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管理方案

优文社整理的运营管理方案(精选15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运营管理方案 篇1

一、人才培养方案创新思路

(一)确定专业定位

学生的职业生涯是实现学生自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结合。专业定位立足于学生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职业生涯发展,使学生获得个性发展与企业工作岗位需要相一致的职业能力,为学生的职业生涯奠定基础。

(二)实施以岗位任务为导向

课程设置课程设置与岗位任务相匹配。按照城轨交通运营领域行车、客运二大岗位群的岗位任务的内在逻辑关系设计课程,从岗位需求出发,为学生提供体验完整工作过程的学习机会,逐步实现从学习者到工作者的角色转换。

(三)突出以岗位能力为核心

组织课程围绕行车、客运二大岗位群的岗位能力的形成组织课程内容,以岗位任务为中心来整合知识、能力与素养。注重职业情境中学生职业素养养成和职业能力培养。

(四)以岗位任务难度为线索

由易到难课程安排行车、客运二大岗位群所主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具有由简单到复杂难度逐步递增的内在关系,据此将学习领域课程合理排序,学生系统学习后,获得完整的岗位职业能力。

(五)突显以运输组织模式为依据

实施教学以车站行车工作、调度指挥等运输生产任务为载体,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生产高度集中、统一指挥、逐级负责的组织特点,设计学习情境,组织学生扮演不同的岗位角色,在真实的体验中强化岗位意识,获得岗位职业能力,内化职业素养。

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方案创新点

(一)确定人才培养规格方式创新

为确定人才规格,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深入企业,进行专业人才需求调研;对毕业生跟踪调查,对调查问卷进行分析,确定本专业毕业生所应具备的知识、能力、素养规格。

(二)人才培养策略创新

本专业岗位群内部岗位之间由低到高呈递进关系,岗位之间的递进关系是由不同岗位所需不同能力形成的,能力与岗位的递进关系成正相关。针对该专业对应的岗位群能级关系的特点,在本专业推行“循岗施教”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方案。

(三)课程体系创新

1.课程体系构建方法创新对岗位群工作任务进行分析、归纳、总结,按照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模式,确定《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工作》、《城市轨道交通调度指挥工作》、《城市轨道交通应急处理》、《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和《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等5门学习领域课程,系统设计与“以岗促教、突出应用”人才培养方案相适应的专业课程体系。

2.新课程体系通过“理论+实践、实践+理论”,合理配置,将理论穿插在实践教学中,“边理论边实训、以实训促理论”,建立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导,涵盖基本技能、岗位技能和职业能力等多层次,循序渐进的课程体系。

(四)教学模式创新

改革传统教学模式,推行教学做一体角色扮演等多样化等教学模式。

(五)评价体系创新

1.评价主体由一元化变为多元化成立企业人员、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课程评价体系。建立与不同能力水平相适应的评价办法,根据学生的学习日志、实习总结、管理制度、实训评价等,对学生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进行全面评价。

2.评价指标由单维度变为多维度评价方式由单一化变为多样化;评价结果由终结性评价为主变为形成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占60%,终结性评价占40%。

3.全面评价学生的知识、能力与素养有利于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职业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的培养,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的要求。

三、新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效果

(一)立足一线,适应发展

深入城市轨道交通企业调研,深入研究职业技能标准与工作任务。

(二)任务驱动,项目教学

按照“职业岗位—职业能力—工作任务—教学项目—教学做一体化教学—评价评估”组织教学。

(三)策略灵活,适应订单

订单班有很大的随机性,有时在进校就组班,还有的在毕业时组班。

(四)工学结合,上岗对接

实现学生上岗对接。通过学生2年在校内学习,1年在企业的具体真实工作岗位顶岗实习和毕业实习,基本实现“上岗对接”。

运营管理方案 篇2

第一条 本着顺应公司总体发展需求,经充分市场调研,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对条件成熟、有良好发展空间的建筑市场以及与之相关的产业可设立分公司,分公司运营管理方案。

第二条 对已成立的分公司,按承包经营责任制模式,承包人实行竞争上岗,承包周期为 年,竞争承包人的资格须经董事会讨论,董事长批准。

竞争承包人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以公司整体发展为己任,顾全大局,立足长远。

2、有较长年限的生产经营经历,对所竞争的建筑市场熟悉,有较高的管理驾奴能力。

3、有相应的经济实力,保证承包金的按期、足额上缴。

第三条 新成立分公司程序及要求:

1、新成立的分公司年承包金额不低于 元人民币。

2、新成立的分公司年入账收入不低于 元人民币。

第二节分公司管理

第四条 分公司应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体系,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经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财务管理、队伍管理等各项工作到位,并将分公司管理体系报公司备案。

第五条 分公司人事管理实行定编、定岗、定薪。由分公司负责人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分公司岗位任职资格、待遇、报酬等相关条件,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分公司使用员工一律实行竞聘上岗,但同等条件下,分公司员工应优先使用公司已在册的职工,分公司与所聘用的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其岗位、职责、工资标准、福利待遇、保险等。

第六条 分公司临时聘用人员,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订立协议,协议必须明确具体期、岗位、待遇等条款,临时聘用协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第七条 分公司应大力加强企业思想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团结、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想方设法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第八条 分公司应积极为员工创造继续培训教育的机会,以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规划方案《分公司运营管理方案》。

第九条 单位公章及合同章、资信材料、介绍信统一到总公司办公室领用,履行登记手续。

第十条 各分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印章、资信材料的使用与保管负直接责任,由分公司负责人明确专人保管与使用,印章、资信材料的使用人必须坚持原则,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建立印章、资信材料的使用台账,使用情况及时向分公司负责人汇报,严禁为非法活动和违背公司经营方针的材料加盖公章、出具资信和介绍信。

第十一条 分公司财务管理:各分公司应设立财务科,财务人员配备不得少于两人。

第十二条 分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行为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其责任由分公司负责人以及财务手续执行人共同承担,分公司负责人不得强制财务人员执行不符合财务纪律的行为。

第十三条 分公司必须建立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制订本分公司质量创优计划,定期检查在施阶段工程质量,有计划有组织员工进行施工操作水平和质量意识,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鼓励技术创新。

第十四条 鼓励分公司工程创优,分公司单独创优工程所获得证书,可在各有需求的分公司间有偿使用。

第十五条 分公司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成员由负责生产经营及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各工程对、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明确安全责任,杜绝安全隐患,制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若发生安全事故的应及时向分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十六条 分公司应充分重视经营管理工作,加大经营力度,经营方式灵活机动,把经营工作放到各项工作的重点位置,同时也要对承接的工程项目进行调研、认证,形成书面报告,尽可能规避风险,对投入较大的项目应及时向公司汇报。

第十七条 分公司应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签订工程合同时,应认真把握,细致研究,合同条款明确规范。

第十八条 分公司负责人在承包经营期满时,必须保证跨入新一轮承包期的施工产值不低于自身完成承包经营期三年平均产值的50%。

第十九条 分公司负责人有下列情形的,由总经理提议,董事会研究,可免去其分公司经理职务:

1、分公司负责人不顾公司利益,有与公司发展背道而驰的行为。

2、承包内不能按时足额上缴承包金的。

3、分公司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4、经营方法不当、经营手段不力致使分公司严重亏损。 第十二条 分公司管理人员聘任。解聘由分公司负责人决定,报公司备案。有下列情形的分公司负责人可以直接解聘:

1、不适应所聘岗位要求,造成分公司工作被动。

2、因自身工作不力,造成分公司亏损或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的。

3、严重违背请销假制度,不请假离开分公司连续一个星期或累计达一个月的。

第二十一条 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违法经营行为被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时,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有权实行追加处罚,被相关管理部门暂停经营资格的,按其年度承包金的1—3倍追加罚款,被相关管理部门吊销经营资格的,按其年度承包金的10—30倍追加罚款。在实施上述处罚时,公司仍保留进一步追加处罚的权利。

运营管理方案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云南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云南省〈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保证供水用水双方权益,结合饮水工程实际,制定《自来水供水项目运营管理服务方案》。

(一)项目整体运营模式:

1、实行企业化运行管理模式,建立一套工资薪酬分配机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保证供水,自行承担各种税费。

2、建立健全供水管理制度、应急管理预案。

根据饮水安全项目管理需要,制定《农村饮水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生活饮用水污染报告制度》《机电设备维修养护制度》,《提水站操作规程》等,逐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3、摸清底子,对供水范围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摸清用水户情况,根据不同的`用水性质,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证供水正常进行和费用收取,保证供水用水双方权益。

