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文社整理的名著《飘》读后感(精选12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名著《飘》读后感 篇1
《飘》是我接触的第一部世界名著,后来被译为《乱世佳人》。小时候的邻居是中学历史老师,他们一家总是比较安静,家里没有电视柜,却有一个大大的书柜。这部名著就是他家的姐姐借给我看的。这部书在我人生的不同阶段会反复回看。曾经为郝思嘉的初恋而惋惜伤感,暗自垂泪;也曾因她的坚强勇敢而倍受鼓舞,重拾信心......
暑期重读这本书,我发现最让我感动的是这一情节:郝思嘉的父亲站在高大的老橡树下对她说:“这世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电影中的一幕也在脑海中再现,郝思嘉和父亲站在一棵巨大的老橡树下。当镜头转向远方,夕阳下红无边的土地和晚霞映红的天空浑然一体。树与人都显得那样渺小。在我心头引起了强烈的震撼。虽身住在钢筋水泥的世界里,心却总是向往田野和泥土的芬芳,向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惬意美好。也许只有在这大自然里,我的身心才可以归复平静,属于自己。
回忆我的童年,印象最深的就是六岁之前在乡下生活的日子。在一眼望不到边的田野中疯跑,寻些嫩绿豆荚、豌豆尖、青茄子,甜茅根嚼吧嚼吧来安慰缺滋少味的味蕾。在雨后的小树林里采蘑菇、摸爬叉,再用洗净的灰色瓦片装着撒上些许盐粒,拿到村头烟炕(烤烟叶的大火炉)上,请守炉的人用长长的铁铲把瓦片送入烟炕深处,静候片刻便可以和小伙伴分享美味了。这些纯粹的清香味道留在灵魂深处,甚至常出现在梦里,至今没有什么美食可以替代。
来到油田,偶有机会接触田野是在每年十月份左右,可以挎着小篮去农民收过花生的地里刨花生。刨多少花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可以光着脚踩在沙土地上,重新感受着泥土的柔软,呼吸带有泥草芳香的空气,心头的轻松愉快无以言表。
上班后,单位后操场的围墙边,有一大块空地鼓励老师们认领。我毫不犹豫报名。趁着双休日忙碌一天,香菜、小葱、小油菜、蒜都安然躺入被我修葺平整的各自领地中,静待重生。腰酸、腿软,再算算投资,买种子、肥料!看我在菜地辛苦劳作,同事站在我身后不解地问:这些菜在市场花不了几块钱就能买一大把!你图什么呀?我没有考虑过,喜欢,就做了。怎么回答她呢?一定有什么吸引着我,细想从中收获的乐趣:荒废的黄土地在我精心侍弄下变得肥沃起来;播下喜欢的菜种开始期待发芽;看到幼嫩的小苗钻出地面;拔草捉虫让菜苗欣欣向荣;吃到自己地里的放心蔬菜;与朋友家人分享有机食物的纯美味道……使我爱上种菜的也许是灵魂深处对泥土的热爱和幼年田间美好经历的记忆吧。
名著《飘》读后感 篇2
十六岁是浅尝爱情的一年,眼里只容得下情花轰轰烈烈在绽放。那年里第一次不知不觉中钟情,第一次悄无声息地失恋……,也是第一次读到了《飘》。花季明媚而简单,我像小蜜蜂,无视生活花蕊的奇巧造物,只顾浅浅采集甜或不甜的爱情花蜜。好比那时读《飘》,真正读到心里去的只有斯佳丽苦涩而丰盛的爱情,如同我熟知它《乱世佳人》的中文译名一样媚惑,在暗淡纷乱的时代背景中,带着浓厚亮色飘在十六岁姑娘所能看到的最显眼处,让人感叹又目眩神迷。二十八岁是解读生活的年龄,爱情早已潜移默化地和生活长在一起。连日来,在平淡的日子里操作简单的爱情,那一段把个体命运和情感发挥到极致的故事冷不防在闲暇处冒了头。所以,在想读《飘》的时候适时重新捧起了它。“斯佳丽.奥哈拉长得并不美……”,故事从老地方开始,而今当生活授我以体恤,婚姻授我以头脑,孩子授我以母性的时候,我的心灵不断在玛格丽特优美的文字中发生新的碰撞,继而滋生出许多细小琐碎的思想碎片来。
