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文社整理的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精选15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1
我有一个精致的胡桃木书橱。一本厚厚的崭新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夹在中间。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丰富了我的人生。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2
这个假期,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其中的一本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到今天为止我已经读了378页了,到现在,我可算是十分佩服这一位天才,但其中的奥秘只有你翻开书页才能完完全全的展现出来,福尔摩斯可不是一般聪明的人,他在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的笔下成为了世界上影响最大的侦探。
文章是以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角度来写的,华生是一名医生,同样也是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得力助手,他是通过找个住处才偶然遇到了福尔摩斯,尽管联系人在三说这个人比较怪异,但因为要租房子,华生还是同意了一同租房。之后就是华生与福尔摩斯间的相处,以及福尔摩斯与犯罪者之间的交手。
福尔摩斯的外貌早已在文章开头就告诉了我们:因为经常做化学实验的原因,他的双手上布满了伤疤,连皮肤都变了颜色;他的相貌也相当引人注意,他身高六英尺多,身体格外消瘦,因而显得个子特别高。他的目光敏锐而犀利。
福尔摩斯他是一位遇事不慌忙,细心观察,认真分析的大侦探家。可是,我现在想了想自己,实在跟福尔摩斯差得太远了。每当我遇到不会做的.数学问题,我都非常慌乱,边走边想:“哎呀!这下怎么办啊!惨了,惨了!有时候,我还会将不会做的问题不做,就连想也没再想!
但是,福尔摩斯却跟我相反,他每当遇到危险的案件时他都不会去慌乱,而是仔细和认真地去思考。如果,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遇到困难的时候,能够学福尔摩斯那样遇到事情不慌忙,细心观察,认真分析,我想,我们一定也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成为伟大的大侦探家。
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仔细观察和认真分析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去学习。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3
最近,我看了阿瑟·柯南道尔爵士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的著名侦探,是一位富有正义感的侦探。他和他忠实的医生朋友华生一起经历了无数千奇百怪的案子,他的豪华别墅不知道被多少人拜访过。为了有一个安静的环境进行侦探案件的工作,他甚至放弃了结婚生子。
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个故事中,巴斯克维尔家庭非常富有,但前两位继承人已被一只巨大猎犬谋杀,第三位继承人亨利爵士正急着赶回家。福尔摩斯便与华生一同前往巴斯克维尔村,帮助破案。在那里,他认识了斯太普顿兄妹,但他很怀疑他们,兄妹两人外貌截然不同,却与一所倒闭的学校的校长与夫人长相一模一样,斯太普顿哥哥又很觊觎巴斯克维尔的财富。于是,福尔摩斯让亨利冒一次险,引出大猎狗,并开枪杀了它。后来,又发现斯太普顿是猎狗的主人,想偷巴斯克维尔的财富,让斯太普顿不小心落入沼泽死亡。最后,他妹妹告诉大家其实他们就是那家学校的校长夫妇,而她丈夫又一直软禁她,并不让她说出真相。事情就这样平安地告一段落。
这个故事中,我看出了福尔摩斯拥有敏捷的观察力,发现了斯太普顿兄妹外貌特征的怪异之处;福尔摩斯身手又很灵敏,在猎狗快杀了亨利时救了他一命;福尔摩斯更是勇敢的,与巨型猎犬搏斗,拯救了亨利;而从福尔摩斯每次有条理、正确以及迅速敏捷的判断中,看出他是聪明的……
我喜欢这类侦探集,更喜欢主人公福尔摩斯。长大后,我也要做一个和福尔摩斯一样的侦探。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4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的是具有令人叹服的断案能力和准确的判断能力的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它精选了“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四个代表性的探案故事,生动的展现了福尔莫斯在破解一个个谜团中的智慧、勇气和力量。形象展现了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良知与罪恶的搏斗,使福尔摩斯长久不衰,具有吸引力。