4、严格财务管理,按《企业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纪律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按时上缴税款等各项费用,按月做账。积极配合财税等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供水收费标准:

按协议水价收取水费。进行收费公示,收费标准公开透明,接受上级部门和用户监督。

(三)人员聘用管理:

根据抄表、收费、维修、抽水工作需要,自行聘请、解聘供水管理人员,根据各岗位重要性制定聘用人员薪酬。

(四)加强供水项目日常管理:

1、加强巡查,减少供水损失。每3日对所供水片区全面巡查一次,减少跑冒滴漏;制止人为损坏供水管网和供水设备设施行为,杜绝无表用水行为。

2、实行分片区抄表维修养护,每一个片区或1000户安排1人,承担抄表、巡查,对需要维修的用户管和水表及时更换维修,对问题较大的及时组织抢修,保证正常供水。

运营管理方案 篇4

第一条 本着顺应公司总体发展需求,经充分市场调研,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对条件成熟、有良好发展空间的建筑市场以及与之相关的产业可设立分公司,分公司运营管理方案。

第二条 对已成立的分公司,按承包经营责任制模式,承包人实行竞争上岗,承包周期为 年,竞争承包人的资格须经董事会讨论,董事长批准。

竞争承包人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以公司整体发展为己任,顾全大局,立足长远。

2、有较长年限的生产经营经历,对所竞争的建筑市场熟悉,有较高的管理驾奴能力。

3、有相应的经济实力,保证承包金的按期、足额上缴。

第三条 新成立分公司程序及要求:

1、新成立的.分公司年承包金额不低于 元人民币。

2、新成立的分公司年入账收入不低于 元人民币。

第二节分公司管理

第四条 分公司应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体系,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经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财务管理、队伍管理等各项工作到位,并将分公司管理体系报公司备案。

第五条 分公司人事管理实行定编、定岗、定薪。由分公司负责人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分公司岗位任职资格、待遇、报酬等相关条件,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分公司使用员工一律实行竞聘上岗,但同等条件下,分公司员工应优先使用公司已在册的职工,分公司与所聘用的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其岗位、职责、工资标准、福利待遇、保险等。

第六条 分公司临时聘用人员,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订立协议,协议必须明确具体期、岗位、待遇等条款,临时聘用协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第七条 分公司应大力加强企业思想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团结、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想方设法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第八条 分公司应积极为员工创造继续培训教育的机会,以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规划方案《分公司运营管理方案》。

第九条 单位公章及合同章、资信材料、介绍信统一到总公司办公室领用,履行登记手续。

第十条 各分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印章、资信材料的使用与保管负直接责任,由分公司负责人明确专人保管与使用,印章、资信材料的使用人必须坚持原则,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建立印章、资信材料的使用台账,使用情况及时向分公司负责人汇报,严禁为非法活动和违背公司经营方针的材料加盖公章、出具资信和介绍信。

第十一条 分公司财务管理:各分公司应设立财务科,财务人员配备不得少于两人。

第十二条 分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行为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其责任由分公司负责人以及财务手续执行人共同承担,分公司负责人不得强制财务人员执行不符合财务纪律的行为。

第十三条 分公司必须建立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制订本分公司质量创优计划,定期检查在施阶段工程质量,有计划有组织员工进行施工操作水平和质量意识,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鼓励技术创新。

第十四条 鼓励分公司工程创优,分公司单独创优工程所获得证书,可在各有需求的分公司间有偿使用。

第十五条 分公司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成员由负责生产经营及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各工程对、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明确安全责任,杜绝安全隐患,制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若发生安全事故的应及时向分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十六条 分公司应充分重视经营管理工作,加大经营力度,经营方式灵活机动,把经营工作放到各项工作的重点位置,同时也要对承接的工程项目进行调研、认证,形成书面报告,尽可能规避风险,对投入较大的项目应及时向公司汇报。

第十七条 分公司应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签订工程合同时,应认真把握,细致研究,合同条款明确规范。

第十八条 分公司负责人在承包经营期满时,必须保证跨入新一轮承包期的施工产值不低于自身完成承包经营期三年平均产值的50%。

第十九条 分公司负责人有下列情形的,由总经理提议,董事会研究,可免去其分公司经理职务:

1、分公司负责人不顾公司利益,有与公司发展背道而驰的行为。

2、承包内不能按时足额上缴承包金的。

3、分公司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4、经营方法不当、经营手段不力致使分公司严重亏损。 第十二条 分公司管理人员聘任。解聘由分公司负责人决定,报公司备案。有下列情形的分公司负责人可以直接解聘:

1、不适应所聘岗位要求,造成分公司工作被动。

2、因自身工作不力,造成分公司亏损或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的。

3、严重违背请销假制度,不请假离开分公司连续一个星期或累计达一个月的。

第二十一条 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违法经营行为被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时,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有权实行追加处罚,被相关管理部门暂停经营资格的,按其年度承包金的1—3倍追加罚款,被相关管理部门吊销经营资格的,按其年度承包金的10—30倍追加罚款。在实施上述处罚时,公司仍保留进一步追加处罚的权利。

运营管理方案 篇5

1、物流部

1)负责执行储运部的各项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合理利用仓储空间,积极探索新的运输模式,不断提出优化物流作业流程改善建议;

2)寻找物流公司、进行比价、议价及运输合同的签订;

3)执行运输考核指标,定期对承运商进行考核与评估;

4)及时监控运输市场动态,及时调整运输策略,加速物流速度,降低运输成本;

5)合理利用人力资源和仓库设施,降低人力成本、能耗和物料的消耗;

6)负责物流运输异常投诉的处理与跟进;

7)相关沟通、协调工作。

2、商品配送

1)接收出库单,打印拣货单,填写物流单。

2)将物流单的.信息反馈业务员和跟单员。

3)查询物流单号,以及处理问题件。

4)处理与物流公司交接事务。

5)配合物流平台操作员为相关货运公司上门提货,做好货品归类、清点数量等准备工作。

6)与业务部作好沟通工作。

7)做好接单,写单,查单工作。

3、核心业务及关键控制点

物流内部作业管理,需抓住物流作业中必须控制的点,制定相应的作业管理目标,并针对管理目标制定相应的管理流程及作业标准。

1、)尽量减少外叫车参与市内配送工作;如一定要用外车,需要业务员签字;方可交由物流部调车。

2、)建立长期合作物流公司档案及物流合同(物流公司营业职照、税登记证、机构带码证、专线报价)。

3、)每月15日前物流部完成回单对账工作(单据:物流托运单、我司出货清单、对账单,以客户在我司清单上签字或盖章为准),从财务到公司付清运费以每月25日完成,账期为55天(月结承运商)。

4、)回单结承运商,应在回单财务部3天之内;将运费付出(拿现金或转账)。

5、)建立运费账目明细(客户、数量、名称、地址、金额),每月10号前递交公司。

运营管理方案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响应国家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鼓励创客、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深圳市XXXXXX有限公司创立了创客空间(以下简称创客空间)。为保证创客空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第二条创客空间是为创客开展创客活动和为创业团队开展硬件创新活动提供指导与帮助的服务性机构。创客空间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创客实现创客作品、为创业个人或团队实现产品化和市场化提供场地、工具设备及XX设计技术支持等服务。

第三条创客空间具有孵化器功能。准许进入创客空间孵化的可以是暂时还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创业个人或团队;也可以是已经注册登记的小微企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为加强对创客空间的管理及更好的服务创客与创业者,设立创客空间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成员由XXXXXX总经理、企业内部各创客团队负责人、外聘顾问组成。创客空间的日常管理由运营组负责,由管委会直接指导开展工作。创客空间聘请优秀创客及创业家、设计师、工程师等组成梦想顾问团,提供更好的创客及创业咨询帮助。

第五条管委会主要职责

1、确定创客空间的发展方向、目标和计划;

2、协调创客空间与公司其他部门的衔接、协调工作;

3、审核运营部各项规章制度,遴选适合人选,定期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4、针对入驻创客、创业项目的重大需求进行讨论协调。

第六条运营组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创客空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创客空间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思路;

2、组织策划开展周末创客、其他各类创客、创新、创业活动及培训课程;

3、聘请各类技术专家、专业教师、创业人士等为创客和创业者的发展提供指导、培训和咨询,包括管理、营销、技术、法律、财务等方面的咨询;

4、负责对创客空间入驻个人、团体进行入驻资格审核;

5、对场地、工具、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对安全性的定期检查;

6、负责创客空间及入驻项目的对外宣传、合作及市场推广等工作;