-磨难-
塔拉的春天是极美的,漂亮的公子哥儿和小姐坐在荫凉的走廊下说笑,猎犬和马匹安静耐心地卧在红土上等待它们的主人。屋里是主妇温柔的话语和黑人们从田里归来的欢声笑语,屋外飘来泥土和植物的芬芳,文字间弥漫着春天懒洋洋的散淡和生机,如果这能是永恒,斯佳丽将是这种生活中最明媚的点缀品,直到她容颜老去。然而,战争来了。
作者笔下的南北战争是美国历史上残酷血腥的重要构成,是中学历史课本上枯燥乏味的必背章节,也是十六岁时翻书的手不耐多停留的文字。可是真正带着对个体命运的关注,走进这场女性笔下的战争,才发现这是些多么生动的场面!五角场大撤离,四辎重军车、救护车、堆满行李的马车充斥街道。黑人和白人小孩无人看管,前者满街乱跑,后者大哭大叫。军队开仓放粮,老小疯狂抢运,成百上千的伤员曝晒在毒日下面,等着被抬走或者死亡……;穿越火场的描述更仿如世界末日的来临。建筑物上空咆哮的烛天火光把黑夜照成斯佳丽,斯佳丽将是这种生活中最明媚的点缀品,直到她容颜老去。然而,战争来了。
白昼,南军中衣衫褴褛的少年无声地倒下,平日里风度翩翩的瑞特狠抽着马背驾驭马车在炼域般的火隧中飞奔。战争再怎么紧迫现实,到了后人的眼光中也就带着艺术油画般的壮美了,就好像作者给斯佳丽的磨难,总是在无奈悲哀中透出摄人魂魄的美。她独自驱车带着病弱稚残的一车人通过封琐线,她抬起接受舞伴的臂向闯进塔拉的北军强盗射出了致命的一枪以求自卫和复仇,她用她挑选衣裙的手在地里寻找一块萝卜以求为全家人裹腹,她竭力在一贫如洗的家里拼凑出一套行头以求讨瑞特的欢心,又不得已使出她全身的爱情招数诱惑一个讨厌的老男人以求保全塔拉……,每一个细节折射出斯佳丽身上的韧性,她那些不被和平认可的任性强悍主见和没心没肺,在磨难的调色下全都绽放出了别样的魅力。
“以后再去想吧,等我能经受得住的时候再去想过去的伤心事。”斯佳丽这句口头禅把她以及同类的人从一味怀旧固守的人群中绝决地提炼出来,打磨打磨,直至她们最终成为重建时期美国精神的重要构成。至此,磨难把斯佳丽由一道美丽的风景升级成真正主宰生活的主人。
名著《飘》读后感 篇3
《飘》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作品,它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长篇小说,凭这个背景,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
令我感到佩服的不是媚兰的善良与坚忍,也不是瑞德对思嘉无私的.奉献……,而是思索面对困境时,对传统、对道德的勇敢挑战。
战争开始时,思索是父亲的掌上明珠,她以一个在的塔拉农场为家,有上百人供她差遣……,这就是她,一个骄傲而又与别人不同的大小姐。
可是,战争毁了一切,她甚至连温饱都成了问题,一切落在了她身上。她才19岁,可以想像,这艰难。可是,她却坚强地撑下来了,她面对生活的转变时,那种精神和勇气让我十分佩服。
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有人落下山顶时,很多人绝望了,会失去生存的勇气。可是,转变也意味着机遇,能够适应的人,才能在社会上生存下来。
《飘》是部好书,即使过了那么长时间,也适于现在的社会形势。面对转变,改变自己价值观的勇气是哪个时代都需要的,而思嘉正给我们做了一个好榜样。
名著《飘》读后感 篇4
我看过的书中,主角大都是善良的,为别人着想的人,可这本书中的斯嘉丽却不一样,我可以体会到他的自私与虚荣,表里不一,不得不承认,刚开始我还不能接受他,但是谁又能十全十美?从当时美国南部落下后的环境中,斯嘉丽却显得更大胆也聪明,当时的女性普遍唯唯诺诺,但他却不受影响,同时,南北战争前夕,南部的民风和生活习俗也栩栩如生。
