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文社整理的学校帮扶活动方案(精选14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 篇1
一、资助计划
1.省级资助计划63名,资助金63万元;
2.市级资助计划80名,资助金40万元(含我会与总工会联合资助计划20名,计10万元)。
二、资助对象
本人患重大疾病、或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生活特别困难的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教师。其中:省级特困教师资助助要求负债5万元以上(含5万元),市级特困教师资助要求负债2万元以上(含2万元)。资助重点为在职教师,退休教师比例原则上省级资助不超过5%,市级资助不超过10%。
三、资助标准
困难教师资助助标准,省级为每人一次性1万元,市级为每人一次性5000元。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材料报送时间
省级困难教师资助材料上报时间为5月15日前,按附件4《湖南省教育基金会2021年开展资助特困教师活动方案》的要求具体办理,同时将汇总表抄送市教育基金会。市级困难教师资助材料包括(纸质及电子材料)6月20日前上报,逾期不报将视作自动放弃。
2.材料内容上报。省、市特困教师资料上报均包括以下内容:汇总表(花名册),申请表,身份证、教师证,医院诊断结果复印件,治疗费用票据及公示无异议等证明材料,当地政府部门(民政局/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活动要求
1.建设特困教师数据库。各地要摸清情况,定期完善更新特困教师数据库,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
2.严格申报程序。要严格按要求审核特困教师材料,省级资助的教师对象为前两年未接受过省级资助的学校专任教师。同等条件下,市级资助也应优先报送专任教师和以前未获得过资助的教师职工。
3.建立联系反馈机制。各地要注意跟踪了解和掌握资助对象工作和生活情况,并及时上报(省级资助教师按规定时间通过“省教育基金会信息化平台”反馈20xx年度受助教师情况)。
4.加强信息公开。各地要在当地教育基金会或教育局网站公示资助名单;资助后要及时公布救助特困教师情况,实行受助对象、受助情况、受助金额三公开,建立受助困难教师专项档案。
5.强化舆论宣传。各地要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受助特困教师的先进典型事迹,争取更多的社会关注和社会资源支持。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 篇2
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以下简称原民办代课教师)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条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兢兢业业服务人民教育,为我省基础教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的范围条件、工作程序和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针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问题,向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坚持与原有政策相衔接的原则。政策措施与我省此前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相关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省制定统一的政策,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属地为主”原则,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在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固化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名单和人员总数,根据人员自然减员情况,只减不增。
三、补助发放对象
原民办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民办教师。
原代课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不含)—20xx年8月31日期间与聘用学校、办学单位签订“聘用代课教师合同书”,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代课教师。
下列人员不列入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范围:
1.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
2.20xx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3.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任教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被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四、补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调整。
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五、计发时间
(一)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2月31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20xx年1月起计发生活困难补助,以前年度不补发。
(二)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月1日(含)后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下一月起开始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生活困难补助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去世当月。
六、经费分担比例和发放渠道
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以及江门市的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由省、市按5:5的比例分级负担所需资金。其他地区所需资金由当地负担,市县分担比例由当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
符合条件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方式和发放渠道,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七、工作程序
(一)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本人在现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乡镇(街道)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办理。各地根据粤教师〔20xx〕11号和粤教师〔20xx〕6号开展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情况,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本地户籍原民办代课教师,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向乡镇(街道)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的《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各地应于20xx年1月31日前通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首次个人申请,此后于每年3月31日前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个人申请。
(二)初审。乡镇(街道)在收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和《申请表》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街道)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首次初审,此后于每年4月15日前完成初审。
(三)审核。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在接到乡镇(街道)的初审人员名单后,会同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补助条件、工作年限、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首次审核,此后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四)公示。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中心学校(行使乡镇教育管理职能的机构)、村委会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公示,此后于每年5月15日前完成对当年全部符合补助条件人员的公示。
(五)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建立完善每年的《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增减情况表》和《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2、3、4),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后的表格报地级以上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复核。
(六)复核。市级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对县级各部门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及存档,填写《xx市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5),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七)拨付。省、市财政部门根据经复核后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将所需补助资金下达到县级财政,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将省、市、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发放单位。各地应于每年省、市财政下达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拨付。
