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电视讲话,并在《宿迁日报》头版刊登署名文章。市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打出滚动字幕、公布举报电话。在市移动公司、寻呼公司开力、发送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短信业务。印发5()0[份《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在大街小巷张贴。结合消防进社区工作,组织公安派出所民警在社区内进行广播,组织流动宣传车进行宣传。同时,组织召开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会议,传达部署专项整治工作。除此以外,还充分利用设在市消防支队的“消防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对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在切实提高他们消防意识与素质的同时,对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进行再宣贯、再部署。通过广泛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有力促进了整治工作的开展。
4、加强部门协调、单位自查整改落实
市政府对开展好此次专项治理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使各县区、各部门全面落实了政府、部门和单位三级责任制,明确了治理目标和重点,认清了自身责任和职能,增强了严格标准、依法办事的观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切实发挥好督促指导作用,对各县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及时督查专项。开展以来,汤建副市长两次亲自带队,组织安监、消防及厂关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对四县二区及个别隐患较大单位的专项开展及自查整改于展情况进行督察。消防支队切实履行好职能,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了专项整治联络员制度,加强对名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围绕长效管理开展工作。市工商局、文化局进一步严格’;将消防安全检查作其办理公众聚集场所许可证照的前置条件,切实抓好源头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单位充分认识到了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要自身长期效益的重要性,普遍积极开展了整改。利用“非典期间各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关门歇业的时机,消防支队通过申话联系、书信调查及适时的实地检查等方法,督促一些存在时恒较长或整改周期较长的隐患单位,充分利用这一时机,在抓好“排典”防治的同时,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深入整改。这些单位既彻底整改了火灾隐患,又没有影响到正常营业、“非典”过后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受“非典”影响,本次专项整治每阶段依次顺延了一个月。目前,各单位已将自查整改报告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治理自查整改阶段已全面结束。各行业主管部门正按照计划开展部门验收工作,预计在8月10前结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单位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认识不足,片面强调自身经济效益,对长效管理积极性不高,对火灾隐患的整改停留在应付检查层面,不能很好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
2、受前一段“非典”防治的影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开展也受到了一定影响。各相关部门将主要精力都放在了“非典”防治上,对开展专项整治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3、应进一步完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强化专项整治指导业务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各主管部门信息统计及交流工作。
消防专项行动方案 篇7
为坚决整治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等突出问题,根据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对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将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作为解决社会民生需求的重要抓手,通过“一城一策、一区一策”集中治理,全县6个老旧住宅小区按标准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治理对象
全县6个老旧小区:梧龙砂矿住宅楼、铜钵后宅小区1#~3#楼、铜钵后宅小区4#~6#楼、西埔宅山小区1#~3#楼、财政楼4#~8#楼、东埔社区银行宿舍楼片区。
三、时间安排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分步完成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20xx年,30%的老旧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20xx年,70%完成;20xx年,100%完成。
四、任务分工
(一)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
牵头单位:消防、公安交警、城管部门
职责任务:依据《东山县消防救援大队、东山县城市管理局、东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明确消防车通道联合监管有关事项的意见》(东消〔20xx〕43号),查处机动车违停、占道经营以及设置铁桩、石墩、限高等固定障碍物(构建物)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及时督促将机动车辆挪移,清理占道经营和设置的障碍物(构建物),排除妨碍,对拒不配合的`依法进行强制拖离、清理。
(二)修剪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和作业的绿化。
牵头单位:城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职责任务: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由城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各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按植物生长规律,对绿化树木进行修剪,确保消防车通道宽度、高度不低于4米,保障消防车正常通行和灭火救援作业。
(三)明确通道标识化管理和规范停车行为
牵头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城管、消防部门
职责任务: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依据《东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东安委办〔20xx〕49号)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设置说明,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识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对于无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指导所在镇、社区居委会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支持老旧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划线、标名、立牌等改造费用。
(四)规划新建停车场(库)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住建(人防)、城管、消防部门
职责任务:结合前期调研的老旧小区车位缺额情况,启动编制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将新建城市公共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
(五)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
牵头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城管、消防、公安交警部门
职责任务: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9月)。针对老旧小区消防“生命通道”难点和堵点问题,住建、城管、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组织调研掌握老旧小区机动汽车现有数、车位数、分析评估老旧小区车位缺额等情况,并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以及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情况,按照“一区一策”的治理要求,逐个制定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
(二)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1月)。各区镇、各部门要根据“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制定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逐项完成老旧小区明确标识化管理、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停车资源管理使用、综合执法等工作任务,确定每项任务的责任人,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运作。
(三)总结考评阶段(20xx年12月)。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研究建立提升消防车通道管理水平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一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明确任务清单、整改时间和责任单位,确保工作举措落到实处。