瑞德说过斯嘉丽和自己是一样的人,他们都同样的虚伪和自私,不过他们也同样坚强和勇敢,作者用了有强烈对比和程度很强的词语把瑞德的狡猾形象地表达出来了。《飘》是一部世界名著的原因之一,或许是他关于南北战争的描述太真实了,从打仗的南部联盟的士兵,到经历战争的人的内心想法,南方人从一开始的士气满满到连连败下阵来,伤员不断增多,一切都浸泡在苦海中似的,不过它内容的精彩不仅仅如此,更重要的是斯嘉丽不易察觉的蜕变,她娇嫩的手起满水泡,虚假的温柔也几乎消失,就像翻阅相册般阅读这本书,每一页都能体现它的顽强和智慧。
就这一句话,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就把斯嘉丽的巨大变化描写出来了,一个人的变化可以是快的,就像斯嘉丽,可以说是剧变,那么快的原因可能是他本人有面对现实的勇气和毫不怯懦,我不能用道德去评价他,也还不是全心的喜欢她,但我承认,思嘉丽是一个与众不同充满魅力的勇敢的女人。斯嘉丽的情感曲折,两次婚姻都不是为了感情,让她为了钱和生计操劳时,许多人都不理解他,但她却是其中能面对现实的很少一部分。
《飘》到了尾声,让人读起来却很不好受,斯嘉丽和瑞德不断的误会彼此,到了最后也没有解除,最后是指一方的感情已经消耗完了,在译者开头曾说过,作者采用倒叙的方法,结局是早已定好的,这个结局是开放性,但不如悲剧,我感觉这两个人的感情永远是一个谜,这部小说是爱情经典,我认为不应该只读一遍,我将会读二遍至三遍,第一次接触它,它告诉了我,爱情不仅仅是感情的事,同时两个人的思想,背景要相似才能有机会更幸福,第二,人应该更深刻地了解自己,明白自己的内心想法,虽然理解的幼稚,也不完全正确,但能从这本书获得新的看法,有新的感受,也是幸运的事。
名著《飘》读后感 篇5
这本书的开头让人以为这是一个庸俗不堪的爱情小说,看到中间才发现这是一个美丽骄纵但是勇敢果断的女孩在纷乱的战争年代的成长历史,看到最后发现它还是那本庸俗的爱情故事,只不过是包装了精美的外壳,女人写的东西终究还是太不理性。斯佳丽奥哈拉,全县出名的大美人,塔拉庄园的小姐。性格肤浅虚荣骨子里倔强刚强,从小是个被宠坏了的女孩,想要的东西只有阿希礼是她没得到的,自此她惦念了小半辈子,她从没去了解他,只在自己的想象里爱着他,她不知道他是懦弱空泛的。她为此忽视了玫兰妮,甚至恨她入骨。直至玫兰妮死前,她才知道兰妮才是她的依靠,是她能够并肩战斗为她挺身而出的人。
到最后她才明白兰妮是她的爱人,而她从小魂牵梦萦的阿希礼不过是又一个需要她保护的无能的孩子。巴特勒这个人就很奇妙了,他是个无赖,和斯佳丽一样自私残忍无耻而又无所顾忌。但他心里渴望善良渴望美好,他说他深爱着斯佳丽,最后还是能转身离开,就像当初亚特兰大沦陷,他在炮火纷飞的路上抛弃了斯佳丽和一众老小,只为了能去投身一场已经输了的战争。
他终究还是个自私的人阿,别人说他爱的隐忍,说他玩世不恭的表情下全是深爱。但他只不过是一个没有安全感从小被家人抛弃了的`渴望追求些什么的自私的人。我私心里是很希望他和斯佳丽在一起的,但不是以结婚这种形式。他们惺惺相惜志同道合,同为卑鄙小人,理应过得更特别一些。这本书有出彩的地方,可惜结尾太差,斯佳丽是有旺盛的生命力,但她不是无所不能的,她不应该还能扛得住这一切。这不是勇敢,这是没有脑子没有心。
名著《飘》读后感 篇6
终于利用假期赶在今天把这本大部头读完了,接下来可能就没有大段时间读书了,过完年了,一切都正常了,忙碌的一年又开始了,真好。
读这本书还是颇有些费神的,随着故事的进展心情也跟着跌宕起伏,喜悦,开心,佩服,理解,揪心,愤怒,反思。各种情绪下,也留下了不少彼时彼刻的一些感悟。
对于少年时期的斯佳丽,她漂亮、活泼充满了活力,虽然未免有些轻浮和浮夸,虽然也感叹过她读书太少、缺少内涵,但毕竟少不更事,还是可以理解的。
