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优文社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精选13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

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主角,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潜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状况决定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那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就应有选取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但是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齐。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状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决定+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2

我有一大堆课外书堆在柜子里,在学校订的啊,姐姐给的啊,网上购的啊,全都有。

我找了半天,才翻出一本最感兴趣的书——《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把我深深地带入了书的海洋,使我陶醉在这里。

我以前对福尔摩斯做过了解,知道的还算不少。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知道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钻研和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都是头头是道。这样,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案子。

这本书里面的生动故事悬疑,情节紧张曲折,惊心动魄,这才使我爱不释手。但是更佩服的,还是这本书的作者——福尔摩斯。

“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经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真相大白。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不断地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3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写福尔摩斯探案的书,很有趣,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本书写了好几个案件,每个案件的案情都扑朔迷离,令人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真相!故事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另外,他还会剑术、拳术和小提琴的演奏。平常他非常悠闲自在,但一旦接到案件,便会紧紧盯住案件,将案件经过抽丝剥茧、层层过滤,最后以最快的速度将案件的真相找出来!他的好朋友华生感觉有点"反应迟钝",但正因如此,才能更好地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虽然这本书上也写了福尔摩斯失败的事件,但我还是一如既往地相信福尔摩斯能好的处理好案件,使真相大白!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一个案件是巜血的研究,这个案件主要说了有两个人把一个人的女儿给伤害了,使他女儿不幸的死去,于是,他便筹算着要报仇。一共过了三年了,他一直也没有找到机会。但是他突然知道自己得了一种病,随时就可能死去,正巧在这个时候,那两个人也放松了警惕。()于是,他便化妆成马夫的样子,进了其中一个人的房间,用毒刺把他杀了!还用手指蘸着血在墙上写了"复仇"这个词!而他杀死第二个人也是用了同样的.方法,同样在墙上写了"复仇"这个单词!他又做了许许多多的伪装,但还是福尔摩斯一一识破了。在他被带进监狱,第二天要被枪毙时,他的病发作了!虽然他死去了,但脸上还挂着一丝丝笑容??

这本书写的很生动,虽然带着一丝丝恐惧,但我还是忍不住去不停地看,去探索案情的真相!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4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侦探小说之父”阿·柯南道尔的作品,从问世到今天历经100多年而不衰,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的侦探小说爱好者。

书中的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是一名大侦探。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才干,他以丰富的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观察能力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邪恶凶残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而福尔摩斯也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是罪犯们闻之色变的克星,成了当之无愧的护法悍将。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千千万,但《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完全是凭借福尔摩斯的细致观察“一进院门,我便看到花园中的小路,有两道马车车轮的痕迹,所以昨晚一定进去一辆马车……有一只马蹄印比其他三只清楚很多,说明那只是新换的……”再通过合理的推断,最终找出了凶手的行踪。

福尔摩斯之所以在100年间一直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是因为他那些永不放弃、相信真理、弘扬正气的优秀品质值得人们尊重和学习,这也正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能吸引无数中外读者的根本所在。

而我读了这本书也受益匪浅,认识到一切的罪恶终将得到惩罚,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学习也是一样,靠小聪明是不行的,必须做到真金不怕火炼。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5

我有一大堆课外书堆在柜子里,在学校订的啊,姐姐给的啊,网上购的啊,全都有。

我找了半天,才翻出一本最感兴趣的书——《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把我深深地带入了书的海洋,使我陶醉在这里。

我以前对福尔摩斯做过了解,知道的还算不少。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知道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钻研和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都是头头是道。这样,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案子。

这本书里面的生动故事悬疑,情节紧张曲折,惊心动魄,这才使我爱不释手。但是更佩服的,还是这本书的作者——福尔摩斯。

“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经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真相大白。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不断地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6

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尔先生笔下一个虚构的人物。对于很多熟知福尔摩斯的人来说,他们宁愿这个人是真实的。他冷静;他心思缜密。他抽丝剥茧,一步步接近事情的真相。拨开云雾,驱散阴霾,捉住推理链条的一环,探查罪恶深渊的秘密……

在《血字的研究》一文中,福尔摩斯利用超人的判断能力,辨别出凶手逃跑的方向,从而将他绳之以法。《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多少人被亨利爵士的猎犬杀害。福尔摩斯凭借着超乎寻常的胆识擒获了那传说中的巨犬。《波西米亚丑闻》、《斑点带子案》、《跳舞的小人》等更是凸显了他的英明、睿智与非凡的辨别能力。

在这样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总令我有着惊喜心情的文章非《空屋》莫属了。福尔摩斯被邪恶的莫里蒂亚教授推下山谷,众人都以为福尔摩斯死了,除了莫里蒂亚。三年后,他回到了贝克街221号公寓,为了抵挡莫里蒂亚的明枪暗箭,他做了一个跟自己一模一样的`塑像模仿自己,免受其害。福尔摩斯的诈死,给原本没有意思了的故事划了一道彩色的弧线。那空空如也的贝克街221号屋,人工转动的仿真塑像,让人不由得佩服起了福尔摩斯天衣无缝的布局。

但是,最让我感到险象环生,略带惊悚恐怖的文章还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据说大叛乱时期,庄园前主人修果做了惨无人道的坏事,终把灵魂奉献给恶魔,他死后,一只巨犬诞生了……

最后,福尔摩斯凭借着过人的胆识击毙了猎犬。

福尔摩斯是个怪人。“简洁的思维方式是人类最有效的思维方式”。可他的房间却堆积着许多杂乱的文件和报纸,丝毫不像一个侦探的绅士住所。但在福尔摩斯眼中,这一切都是财富,蕴含着无数不为人知的秘密。

我敬佩福尔摩斯,哪怕他只是一个虚构的人。他深入人心的形象,严肃、缜密、敏锐。他精通各种密码编写法,地质学知识,化学知识,解剖学知识,棍棒刀枪等。对此,我认为从事什么事业,就要有彼此相通的技能,哪怕只是一技之长。若不具备一系列技能,就会在工作中四处碰壁,想做什么不懂什么。想当老师不识字;想当医生不懂医学;想当厨师不会做菜……

福尔摩斯的深入人心,离不开柯南道尔的悉心编写。其中最重要的是真实性。福尔摩斯虽然有着种种超乎常人的能力,但是,他也有很多与普通人一样的地方甚是不足。是啊,无论是散文还是小说,故事还是记叙文,真实性不能够逾越。哪怕只是简单的艺术加工,真实性也尤为重要!