(八)发放。各发放单位在收到补助资金后,及时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账户。各发放单位应于每年收到补助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发放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教育部门负责对申请人身份、工作年限进行审核和复核,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共同对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和复核。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申请和初审。
为避免出现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情况变更或去世后其他人冒领补助,各地要建立生活困难补助领取资格审查机制,通过现场资格审验、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信息、卫健部门的`人口信息进行比对等多种有效途径,核查领取补助人员的有关情况。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抓好此项工作,统筹领导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加强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切实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关怀落到实处。在落实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的同时,各地市要统筹考虑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待遇保障工作,依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适当调整其相关待遇标准。
(二)落实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加强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的审核确认,确保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真实准确;财政部门要做好补助资金的核算和筹措,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提供人员的参保状况;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原民办代课教师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监察、审计、维稳、网信、信访、公安、国安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各市要及时制定工作年限低于10年以下人员的补助标准和工作方案;市、县(市、区)要及时筹集发放困难补助所需资金;乡镇(街道)要配备原则性强、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及时完成本地的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初审等工作。
(三)及时发放到位。各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发放办法,细化并明确发放方式、发放渠道、发放单位、发放要求等内容,确保按时足额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手中。
(四)加强资金管理。各级财政、教育、人社、卫健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资金支出程序,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资金跟踪问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严肃政策纪律。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对有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资格,追回相关补助资金,同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六)确保社会稳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和确保原民办教师群体稳定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维稳工作层级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夯实基层维稳责任,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工作方案》自20xx年1月2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开展“城乡同建同治、结对帮扶共建”活动的精神,确保我乡“城乡同建同治、结对帮扶共建”活动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城乡同建同治、结对帮扶共建”活动,要充分发挥教育的示范引领作用,认真开展“大宣传、大教育、大规劝、大建设、大帮扶”活动,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及学生、家长的参与意识和认同感,营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优良,讲文明、树新风、温馨和谐的校园生活、学习环境,努力实现“五化四清三基”的工作目标。
二、具体任务
1、开展校园城乡同建同治宣传教育活动。全乡各学校要认真开展好城乡同建同治进学校、进课堂活动。要充分利用学生集会、班会课深入宣传城乡同建同治活动的意义、目标、任务。要充分发挥师生大会、板报、墙报、专栏、校园广播、标语的宣传作用,多形式、多途径、多渠道大力开展以“城乡同建同治”活动的宣传教育,按照县城乡同建同治领导小组和县教育局的工作要求,营造人人参与,共建文明校园的浓厚氛围。
2、开展“小手牵大手礼仪规劝”活动。广大教师要引导孩子做好家长的.工作。要开展好“两项活动”:一是开展“告别陋习、走向文明”宣传进社区(村组)活动。各校各班级要利用周末组织学生走进社区(村组),通过发放宣传单、演讲、文艺演出等形式来宣传城乡同建同治的意义和目的,普及文明礼仪知识,让村民真正告别陋习,走向文明。二是开展“改陋习,讲文明,树新风”大规劝教育活动。结合县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组建规劝队伍,实行“门前三包”和义务监督相结合,通过规劝使村民形成自觉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礼仪等良好生活和工作习惯。
3、开展“干部下基层,洁净村小大行动”活动。校班子成员要下到联系村片小,以垃圾处理、学校绿化、校舍整治为重点,开展“洁净村小大行动”活动。全面清除学校道路、沟渠、校舍四周垃圾,不留死角;对臭水池、污水沟填埋或封死,消灭蚊虫滋生场所;严格控制各种垃圾乱扔,存放专业池内待收集处理,为打造美丽乡村贡献力量。
4、开展学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校要把学校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并加以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每周要对校园内外环境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着力解决校园环境“脏、乱、差”问题,加大对卫生死角和乱停乱放、乱丢乱吐、乱涂乱画等重点和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要加强教学区、生活区的卫生管理,重点抓好学校食堂、小卖部、饮用水等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要保证人群密集区域如教室、学生寝室、微机室、图书室、食堂等所在地进行经常性通风换气,要定期进行消毒。要切实做好除“四害”工作,加大学校硬化、绿化、美化、净化、亮化“五化”的治理力度,努力做到绿化、整洁校园环境。要做好校园周边环境卫生工作,按照乡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社区、村组的安排,积极做好校园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
5、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为契机,围绕绿化、环保为主题,大力开展校园绿化美化活动,同时走出校园积极参加义务植树、认养绿地等植绿、护绿、爱绿活动。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把“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学校环境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绿色学校的规模和层次,夯实成果。强化课堂教学渗透性,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的形成率。
6、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各学校要结合“洁净城乡环境卫生,建设文明校园”主题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化内涵。做到经常更换、更新橱窗、板报、宣传栏等,做到经常开展对学生身心健康有益、喜闻乐见的活动,努力打造校园文化品牌,提升校园文化品位。要以校园文化为依托,营造和谐人文环境,激发师生热爱校园、呵护环境的热情,提升师生的文明素养,进一步推动学校“城乡同建同治”活动上水平。
7、开展“教育民生惠万家”活动。认真落实营养改善计划,认真做好“两免一补”工作,认真做好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全面推行“关爱工程”,努力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大力开展“捆绑式”支教活动。开展济困助学活动。
8、开展校风校纪整治活动。各校要对青少年学生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民主法制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卫生健康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现象发生,防止校园暴力现象出现。要与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坚决打击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不法分子,防止校外不法人员侵入校园和发生伤害学生事件。要加强管制刀具管理,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严禁学生参与打架斗殴。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进行良好公共行为的教育,使每个学生做到衣冠整洁,公共场合不随地吐痰,不追赶打闹,不损害公共设施,不践踏花草,尊老爱幼,说话文明有礼貌,教育学生成为一个尊师勤学、具有良好公共道德卫生行为的人,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要认真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开展好治理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环境、治理学校及周边交通环境、治理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环境、治理学校周边教学环境“五个治理”整治工作。上、下半年对全乡12个村片小周边环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成立“城乡同建同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室。各学校要将“城乡同建同治”系列活动列入议事日程,制定相关活动方案,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各校负责人是城乡同建同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人,抓好落实。