自从她赌气嫁给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起,开始发现她行事的鲁莽,再后来到了亚特兰大,虽然反叛不守规矩,但倒也不让人生厌。
最最喜欢和佩服的是战争中她所表现出来的勇敢、坚韧、责任感以及强大的执行力,整本书中,只有在这里看到了她的成长、蜕变,和担当。
再次回亚特兰大,岀于对于饥饿的恐惧,对塔拉和亲人的拯救,她开“丧心病狂”地成为金钱的奴隶,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丢掉了很多珍贵的东西。在这一段中,很多时候让人气愤,她的优点很明显,同样,缺点更是“招摇过市”。个人认为,斯佳丽最大的问题在于她不善于思考和反思,不能及时修正自己,没有在这么的坎坷中真正成熟起来,所以,到最后她也失去了很多。即使她再次回到塔拉汲取力量,如果还是不能很好地思考,不能真正的成熟,性格决定命运,将来的一切也还真难说。
瑞特和兰妮,我喜欢的'另外两个人物。瑞特,不管在什么时代,他都能掌握时局,在社会上混得风声水起,只要他愿意。但是,爱上斯佳丽,不知是他的幸还是不幸,长久的消耗和伤害后,无所不能的船长累了,他爱不动了!只希望他离开后,可以真正找回心灵的宁静和快乐。
外柔内刚的兰妮,最容易被忽视的柔弱女子,却一直象是某种精神的存在,她给很多人带来了温暖、快乐和信心,她的离去,总感觉过去的时代真的是曲终人散了。
最后,虽然排版总岀现“院“、“野”的一些错误,但是翻译的文笔还是不错,读来非常有趣。
以史为鉴,以书为镜,学习,自勉。
名著《飘》读后感 篇7
战争与和平、生与死、爱情,是文学创作中永恒的主题,因为它们之中包含着对人生的思考和体验。而由“畅销书”逐渐成长为经典的《飘》,是这三种元素都具备了的,且由本书拍摄成的电影《乱世佳人》,曾经荣获奥斯卡数项大奖,一九四零年夏初本片在上海上映四十余日,便开了外国影片映演以来未有的记录,由此可见这本书的价值。
关于这本书的主人公郝思嘉,则体现了一个女孩的蜕变过程,她是多变的,她有着父亲的爱尔兰血统,也有母亲的贵族气息。可到底是父亲的狂野、不服输的性格占了上风,郝思嘉在为人处世的过程中,处处显现了她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品性,在这一点上,她的成功是无人能比的`。但她究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到底是要学一套礼节规范的,于是在种种宴会上,她便极力做出有教养的样子来,可性格上的安静是永远也学不来的。她不像别的上流社会的小姐,心里明明想这样做却不敢表达出来,她敢做敢当,知道卫希里要和韩媚兰订婚了,就找了个机会向卫希里倾诉了自己的衷肠。她要让他明白自己是爱慕他的。可在当时,她这样的举动就要被别人给唾骂了。她却有胆量这样做。
郝思嘉虽说是小说中一个虚构的人物,可我感觉她似乎就存在于我的日常生活之中,而且是那样逼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上帝创造了这样一个矛盾体,放纵、优雅,都在一个人物身上体现,使她那样具有野性的魅力,也难怪小说中无数的男性都被她迷得神魂颠倒了。塑造了这样一个人物,也算是作者密西尔女士的一大成功了。
名著《飘》读后感 篇8
郝思嘉一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在阳光下,在一瞬间便爱上了其实她终其一辈子都不能了解和能给自己幸福的那个人——卫希礼。在现实生活中,也会经常遇到:“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无法忘掉你容颜”的爱情故事。也许,在那一眼中,看到的是自己压在心底的梦想和人生,于是,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坚持。只是,对于,一个无法实现的梦,再多的坚持也不过是落花流水。这选择,便真的是只猜到了开头,却无法猜到结尾。