一个福尔摩斯,一个虚构的真实!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7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8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本讲述福尔摩斯所探案的过程和结果的书。

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科学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无前往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神

探,成了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更成为我心中的英雄。

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景、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福尔摩斯首次见到华生医生便知道他去过阿富汗;第一次见到送信人就知道他是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官;

在案发现场时,往往凭借现场一些丝毫不引人注意的蛛丝马迹,便能判断出犯案人员的身体特征、作案手法,甚至是直接锁定嫌犯······正如他在文中所说:‘一个善于观察的人,从一个人瞬息

之间的表情,肌肉的每一次牵动以及眼睛的每一次转动,都可以推测出他内心深处的想法。'

福尔摩斯博学多才,通过仔细观察、严密的推理,推断侦破了各类案情,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成了名符其实的神探。在他身上,我学到了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仔细观察、认真思考的优点,他是我学习的榜样。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9

暑假里,我利用阅读时间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能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可以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她)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0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是一本充满了思维逻辑的书。这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是这本巨著中的主人公,他是被誉为“侦探小说之父”的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精心塑造的一个形象。

读完这本书,我对其中的一个比喻始终记忆犹新。福尔摩斯说:“人的头脑最初就像一间空荡荡的小阁楼,不能碰到什么破烂都一股脑儿地塞进去,应该选择一些有用的家具。同样,杂乱的、没用的装多了,那对他有用的知识就会被挤出去了。凡是善于工作的人,始终要谨慎地选取有用的.知识装进大脑这个阁楼里,别的一概不要,这样才会设施齐全,有条有理。所以,为了增加新知识,你必须学会忘掉,不能让没用的知识占据了有用的空间。”

福尔摩斯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方面,他的学识渊博,他精通化学、较准确地掌握了解剖学,对惊险文学了如指掌,小提琴拉得很好,掌握了英国法律中充分实用的东西,对刀剑拳术也颇为精通。但是,他在文学、哲学、天文学、政治学这些方面的知识几乎是一无所知。

福尔摩斯用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观察研究及不怕死的胆量与犯罪者斗智斗勇,破了一个又一个案件。

《福尔摩斯探案集》告诉我们:要想成功,我们就要多开动脑筋,灵活运用自己的思维能力,认真观察周围事物。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信心和勇气,坚持不懈,最终才能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1

要说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了。这是一本柯南道尔写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是我从小羡慕的侦探,因为侦探沉着冷静,不义气行事,使我最激动。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福尔摩斯解决的'《血字的研究》。复杂的悬案,难以理解的案子,福尔摩斯一看便知。还有很令我惊讶的是,福尔摩斯的小提琴也十分棒。

除了福尔摩斯,书中的华生医生也是个很好的助理,帮助福尔摩斯解决了许多迷案。这些都是以华生医生的角度看的。

福尔摩斯教会了我冷静思考,不到最后关头,不要放弃,要勇于思考,大胆实践。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2

在贝克街的尽头,一个身材瘦弱、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正默默地站在路灯下,似乎在思考什么问题。是的,他就是神探福尔摩斯。

柯南· 道尔能成为世界上家喻户晓的侦探小说家,完全是因为他塑造了福尔摩斯这样一个完美的人物形象,甚至连《名侦探柯南》这部动漫里的主角柯南的偶像也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是一个脾气有点怪的人,平常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的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当我看完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被福尔摩斯那种超乎常人的聪慧给震撼了,他的这种智慧不仅仅体现在他破案的时候,他可以在犯人意想不到的时候捉住他,更令人佩服的是他的冷静和勇气。

福尔摩斯真是个拥有正义的人!他的光辉事迹会永远留在我们心中。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3

福尔摩斯是一个诞生于大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性格鲜明、个性突出的大侦探。

这本书中有许多精彩的章节,我记的最清楚的就是“沼地惊魂”这个章节。这一段的故事跌宕起伏,一环扣一环,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做为侦探的勇敢、机智和善于发现线索的智慧。还有一节我也记忆犹新,叫“氰水母”,讲的是福尔摩斯的好友来到海边游泳,可是游泳完后被人发现暴死于家中,死者身上有一条条可怕的红肿,重重线索会合后,发现杀手竟是海中的氰水母。

福尔摩斯是怎样成为举世闻名的大侦探的呢?其实这并不难,关键是要有一双善于发现线索的眼睛,还有能随时处理问题的.大脑,福尔摩斯就是靠这两样东西成为举世闻名的大侦探的。当然,侦探也不是那么好做的,还得有勇气,这个也很重要。总之,我在这本书里学到了很多东西,他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

还有一个小意外,当时作者让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中与坏人同归于尽,受到了读者的强烈反对。廹于压力,作者让他又复活了,最后隐居在英国乡村,这才安了读者的心。

福尔摩斯是一个大侦探,同时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作为一个侦探,有着过人的勇气和机灵的脑瓜,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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