(二)定期会商研判。要建立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定期汇总、分析、研判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制定具体对策,全力推动老旧“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曝光。要利用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广泛宣传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加强对老旧小区管理人员、业主的宣传培训,指导开展灭火疏散演练,提升消防安全意识。要集中曝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形成全民舆论监督。
(四)强化督导,严肃追责。县安办将加大对此次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敷衍塞责、行动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及时通报批评。
消防专项行动方案 篇8
为认真吸取因消防引发的火灾事故教训,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遏制我乡群死群伤等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县政府的安排。乡政府从即日起至20xx年6月1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在建工程工地、消防车通道场所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实现“三个确保不发生”目标: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再重要场所、重要节点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而导致亡人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全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乡长
副组长:副乡长
成员: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单位负责人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整治。
内容:
1、未依法取得有关消防行政许可,投入使用和营业的;
2、消防设施设备不到位、为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未落实管理制度以及值班人员不会操作自动消防设施、不熟悉火灾等紧急情况处置程序的;
3、未落实固定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制度的;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以及被占用、堵塞、封闭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达不到人员疏散要求的;
5、擅自扩大防火防烟分区、破坏防火防烟分隔的,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以及在有可燃性气体散发场所使用明火做饭的,大量采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疏散走到两侧和安全出口附近采用影响疏散的反光镜面、玻璃等材料装饰装修的;
6、存在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合用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建筑外墙、门窗上设置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7、未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员工培训流于形式、未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的。
(二)易燃易爆场所整治。
范围:
化工企业、加油站及小化危场所等。
内容:
1、未依法经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特种设施设备未经过各类安全检测的
2、选址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和居民住宅区内的,与居民住宅区及其他重要公共建筑防火间距达不到规范要求的;
3、生产工艺、装置设备和储存设施、储存方式不符合防火防爆及防止跑、冒、滴、漏等安全规定的;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设置不符合规定或被占用、堵塞的
5、固定消防设置及冷却装置未保持完好有效的,灭火冷却用水、泡沫液储量不能满足灭火及冷却需要的,各类灭火器材数量、型号不符合规定的,防雷和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6、未建立符合规定的各类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的,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未在重点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的,重点工种操作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的,未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的。
(三)在建工程工地整治。
范围:
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外墙改造、室内装修工程等。
内容:
1、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动工的,未经消防验收或备案投入使用的;
2、施工、监理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议、施工及监理单位违法降低施工质量的;
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不到位的;
4、未设置临时消防水源、消防器材、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及救援场地的;
5、施工人员宿舍设在施工作业区或设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6、电(气)焊等特殊工种人员未经过消防安全培训的,未制定落实动火管理制度的;
7、外墙施工采用聚氨酯泡沫、彩钢夹心板等易燃可燃材料的,违章搭建影响建筑物防火功能的。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单位要按照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工作责任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职责,量化工作任务。
(二)定期研判,强化调度。
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分阶段对行动情况进行小结,要认真分析研判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
(三)广泛发动,严格执法。
各单位要把法律赋予的职权用好、用足、用到位,从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要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未予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施工工地员工宿舍与作业区未分开设置的,经责令限期改正未执行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消防专项行动方案 篇9
为深刻汲取近期多发火灾事故的教训,深入推进“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坚决避免此类火灾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今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集中开展“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全区“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xx任组长,xx公安分局副局长xx、区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xx、大队长xx任副组长,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二、工作重点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2、家庭式收养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午托部、员工宿舍、培训学校(班)等人员密集的居住场所;
3、沿街门店、出租屋、“三合一”场所;
4、烟花爆竹、“孔明灯”销售、储存、燃放场所;
5、居民(村民)楼院。
三、工作任务及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对整治范围内的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发动人员密集场所、居民(村民)家庭开展一次全面自查,组织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集的居住场所、居民小区普遍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场所从业人员和辖区居民(村民)普遍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努力实现每名群众能够掌握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和具备灭火逃生自救能力的目标,全面提升社会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全力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工作方法