能够在对的時间遇到对的人,恐怕是每一个人心中最完美的爱情,可是,命运有時却让我们在错的時间遇到对的人,比如郝思嘉与白瑞德。只是初時的相遇让郝思嘉怎么也难以把他与爱情联系起来,尽管他一直在自己最困难的時候出现、帮助自己,更重要的一点,是她的目光始终停留在她理想中的那个人身上。于是,她总是看不到身边的爱是真实的,才是自己可以把握的,徒任韶光逝去却握不住在手的幸福。
爱情,应该在阳光下成长,应该是理智与肯定的,而郝思嘉始终读不懂自己的心,也无法了解自己在意的那个男人。她只是固执的把一厢情愿与想象在自己的心中画了一个记号,而这个记号总能阻止她明白自己,明白爱情,明白怎样接受与付出。
爱情,原本需要面对与拒绝。因为不了解自己,不了解自己一直在意的那个人,所以就不明白那偷吻只不过是一种对美的肯定和对现实软弱的逃避。也正是因为不了解所爱的人,反倒让原本不知道爱情的郝思嘉更迷惑。而给予了没有希望的.爱情,更让人沉沦。原来,很多時候的纠缠其实也来自于对方的暧昧。
对于那一份无法肯定与获得的爱情,终是在最后让郝思嘉明白那只不过是自己多年的想象,是自己在自己内心深处给那个人穿上了金黄的衣服,是自己的想象让他伟岸。只是真正了解自己和爱恋的那个人后,她也永远失去了她能获得的幸福和那一个真爱她的人。而这時,明白已经太晚。于是,才有了这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的话语。只是,明天虽然是新的一天,但未必就是有希望的结局。
如果,能明白自己在爱情中要的是什么,懂得自己爱的那个人,或许便不会迷惑,便不会失去真正的爱人与幸福,便永远也不会期待明天,因为把握此時,便是最好的時光。
名著《飘》读后感 篇9
《飘》写的是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在美国内战这个大背景下南方的人物发生的一系列悲欢离合的故事,其中思嘉这一女主角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对于思嘉,我是抱着一中矛盾的心理,一半遗憾,一半喜爱。作为一个农场主的女儿,生活在上等人的圈子当中,有参加不完的宴会,有许多好小伙围着她转,这一切优越的生活使她成为了一个虚荣的人,同时她还有着强烈的妒忌心和报复心。因为妒忌她爱的艾希礼要娶媚兰,为了报复英迪亚和霍妮那些嘲笑她的人,她选择了嫁给她不爱的可怜的查尔斯,可是查尔斯很快便死了,以致于到后来连查尔斯长什么样子思嘉都不记得了。后来战争摧毁了塔拉农场,在她经历了最最困苦的生活之后她不堪重负,为了得到钱交税金,她欺骗了妹妹的男朋友弗兰克,为了得到他的'钱而嫁给他,思嘉是残酷的,她懂得如何耍手腕。同时她也是无所顾忌的,她从不在乎名誉和别人对她的看法,她无所畏惧,在亚特兰大她跟南方人瞧不起的“北方佬”做生意、雇佣犯人干活、她开酒馆、嫁给同样受人唾弃的投机商瑞德……一切的一切她都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尽管所有人都在咒骂她。
悲哀的是思嘉从来不懂幸福是什么,她手上已经握着幸福却不知道珍惜,而是固执地追求“天上的星星”,虽然她够不到,可即使够到了又能有什么用处呢!所以她到最后一刻才知道媚兰是那么爱她,媚兰这个外柔内刚的人,会永远站在她思嘉身边的;也正是到最后,她才明白,如果她多了解一下艾希礼,便不会再爱他,如果她多了解一下瑞德,便不会失去他,多么的遗憾!