7、创客空间其他日常工作。

第七条梦想顾问团的工作职责

1、为创客、创业个人或团队提供个性化的咨询服务;

2、开展免费或有偿的课程培训服务;

3、发现、扶持有前途的项目或团队。

第三章入驻创客空间条件、程序与退出

第八条申请进驻创客空间的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未成年人需经监护人知情和同意。

2、提交《创客/创业计划书》。

3、所有开发及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4、具有合约精神,愿意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签订入驻合同。

第九条入驻创客空间申办程序

1、入驻创客空间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入驻创客空间申请书;

(2)《创客/创业计划书》;

(3)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未成年人还需提供个人、家长承诺书及家长身份证明复印件。

2、办理程序

(1)个人提交入驻相关申请材料及填写入驻基本情况表;

(2)运营组对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3)运营组将初审合格的资料上报管委会审批;

(4)经管委会审批,研究确定入驻期限、特殊帮扶政策等有关事项;

(5)运营组为入驻个人或团队办理注册手续,制作厂内通行证;

(6)运营组与入驻个人或团队签署《入驻创客空间协议书》、《场地、设备使用协议书》、《安全责任书》等,并备案;

3、个人或团队入驻挂牌,正式开展工作。

第十条退出

1、入驻个人或团队合同期满,经运营组审核后方可退出:

(1)入驻期满后,应统一由运营部收回挂牌和相关证件;

(2)入驻期满后,入驻个人、团队自己制作的物品自行处理,创客平台配置的.设备、工具等应保质保量归还运营组;

(3)各入驻个人或团队在合同期满后,如仍符合入驻创客平台条件的,还可以续签合同延长入驻期,原则上入驻总期限不超过一年。

2、对违反创客空间管理规章制度的入驻个人或团队,经管委会核实认定后,可终止其入驻合同,并根据创客空间有关规定对其相应处理;

3、在入驻期间,管委会根据校运营组日常管理考核情况,认定入驻个人或团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发放《退出通知书》,要求其退出创客空间:

(1)签约后连续3周不入驻且而无正当理由的;

(2)对创客空间正常秩序造成严重干扰的;

(3)有重大安全隐患的;

(4)严重或屡次违反创客空间有关管理规定的;

(5)有转租行为,未办理相关手续,私自转租给其他经营者;

(6)其他不适宜继续入驻的情形。

第十一条入驻个人或团队在收到《退出通知书》后的3日内,须撤出人员,归还设备,清理场地,并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退出者,管委会将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强制退出。

第四章创客空间优惠服务措施

第十二条入驻个人或团队分为创客类和创业类。创客空间鼓励科技类型创业团队优先入驻,限制纯粹商贸类项目入驻。

第十三条创客空间按照相关规定为入驻个人或团队提供相应免费和优惠措施。

1、免费为入驻公司提供网络端口、电源接口、办公桌椅,资料柜等办公设备;

2、免费提供XX设计咨询服务;

3、指导或协助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年检及企业代码等。

4、管委会安排专门人员对有市场前景的项目进行项目深度合作;

5、创客空间对于入驻的大学生创业每年给予一定的专项基金支持;

6、入驻个人或团队可向创客空间申请10000~50000元不等的启动资金支持,并一年后返回创客平台借贷本金;

7、创客空间内定期开展交流活动;

8、协助创客或创业者解决其他有关事宜。

第十四条经验交流与指导

1、创客空间定期举办入驻个人或团队例会,交流各入驻个人或团队的创客作品或创业成果,促进入驻个人或团队管理水平共同提高;

2、创客空间聘请各类专家、专业教师、创业人士等为园区梦想顾问,为各入驻个人或团队提供创业培训、咨询和指导;

3、创客空间帮助入驻个人或团队分析、解决创客、创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4、提供入驻个人或团队对外交流学习、参展的机会;

第五章创客空间管理

第十五条入驻个人、团队管理

1、创客空间对批准入驻创客空间的个人或团队一律采用注册签约制进行管理,凭卡进出厂区;

2、创客空间经营时间:0:00-24:00,全年无休;

3、入驻个人、团队在接到进驻创客空间批准通知后5日内,应尽快与运营部签署正式的合同;

4、入驻团队的成员有变化调整,必须主动向运营组报告,团队退出人员需进行注销程序,团队新进人员需先完成个人注册程序;

5、运营组每个月度、季度及年度须认真填写“创客空间进驻项目月度、季度、年度经营报告表”,统一报管委会;

6、运营组根据进展情况,每年安排一定时间,对进驻项目有重点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7、入驻个人或团队需严格按照授权权限访问区域和操作设备;

8、入驻个人应高度重视设备及人身安全问题。

第十六条项目合作

1、创客创作的创客作品归本人所有。创客可以委托创客空间代为销售、展示或批量制作。

2、创业个人或团队对自己的创业项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创业个人或团队可以就具体项目和创客空间洽谈深度合作事宜。

第十七条创客基金和创业资金的管理

1、创客空间创客基金专款专用。创客基金使用范围:

(1)入驻个人或团队场地、环境的布置;

(2)设备、设施的购买;

(3)用于资助和支持创客普及教育课程及培训项目;

(4)用于举办和参加创客展会;

(5)扶持贫困大学生或社会青年进行创业。

2、运营组要严格按照创客空间财务制度认真执行、合理使用创客基金。负责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并接收财务部门的指导、监控及监审部门的审计。第十八条监控与指导

1、管委会对入驻个人或团队项目资格进行审核;

2、运营组对场地设施、工具设备实施安全监控,预防不安全因素;

3、运营组对园区水电空调严格监控,防止浪费;

4、运营组对入驻个人或团队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纠正;

运营管理方案 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响应国家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鼓励创客、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深圳市xxxxxx有限公司创立了创客空间(以下简称创客空间)。为保证创客空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第二条 创客空间是为创客开展创客活动和为创业团队开展硬件创新活动提供指导与帮助的服务性机构。创客空间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创客实现创客作品、为创业个人或团队实现产品化和市场化提供场地、工具设备及xx设计技术支持等服务。

第三条 创客空间具有孵化器功能。准许进入创客空间孵化的可以是暂时还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创业个人或团队;也可以是已经注册登记的小微企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为加强对创客空间的管理及更好的服务创客与创业者,设立创客空间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成员由xxxxxx总经理、企业内部各创客团队负责人、外聘顾问组成。创客空间的日常管理由运营组负责,由管委会直接指导开展工作。创客空间聘请优秀创客及创业家、设计师、工程师等组成梦想顾问团,提供更好的创客及创业咨询帮助。

第五条 管委会主要职责

1、确定创客空间的发展方向、目标和计划;

2、协调创客空间与公司其他部门的衔接、协调工作;

3、审核运营部各项规章制度,遴选适合人选,定期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4、针对入驻创客、创业项目的重大需求进行讨论协调。

第六条 运营组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创客空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创客空间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思路;

2、组织策划开展周末创客、其他各类创客、创新、创业活动及培训课程;

3、聘请各类技术专家、专业教师、创业人士等为创客和创业者的发展提供指导、培训和咨询,包括管理、营销、技术、法律、财务等方面的咨询;

4、负责对创客空间入驻个人、团体进行入驻资格审核;

5、对场地、工具、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对安全性的定期检查;

6、负责创客空间及入驻项目的对外宣传、合作及市场推广等工作;

7、创客空间其他日常工作。

第七条 梦想顾问团的工作职责

1、为创客、创业个人或团队提供个性化的咨询服务;

2、开展免费或有偿的课程培训服务;

3、发现、扶持有前途的项目或团队。

第三章 入驻创客空间条件、程序与退出

第八条 申请进驻创客空间的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未成年人需经监护人知情和同意。

2、提交《创客/创业计划书》。

3、所有开发及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4、具有合约精神,愿意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签订入驻合同。

第九条 入驻创客空间申办程序

1、入驻创客空间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入驻创客空间申请书;

(2)《创客/创业计划书》;

(3)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未成年人还需提供个人、家长承诺书及家长身份证明复印件。

2、办理程序

(1)个人提交入驻相关申请材料及填写入驻基本情况表;

(2)运营组对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3)运营组将初审合格的资料上报管委会审批;

(4)经管委会审批,研究确定入驻期限、特殊帮扶政策等有关事项;

(5)运营组为入驻个人或团队办理注册手续,制作厂内通行证;

(6)运营组与入驻个人或团队签署《入驻创客空间协议书》、《场地、设备使用协议书》、《安全责任书》等,并备案;