2、做到“两深入”,遵守“五不准”。“两深入”即深入学校、深入师生、深入群众。深入学校,就是要进到片小入村小;深入师生,就是要进教室入课堂与师生谈心、座谈,了解问题。遵守“五不准”:即深入基层学校,不准拿物、不准赌博、不准大吃大喝、不准搞娱乐活动、不准为难师生。不增加基层学校的负担。
3、加强监督,严格问责。各校要按照县城乡同建同治领导小组、县教育局和学区的工作安排,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学区要对学校城乡同建同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每月采取暗查或明检的方式,实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排名,一月一奖罚,一月一问责,并把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学校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未按时完成任务的,给城乡同建同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问责。凡被州、县、局、乡明察暗访发现和各级媒体“曝光”的学校,将严格追究各校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其联系的校领导要负连带的领导、管理责任,一并追责。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 篇4
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以下简称原民办代课教师)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条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兢兢业业服务人民教育,为我省基础教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的范围条件、工作程序和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针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问题,向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坚持与原有政策相衔接的原则。政策措施与我省此前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相关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省制定统一的政策,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属地为主”原则,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在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固化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名单和人员总数,根据人员自然减员情况,只减不增。
三、补助发放对象
原民办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民办教师。
原代课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不含)—20xx年8月31日期间与聘用学校、办学单位签订“聘用代课教师合同书”,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代课教师。
下列人员不列入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范围:
1.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
2.20xx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3.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任教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被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四、补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调整。
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五、计发时间
(一)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2月31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20xx年1月起计发生活困难补助,以前年度不补发。
(二)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月1日(含)后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下一月起开始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生活困难补助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去世当月。
六、经费分担比例和发放渠道
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以及江门市的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由省、市按5:5的比例分级负担所需资金。其他地区所需资金由当地负担,市县分担比例由当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
符合条件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方式和发放渠道,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七、工作程序
(一)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本人在现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乡镇(街道)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办理。各地根据粤教师〔20xx〕11号和粤教师〔20xx〕6号开展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情况,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本地户籍原民办代课教师,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向乡镇(街道)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的《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各地应于20xx年1月31日前通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首次个人申请,此后于每年3月31日前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个人申请。
(二)初审。乡镇(街道)在收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和《申请表》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街道)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首次初审,此后于每年4月15日前完成初审。
(三)审核。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在接到乡镇(街道)的初审人员名单后,会同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补助条件、工作年限、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首次审核,此后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四)公示。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中心学校(行使乡镇教育管理职能的机构)、村委会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公示,此后于每年5月15日前完成对当年全部符合补助条件人员的公示。
(五)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建立完善每年的《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增减情况表》和《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2、3、4),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后的表格报地级以上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复核。
(六)复核。市级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对县级各部门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及存档,填写《xx市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5),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七)拨付。省、市财政部门根据经复核后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将所需补助资金下达到县级财政,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将省、市、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发放单位。各地应于每年省、市财政下达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拨付。