然而我却喜欢思嘉的勇敢、坚韧、能干。她答应了艾希礼会好好照顾媚兰,便把她担负在了自己的肩上,在战争中她带着媚兰和媚兰刚出生的孩子艰难的回到已被破坏的塔拉,面对最最崇敬的母亲的去世和父亲因思念母亲而精神不好,思嘉没有倒下,而是用自己细嫩的双手,撑起了这个家,她犁地、捡菜、采摘棉花,好让一大家子人不会挨饿,然而她不久前还是一个娇生惯养的上等人啊!思嘉是一个乐观的人,她常告诉自己明天又会是另外的一天,而这句话使我受到了很深的启发,是啊,明天又会是新的!
名著《飘》读后感 篇10
刚开始看《飘》的时候,总会觉得女主人物斯嘉丽本人没有什么高尚的品格吸引我,只是觉得她单纯是个喜欢游玩,喜欢舞会的肤浅姑娘,并整天周旋于那些围着她转的崇拜者和她所欣赏的人。
当斯嘉丽向阿希礼建议与自己私奔被拒后,便任性的与自己不爱的查尔斯结婚,岂料南北战争却夺取了她丈夫的生命,自那斯嘉丽便成了个带着孩子的寡妇,这对生性活泼好动的斯嘉丽好说无疑是个难以忍受的结果。由于战争斯嘉丽家里变得一团糟,十口人的生活遇到前所没有的`困难,这时斯嘉丽开始变得强韧起来,她靠着自己的力量撑起了家中的重担,展现了女性的毅力和魄力。
在爱情方面,虽然斯嘉丽历经了许多波折,并很久都搞不清自己的真实情感,但最后还是弄清了自己爱的其实是常在患难时给她勇气,让她踏实的瑞特,最终两人还是成就了一段美好良缘。
“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句是斯嘉丽的名句,其中透着美好的乐观情绪。当我们遇到困难无所适从的时候,我们不妨想想这句,它会给我们力量!
名著《飘》读后感 篇11
终于利用假期赶在今天把这本大部头读完了,接下来可能就没有大段时间读书了,过完年了,一切都正常了,忙碌的一年又开始了,真好。
读这本书还是颇有些费神的,随着故事的进展心情也跟着跌宕起伏,喜悦,开心,佩服,理解,揪心,愤怒,反思。各种情绪下,也留下了不少彼时彼刻的一些感悟。
对于少年时期的斯佳丽,她漂亮、活泼充满了活力,虽然未免有些轻浮和浮夸,虽然也感叹过她读书太少、缺少内涵,但毕竟少不更事,还是可以理解的。
自从她赌气嫁给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起,开始发现她行事的鲁莽,再后来到了亚特兰大,虽然反叛不守规矩,但倒也不让人生厌。
最最喜欢和佩服的是战争中她所表现出来的勇敢、坚韧、责任感以及强大的执行力,整本书中,只有在这里看到了她的`成长、蜕变,和担当。
再次回亚特兰大,岀于对于饥饿的恐惧,对塔拉和亲人的拯救,她开“丧心病狂”地成为金钱的奴隶,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丢掉了很多珍贵的东西。在这一段中,很多时候让人气愤,她的优点很明显,同样,缺点更是“招摇过市”。个人认为,斯佳丽最大的问题在于她不善于思考和反思,不能及时修正自己,没有在这么的坎坷中真正成熟起来,所以,到最后她也失去了很多。即使她再次回到塔拉汲取力量,如果还是不能很好地思考,不能真正的成熟,性格决定命运,将来的一切也还真难说。