3、个人或团队入驻挂牌,正式开展工作。

第十条 退出

1、入驻个人或团队合同期满,经运营组审核后方可退出:

(1)入驻期满后,应统一由运营部收回挂牌和相关证件;

(2)入驻期满后,入驻个人、团队自己制作的物品自行处理,创客平台配置的设备、工具等应保质保量归还运营组;

(3)各入驻个人或团队在合同期满后,如仍符合入驻创客平台条件的,还可以续签合同延长入驻期,原则上入驻总期限不超过一年。

2、对违反创客空间管理规章制度的入驻个人或团队,经管委会核实认定后,可终止其入驻合同,并根据创客空间有关规定对其相应处理;

3、在入驻期间,管委会根据校运营组日常管理考核情况,认定入驻个人或团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发放《退出通知书》,要求其退出创客空间:

(1)签约后连续3周不入驻且而无正当理由的;

(2)对创客空间正常秩序造成严重干扰的;

(3)有重大安全隐患的;

(4)严重或屡次违反创客空间有关管理规定的;

(5)有转租行为,未办理相关手续,私自转租给其他经营者;

(6)其他不适宜继续入驻的情形。

第十一条 入驻个人或团队在收到《退出通知书》后的.3日内,须撤出人员,归还设备,清理场地,并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退出者,管委会将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强制退出。

第四章 创客空间优惠服务措施

第十二条 入驻个人或团队分为创客类和创业类。创客空间鼓励科技类型创业团队优先入驻,限制纯粹商贸类项目入驻。

第十三条 创客空间按照相关规定为入驻个人或团队提供相应免费和优惠措施。

1、免费为入驻公司提供网络端口、电源接口、办公桌椅,资料柜等办公设备;

2、免费提供xx设计咨询服务;

3、指导或协助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年检及企业代码等。

4、管委会安排专门人员对有市场前景的项目进行项目深度合作;

5、创客空间对于入驻的大学生创业每年给予一定的专项基金支持;

6、入驻个人或团队可向创客空间申请10000~50000元不等的启动资金支持,并一年后返回创客平台借贷本金;

7、创客空间内定期开展交流活动;

8、协助创客或创业者解决其他有关事宜。

第十四条 经验交流与指导

1、创客空间定期举办入驻个人或团队例会,交流各入驻个人或团队的创客作品或创业成果,促进入驻个人或团队管理水平共同提高;

2、创客空间聘请各类专家、专业教师、创业人士等为园区梦想顾问,为各入驻个人或团队提供创业培训、咨询和指导;

3、创客空间帮助入驻个人或团队分析、解决创客、创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4、提供入驻个人或团队对外交流学习、参展的机会;

第五章 创客空间管理

第十五条 入驻个人、团队管理

1、创客空间对批准入驻创客空间的个人或团队一律采用注册签约制进行管理,凭卡进出厂区;

2、创客空间经营时间:0:00-24:00,全年无休;

3、入驻个人、团队在接到进驻创客空间批准通知后5日内,应尽快与运营部签署正式的合同;

4、入驻团队的成员有变化调整,必须主动向运营组报告,团队退出人员需进行注销程序,团队新进人员需先完成个人注册程序;

5、运营组每个月度、季度及年度须认真填写“创客空间进驻项目月度、季度、年度经营报告表”,统一报管委会;

6、运营组根据进展情况,每年安排一定时间,对进驻项目有重点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7、入驻个人或团队需严格按照授权权限访问区域和操作设备;

8、入驻个人应高度重视设备及人身安全问题。

第十六条 项目合作

1、创客创作的创客作品归本人所有。创客可以委托创客空间代为销售、展示或批量制作。

2、创业个人或团队对自己的创业项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创业个人或团队可以就具体项目和创客空间洽谈深度合作事宜。

第十七条 创客基金和创业资金的管理

1、创客空间创客基金专款专用。创客基金使用范围:

(1)入驻个人或团队场地、环境的布置;

(2)设备、设施的购买;

(3)用于资助和支持创客普及教育课程及培训项目;

(4)用于举办和参加创客展会;

(5)扶持贫困大学生或社会青年进行创业。

2、运营组要严格按照创客空间财务制度认真执行、合理使用创客基金。负责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并接收财务部门的指导、监控及监审部门的审计。

第十八条 监控与指导

1、管委会对入驻个人或团队项目资格进行审核;

2、运营组对场地设施、工具设备实施安全监控,预防不安全因素;

3、运营组对园区水电空调严格监控,防止浪费;

4、运营组对入驻个人或团队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纠正;

运营管理方案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响应国家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鼓励创客、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深圳市XXXXXX有限公司创立了创客空间(以下简称创客空间)。为保证创客空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第二条创客空间是为创客开展创客活动和为创业团队开展硬件创新活动提供指导与帮助的服务性机构。创客空间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创客实现创客作品、为创业个人或团队实现产品化和市场化提供场地、工具设备及XX设计技术支持等服务。

第三条创客空间具有孵化器功能。准许进入创客空间孵化的可以是暂时还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创业个人或团队;也可以是已经注册登记的小微企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为加强对创客空间的管理及更好的服务创客与创业者,设立创客空间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成员由XXXXXX总经理、企业内部各创客团队负责人、外聘顾问组成。创客空间的日常管理由运营组负责,由管委会直接指导开展工作。创客空间聘请优秀创客及创业家、设计师、工程师等组成梦想顾问团,提供更好的创客及创业咨询帮助。

第五条管委会主要职责

1、确定创客空间的发展方向、目标和计划;

2、协调创客空间与公司其他部门的衔接、协调工作;

3、审核运营部各项规章制度,遴选适合人选,定期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4、针对入驻创客、创业项目的重大需求进行讨论协调。

第六条运营组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创客空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创客空间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思路;

2、组织策划开展周末创客、其他各类创客、创新、创业活动及培训课程;

3、聘请各类技术专家、专业教师、创业人士等为创客和创业者的发展提供指导、培训和咨询,包括管理、营销、技术、法律、财务等方面的咨询;

4、负责对创客空间入驻个人、团体进行入驻资格审核;

5、对场地、工具、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对安全性的定期检查;

6、负责创客空间及入驻项目的对外宣传、合作及市场推广等工作;

7、创客空间其他日常工作。

第七条梦想顾问团的工作职责

1、为创客、创业个人或团队提供个性化的咨询服务;

2、开展免费或有偿的课程培训服务;

3、发现、扶持有前途的项目或团队。

第三章入驻创客空间条件、程序与退出

第八条申请进驻创客空间的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未成年人需经监护人知情和同意。

2、提交《创客/创业计划书》。

3、所有开发及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4、具有合约精神,愿意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签订入驻合同。

第九条入驻创客空间申办程序

1、入驻创客空间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入驻创客空间申请书;

(2)《创客/创业计划书》;

(3)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未成年人还需提供个人、家长承诺书及家长身份证明复印件。

2、办理程序

(1)个人提交入驻相关申请材料及填写入驻基本情况表;

(2)运营组对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3)运营组将初审合格的资料上报管委会审批;

(4)经管委会审批,研究确定入驻期限、特殊帮扶政策等有关事项;

(5)运营组为入驻个人或团队办理注册手续,制作厂内通行证;

(6)运营组与入驻个人或团队签署《入驻创客空间协议书》、《场地、设备使用协议书》、《安全责任书》等,并备案;

3、个人或团队入驻挂牌,正式开展工作。

第十条退出

1、入驻个人或团队合同期满,经运营组审核后方可退出:

(1)入驻期满后,应统一由运营部收回挂牌和相关证件;

(2)入驻期满后,入驻个人、团队自己制作的物品自行处理,创客平台配置的设备、工具等应保质保量归还运营组;

(3)各入驻个人或团队在合同期满后,如仍符合入驻创客平台条件的,还可以续签合同延长入驻期,原则上入驻总期限不超过一年。

2、对违反创客空间管理规章制度的入驻个人或团队,经管委会核实认定后,可终止其入驻合同,并根据创客空间有关规定对其相应处理;

3、在入驻期间,管委会根据校运营组日常管理考核情况,认定入驻个人或团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发放《退出通知书》,要求其退出创客空间:

(1)签约后连续3周不入驻且而无正当理由的;

(2)对创客空间正常秩序造成严重干扰的;

(3)有重大安全隐患的;

(4)严重或屡次违反创客空间有关管理规定的;

(5)有转租行为,未办理相关手续,私自转租给其他经营者;

(6)其他不适宜继续入驻的情形。

第十一条入驻个人或团队在收到《退出通知书》后的3日内,须撤出人员,归还设备,清理场地,并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退出者,管委会将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强制退出。