(八)发放。各发放单位在收到补助资金后,及时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账户。各发放单位应于每年收到补助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发放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教育部门负责对申请人身份、工作年限进行审核和复核,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共同对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和复核。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申请和初审。
为避免出现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情况变更或去世后其他人冒领补助,各地要建立生活困难补助领取资格审查机制,通过现场资格审验、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信息、卫健部门的`人口信息进行比对等多种有效途径,核查领取补助人员的有关情况。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抓好此项工作,统筹领导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加强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切实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关怀落到实处。在落实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的同时,各地市要统筹考虑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待遇保障工作,依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适当调整其相关待遇标准。
(二)落实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加强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的审核确认,确保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真实准确;财政部门要做好补助资金的核算和筹措,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提供人员的参保状况;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原民办代课教师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监察、审计、维稳、网信、信访、公安、国安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各市要及时制定工作年限低于10年以下人员的补助标准和工作方案;市、县(市、区)要及时筹集发放困难补助所需资金;乡镇(街道)要配备原则性强、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及时完成本地的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初审等工作。
(三)及时发放到位。各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发放办法,细化并明确发放方式、发放渠道、发放单位、发放要求等内容,确保按时足额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手中。
(四)加强资金管理。各级财政、教育、人社、卫健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资金支出程序,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资金跟踪问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严肃政策纪律。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对有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资格,追回相关补助资金,同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六)确保社会稳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和确保原民办教师群体稳定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维稳工作层级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夯实基层维稳责任,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工作方案》自20xx年1月2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 篇5
一、活动目的
1、了解山区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形,让我们的孩子知道珍爱自己具有的.良好学习和生活环境,学会感恩。
2、搭起城乡孩子友谊的桥梁,培养孩子与人交往协作的习惯和能力。
3、培养孩子们乐于助人的情操,体会给予的快乐,同时切实解决山区学生的实际困难。
4、帮助孩子们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争做新时期优秀青年。
5、警醒孩子明辨是非,提高自我束缚能力。
二、活动内容
1、瞻仰山亭区烈士纪念碑,为烈士敬献花圏
2、学习入团誓词
3、与山区孩子互赠书信、贺卡,交换感情
4、向山区小学生捐赠衣物、图书和学习用品
5、与山区孩子互动,展开趣味运动会
6、与山区孩子同吃一顿饭,体验他们的生活
7、参与山亭区城头镇青少年犯法教育警示基地
三、准备工作
1、向全班同学和家长发出活动倡议书。
2、与山区小学联系,肯定人数,沟通活动内容
3、与城头镇检察室联系,肯定活动时间等相干事宜
4、前期踩点,计划活动路线
5、召开家委会工作会议,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实行细则、应急预案等
6、订制队旗,条幅,花圈、车贴、气球等活动所需物品,购买为山区小区捐赠的篮球、乒乓球拍、跳绳等物品
7、征集、整理捐赠衣服、图书等物品
8、肯定参与人数,肯定车辆
四、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20日(周六全天)
五、活动安排
1、7:50在十五中校内集合,8:00准时动身。
2、9:00到达山亭烈士陵园,向烈士敬献花圈学习入团誓词、合影
3、10.30到达山亭白龙湾小学,活动内容有整队、手拉手仪式、互换贺卡、合影留念、趣味运动会、一起共进午餐
4、13:30准时点名动身,14:20到达山亭城头青少年犯法警示教育基地参观。
5、16:00准时返程,估计17:30前到达十五中学校,活动终止。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 篇6
为做好世行贷款广东省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示范项目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对口帮扶机制,促进项目县(市、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缩小我省区域之间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差距,从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省教育厅将组织实施世行贷款学校对口帮扶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有关情况
为拓宽义务教育资金筹措渠道,增加项目县(市、区)义务教育投入,改善项目县(市、区)项目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经国务院批准,我省实施世行贷款广东省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示范项目。20xx年1月,国务院、广东省人民政府分别与世界银行签署了广东省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示范项目《贷款协定》《项目协议》。20xx年4月,该《贷款协定》《项目协议》正式生效。
(一)世行贷款项目总体情况
1、项目建设地点。潮阳区、翁源县、五华县、海丰县、陆丰市、遂溪县、廉江市、雷州市、吴川市、电白区、化州市、潮安区、惠来县、普宁市、揭西县、罗定市等16个县(市、区),以下简称项目县(市、区)。
2、项目实施期限。20xx年至20xx年。
3、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学校改扩建项目、特殊群体教育保障项目、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项目、教师发展与保障项目等4个子项目(含9个细项),着力解决项目县(市、区)城镇学位供给紧张、特殊群体教育保障不足等突出短板,突破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完善教师管理和保障机制两个关键环节。
(二)学校对口帮扶项目的情况
1、项目内容。组织珠三角发达地区和项目县所在市城区、项目县(市、区)城区的义务教育学校,“一对一”对口帮扶项目县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重点在教育理念、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和教师业务素质等方面进行帮扶,共500对。
2、项目资金安排。学校对口帮扶项目共计划安排资金15000万元,平均每对30万元,资金来源为世行贷款。
3、项目需求。经项目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16个项目县(市、区)教育、发改、财政部门已联合报送了学校对口帮扶项目的需求。受援学校总需求共500所,其中潮阳区55所、翁源县7所、五华县34所、海丰县31所、陆丰市35所、遂溪县11所、廉江市37所、雷州市39所、吴川市27所、电白区36所、化州市41所、潮安区25所、惠来县20所、普宁市60所、揭西县15所、罗定市27所。
二、项目实施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省委《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关于推动基础教育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世行贷款学校对口帮扶项目,加大珠三角地区对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的对口帮扶力度,帮助受援学校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逐步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义务教育水平差距,推动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对口帮扶工作关系
组织珠三角发达地区和项目县(市、区)所在市城区、项目县(市、区)城区的义务教育学校,“一对一”对口帮扶项目县(市、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
(一)受援地和受援学校
潮阳区、翁源县、五华县、海丰县、陆丰市、遂溪县、廉江市、雷州市、吴川市、电白区、化州市、潮安区、惠来县、普宁市、揭西县、罗定市等16个项目县(市、区)的500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其中200所接受跨市对口帮扶、300所接受市内对口帮扶。受援学校类型包括小学、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学点。具体受援学校名单由上述项目县(市、区)教育局确定。