而我喜爱福尔摩斯则是因为他的一句话:“如果能保证毁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这是福尔摩斯面对莫里亚提教授时说的一句话。莫里亚提教授是一个恐怖的人,他聪明绝顶,思维慎密。伦敦的案子几乎大半都出自于他之手,而使苏格兰场中的侦探栽在他手中的悬案更是不计其数。它是社会的公敌,“犯罪界的拿破仑”。而福尔摩斯甘愿在大瀑布上与其同归于尽,将这个社会的毒瘤除去表现了极强的责任感和牺牲感。
我想:我们要向福尔摩斯学习,时刻有着极强的责任感,以帮助社会为己任,时刻准备着为社会做贡献。像福尔摩斯一样在社会的敌人,威胁社会的毒瘤面前,具有不怕牺牲的精神,与他们抗争到底。还要努力培养自己的逻辑推理能力、观察能力和毅力,以增强自己的智力。这样会对我们以后的发展产生有利的影响,铺平道路,以使我们健康成长。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传世名著,它既是一部思维慎密的小说,又是一部闪烁着人性光辉的小说。其中的斗智斗勇使人如临其境。值得我们一遍一遍地读,以提高我们的道德修养。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5
当我手捧这本小说时,我就一直希望它是一本不错的侦探小说。果然,它的确很棒,小说情节生动,描写细腻,充分体现了主人公福尔摩斯观察仔细,以及其高超的破案手法。
本书详细介绍了一个个扑朔迷离的案件,然而这些案件在福尔摩斯手中却都被轻松地破解了。这部小说之所以让人爱不释手,我认为是福尔摩斯在破案时往往不放过任何的细节:街上车轮的深浅、泥地上脚印的形状、死者唇上的.气味以及窗台上的小药丸……这些在旁人眼中微不足道的小细节,却在福尔摩斯眼中往往是破案的关键。
那么我们学生应该从中吸取到什么经验呢?其实最简单的就是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之所以福尔摩斯有着高超的破案手法,是因为他不断学习、研究。一有空就研究侦探的破案经验和科学。作为一名小学生,首先,我们上课时要认真听讲,不漏掉任何一个知识点,这样所学的东西就不易忘记。其次,做作业时要看清题目,理解题意,千万不要没弄懂就下笔,这样既可以提高效率,又可以提高正确率。最后,要抓紧时间,千万不要养成拖拉的坏习惯。
养成生活学习中的好习惯,这样我们就离成功不远了!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多读书,读好书吧!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6
寒假中,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鲁迅先生认为这种包探案“只能当醉饱之后,在发胀的身体上搔搔痒的”。但我还是从这本书中受益匪浅。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有着独特的外貌;精通化学、解剖学知识????他虽然突破了种种奇异案件,但他也有缺点。比如喜欢抽烟,在没接到案件时靠打卡洛因来获得快感,偶尔也通过不怎么合法的小伎俩来辅助破案,而且有时还很尖刻傲慢和自以为是。
福尔摩斯常常从人的各种穿戴特点上获得启发。如右手比左手大,看出干过体力活;从右手袖子上足有五寸长的地方闪闪发光,而左袖子靠近手腕贴近桌面的地方打了个整整齐齐的补丁看出最近写了不少东西????从这些中,我得到了一个启发“处处留心皆学问”。
记得有一次趣味调查:鱼有哪些内脏(写出五种)。看完题目,我毫不犹豫的写上了肝、肺、肚肠、胆、腮。这次调查我得了100分。同学们都来问我:“你是不是考试前解剖过鱼啊?”我神秘的笑了笑,说:“处处留心皆学问。”同学们个个丈二和尚——摸不着脑门。原来我在考试前看奶奶杀鱼,见奶奶把鱼的肚肠之类的.拿出来。我就虚心的请教奶奶,奶奶揪不过我,就全告诉我了。我便一个一个全记在脑子里了。
处处留心皆学问,这句话已成为我的座右铭。只要你留心身边学问,就一定会派上用场的。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7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长着细长的鹰钩鼻、下巴方正、头戴礼帽、身材消瘦、爱带手杖、嘴衔烟斗的人永远活在我的心中,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作文500字。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破了许许多多离奇的案子,如:血字的研究、五个橘核、蓝宝石……
福尔摩斯在破血字的研究这一案子中,在距凶案发生现场还有100多米的左右的地方,就坚持走下马,仔细的用双眼观察地面。他一会儿留心观察地面上有没有马车经过的痕迹和凶手留下的脚印,一会儿又紧锁眉头,好像在思考什么,不放过凶手留下的任何线索,寻找破案的证据。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一时半会解决不了的问题,我们要静下心浮气躁的心去思考问题,通过自己的努力解决问题。学习福尔摩斯善于观察、善于思考的精神。