第四章创客空间优惠服务措施

第十二条入驻个人或团队分为创客类和创业类。创客空间鼓励科技类型创业团队优先入驻,限制纯粹商贸类项目入驻。

第十三条创客空间按照相关规定为入驻个人或团队提供相应免费和优惠措施。

1、免费为入驻公司提供网络端口、电源接口、办公桌椅,资料柜等办公设备;

2、免费提供XX设计咨询服务;

3、指导或协助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年检及企业代码等。

4、管委会安排专门人员对有市场前景的项目进行项目深度合作;

5、创客空间对于入驻的大学生创业每年给予一定的专项基金支持;

6、入驻个人或团队可向创客空间申请10000~50000元不等的启动资金支持,并一年后返回创客平台借贷本金;

7、创客空间内定期开展交流活动;

8、协助创客或创业者解决其他有关事宜。

第十四条经验交流与指导

1、创客空间定期举办入驻个人或团队例会,交流各入驻个人或团队的创客作品或创业成果,促进入驻个人或团队管理水平共同提高;

2、创客空间聘请各类专家、专业教师、创业人士等为园区梦想顾问,为各入驻个人或团队提供创业培训、咨询和指导;

3、创客空间帮助入驻个人或团队分析、解决创客、创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4、提供入驻个人或团队对外交流学习、参展的机会;

第五章创客空间管理

第十五条入驻个人、团队管理

1、创客空间对批准入驻创客空间的个人或团队一律采用注册签约制进行管理,凭卡进出厂区;

2、创客空间经营时间:0:00-24:00,全年无休;

3、入驻个人、团队在接到进驻创客空间批准通知后5日内,应尽快与运营部签署正式的合同;

4、入驻团队的成员有变化调整,必须主动向运营组报告,团队退出人员需进行注销程序,团队新进人员需先完成个人注册程序;

5、运营组每个月度、季度及年度须认真填写“创客空间进驻项目月度、季度、年度经营报告表”,统一报管委会;

6、运营组根据进展情况,每年安排一定时间,对进驻项目有重点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7、入驻个人或团队需严格按照授权权限访问区域和操作设备;

8、入驻个人应高度重视设备及人身安全问题。

第十六条项目合作

1、创客创作的创客作品归本人所有。创客可以委托创客空间代为销售、展示或批量制作。

2、创业个人或团队对自己的创业项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创业个人或团队可以就具体项目和创客空间洽谈深度合作事宜。

第十七条创客基金和创业资金的管理

1、创客空间创客基金专款专用。创客基金使用范围:

(1)入驻个人或团队场地、环境的布置;

(2)设备、设施的购买;

(3)用于资助和支持创客普及教育课程及培训项目;

(4)用于举办和参加创客展会;

(5)扶持贫困大学生或社会青年进行创业。

2、运营组要严格按照创客空间财务制度认真执行、合理使用创客基金。负责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并接收财务部门的指导、监控及监审部门的审计。第十八条监控与指导

1、管委会对入驻个人或团队项目资格进行审核;

2、运营组对场地设施、工具设备实施安全监控,预防不安全因素;

3、运营组对园区水电空调严格监控,防止浪费;

4、运营组对入驻个人或团队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纠正;

运营管理方案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响应国家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鼓励创客、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深圳市XXXXXX有限公司创立了创客空间(以下简称创客空间)。为保证创客空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第二条创客空间是为创客开展创客活动和为创业团队开展硬件创新活动提供指导与帮助的服务性机构。创客空间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创客实现创客作品、为创业个人或团队实现产品化和市场化提供场地、工具设备及XX设计技术支持等服务。

第三条创客空间具有孵化器功能。准许进入创客空间孵化的可以是暂时还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创业个人或团队;也可以是已经注册登记的小微企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为加强对创客空间的管理及更好的服务创客与创业者,设立创客空间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成员由XXXXXX总经理、企业内部各创客团队负责人、外聘顾问组成。创客空间的日常管理由运营组负责,由管委会直接指导开展工作。创客空间聘请优秀创客及创业家、设计师、工程师等组成梦想顾问团,提供更好的创客及创业咨询帮助。

第五条管委会主要职责

1、确定创客空间的发展方向、目标和计划;

2、协调创客空间与公司其他部门的衔接、协调工作;

3、审核运营部各项规章制度,遴选适合人选,定期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4、针对入驻创客、创业项目的重大需求进行讨论协调。

第六条运营组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创客空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创客空间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思路;

2、组织策划开展周末创客、其他各类创客、创新、创业活动及培训课程;

3、聘请各类技术专家、专业教师、创业人士等为创客和创业者的发展提供指导、培训和咨询,包括管理、营销、技术、法律、财务等方面的咨询;

4、负责对创客空间入驻个人、团体进行入驻资格审核;

5、对场地、工具、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对安全性的定期检查;

6、负责创客空间及入驻项目的对外宣传、合作及市场推广等工作;

7、创客空间其他日常工作。

第七条梦想顾问团的工作职责

1、为创客、创业个人或团队提供个性化的咨询服务;

2、开展免费或有偿的课程培训服务;

3、发现、扶持有前途的项目或团队。

第三章入驻创客空间条件、程序与退出

第八条申请进驻创客空间的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未成年人需经监护人知情和同意。

2、提交《创客/创业计划书》。

3、所有开发及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4、具有合约精神,愿意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签订入驻合同。

第九条入驻创客空间申办程序

1、入驻创客空间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入驻创客空间申请书;

(2)《创客/创业计划书》;

(3)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未成年人还需提供个人、家长承诺书及家长身份证明复印件。

2、办理程序

(1)个人提交入驻相关申请材料及填写入驻基本情况表;

(2)运营组对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3)运营组将初审合格的资料上报管委会审批;

(4)经管委会审批,研究确定入驻期限、特殊帮扶政策等有关事项;

(5)运营组为入驻个人或团队办理注册手续,制作厂内通行证;

(6)运营组与入驻个人或团队签署《入驻创客空间协议书》、《场地、设备使用协议书》、《安全责任书》等,并备案;

3、个人或团队入驻挂牌,正式开展工作。

第十条退出

1、入驻个人或团队合同期满,经运营组审核后方可退出:

(1)入驻期满后,应统一由运营部收回挂牌和相关证件;

(2)入驻期满后,入驻个人、团队自己制作的物品自行处理,创客平台配置的设备、工具等应保质保量归还运营组;

(3)各入驻个人或团队在合同期满后,如仍符合入驻创客平台条件的,还可以续签合同延长入驻期,原则上入驻总期限不超过一年。

2、对违反创客空间管理规章制度的入驻个人或团队,经管委会核实认定后,可终止其入驻合同,并根据创客空间有关规定对其相应处理;

3、在入驻期间,管委会根据校运营组日常管理考核情况,认定入驻个人或团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发放《退出通知书》,要求其退出创客空间:

(1)签约后连续3周不入驻且而无正当理由的;

(2)对创客空间正常秩序造成严重干扰的;

(3)有重大安全隐患的;

(4)严重或屡次违反创客空间有关管理规定的;

(5)有转租行为,未办理相关手续,私自转租给其他经营者;

(6)其他不适宜继续入驻的情形。

第十一条入驻个人或团队在收到《退出通知书》后的3日内,须撤出人员,归还设备,清理场地,并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退出者,管委会将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强制退出。

第四章创客空间优惠服务措施

第十二条入驻个人或团队分为创客类和创业类。创客空间鼓励科技类型创业团队优先入驻,限制纯粹商贸类项目入驻。

第十三条创客空间按照相关规定为入驻个人或团队提供相应免费和优惠措施。

1、免费为入驻公司提供网络端口、电源接口、办公桌椅,资料柜等办公设备;

2、免费提供XX设计咨询服务;

3、指导或协助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年检及企业代码等。

4、管委会安排专门人员对有市场前景的项目进行项目深度合作;

5、创客空间对于入驻的大学生创业每年给予一定的专项基金支持;

6、入驻个人或团队可向创客空间申请10000~50000元不等的启动资金支持,并一年后返回创客平台借贷本金;

7、创客空间内定期开展交流活动;

8、协助创客或创业者解决其他有关事宜。

第十四条经验交流与指导

1、创客空间定期举办入驻个人或团队例会,交流各入驻个人或团队的创客作品或创业成果,促进入驻个人或团队管理水平共同提高;

2、创客空间聘请各类专家、专业教师、创业人士等为园区梦想顾问,为各入驻个人或团队提供创业培训、咨询和指导;