(一)实施办事处网格化排查。各办事处要明确建立街道办“大网格”、行政村、社区“中网格”、小街道、居民楼院、住宅小区“小网格”三级网格。要有分管领导和具体人员负责,要有办公场所、办公设施以及相关档案资料。要严格落实分包制度,区政府领导要分包“大网格”;街道办领导要分包“中网格”;街道办工作人员要分包“小网格”。街道办、居(村)民委员会等要对辖区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并以社区、行政村为单位,建立排查档案。要组织安监员、巡防队员、居民楼院长、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等力量,结合日常工作,走进居民(村民)楼院,开展排查检查和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居民防范火灾。公安派出所特别是社区警务室,要在督促居委会、村委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同时,结合常住人口登记情况,利用人口户籍和出租房屋管理等系统,采取网上排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群租房、居住人员在4人以上(含4人)的家庭式人员密集居住场所进行排查,及时督促整改隐患,随时提示消防安全。要强化硬件设施建设,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社区、行政村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街道专兼职消防队、消防巡防队配齐配强车辆装备和灭火器材,办事处和较大型社区配备消防巡逻车。要深入推行“巡消一体化”、“保消一体化”工作模式,不断发展壮大专兼职消防队、巡防、保安和消防志愿者队伍,使其更好地履行防火巡查检查、初期火灾扑救、宣传服务群众“三大消防职能”。
(二)落实行业系统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开展工作,强力推进“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区安监局要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单位排查整治;区住建局要组织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排查整治;区教育局要组织学校、幼儿园、午托部、培训学校开展排查整治;区文化局要组织开展公共娱乐场所排查整治;区卫生局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排查整治;区民政局要组织开展家庭式收养所、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排查整治;区工商局要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或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场所,按有关规定依法采取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区商务局要对局属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区民族宗教局要对宗教活动场所等进行检查;区旅游局要组织开展旅游景区(景点)排查整治;区人防办要组织对人防工程进行隐患排查;区电教中心要广泛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将消防知识、消防基本技能列入各级各类劳动用工培训内容,并指导、监督有关职业培训机构认真实施。对从事具有火灾或爆炸危险职业的作业人员,要将消防知识和消防基本技能纳入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范围。
(三)严格烟花爆竹管控。要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明确本地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时间、地点和种类。区安监局要严格烟花爆竹销售点审批,对销售、储存场所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开办;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坚决予以取缔。区公安派出所要严格燃放活动审批,对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及时通知区消防大队联合对活动现场进行检查,凡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街道办、村(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要在每个居民小区、村庄划定禁放、限放区域和时段,同时组织人员开展不间断巡查,发动燃放区域周边单位和居民彻底清理可燃物,实施洒水湿化,及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除夕、春节、元宵灯烟花爆竹燃放集中的时段,区公安派出所和消防大队要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文物古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等禁放场所及周边派出警力,加强现场监护。安监、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燃放等行为,尤其是对在禁放时段、禁放区域或在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安全保护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要立即制止,依法处罚;拒不改正的,坚决予以拘留。
(四)深化消防宣传教育。要迅速组织开展“平安万家”消防宣传活动,多渠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着力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在媒体广泛开设消防专题、专栏,在黄金时段高频次播出消防安全知识、烟花爆竹燃放常识、公益广告和《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教育、卫生、民政、文化、安监、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要针对行业、系统特点,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各街道办要组织人员在沿街门店、人员密集的居住场所、居民小区等普遍设置固定消防橱窗和消防安全提示牌,在居民楼院、小区公告栏、农村主要街道两侧墙面和文化活动场所广泛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标语和“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挂图。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和物业管理单位要逐家逐户发放冬季安全用火用气用电、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灭火逃生自救消防知识手册和典型家庭火灾案例等宣传资料,特别是对居住4人以上的家庭必须入户讲解消防安全常识,帮助查找消除火灾隐患。公安派出所、消防大队要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利用手机短信、校讯通、农村大喇叭等形式,每天提示、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同时要组织消防志愿者在社区、农村设立消防服务台,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志愿服务,切实增强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强化灭火救援准备。要建立完善消防、供水、环卫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对消防水源特别是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的普查和维护保养,确保现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区消防大队要结合辖区实际,针对居民家庭类火灾的特点,组织官兵深入居民社区开展针对性灭火演练和模拟训练,提高初战控火、疏散救人的能力。要充分发挥街道专兼职消防队道路熟悉、就近靠前的优势,对其开展一次业务培训,督促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器材的配备和维护保养,切实提高对初起火灾的处置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近期,我省居民家庭亡人火灾事故频发,教训十分深刻。当前,正处于冬季火灾高发期,加之春节、元宵节临近,用火、用油、用电、用气大量增加,诱发火灾因素增多,社会火灾形势异常严峻。对此,各相关部门尤其是领导同志要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把稳定火灾形势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最大限度地预防亡人火灾,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
(二)精心组织,全面实施。各相关单位要迅速制定“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组织综治、安监、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负责人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立即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对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和场所,要落实“实名制”排查,逐一检查,逐一登记造册,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要坚持将消防宣传与排查检查有机结合,在检查过程中宣传逃生自救常识、提醒消防安全,切实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三)综合协调,统筹兼顾。各单位在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农村、社区、居民楼院开展“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同时,始终紧紧盯牢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规定的任务要求,对重点单位进行排查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监督整改;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铲除,始终保持消防执法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重点单位发生火灾。
消防专项行动方案 篇10
为了确保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建设“平安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此方案。
一、 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学校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召开工作会议,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建立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并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工作档案,并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陈小渝;副组长曾德江、陈勇、钟富容;成员:喻宁、张向容、蒋树梅、谢光娟、诸彦凤、邹军、张铃、蒋宗凤、各班主任。