(二)支援地和支援学校
珠三角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和中山等6个市共200所义务教育学校。汕头、韶关、梅州、汕尾、湛江、茂名、潮州、揭阳、云浮等9个市共300所义务教育学校,其中市内跨县(市、区)支援学校数、项目县(市、区)内支持学校数由所在地级市统筹确定。各地要挑选当地声誉好、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较高的学校作为支援学校。
(三)对口帮扶关系
1、跨市对口帮扶。广州—湛江(遂溪县、廉江市、雷州市、吴川市),深圳—汕尾(海丰县、陆丰市)、潮州(潮安区),珠海—茂名(电白区、化州市),佛山—梅州(五华)、揭阳(惠来县)、云浮(罗定市),东莞—揭阳(普宁市、揭西县),中山—韶关(翁源县)、汕头(潮阳区)。
2、市内跨县(市、区)对口帮扶。汕头、韶关、梅州、汕尾、湛江、茂名、潮州、揭阳、云浮等9个市的城区—对口帮扶本市的项目县(市、区)。
3、项目县(市、区)内对口帮扶。项目县(市、区)城区学校—对口帮扶本县(市、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
四、对口帮扶时间和任务
(一)对口帮扶时间
从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口帮扶时间为3年。
(二)对口帮扶工作任务
1、省教育厅与支援学校、支援学校与受援学校分别签订协议。明确对口帮扶的任务、具体措施、工作经费的使用安排等。
2、做好帮扶规划。对口学校双方均要成立对口帮扶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有关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帮扶工作制度;每学期要制订帮扶计划和具体时间安排,将帮扶工作纳入学期工作计划;建立互访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等,加强沟通,共同研究和协商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学校管理水平帮扶。支援学校要帮助受援学校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和先进的办学理念,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每学年互派管理人员到对口学校挂职,参与学校的决策与管理;支援学校班子成员每学年要为受援学校作关于学校管理的业务讲座或专题报告。对口学校定期开展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以及班级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防范等方面工作的交流与学习活动;指导受援学校规划校园布局,制订校园“文化、绿化、美化”建设方案,帮助和指导受援学校开展校园文化活动。
4、教育教学工作帮扶。支援学校要帮助受援学校规范教学工作常规管理,建立健全教学档案和教研制度;引导受援学校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帮助和指导受援学校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改革教育教学,提高效率和水平。支援学校要帮助受援学校加强对实验室、功能室、图书室的建设、管理,以及对实验教学和实验操作的指导;共同开展课外活动、团队活动,适当组织受援学校的'师生参与支援学校举办的大型活动和节庆活动,促进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的学生进行学习交流。
5、教师业务素质帮扶。支援学校要帮助受援学校制订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对受援学校教师开展全员培训;支援学校要帮助受援学校培养若干名镇内(或片内)学科骨干教师;帮助被帮扶学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素养。支援学校要帮助受援学校教师提高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定期开展同类学科教研组或年级组教学研讨活动,支援学校每学期组织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到受援学校进行指导;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每学年要互派教师到对口学校任教。
6、办学条件帮扶。支援学校力所能及地利用闲置资源或组织发动学生、家长、社会力量自愿捐赠,向受援学校捐赠信息技术设备、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帮助受援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支援学校要向受援学校开放教育教学资源,做到资源共享。
五、支持措施
(一)经费支持。根据与世界银行达成的共识,按照30万元/对的标准分3年安排相关工作经费,由支援学校管理,用于支付项目实施期间对口帮扶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伙食补助、交通费、购买意外保险、活动费等。省教育厅与支援学校签订协议后30天内,向支援学校拨付第一个帮扶年度工作经费10万元。对口帮扶所需工作经费不足部分,可分别列入支援学校、受援学校有关工作预算予以保障。
(二)政策支持。支教教师、跟岗教师人事关系保留在派出单位,支教和跟岗期满后仍回派出单位工作。教师支教和跟岗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派出单位原工资福利标准执行,享受伙食补助(参照粤财行〔20xx〕67号文执行,每人每个工作日发放伙食补助费40元)。教师支教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工作经历,符合规定条件的,在职务(职称)晋升、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研究生考试等方面,按现有倾斜政策执行。教师跟岗经历视同参与省级培训经历,列入培训档案,按规定获得相应继续教育学时。对于对口帮扶工作期间业绩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给予表彰奖励。支援地教师参与帮扶培训、指导交流、巡回讲学、共同研修等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管理。
(三)条件保障。支援学校、受援学校做好交流教师的生活保障和管理,为长期交流教师提供必要的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以及日常用品等,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
六、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认真执行《贷款协定》《项目协议》,落实有关政策保障措施和工作经费,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地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抓好本地区对口帮扶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工作,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确保本地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和有关学校应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本地本校贯彻落实,做好对口帮扶具体实施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珠三角有关地级以上市教育局、项目县(市、区)所在地级市教育局,按省教育厅文件的要求组织遴选支援学校,指导支援学校做好对口支援工作,指导支援学校加强对对口支援工作经费的管理。项目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学校对口帮扶工作,按省教育厅的要求确定受援学校,在本县(市、区)城区遴选支援学校,组织支援学校与受援学校结对,指导结对学校开展帮扶工作。项目县(市、区)项目办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学校对口帮扶项目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加强考核验收。省教育厅对项目学校每一年的帮扶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每一个帮扶年度结束前30天内,支援学校会同受援学校根据要求开展自评,并向省教育厅报送自评结果及相关佐证材料。经对项目学校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得分达到或超过75分的视为该帮扶年度验收合格;得分未达到75分的,视为该帮扶年度验收不合格。上一帮扶年度工作经验收合格的,省教育厅在30个工作日内拨付下一帮扶年度工作经费10万元。
七、其他要求
(一)有关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项目县(市、区)教育局确定一位学校对口帮扶工作联系人,于20xx年8月25日前将联系人名单(详见附件4)送省教育厅世行贷款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各项目县(市、区)教育局确定接受跨市对口帮扶、市内跨县(市、区)对口帮扶、项目县(市、区)内对口帮扶的义务教育学校名单(详见附件5),于20xx年8月27日前将学校名单送省教育厅世行贷款项目管理办公室,并分送有关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有关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确定对口支援学校名单(详见附件6),于20xx年9月3日前将对口支援学校名单送省教育厅世行贷款项目管理办公室,并分送有关项目县(市、区)教育局。
(三)20xx年9月中旬,省教育厅将举办世行贷款学校对口帮扶项目启动仪式,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 篇7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城乡教育结对帮扶改造农村薄弱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实现城乡均衡发展,共同提高,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改造农村薄弱学校,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为目的,认真贯彻落实市局结对帮扶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我校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切实开展校际帮扶活动,提高两校办学质量。
二、帮扶对象
xx小学
三、组织领导
为使结对帮扶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学校成立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学校中层干部、教研组长、骨干教师
四、具体措施