3、创客空间帮助入驻个人或团队分析、解决创客、创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4、提供入驻个人或团队对外交流学习、参展的机会;

第五章创客空间管理

第十五条入驻个人、团队管理

1、创客空间对批准入驻创客空间的个人或团队一律采用注册签约制进行管理,凭卡进出厂区;

2、创客空间经营时间:0:00-24:00,全年无休;

3、入驻个人、团队在接到进驻创客空间批准通知后5日内,应尽快与运营部签署正式的合同;

4、入驻团队的成员有变化调整,必须主动向运营组报告,团队退出人员需进行注销程序,团队新进人员需先完成个人注册程序;

5、运营组每个月度、季度及年度须认真填写“创客空间进驻项目月度、季度、年度经营报告表”,统一报管委会;

6、运营组根据进展情况,每年安排一定时间,对进驻项目有重点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7、入驻个人或团队需严格按照授权权限访问区域和操作设备;

8、入驻个人应高度重视设备及人身安全问题。

第十六条项目合作

1、创客创作的创客作品归本人所有。创客可以委托创客空间代为销售、展示或批量制作。

2、创业个人或团队对自己的创业项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创业个人或团队可以就具体项目和创客空间洽谈深度合作事宜。

第十七条创客基金和创业资金的管理

1、创客空间创客基金专款专用。创客基金使用范围:

(1)入驻个人或团队场地、环境的布置;

(2)设备、设施的购买;

(3)用于资助和支持创客普及教育课程及培训项目;

(4)用于举办和参加创客展会;

(5)扶持贫困大学生或社会青年进行创业。

2、运营组要严格按照创客空间财务制度认真执行、合理使用创客基金。负责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并接收财务部门的指导、监控及监审部门的审计。

第十八条监控与指导

1、管委会对入驻个人或团队项目资格进行审核;

2、运营组对场地设施、工具设备实施安全监控,预防不安全因素;

3、运营组对园区水电空调严格监控,防止浪费;

4、运营组对入驻个人或团队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纠正。

运营管理方案 篇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响应国家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鼓励创客、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深圳市xxxxxx有限公司创立了创客空间(以下简称创客空间)。为保证创客空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第二条 创客空间是为创客开展创客活动和为创业团队开展硬件创新活动提供指导与帮助的服务性机构。创客空间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创客实现创客作品、为创业个人或团队实现产品化和市场化提供场地、工具设备及xx设计技术支持等服务。

第三条 创客空间具有孵化器功能。准许进入创客空间孵化的可以是暂时还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创业个人或团队;也可以是已经注册登记的小微企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为加强对创客空间的管理及更好的服务创客与创业者,设立创客空间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成员由xxxxxx总经理、企业内部各创客团队负责人、外聘顾问组成。创客空间的日常管理由运营组负责,由管委会直接指导开展工作。创客空间聘请优秀创客及创业家、设计师、工程师等组成梦想顾问团,提供更好的创客及创业咨询帮助。

第五条 管委会主要职责

1、确定创客空间的发展方向、目标和计划;

2、协调创客空间与公司其他部门的衔接、协调工作;

3、审核运营部各项规章制度,遴选适合人选,定期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4、针对入驻创客、创业项目的重大需求进行讨论协调。

第六条 运营组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创客空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创客空间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思路;

2、组织策划开展周末创客、其他各类创客、创新、创业活动及培训课程;

3、聘请各类技术专家、专业教师、创业人士等为创客和创业者的发展提供指导、培训和咨询,包括管理、营销、技术、法律、财务等方面的咨询;

4、负责对创客空间入驻个人、团体进行入驻资格审核;

5、对场地、工具、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对安全性的定期检查;

6、负责创客空间及入驻项目的对外宣传、合作及市场推广等工作;

7、创客空间其他日常工作。

第七条 梦想顾问团的工作职责

1、为创客、创业个人或团队提供个性化的咨询服务;

2、开展免费或有偿的课程培训服务;

3、发现、扶持有前途的项目或团队。

第三章 入驻创客空间条件、程序与退出

第八条 申请进驻创客空间的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未成年人需经监护人知情和同意。

2、提交《创客/创业计划书》。

3、所有开发及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4、具有合约精神,愿意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签订入驻合同。

第九条 入驻创客空间申办程序

1、入驻创客空间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入驻创客空间申请书;

(2)《创客/创业计划书》;

(3)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未成年人还需提供个人、家长承诺书及家长身份证明复印件。

2、办理程序

(1)个人提交入驻相关申请材料及填写入驻基本情况表;

(2)运营组对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3)运营组将初审合格的资料上报管委会审批;

(4)经管委会审批,研究确定入驻期限、特殊帮扶政策等有关事项;

(5)运营组为入驻个人或团队办理注册手续,制作厂内通行证;

(6)运营组与入驻个人或团队签署《入驻创客空间协议书》、《场地、设备使用协议书》、《安全责任书》等,并备案;

3、个人或团队入驻挂牌,正式开展工作。

第十条 退出

1、入驻个人或团队合同期满,经运营组审核后方可退出:

(1)入驻期满后,应统一由运营部收回挂牌和相关证件;

(2)入驻期满后,入驻个人、团队自己制作的物品自行处理,创客平台配置的设备、工具等应保质保量归还运营组;

(3)各入驻个人或团队在合同期满后,如仍符合入驻创客平台条件的,还可以续签合同延长入驻期,原则上入驻总期限不超过一年。

2、对违反创客空间管理规章制度的入驻个人或团队,经管委会核实认定后,可终止其入驻合同,并根据创客空间有关规定对其相应处理;

3、在入驻期间,管委会根据校运营组日常管理考核情况,认定入驻个人或团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发放《退出通知书》,要求其退出创客空间:

(1)签约后连续3周不入驻且而无正当理由的;

(2)对创客空间正常秩序造成严重干扰的;

(3)有重大安全隐患的;

(4)严重或屡次违反创客空间有关管理规定的;

(5)有转租行为,未办理相关手续,私自转租给其他经营者;

(6)其他不适宜继续入驻的情形。

第十一条 入驻个人或团队在收到《退出通知书》后的3日内,须撤出人员,归还设备,清理场地,并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退出者,管委会将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强制退出。

第四章 创客空间优惠服务措施

第十二条 入驻个人或团队分为创客类和创业类。创客空间鼓励科技类型创业团队优先入驻,限制纯粹商贸类项目入驻。

第十三条 创客空间按照相关规定为入驻个人或团队提供相应免费和优惠措施。

1、免费为入驻公司提供网络端口、电源接口、办公桌椅,资料柜等办公设备;

2、免费提供xx设计咨询服务;

3、指导或协助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年检及企业代码等。

4、管委会安排专门人员对有市场前景的项目进行项目深度合作;

5、创客空间对于入驻的大学生创业每年给予一定的专项基金支持;

6、入驻个人或团队可向创客空间申请10000~50000元不等的启动资金支持,并一年后返回创客平台借贷本金;

7、创客空间内定期开展交流活动;

8、协助创客或创业者解决其他有关事宜。

第十四条 经验交流与指导

1、创客空间定期举办入驻个人或团队例会,交流各入驻个人或团队的创客作品或创业成果,促进入驻个人或团队管理水平共同提高;

2、创客空间聘请各类专家、专业教师、创业人士等为园区梦想顾问,为各入驻个人或团队提供创业培训、咨询和指导;

3、创客空间帮助入驻个人或团队分析、解决创客、创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4、提供入驻个人或团队对外交流学习、参展的机会;

第五章 创客空间管理

第十五条 入驻个人、团队管理

1、创客空间对批准入驻创客空间的个人或团队一律采用注册签约制进行管理,凭卡进出厂区;

2、创客空间经营时间:0:00-24:00,全年无休;

3、入驻个人、团队在接到进驻创客空间批准通知后5日内,应尽快与运营部签署正式的合同;

4、入驻团队的成员有变化调整,必须主动向运营组报告,团队退出人员需进行注销程序,团队新进人员需先完成个人注册程序;

5、运营组每个月度、季度及年度须认真填写“创客空间进驻项目月度、季度、年度经营报告表”,统一报管委会;

6、运营组根据进展情况,每年安排一定时间,对进驻项目有重点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7、入驻个人或团队需严格按照授权权限访问区域和操作设备;

8、入驻个人应高度重视设备及人身安全问题。

第十六条 项目合作

1、创客创作的创客作品归本人所有。创客可以委托创客空间代为销售、展示或批量制作。

2、创业个人或团队对自己的创业项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创业个人或团队可以就具体项目和创客空间洽谈深度合作事宜。