组织义务消防队(应急小组):陈勇、喻宁、邹军、张铃、郑凌川、王文印、蔡建国、张代元、宋春华、徐永川、吴清勇、苏公良、汤建军、黄达祥。义务消防队各成员在学校发生火灾时,起应急处理作用。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1.我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全体师生积极参与,实行班级、办公室、功能室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室消防安全负责人如下:
教室为该班班主任;各办公室及功能室为该室负责人;会议室为会议室保洁人员;微机室是微机教师。各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学校,以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3.班主任及公共安全课教师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
4.学校定期全面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各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本室,特别是对电器及线路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发生火灾现场第一知情人为报告责任人和现场处理第一责任人。
6.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大力宣传,注重演练
学校和教师同共进行消防知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利用校园网站、橱窗、黑板报、发放资料等进行消防知识、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校园广播、周前会、班队会、影片、专题培训会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学校加强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培养师生的应急疏散和逃生技能;强化和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使师生在真正遇到险情时,能快速、安全、有序的疏散。
消防专项行动方案 篇11
为认真汲取近期发生的11.5吉林商业大厦火灾、11.15上海静安公寓火灾等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我校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区政府下发的《xx市XX年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学校校务会研究,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决定自即日起至XX年3月底,在全学校范围内开展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新政办字【XX】24号文件精神即全面普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消除隐患、稳定火灾形势的总体要求,以降低火灾总量、遏制重特大火灾为目标,使我校教育工作全面消除现有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新华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冬季消防安全行动的领导,成立学校校长齐建国任组长,学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处主任、副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校安稳办主任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冬防行动实施方案的起草、组织、协调、行动信息的搜集、汇总及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11月25日前)。学校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会议,对冬季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11月26日至XX年3月20日)学校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各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
一是开展班级、科室自查。各班级、科室从即日起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发现和督促整改,形成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良性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专项检查。各班级、科室要针对冬季火灾易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学校要集中整治学生宿舍、会议室、微机室、实验室、图书室、总务室、仓库、锅炉房、学生食堂、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重点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是深化四个能力建设。各班级、科室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日常管理、整改火灾隐患,维护消防设施,强化师生防火教育,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师生整体素质,打牢消防工作社会化基础。
四是加强防火检查。各包年级(处室)干部要深入到所包地方进行检查冬季防火工作,督促设立防火巡逻组织,加强看护巡逻。
(三)总结验收阶段(XX年3月21日至XX年3月28日)班级、科室要认真总结冬季防火工作情况,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巩固成效。学校要进行检查评比。
消防专项行动方案 篇12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现决定自即日起至xx年在全市部署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履责、业主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三年持续整治,进一步摸清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切实解决一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加强和提升防范化解全市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xx年12月30日。
三、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
(二)建筑消防设施
1、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2、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等不符合标准;
4、避难间(层)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
(四)灭火救援场地
1、消防车通道被封堵或被杂物、汽车、隔离桩、绿化景观等占用,影响消防车通行;
2、架空电力设施、空中的管线、绿化景观、户外广告牌等占用消防登高场地,举高消防车无法停靠作业,影响救援行动。
(五)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达不到1、00h、管井检查门未采用丙级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六)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
2、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
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3、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4、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七)消防控制室
1、未落实双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未取得初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值班人员不掌握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不懂得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等问题;
2、消防设施未处于自动状态,自动灭火系统管道阀门未常开、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未处于自动状态等;
3、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不完善。
(八)微型消防站
1、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未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
2、未定期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未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3、未建立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时间段和非工作时间段“定岗、定人、定责”的要求,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4、未按照“行业相近、位置相邻”原则,建立微型消防站联防机制。
(九)电动车火灾防范
1、违规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地下车库等区域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
2、集中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推广配置火灾报警、灭火器(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高层公共建筑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未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分担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等费用;