跳舞的人这一案子扑朔迷离,案情很难进展。但福尔摩斯敏捷的思维、严谨的推理成功地破解出跳舞小人的秘密。最终抓获了罪魁祸首阿贝·斯兰尼,让埃尔·西波特里克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因为福尔摩斯在黄面人这一案中,由于下结论过早而出了错误,但他知错就改,我们就应该学习他这种知错就该的精神。
在我们的身边如果多几个善于思考、善于观察的福尔摩斯,多几个思维敏捷、严谨推理的福尔摩斯大侦探。那么,社会上的坏人会越来越少,我们的社会变得越来越和谐,我们的国家将变得越来越富强。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8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小说的结构严谨,情节波折起伏,引人入胜,丝丝入扣,生动形象的讲述了英国19世纪末隐居在贝克大街221B座的名侦探福尔摩斯的探险历程,生动的语言使人认识到一位技艺高超,有强大推理能力的传奇人物——福尔摩斯,同时也展现了这一时期壮丽的社会动态和人民的日常生活。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rk·Holrnes),他一生破案无数,断案的经验丰富,能从细微处发现大问题。夏洛克·福尔摩斯推理时通常采用的是细致入微的观察,看人先看手,再看膝盖和袖口,然后对观察到的进行整合分析,进行中,他平淡自若,仿佛和你谈话一般,然后得出结论,他那灵敏的身手,缜密的心理,精密的分析,细致的观察,敏捷的思维都让人叹为观止。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明白了,细致的'观察力和缜密的逻辑思维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又如何培养自己的观察力与逻辑思维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又如何培养自己的观察力与思维呢?其实很简单,从现在开始,我要上课集中注意力,认真听讲,专心记忆每一个知识点,让我把其深刻的记忆,烙印在脑海里,同时,我也要每天刻苦学习,奋发图强,用知识来充实自己,用学时武装自己,更要利用有限的时间,不要使时光虚度!
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让我们用客观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9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面讲述了一个身材消瘦、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神探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作者是英国的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里面讲的是巴斯克维尔爵士在公园散步时被杀害,而尸体旁边却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狗爪印,进过福尔摩斯的全力探案和医生华生的鼎力相助下,案件水落石出。巴斯克维尔爵士乘坐库姆·德雷西的车子回家,看到自己的猎犬跑出来,嘴里喷着被别人事先放好的化学原料——磷冒出的蓝火,以为有鬼出来了。吓的心脏病猝发而死。
福尔摩斯的探案能力是很厉害,但如果千千万万市民都留心观察身边的事件,并主动负起责任,那我们不就可以让福尔摩斯休息一下,不用那么忙了吗?所以,我们要先从自己做起,负起治安的责任。
这本书我明白了,不能只让一两位强者为我们力挽狂澜,帮我们探索案件,而是要让大家一起探案,这样大家都可以当上福尔摩斯,生活也会越来越愉快。用一句话说,就是“团结的力量大”。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10
我平时爱读书,最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红头发协会”这一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犯罪团伙为了去银行盗窃,不惜一切代价创办了红头发协会。只要是红头发,年满21岁,被应聘了就能每周得到4磅,目的就是将一位红头发先生支开后,再从他家里挖暗道去偷窃银行。可这一切逃不过福尔摩斯的“法眼”。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福尔摩斯能够成为一个大侦探不是偶然的,而是通过他平时的善于观察,不断积累才取得成功的。我们要向他学习,学习他身上做事细心、考虑周到的特点,学习他坚强、勇敢、不畏艰险的品质,学习他乐观、自信、积极向上的心态!这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到平常自己的表现。做数学题的时候,我经常会将草稿本上的得数搬到本子上去时,漏掉一个零或别的数字。语文写作文分不清“的、地、得”,真是有点小马虎。而且我平常遇到小事容易掉眼泪,表现出自己很不坚强、自信和勇敢。
书中另外还有一个人物华生,他是福尔摩斯的好朋友。他们俩一起合作侦破了许多疑难案件。这让我感受到了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精神。这真是团结力量大啊!