第十七条 创客基金和创业资金的管理

1、创客空间创客基金专款专用。创客基金使用范围:

(1)入驻个人或团队场地、环境的布置;

(2)设备、设施的购买;

(3)用于资助和支持创客普及教育课程及培训项目;

(4)用于举办和参加创客展会;

(5)扶持贫困大学生或社会青年进行创业。

2、运营组要严格按照创客空间财务制度认真执行、合理使用创客基金。负责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并接收财务部门的指导、监控及监审部门的审计。

第十八条 监控与指导

1、管委会对入驻个人或团队项目资格进行审核;

2、运营组对场地设施、工具设备实施安全监控,预防不安全因素;

3、运营组对园区水电空调严格监控,防止浪费;

4、运营组对入驻个人或团队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纠正;

运营管理方案 篇11

众所周知,一个企业膳食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及企业的生产效益。如果要让全体员工全身心地投入到生产经营工作中,就要为他们营造一个如家的'感受和企业的温暖,为他们提供一个科学的膳食计划。切实发挥员工食堂服务及保障作用,为员工提供卫生、营养、健康、便捷的就餐服务,现对公司员工食堂运营管理作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员工食堂是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生活保障,在饮食安全、卫生的前提下,以低利润水平,高质量的服务在公司的领导和监督下,服务好员工生活,服务好整体工作。

二、运营方式

员工食堂采取公司自主经营,自行采购,内外兼承,独立核算,薄利多销,财务审结的运营方式。

三、总体经营目标

1、切实保障集团公司现有员工的生活,并承接外来公司零散员工就餐,满足单次30—50人就餐人的需求,收费及菜谱(见附表1)。

2、满足公司内、外员工及单位包桌消费或来料加工,收费及菜谱(件附表2)。

3、就餐一律不收现金,固定用餐人员实行就餐卡充值(充值卡押金10元),由财务部负责;零散就餐人员按照消费标准实行微信支付,二维码账户由财务部监管。

4、采取自愿消费的生活标准,以满足所有就餐人员的需求。收取的食堂经营管理费用于食堂修补、设备购买、原料采购、公司领导就餐及对外接待等补助。

5、为了干净、卫生,所有固定人员餐具自备,餐后自洗,餐具自行保管(公司统一提供餐具柜)。

运营管理方案 篇12

1、物流部

1)负责执行储运部的各项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合理利用仓储空间,积极探索新的运输模式,不断提出优化物流作业流程改善建议;

2)寻找物流公司、进行比价、议价及运输合同的'签订;

3)执行运输考核指标,定期对承运商进行考核与评估;

4)及时监控运输市场动态,及时调整运输策略,加速物流速度,降低运输成本;

5)合理利用人力资源和仓库设施,降低人力成本、能耗和物料的消耗;

6)负责物流运输异常投诉的处理与跟进;

7)相关沟通、协调工作,运输公司运营方案。

2、商品配送

1)接收出库单,打印拣货单,填写物流单,规划方案《运输公司运营方案》。

2)将物流单的信息反馈业务员和跟单员。

3)查询物流单号,以及处理问题件。

4)处理与物流公司交接事务。

5)配合物流平台操作员为相关货运公司上门提货,做好货品归类、清点数量等准备工作。

6)与业务部作好沟通工作。

7)做好接单,写单,查单工作。

3、核心业务及关键控制点

物流内部作业管理,需抓住物流作业中必须控制的点,制定相应的作业管理目标,并针对管理目标制定相应的管理流程及作业标准。

1)尽量减少外叫车参与市内配送工作;如一定要用外车,需要业务员签字;方可交由物流部调车。

2)建立长期合作物流公司档案及物流合同(物流公司营业职照、税登记证、机构带码证、专线报价)。

3)每月15日前物流部完成回单对账工作(单据:物流托运单、我司出货清单、对账单,以客户在我司清单上签字或盖章为准),从财务到公司付清运费以每月25日完成,账期为55天(月结承运商)。

4)回单结承运商,应在回单财务部3天之内;将运费付出(拿现金或转账)。

5)建立运费账目明细(客户、数量、名称、地址、金额),每月10号前递交公司。

运营管理方案 篇13

第一条 本着顺应公司总体发展需求,经充分市场调研,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对条件成熟、有良好发展空间的建筑市场以及与之相关的产业可设立分公司。

第二条 对已成立的分公司,按承包经营责任制模式,承包人实行竞争上岗,承包周期为 年,竞争承包人的资格须经董事会讨论,董事长批准。

竞争承包人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以公司整体发展为己任,顾全大局,立足长远。

2、有较长年限的生产经营经历,对所竞争的建筑市场熟悉,有较高的管理驾奴能力。

3、有相应的经济实力,保证承包金的按期、足额上缴。

第三条 新成立分公司程序及要求:

1、新成立的分公司年承包金额不低于 元人民币。

2、新成立的分公司年入账收入不低于 元人民币。

第二节分公司管理

第四条 分公司应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体系,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经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财务管理、队伍管理等各项工作到位,并将分公司管理体系报公司备案。

第五条 分公司人事管理实行定编、定岗、定薪。由分公司负责人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分公司岗位任职资格、待遇、报酬等相关条件,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分公司使用员工一律实行竞聘上岗,但同等条件下,分公司员工应优先使用公司已在册的职工,分公司与所聘用的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其岗位、职责、工资标准、福利待遇、保险等。

第六条 分公司临时聘用人员,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订立协议,协议必须明确具体期、岗位、待遇等条款,临时聘用协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第七条 分公司应大力加强企业思想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团结、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想方设法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第八条 分公司应积极为员工创造继续培训教育的机会,以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第九条 单位公章及合同章、资信材料、介绍信统一到总公司办公室领用,履行登记手续。

第十条 各分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印章、资信材料的使用与保管负直接责任,由分公司负责人明确专人保管与使用,印章、资信材料的使用人必须坚持原则,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建立印章、资信材料的使用台账,使用情况及时向分公司负责人汇报,严禁为非法活动和违背公司经营方针的材料加盖公章、出具资信和介绍信。

第十一条 分公司财务管理:各分公司应设立财务科,财务人员配备不得少于两人。

第十二条 分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行为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其责任由分公司负责人以及财务手续执行人共同承担,分公司负责人不得强制财务人员执行不符合财务纪律的行为。

第十三条 分公司必须建立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制订本分公司质量创优计划,定期检查在施阶段工程质量,有计划有组织员工进行施工操作水平和质量意识,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鼓励技术创新。

第十四条 鼓励分公司工程创优,分公司单独创优工程所获得证书,可在各有需求的`分公司间有偿使用。

第十五条 分公司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成员由负责生产经营及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各工程对、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明确安全责任,杜绝安全隐患,制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若发生安全事故的应及时向分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十六条 分公司应充分重视经营管理工作,加大经营力度,经营方式灵活机动,把经营工作放到各项工作的重点位置,同时也要对承接的工程项目进行调研、认证,形成书面报告,尽可能规避风险,对投入较大的项目应及时向公司汇报。

第十七条 分公司应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签订工程合同时,应认真把握,细致研究,合同条款明确规范。

第十八条 分公司负责人在承包经营期满时,必须保证跨入新一轮承包期的施工产值不低于自身完成承包经营期三年平均产值的50%。

第十九条 分公司负责人有下列情形的,由总经理提议,董事会研究,可免去其分公司经理职务:

1、分公司负责人不顾公司利益,有与公司发展背道而驰的行为。

2、承包内不能按时足额上缴承包金的。

3、分公司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4、经营方法不当、经营手段不力致使分公司严重亏损。

第十二条 分公司管理人员聘任。解聘由分公司负责人决定,报公司备案。有下列情形的分公司负责人可以直接解聘:

1、不适应所聘岗位要求,造成分公司工作被动。

2、因自身工作不力,造成分公司亏损或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的。

3、严重违背请销假制度,不请假离开分公司连续一个星期或累计达一个月的。

第二十一条 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违法经营行为被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时,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有权实行追加处罚,被相关管理部门暂停经营资格的,按其年度承包金的1-3倍追加罚款,被相关管理部门吊销经营资格的,按其年度承包金的10-30倍追加罚款。在实施上述处罚时,公司仍保留进一步追加处罚的权利。

运营管理方案 篇14

第一条 本着顺应公司总体发展需求,经充分市场调研,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对条件成熟、有良好发展空间的建筑市场以及与之相关的产业可设立分公司,分公司运营管理方案。