瑞特和兰妮,我喜欢的另外两个人物。瑞特,不管在什么时代,他都能掌握时局,在社会上混得风声水起,只要他愿意。但是,爱上斯佳丽,不知是他的幸还是不幸,长久的消耗和伤害后,无所不能的船长累了,他爱不动了!只希望他离开后,可以真正找回心灵的宁静和快乐。
外柔内刚的兰妮,最容易被忽视的柔弱女子,却一直象是某种精神的存在,她给很多人带来了温暖、快乐和信心,她的离去,总感觉过去的时代真的是曲终人散了。
最后,虽然排版总岀现“院“、“野”的一些错误,但是翻译的文笔还是不错,读来非常有趣。
以史为鉴,以书为镜,学习,自勉。
名著《飘》读后感 篇12
文学中一直有悲剧的艺术感染力远远大于喜剧,所以悲剧性的作品也一直比喜剧更动人,此书就是一个典型,我个人觉得此书与《红楼梦》一样,可以过一两年再重读一次。
白瑞德说过:一个文明建立之時,和一个文明毁灭之時,正是可以发大财之時。我觉得全书就是围饶着这段话表现的。这是一部把个人的命运悲剧和“国家”或者说美国南方文明悲剧结合在一起的动人之作。
郝思嘉是什么样的人?正如她的民族性一样,她是一个爱尔兰人。爱尔兰人受尽英格兰的压迫,民不聊生,但也正因此才懂得忍辱负重,不断重生,正如同郝思嘉不管遇上什么难关只要一回到陶乐庄园就会获得力量,因为对于爱尔兰人来说,土地就是母亲,就是力量的根源。同時她又是一个新時代的人,可以说全书中也许就只是她和白瑞德是明白新時代的清醒人,当然郝思嘉是个女人,出于時代的局限性,她的感悟是直觉性的,本能的。而不如同白瑞德那样是出门见多识广后的结论。
可是她觉悟得太早了,在周围的人都沉醉甚至麻醉于旧時代時,还执迷着美国南方的守旧的保守的生活之時,她就已经清醒了,但也只能受尽人的“白眼”了。记得不管什么時代看此书都会对书中其他人物对待郝思嘉的态度觉得厌恶,觉得不可思议。只是到了成年才能够明白,也许我也应该是那些人之中的一员,对于远超于自己的人物也只能羡慕妒忌恨了。
而这年旧時代是如何消失的呢?这就与背景有关,那就是美国南北战争,作者显然是站在南方一边的,书中不乏对于旧時代的赞叹之情。不过这更显示得時代的悲剧。正如巴尔扎克是保王党,可是他的作品却让人感觉到封建制度没落一样。本书却真正反映出美国南方的没落,可以这样说郝思嘉越成功,证明南方越没落,因为郝思嘉的成功是建立在与南方原则相反的做法上。
当然此书中的郝思嘉也算是命运多噩,她其实并不想这样,原本她也只是平凡的女子,追求着自己的梦想就是与卫希礼结婚。这里我一直有个疑问,媚兰知道郝思嘉对卫希礼的感情吗?应该是知道的,只不过两人虽然比其他人似乎高明一些,但显然依旧是旧時代的思维,可以这样说,卫希礼和媚兰是真正的南方精神的代表,而其他人则是只遵循着这种精神的皮毛。所以媚兰相信两人不会有什么出轨的事。因为卫希礼太骄傲了,绝对做不出不守礼之事。其实这样的人与白瑞德对比就非常有意思,白瑞德则是个典型的利己主义者,自己想得到的一定会去得到,哪怕是打破一切的道德的法律的规则也再所不惜。
也许在作者心目中,美国南方文明是个美好的時代,只可惜在丑恶的社会時代里,永远是劣币淘汰良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