1.学校管理。学校领导将本校发展规划、办学思路、学校特色、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教师培训制度、安全管理经验、学生德育等方面的内容形成报告,每学期定期为友爱小学全体教师做一次报告,帮助该校健全并完善学校管理制度。
2.学校建设。结对帮扶期间,xx三小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尽力帮助友爱小学改善办学条件。每年视学校情况拿出一定资金帮助该校解决部分装备设施问题。
3.教学教研。每学期定期开展集中教研活动。如:骨干教师示范课送教下乡,教研专题讲座,课题研究互动,教学质量联测,读书沙龙等。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4.干部交流。建立健全的干部挂职制度,每学年,双方学校的管理干部到对方学校挂职学习,挂职学习时间不少于10天。挂职干部要参加甲方学校重大事项议事决策会和学校行政例会。挂职干部要深入教研组、年级组和课堂参与教研活动。双方学校校长每学期到对方学校做1次专题辅导报告。
5.教师交流。结对帮扶以两校骨干教师为依托,以青年教师为帮扶对象,双方学校教师结成“一对一”帮扶关系,通过网络或面对面交流与沟通,更新教育观念,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以学校的'校园网和腾讯qq为依托,开通双方学校教师联系渠道,通过信息互享、资料交流、问题研讨、教研互动,使之成为两校教师交流研讨、资源共享的平台。另外,双方每年互派青年教师到帮扶学校随结对师傅跟岗学习。
6.学生交流。开展互学互助活动。通过书信访问、共结对子、学习帮扶等活动,建立双方学校学生的联系渠道。开展读书交流、升旗仪式观摩、城乡生活体验等活动。通过思想问题交流、学习经验交流、学习资料交流、生活困难扶助等形式,拓展两校学生活动范围,丰富交往形式,扩大信息的接受量。
五、活动安排
三月份
双方领导共同协商,拟定结对帮扶工作计划。
四月份
选派结对教师,启动结对帮扶工作。
五月份
开展送教下乡活动。
六月份
学校管理经验交流。
九月份
学生交流活动
十月份
友爱小学教师汇报交流
十二月份
帮扶结对工作总结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进城乡和谐和谐发展、实现教育公平为目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和学生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有效展开“扶贫济困日”和“奉献爱心扶贫助学”系列活动,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积极奉献。
二、活动安排
(一)组织人员参加区“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
根据区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与6月30日下午全区“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主办股室:办公室)。
(二)在全区中小学生展开“扶贫济困,奉献爱心”专题教育活动
1、展开“扶贫济困、奉献爱心”主题教育活动。向全区师生发出“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倡议书,提高广大师生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各学校要统一利用6月28日(星期一)上午升旗仪式、校园广播站、校内宣传栏等载体做好扶贫济困活动的动员工作,营建浓郁的舆论宣传氛围。在校园展开“扶贫济困奉献爱心”主题班会,通过向学生介绍有关我省贫困山区的生活情形以及社会上“献爱心”的具体事例,使学生进一步认识到关心、帮助别人的重要性及其重大意义,鼓励人人争当“奉献爱心小明星”。展开积极展开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学会感恩、传递爱心”,并自觉发扬关爱互助的精神,主动去关心和帮助别人。(主办股室:政体股)
2、组织展开社会实践活动。各学校要积极环绕“扶贫济困”这一主题,广泛展开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代表到贫困地区展开社会实践活动。探访贫困家庭,体验困难群众疾苦。探望关心贫困学生,广泛展开扶困助学的结对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会感恩和奉献,培养艰苦奋斗、节俭节省的优秀品质。在实践活动后引导学生谈体会、写日记。(主办股室:政体股)
(三)在全区教育系统展开扶贫济困“六个一次”活动
1、展开一次“奉献爱心扶贫助学”捐赠活动。尽努力,广泛动员、积极引导全区教育系统机关干部和教职工捐赠扶贫济困款物,并统一送到区慈善会。在进行广泛宣传教育的.基础上,6月30日在全区中小学校举行一次“奉献你我爱心”捐献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和学生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通过积极倡议广大学生“少举行一次生日会”、“少买一件玩具”、“少吃一个雪糕”等方法节省零用钱,动员学生拿出自己的压岁钱或帮父母劳动时获得的嘉奖等,用实际行动捐出自己的一份爱心。(主办股室:办公室、教育工会、政体股)
2、展开一次“千名教师大帮扶”活动。组织全区广大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采取“一帮多”、“一帮一”或“多帮一”等方式,对校内或校外困难学生和困难教师家庭展开帮扶活动,及时送去党和人民的关怀和暖和,增强他们克服困难的信心。(主办股室:人事股)
3、展开一次帮助定点帮扶村办实事办好事的活动。区教育局筹集资金支持乐昌市九峰镇大廊村的建设。(主办股室:人事股;协办股室:计财股、教育工会)
4、展开一次智力扶贫活动。各中等职业学校特别是省级以上重点学校,要连续推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办学模式。积极引导全区中职学校展开“送技术下乡”、“送科普书下乡”等活动。(主办股室:职成办)
5、展开一次解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问题的活动。结合我局的扶贫开发帮扶任务,积极联系帮助乐昌市九峰镇大廊村贫困户充裕劳动力在当地就业或外出务工。(主办股室:职成办)
6、展开一次慈善助学活动。联系区慈善会,安排专项资金,为在校特别是就读大学的低保家庭子女提供资助,着力帮助他们完成学业。(主办股室:计财股;协办股室:招生办)
三、组织保证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镇(街)和区直各学校要把展开扶贫济困活动日作为推动科学发展、增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根据每年的活动主题,及时抓好活动实行方案的制定工作,具体明确活动的目标、内容、责任分工和实行措施,着力推动活动扎实展开。各学校要在6月28日前将“扶贫济困日”活动实行方案报区教育局办公室。
(二)结合实际,确保实效。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创新活动情势,丰富活动内容,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着力帮助困难学生和困难群众解困难、度难关。
(三)及时报道,建立典型。各学校要随时掌控展开“扶贫济困日”活动情形。及时宣传报道本地本单位在活动中产生的实效、先进事迹以及好体会、好做法。今年7月1日前,各学校要将活动情形报送区教育局办公室汇总上报。学校帮扶公益活动方案到此终止。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 篇9
一、活动目的
1、了解山区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形,让我们的孩子知道珍爱自己具有的良好学习和生活环境,学会感恩。
2、搭起城乡孩子友谊的桥梁,培养孩子与人交往协作的习惯和能力。
3、培养孩子们乐于助人的情操,体会给予的快乐,同时切实解决山区学生的实际困难。
4、帮助孩子们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争做新时期优秀青年。
5、警醒孩子明辨是非,提高自我束缚能力。
二、活动内容
1、瞻仰山亭区烈士纪念碑,为烈士敬献花圏
2、学习入团誓词
3、与山区孩子互赠书信、贺卡,交换感情
4、向山区小学生捐赠衣物、图书和学习用品
5、与山区孩子互动,展开趣味运动会
6、与山区孩子同吃一顿饭,体验他们的生活
7、参与山亭区城头镇青少年犯法教育警示基地
三、准备工作
1、向全班同学和家长发出活动倡议书。
2、与山区小学联系,肯定人数,沟通活动内容
3、与城头镇检察室联系,肯定活动时间等相干事宜
4、前期踩点,计划活动路线
5、召开家委会工作会议,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实行细则、应急预案等
6、订制队旗,条幅,花圈、车贴、气球等活动所需物品,购买为山区小区捐赠的篮球、乒乓球拍、跳绳等物品
7、征集、整理捐赠衣服、图书等物品
8、肯定参与人数,肯定车辆
四、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20日(周六全天)
五、活动安排
1、7:50在十五中校内集合,8:00准时动身。
2、9:00到达山亭烈士陵园,向烈士敬献花圈学习入团誓词、合影
3、10.30到达山亭白龙湾小学,活动内容有整队、手拉手仪式、互换贺卡、合影留念、趣味运动会、一起共进午餐
4、13:30准时点名动身,14:20到达山亭城头青少年犯法警示教育基地参观。
5、16:00准时返程,估计17:30前到达十五中学校,活动终止。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进城乡和谐和谐发展、实现教育公平为目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和学生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有效展开“扶贫济困日”和“奉献爱心扶贫助学”系列活动,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积极奉献。
二、活动安排
(一)组织人员参加区“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
根据区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与6月30日下午全区“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主办股室:办公室)。
(二)在全区中小学生展开“扶贫济困,奉献爱心”专题教育活动
1、展开“扶贫济困、奉献爱心”主题教育活动。向全区师生发出“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倡议书,提高广大师生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各学校要统一利用6月28日(星期一)上午升旗仪式、校园广播站、校内宣传栏等载体做好扶贫济困活动的动员工作,营建浓郁的舆论宣传氛围。在校园展开“扶贫济困奉献爱心”主题班会,通过向学生介绍有关我省贫困山区的生活情形以及社会上“献爱心”的具体事例,使学生进一步认识到关心、帮助别人的重要性及其重大意义,鼓励人人争当“奉献爱心小明星”。展开积极展开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学会感恩、传递爱心”,并自觉发扬关爱互助的精神,主动去关心和帮助别人。(主办股室:政体股)
2、组织展开社会实践活动。各学校要积极环绕“扶贫济困”这一主题,广泛展开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代表到贫困地区展开社会实践活动。探访贫困家庭,体验困难群众疾苦。探望关心贫困学生,广泛展开扶困助学的结对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会感恩和奉献,培养艰苦奋斗、节俭节省的优秀品质。在实践活动后引导学生谈体会、写日记。(主办股室:政体股)