第二条 对已成立的分公司,按承包经营责任制模式,承包人实行竞争上岗,承包周期为 年,竞争承包人的资格须经董事会讨论,董事长批准。

竞争承包人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以公司整体发展为己任,顾全大局,立足长远。

2、有较长年限的生产经营经历,对所竞争的建筑市场熟悉,有较高的管理驾奴能力。

3、有相应的经济实力,保证承包金的按期、足额上缴。

第三条 新成立分公司程序及要求:

1、新成立的分公司年承包金额不低于 元人民币。

2、新成立的分公司年入账收入不低于 元人民币。

第二节分公司管理

第四条 分公司应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体系,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经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财务管理、队伍管理等各项工作到位,并将分公司管理体系报公司备案。

第五条 分公司人事管理实行定编、定岗、定薪。由分公司负责人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分公司岗位任职资格、待遇、报酬等相关条件,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分公司使用员工一律实行竞聘上岗,但同等条件下,分公司员工应优先使用公司已在册的职工,分公司与所聘用的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其岗位、职责、工资标准、福利待遇、保险等。

第六条 分公司临时聘用人员,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订立协议,协议必须明确具体期、岗位、待遇等条款,临时聘用协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第七条 分公司应大力加强企业思想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团结、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想方设法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第八条 分公司应积极为员工创造继续培训教育的机会,以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第九条 单位公章及合同章、资信材料、介绍信统一到总公司办公室领用,履行登记手续。

第十条 各分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印章、资信材料的使用与保管负直接责任,由分公司负责人明确专人保管与使用,印章、资信材料的使用人必须坚持原则,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建立印章、资信材料的使用台账,使用情况及时向分公司负责人汇报,严禁为非法活动和违背公司经营方针的材料加盖公章、出具资信和介绍信。

第十一条 分公司财务管理:各分公司应设立财务科,财务人员配备不得少于两人。

第十二条 分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行为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其责任由分公司负责人以及财务手续执行人共同承担,分公司负责人不得强制财务人员执行不符合财务纪律的行为。

第十三条 分公司必须建立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制订本分公司质量创优计划,定期检查在施阶段工程质量,有计划有组织员工进行施工操作水平和质量意识,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鼓励技术创新。

第十四条 鼓励分公司工程创优,分公司单独创优工程所获得证书,可在各有需求的分公司间有偿使用。

第十五条 分公司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成员由负责生产经营及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各工程对、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明确安全责任,杜绝安全隐患,制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若发生安全事故的.应及时向分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十六条 分公司应充分重视经营管理工作,加大经营力度,经营方式灵活机动,把经营工作放到各项工作的重点位置,同时也要对承接的工程项目进行调研、认证,形成书面报告,尽可能规避风险,对投入较大的项目应及时向公司汇报。

第十七条 分公司应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签订工程合同时,应认真把握,细致研究,合同条款明确规范。

第十八条 分公司负责人在承包经营期满时,必须保证跨入新一轮承包期的施工产值不低于自身完成承包经营期三年平均产值的50%。

第十九条 分公司负责人有下列情形的,由总经理提议,董事会研究,可免去其分公司经理职务:

1、分公司负责人不顾公司利益,有与公司发展背道而驰的行为。

2、承包内不能按时足额上缴承包金的。

3、分公司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4、经营方法不当、经营手段不力致使分公司严重亏损。 第十二条 分公司管理人员聘任。解聘由分公司负责人决定,报公司备案。有下列情形的分公司负责人可以直接解聘:

1、不适应所聘岗位要求,造成分公司工作被动。

2、因自身工作不力,造成分公司亏损或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的。

3、严重违背请销假制度,不请假离开分公司连续一个星期或累计达一个月的。

第二十一条 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违法经营行为被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时,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有权实行追加处罚,被相关管理部门暂停经营资格的,按其年度承包金的1—3倍追加罚款,被相关管理部门吊销经营资格的,按其年度承包金的10—30倍追加罚款。在实施上述处罚时,公司仍保留进一步追加处罚的权利。

运营管理方案 篇15

一、运营目标

经济效益:第一年实现纯收益300万元,第二年2千万元,第三年1亿元人民币。

社会效益:三年成为河南汽车旅游服务规模效益品牌实力第一名,成为河南旅游的知名企业。

二、运营战略

效益战略,价格战略,服务战略。

效益战:效益永远是企业的第一任务,第一追求,终极目标,企业必须为自己为员工为社会创造财富,追求企业的高效益高成长快发展。效益最大化最佳化和跨越式发展。

价格战:价格战,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战役,是争取市场争夺消费者的最直接最简单的战争法则。价格战必须打,而且要打好打赢价格战。

服务战:服务力=竞争力,服务力-生产力。服务是企业经营管理的硬指标硬任务硬工程,服务工作做不好,特别是国宾汽车旅游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一定要把服务文化体系建设好,落实好,为企业赢得口碑,赢得发展。

三、运营时间

20xx年8月至20xx年8月。20xx年5月至8月,为试运营期;第一年,20xx年8月至20xx年8月;第二年,20xx年8月至20xx年8月;第三年,20xx年8月至20xx年8月。

四、运营规模

第一年“公车公营”车辆规模不少于80台。第二年以后保持车辆规模在300台以上。

五、运营计划

(一)、效益计划

1、品牌效益

品牌就是效益,品牌创造效益。影响力=生产力。企业的品牌,看是无形,实为有形,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巨大的潜力与空间。只要企业认识到了这一点,这就是企业的第一发展力。

2、规模效益

“公车公营”一定要上规模,有规模才有市场竞争力,才能争取更大的市场,才能创造企业的品牌。规模效益的另外一层意识是,横向拓展企业发展规模,创造多元化经济效益与企业综合效益。

3、文化效益

以实击虚,用有形带动无形,用实业带动文化行业,在广告传媒、景区营销策划、以及旅游服务上广开财路。比如:车体、车内广告、车载传媒,景区班线开发及营销,景区营销策划,中国汽车旅游网、创办《汽车旅游》报刊等,为自己创造文化传媒平台,为企业创造品牌文化,同时为旅游发展提供服务,创造效益。

4、增值效益

多元发展战略,在车辆营销、站场建设、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景区等行业发展延伸,创造企业效益新的增长点,向企业产业升值运营方向发展。

5、营运方式

企业通勤班车;旅游包车;旅游班线;接机送站;会展服务等。逐步向服务车辆多元化、规模化发展,从租车服务向售卡服务发展。

(二)、价格战役

主产品价格战役。由于有了综合效益,才能在单项收益上实行价格战略,实施让利优惠政策,才能争夺市场,取得市场竞争的决定性胜利。单一经营的利益空间是十分有限地,没有战略的高度,就无法获得战术的胜利。用让利获得企业的大发展。

比如:旅游包车:制定价格底线,主导市场价格,让利客户,让利于民,用主导价格取得市场。

(三)、服务品质

1、汽车旅游服务:一定要把汽车旅游服务质量做好做扎实,形成国宾服务标准品牌,建设国宾汽车服务企业品牌文化。

2、景区服务:大胆开发景区直达旅游班线,只要做成一个景区的一条班线班车,就会获得河南及周边省份旅游班线班车市场,创造出巨大的市场经济效益。

3、旅行社服务:成立“国宾汽车服务旅行社俱乐部”,会员单位享受优质优价服务,铸造企业品牌,赢得更大市场。

六、运营保障

(一)、行动保障

敢想贵在敢干,事业都是干出来的。一定要付出行动,付诸于行动。不行动,一切都无从谈起。要敢为人先,敢于承担一定的风险,走在别人的前面,创新经营,而且时间就是机会,时间就是效益,时间就是生命。

(二)、人才保障

事都是人干出来的。再难的事,只要有了人,就有了解决的可能。企业的发展,关键在人,关键在人才。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是事业企业发展的第一保障。人才是企业的第一资本、第一生产力。

用人要重德才兼备。人才要重事业,轻名利,只有把事业做成了、做大了,利益就自然获得了。

(三)、机制保障

企业要有一个良好的用人机制,要给人才一个创造价值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的平台。真正的人才,是追求创造价值的,没有实现价值的机制与平台,是留不住大才和天才的!

(四)、资金保障

适当的运营资金保障,是事业成功的必须条件。这是一个资本运营的时代,四两拨千斤,点石成金,需要必要的资金支持。

备注

规划都是指导性地、战略性地,规划在实施过程中,是瞬息万变的。目标不变,追求发展和利益最大化是总目标,具体实施是多变的、万变的。规划在不断地发展创新与完善中进行,只有这样,才会获得企业的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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