2、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不落实。未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隐患、自主消除隐患、在单位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联系方式,承诺本单位场所不存在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整改);
3、未按照规定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或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保制度不落实;
4、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单位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五、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各片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要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科室的具体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统筹,分辖区、分行业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2、要对辖区中的.老旧高层民用建筑和无业主委员会、无物业管理、无产权单位的高层民用建筑存在的隐患问题,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安排专项经费,强化技防物防措施,整改火灾隐患。
3、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清理消防车通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的私家车,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要督促指导镇办加强对高层建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引导其支持消防设施改造和安全基础提升。
4、镇、街道负责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对未委托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督促指导业主或使用人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加强日常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部门责任
1、公安局。公安机关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管职责的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强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高层建筑的监管,督促、指导高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逐个小区开展排查,发挥片区民警辖区管理优势,指导督促高层民用住宅物业管理企业提示中小单位、小场所业主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居民、住户消防安全意识。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新建、改建、扩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高层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服务质量(包括微型消防站建设、楼长制度建设)纳入行业管理、信用评价范畴,加强高层建筑中使用外墙保温材料的监管,推动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高层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对向高层建筑供水的市政管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持市政管网供水压力符合要求。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高层建筑户外广告牌、招牌的监督管理,纠正并制止各类广告牌、招牌遮挡建筑门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行为;
依法查处高层建筑中的违法建设以及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使用功能的问题。
3、消防救援支队。负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情况汇总等工作,将高层公共建筑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监管范围,加大抽查频次。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技、战术研究,组织实战演练,承担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4、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消防救援机构通报的高层建筑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依法处理相关生产、销售企业。
5、应急管理局。加强对高层建筑中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的监管。
6、气象局。负责高层建筑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防止因雷击引起的火灾。
7、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督促、指导电网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输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的检查,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8、教体、民政、卫健、交通、工信、财政、文广旅、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履行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三)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要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燃气进行全面检测,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等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落实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职责。要逐一划定高层建筑消防救援场地区域,设立明显标志,禁止停放车辆、堆放杂物。要按规定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单位广泛动员部署,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工作职责,组织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高层建筑对照自查、检查要点和整治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并填写《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见附件2)。
(二)集中排查阶段(xx年4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各单位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对高层建筑逐栋开展排查“回头看”,逐栋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清单》(见附件3),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为后期精准整治提供依据和基础。排查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高层建筑的隐患整治,做到边排查边整治,逐项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亡人火灾事故。
(三)持续整治阶段(xx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对照“两个清单”,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紧盯隐患不放,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清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的高层建筑,要集中组织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xx年12月底前,完成50%上账隐患整改任务;
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全部完成整改,确实不能整改的,属地政府要书面说明情况并报防火委办公室备案,同时,纳入属地政府督察督办重要事项,持续跟踪督改。xx年6月底前,完成80%上账隐患整改任务;
xx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上账隐患整改任务。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隐患排查,将新增隐患问题纳入“两个清单”,持续实施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防火委组织进行专项验收,对各单位的整治验收情况纳入xx年度消防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同时,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治理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有关部门、科室的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整改突出风险隐患。要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灭火和自救知识,加强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专项整治期间,要集中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形成整治高压态势。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和专业优势,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工作质效。