(三)在全区教育系统展开扶贫济困“六个一次”活动
1、展开一次“奉献爱心扶贫助学”捐赠活动。尽努力,广泛动员、积极引导全区教育系统机关干部和教职工捐赠扶贫济困款物,并统一送到区慈善会。在进行广泛宣传教育的.基础上,6月30日在全区中小学校举行一次“奉献你我爱心”捐献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和学生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通过积极倡议广大学生“少举行一次生日会”、“少买一件玩具”、“少吃一个雪糕”等方法节省零用钱,动员学生拿出自己的压岁钱或帮父母劳动时获得的嘉奖等,用实际行动捐出自己的一份爱心。(主办股室:办公室、教育工会、政体股)
2、展开一次“千名教师大帮扶”活动。组织全区广大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采取“一帮多”、“一帮一”或“多帮一”等方式,对校内或校外困难学生和困难教师家庭展开帮扶活动,及时送去党和人民的关怀和暖和,增强他们克服困难的信心。(主办股室:人事股)
3、展开一次帮助定点帮扶村办实事办好事的活动。区教育局筹集资金支持乐昌市九峰镇大廊村的建设。(主办股室:人事股;协办股室:计财股、教育工会)
4、展开一次智力扶贫活动。各中等职业学校特别是省级以上重点学校,要连续推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办学模式。积极引导全区中职学校展开“送技术下乡”、“送科普书下乡”等活动。(主办股室:职成办)
5、展开一次解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问题的活动。结合我局的扶贫开发帮扶任务,积极联系帮助乐昌市九峰镇大廊村贫困户充裕劳动力在当地就业或外出务工。(主办股室:职成办)
6、展开一次慈善助学活动。联系区慈善会,安排专项资金,为在校特别是就读大学的低保家庭子女提供资助,着力帮助他们完成学业。(主办股室:计财股;协办股室:招生办)
三、组织保证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镇(街)和区直各学校要把展开扶贫济困活动日作为推动科学发展、增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根据每年的活动主题,及时抓好活动实行方案的制定工作,具体明确活动的目标、内容、责任分工和实行措施,着力推动活动扎实展开。各学校要在6月28日前将“扶贫济困日”活动实行方案报区教育局办公室。
(二)结合实际,确保实效。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创新活动情势,丰富活动内容,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着力帮助困难学生和困难群众解困难、度难关。
(三)及时报道,建立典型。各学校要随时掌控展开“扶贫济困日”活动情形。及时宣传报道本地本单位在活动中产生的实效、先进事迹以及好体会、好做法。今年7月1日前,各学校要将活动情形报送区教育局办公室汇总上报。学校帮扶公益活动方案到此终止。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 篇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开展“城乡同建同治、结对帮扶共建”活动的精神,确保我乡“城乡同建同治、结对帮扶共建”活动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城乡同建同治、结对帮扶共建”活动,要充分发挥教育的示范引领作用,认真开展“大宣传、大教育、大规劝、大建设、大帮扶”活动,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及学生、家长的参与意识和认同感,营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优良,讲文明、树新风、温馨和谐的校园生活、学习环境,努力实现“五化四清三基”的工作目标。
二、具体任务
1、开展校园城乡同建同治宣传教育活动。全乡各学校要认真开展好城乡同建同治进学校、进课堂活动。要充分利用学生集会、班会课深入宣传城乡同建同治活动的意义、目标、任务。要充分发挥师生大会、板报、墙报、专栏、校园广播、标语的宣传作用,多形式、多途径、多渠道大力开展以“城乡同建同治”活动的宣传教育,按照县城乡同建同治领导小组和县教育局的工作要求,营造人人参与,共建文明校园的浓厚氛围。
2、开展“小手牵大手礼仪规劝”活动。广大教师要引导孩子做好家长的工作。要开展好“两项活动”:一是开展“告别陋习、走向文明”宣传进社区(村组)活动。各校各班级要利用周末组织学生走进社区(村组),通过发放宣传单、演讲、文艺演出等形式来宣传城乡同建同治的意义和目的,普及文明礼仪知识,让村民真正告别陋习,走向文明。二是开展“改陋习,讲文明,树新风”大规劝教育活动。结合县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组建规劝队伍,实行“门前三包”和义务监督相结合,通过规劝使村民形成自觉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礼仪等良好生活和工作习惯。
3、开展“干部下基层,洁净村小大行动”活动。校班子成员要下到联系村片小,以垃圾处理、学校绿化、校舍整治为重点,开展“洁净村小大行动”活动。全面清除学校道路、沟渠、校舍四周垃圾,不留死角;对臭水池、污水沟填埋或封死,消灭蚊虫滋生场所;严格控制各种垃圾乱扔,存放专业池内待收集处理,为打造美丽乡村贡献力量。
4、开展学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校要把学校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并加以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每周要对校园内外环境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着力解决校园环境“脏、乱、差”问题,加大对卫生死角和乱停乱放、乱丢乱吐、乱涂乱画等重点和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要加强教学区、生活区的卫生管理,重点抓好学校食堂、小卖部、饮用水等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要保证人群密集区域如教室、学生寝室、微机室、图书室、食堂等所在地进行经常性通风换气,要定期进行消毒。要切实做好除“四害”工作,加大学校硬化、绿化、美化、净化、亮化“五化”的治理力度,努力做到绿化、整洁校园环境。要做好校园周边环境卫生工作,按照乡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社区、村组的安排,积极做好校园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
5、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为契机,围绕绿化、环保为主题,大力开展校园绿化美化活动,同时走出校园积极参加义务植树、认养绿地等植绿、护绿、爱绿活动。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把“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学校环境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绿色学校的规模和层次,夯实成果。强化课堂教学渗透性,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的形成率。
6、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各学校要结合“洁净城乡环境卫生,建设文明校园”主题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化内涵。做到经常更换、更新橱窗、板报、宣传栏等,做到经常开展对学生身心健康有益、喜闻乐见的活动,努力打造校园文化品牌,提升校园文化品位。要以校园文化为依托,营造和谐人文环境,激发师生热爱校园、呵护环境的`热情,提升师生的文明素养,进一步推动学校“城乡同建同治”活动上水平。
7、开展“教育民生惠万家”活动。认真落实营养改善计划,认真做好“两免一补”工作,认真做好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全面推行“关爱工程”,努力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大力开展“捆绑式”支教活动。开展济困助学活动。
8、开展校风校纪整治活动。各校要对青少年学生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民主法制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卫生健康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现象发生,防止校园暴力现象出现。要与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坚决打击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不法分子,防止校外不法人员侵入校园和发生伤害学生事件。要加强管制刀具管理,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严禁学生参与打架斗殴。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进行良好公共行为的教育,使每个学生做到衣冠整洁,公共场合不随地吐痰,不追赶打闹,不损害公共设施,不践踏花草,尊老爱幼,说话文明有礼貌,教育学生成为一个尊师勤学、具有良好公共道德卫生行为的人,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要认真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开展好治理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环境、治理学校及周边交通环境、治理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环境、治理学校周边教学环境“五个治理”整治工作。上、下半年对全乡12个村片小周边环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成立“城乡同建同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室。各学校要将“城乡同建同治”系列活动列入议事日程,制定相关活动方案,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各校负责人是城乡同建同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人,抓好落实。
2、做到“两深入”,遵守“五不准”。“两深入”即深入学校、深入师生、深入群众。深入学校,就是要进到片小入村小;深入师生,就是要进教室入课堂与师生谈心、座谈,了解问题。遵守“五不准”:即深入基层学校,不准拿物、不准赌博、不准大吃大喝、不准搞娱乐活动、不准为难师生。不增加基层学校的负担。