我爱看这本书,相信大家去读了也会喜欢上它的。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11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确如此,想做大事的人何其多,愿意把事做细的却很少。但实际上,一个细节可能决定了一件事的成功与失败。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受启发。
在《斑点带子》中,福尔摩斯注意到斯托纳小姐右手手套里露出的半截回程票和左袖子上新溅的泥点,如此小的细节,我们都忽视的,福尔摩斯却注意到了,并帮助他顺利破案。在《黄面人》案子中,芒罗先生遗落的烟斗,引起了福尔摩斯的注意,他根据烟嘴的牙齿印和烟斗左侧烧过的痕迹,判断出芒罗的身份和健康状况。如果这个烟斗在我们手里,或许我们只会感叹做工的精细,却未必注意到烟斗上的小细节。福尔摩斯的成功,不仅仅缘于他的聪明冷静,更多地取决于他从不放过蛛丝马迹。他从许多人都忽视的细节中,仔细分析,反复推敲,最终使难破的案子得以侦破。
沈复在《浮生六记》中也说:“见渺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细察其纹理”造就了沈复的万古流芳,又何尝不是将福尔摩斯推向辉煌的那股力?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不乏这样的事例。14岁的华盛顿,将“别人讲话不插嘴,注意说话者,不用手指敲打东西……”等一个个别人未必在意的小细节写在日记本上,照着去做,并将这些细节亲切地称为“成长维生素”。这些细节更像一把戒尺,度量出一个人素质品德的高低。我想,华盛顿的辉煌离不开这一个个小细节,如果没有这些小细节为华盛顿的成功打下基础,哪里会有华盛顿最后的荣光?
宗庆后——“娃哈哈”集团创始人,一个治理着几十家公司,开发生产了几十个品种饮料的企业家,每天处理的事务何其繁杂,他却连矿泉水瓶身瓶口有几道螺纹,甚至瓶盖上有几个齿都了如指掌,你知道他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吗?是细节成就了他的辉煌!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12
一位叫梅丽·摩斯坦女生在自己父亲失踪之后,每年都会收到一个匿名包裹,包裹中每次都有一颗价值连城的珍珠,原来其中牵涉到一个很传奇的密谋。——题记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时大书法家颜真卿的一首脍炙人口的诗,我曾经无数次朗读过这首诗,终于,让我明白了作为一个小学生,我们应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见缝插针,多抽空余的时间去读书,像培根所说的:“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因此,我们要勤读书、苦读书,让书陪伴我们一生吧!