(三)跟踪问效,落实责任。市防火委、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整治情况纳入督查检查内容,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通报。专项整治期间,凡在高层建筑领域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逐起实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八、材料收集和报送
1、各单位请于xxx年1月10日前报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动员部暑情况;
2、xx年12月1日前报送阶段工作小结,xx年12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3、各有关部门工作经验做法(信息、简报)可随时报送。
消防专项行动方案 篇13
根据XX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上级部署,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9月20日,在全市所有受监在建工程、城镇燃气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所有受监建设工程、城镇燃气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现“三个确保”目标:确保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因监管不到位、设施不到位而发生亡人火灾。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整治范围:全市所有受监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
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的持证情况;现场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情况;
(二)施工人员和燃气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建设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彩钢板的芯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四)施工现场特殊部位防火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易爆作业落实专职监控责任管理,生活区域防火安全管理,宿舍临时用电管理情况;
(五)燃气经营企业冲罐区、储罐区、天然气门站、汽车加气站供应点等重要部位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以及相应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六)应急处置,值班巡查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七)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较大危险源动态掌控情况,履职尽责督促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安监站、燃气办、建管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的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排查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6月10日)
各建筑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工作责任制。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11日至6月20日)
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城镇燃气单位,根据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XX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组织实施。
(三)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21日至9月10日)
我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根据职责分工,对所有受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将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确定整改日期,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对隐患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建设工程项目和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行综合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9月11日至9月20日)
各建筑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和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组织落实到位。
各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主要领导要带队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帮助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各建设、燃气经营单位及监理单位要督促本单位下属项目和门店积极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措施,加强消防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各责任主体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消除一处;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要立即停工或停业。
(二)加强培训,提高建筑工人、燃气从业人员、危险品管理及使用人员消防安全素质。
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尤其要提高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技能。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企业要深入施工现场,向一线工作人员发放“消防安全二十条”等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消防法规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知识,增强广大职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燃气单位同时应做好用户检查和管理工作。
消防专项行动方案 篇14
为加强街道管辖范围内出租房(以下简称“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出租房火灾隐患,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建设“平安街道”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有效地改变街道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多、管理乱的现状,维护街道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整治范围
街道范围内的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
三、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从2月5日至3月10日。
四、方法和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依法严管,确保安全”的原则,采取自查自纠和依法治理、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法,按普查登记动员部署、整治整改、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普查登记、动员部署阶段(2月5日至2月8日)。由街道办事处统一部署,各社区、工作片要组织村(居)委会对居民住宅区内的出租房开展普查登记,要逐户摸清房屋出租情况和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出租房名册和帐。对普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在全面普查登记的基础上,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讲清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明确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职责和这次整治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整治整改阶段(2月8日至2月28日)。出租房内的消防安全隐患由出租人整改,各社区、工作片要对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区域,督促帮助整改。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各社区、工作片先逐户开展检查验收,街道再组织人员组织检查,对于验收达不到要求的,要重新整改。
五、工作要求
各社区、工作片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社区、工作片、村(居)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确定一名整治工作联络员。要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出租业主的法制观念,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火灾隐患严重、整改不力或不到位的出租房,要坚决予以停止出租。各联系领导及街道纪委要加强督查,对普查不全面,整改措施不力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