3、加强监督,严格问责。各校要按照县城乡同建同治领导小组、县教育局和学区的工作安排,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学区要对学校城乡同建同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每月采取暗查或明检的方式,实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排名,一月一奖罚,一月一问责,并把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学校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未按时完成任务的,给城乡同建同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问责。凡被州、县、局、乡明察暗访发现和各级媒体“曝光”的学校,将严格追究各校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其联系的校领导要负连带的领导、管理责任,一并追责。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 篇12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城乡教育结对帮扶改造农村薄弱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实现城乡均衡发展,共同提高,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改造农村薄弱学校,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为目的,认真贯彻落实市局结对帮扶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我校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切实开展校际帮扶活动,提高两校办学质量。
二、帮扶对象
xx小学
三、组织领导
为使结对帮扶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学校成立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具体措施
1.学校管理。学校领导将本校发展规划、办学思路、学校特色、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教师培训制度、安全管理经验、学生德育等方面的内容形成报告,每学期定期为友爱小学全体教师做一次报告,帮助该校健全并完善学校管理制度。
2.学校建设。结对帮扶期间,xx三小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尽力帮助友爱小学改善办学条件。每年视学校情况拿出一定资金帮助该校解决部分装备设施问题。
3.教学教研。每学期定期开展集中教研活动。如:骨干教师示范课送教下乡,教研专题讲座,课题研究互动,教学质量联测,读书沙龙等。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4.干部交流。建立健全的干部挂职制度,每学年,双方学校的管理干部到对方学校挂职学习,挂职学习时间不少于10天。挂职干部要参加甲方学校重大事项议事决策会和学校行政例会。挂职干部要深入教研组、年级组和课堂参与教研活动。双方学校校长每学期到对方学校做1次专题辅导报告。
5.教师交流。结对帮扶以两校骨干教师为依托,以青年教师为帮扶对象,双方学校教师结成“一对一”帮扶关系,通过网络或面对面交流与沟通,更新教育观念,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以学校的校园网和腾讯qq为依托,开通双方学校教师联系渠道,通过信息互享、资料交流、问题研讨、教研互动,使之成为两校教师交流研讨、资源共享的.平台。另外,双方每年互派青年教师到帮扶学校随结对师傅跟岗学习。
6.学生交流。开展互学互助活动。通过书信访问、共结对子、学习帮扶等活动,建立双方学校学生的联系渠道。开展读书交流、升旗仪式观摩、城乡生活体验等活动。通过思想问题交流、学习经验交流、学习资料交流、生活困难扶助等形式,拓展两校学生活动范围,丰富交往形式,扩大信息的接受量。
五、活动安排
三月份
双方领导共同协商,拟定结对帮扶工作计划。
四月份
选派结对教师,启动结对帮扶工作。
五月份
开展送教下乡活动。
六月份
学校管理经验交流。
九月份
学生交流活动
十月份
友爱小学教师汇报交流
十二月份
帮扶结对工作总结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 篇13
为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保障学困、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健康快乐地成长,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城乡结对帮扶、“帮困助学一对一”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二、制定工作目标
通过结对互助,使两校之间互惠双赢,促进两校之间办学思想上有新变化,学校管理水平上有新跨越,教育教学质量上有新提高,师资队伍建设上有新突破。
三、结对学校
xxx镇中心小学
四、帮扶内容
1、教育管理。校长每学年到结对学校开设2次有关学校管理经验的讲座。副校长、中层干部分别到结对学校挂职学习、指导工作2周。
2、教学示范。在每年3至5月份和10至12月份分别组织优秀教师送教活动,把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传送给崔小。
3、专题研讨。每年确定一至二个教科研课题进行交流切磋。
4、资源共享。充分利用教育网、远程教育等手段,达成备课、课堂教学等优质资源共享。
5、教师培训。充分发挥学校的'省市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作用,采取与结对学校青年教师师徒结对等方式,提高农村教师素质。
6、课程建设。根据课程改革及学校实际,进行校本化课程建设。
支教活动。学校每年根据结对学校缺乏的学科教师选派若干名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一定教学经验且农村教学经历5年以下(没有农村教学经历的教师可先选派)、男未满45周岁、女未满40周岁(自愿支教的除外)的中青年教师到结对学校支教。
五、帮扶形式
1、采取教师支教、送教下乡、学科交流、教师结对子、学生手拉手等方式,帮助结对学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学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每年选派数量不定的教师到结对学校支教,具体方式和待遇参照县教育局支教制度。
3、组织本校各学科优秀教师到结对学校送教下乡,为农村学生提供优质课堂教学。
4、结对子学校建立学科定期交流制度,通过互通资讯、信息交流、听课、座谈、共同参与课题研究等多种方式,加强结对学校学科建设。
5、指定本校优秀教师与结对学校同学科教师结成对子,进行一对一的业务帮扶,帮助结对学校教师成长进步。
六、组织实施
1、要加强领导,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要加强交流,与结对学校加强联系,建立稳定的互访交流机制,了解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帮扶工作重点和实施方案,相互协调,保证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3、要加大宣传,统一思想,使教师认识支教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积极地参与支教工作。同时,要努力克服困难,创造条件,为教师支教提供应有的条件,确保支教工作顺利开展。
4、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校结对工作实施方案并与结对学校达成协议。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 篇14
一、活动目标
利用教师网络学习空间,依托泉州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将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到农村边远地区,采用点对点、人对人的方式进行优质资源辐射、帮扶、互动。通过网络学习空间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范围,开展网络教学教研,实现校际、学科、教师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加大对玉湖学校、蓝田中学信息化建设的扶持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各有关学校开展工作,推动建设项目有效落实,特成立“溪安八中帮扶玉湖学校、蓝田中学信息化建设领导组”,名单如下: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各学科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研室,负责协调项目工作的落实;抓紧实施进度,并报送每季度的工作进展情况。
三、活动内容与安排
(一)工作任务
1.该项目由教研室负责,推选本校各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其他部分优秀教师,共64人,按照1:1的.比例与玉湖学校、蓝田中学教师开展网络教学教研结对帮扶活动;根据县教育局的实施方案制定本校具体的辐射、帮扶实施计划;在网络学习空间开通之前先做好优质资源储备等相关准备工作。
2.网络学习空间开通之后,主动联系玉湖学校、蓝田中学教师,在个人网络学习空间互认为好友,为对方提供本学科各种资源,或根据对方要求帮助建设新资源,开展网络教学教研活动,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3.谢章棋副校长负责每季度汇总、填写《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情况表》(附件2)并报送教育局生产装备站进行绩效考评。
(二)实施进程安排
xxxx年完成本项目建设,并长期开展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具体建设实施进程如下:
二至三月份:项目启动阶段。根据教育局安排确立帮扶关系;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上报需开通网络学习空间客户端教师的相关信息。
七至八月份:组织有关教师参加泉州市教育局开设的暑期应用培训;我校初中教师与玉湖学校、蓝田中学教师在信息关联基础上,相互在网络学习空间建立好友关系,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九月份:组织相关8所项目学校全面应用网络学习空间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教学教研活动。
十二月份:进行回顾总结,并完善持续帮扶方案。
本项目具体工作进程实行季度报告,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向教育局生产装备站书面汇报。
四、组织实施
1.要加强领导,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要加强交流,与结对学校加强联系,建立稳定的互访交流机制,了解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帮扶工作重点和实施方案,相互协调,保证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3.要加大宣传,统一思想,使教师认识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积极地参与帮扶工作。同时,要努力克服困难,创造条件,确保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4.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校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并与结对学校达成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