默默地看书,静静的回味书中的一切,已成为我的好习惯。今天,我又看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看过之后让我念念不忘。《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英国杰出的侦探家、剧作家亚瑟·柯南·道尔。亚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60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56个短篇和4个中篇小说,如《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书中对人物进行了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在《四签名》这篇故事中,柯南·道尔对两位凶手进行了神态、外貌描写“他的身体很健壮、个子很大,两腿叉开站在那里,我看见他的右边大腿下面只是根木柱撑着。木腿人旁边蜷伏着的黑影子,这时也慢慢地站了起来。我看见他是一个黑人,体格矮小,畸行的大头上面长着蓬乱的头发,他围着一件黑色毯子似的东西,只露出丑恶异常的脸......”这句话生动形象的写出了坏人的丑恶行径。福尔摩斯有一句名言:“所谓事件,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容易解决,看起来平凡无特征的犯罪才真棘手。”这句话让我感悟到只要我们在困难中走不下去,就一定要坚持,因为坚持就是胜利。这就是读书的乐趣,读书的收获。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宝库,书是人类的摇篮。从现在开始,让我们珍惜时间,好好看书吧!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13
最近,我看了阿瑟·柯南道尔爵士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的著名侦探,是一位富有正义感的侦探。他和他忠实的医生朋友华生一起经历了无数千奇百怪的案子,他的豪华别墅不知道被多少人访问过。为了有一个恬静的环境进行侦探案件的工作,他甚至放弃了结婚生子。
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个故事中,巴斯克维尔家庭非常富有,但前两位继承人已被一只巨大猎犬谋杀,第三位继承人亨利爵士正急着赶回家。福尔摩斯便与华生一同前往巴斯克维尔村,协助破案。在那里,他认识了斯太普顿兄妹,但他很怀疑他们,兄妹两人外貌截然不同,却与一所倒闭的学校的校长与夫人长相一模一样,斯太普顿哥哥又很觊觎巴斯克维尔的财富。于是,福尔摩斯让亨利冒一次险,引出大猎狗,并开枪杀了它。后来,又发现斯太普顿是猎狗的主人,想偷巴斯克维尔的财富,让斯太普顿不小心落入沼泽死亡。最后,他妹妹告诉大家其实他们就是那家学校的校长夫妇,而她丈夫又一直软禁她,并不让她说出真相。事情就这样平安地告一段落。
这个故事中,我看出了福尔摩斯拥有敏捷的观察力,发现了斯太普顿兄妹外貌特征的怪异之处;福尔摩斯身手又很灵敏,在猎狗快杀了亨利时救了他一命;福尔摩斯更是勇敢的,与巨型猎犬格斗,拯救了亨利;而从福尔摩斯每次有条理、正确以和迅速敏捷的判断中,看出他是聪明的……
我喜欢这类侦探集,更喜欢主人公福尔摩斯。长大后,我也要做一个和福尔摩斯一样的侦探。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14
“我从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是书中福尔摩斯先生最喜欢说的一句话,也正是这句话使得福尔摩斯先生破获了一起起常人难以想象的事件。 我原以为这本书只是写福尔摩斯先生怎样破案,但在仔细阅读的时候,我发现这本书还给予我很多的真谛,如华生初识福尔摩斯先生,华生遇到的第一起事件《血字研究》,福尔摩斯说过一个人的头脑原本就像一所空荡荡的屋子,你必须选择性的把一些物品装到里面去。一个傻瓜会把自己遇到的这样那样的东西统统装进去,而自己真正需要的学识或者无处可容,或者顶多和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混杂在一起。所以,他在调用的时候就觉得特别不方便……华生一开始认为福尔摩斯先生的很多想法简直是天方夜谭、夸大其辞,他觉得福尔摩斯把其慎密细致和荒唐可笑混在了一块儿。《血字研究》中,劳瑞斯顿花园生了杀人事件,很过的警察在案发现场寻找线索,可是他们只找到一些容易找寻的东西,他们对事件没有一点头绪,当福尔摩斯先生来到案发现场,指出了那些愚蠢家伙的不足——他们破坏了案发时劳瑞斯顿花园草坪上的马车痕迹,但则并没太多的影响福尔摩斯先生的侦破程序,他一步步的发现了很多有趣的东西,但常人看到那些福尔摩斯先生认为有趣的东西只不过是一些细微的很普通的东西。往往都忽略了它的.价值,一个能使案件水落石出的价值。我想当他们最后发现是一定很懊悔。华生一直跟随着福尔摩斯先生,在一旁听着“无稽之谈”,但他怎晓得每一个”无稽之谈”的背后都有充分的证据证实。当案件破晓云雾之时,华生大为赞叹,从此改变了对福尔摩斯先生的看法和态度。以后的案件华生对福尔摩斯先生的推理简直深信不疑,因为他相信福尔摩斯先生回个他带来他想知道的真相。 福尔摩斯先生在挑选把什么东西装到自己头脑这间很小的屋子里去时,很是仔细。他选择性地装载那些能对自己的工作有帮助的工具,而这些工具他会样样齐全,而且摆放的有条不紊、次序井然。 我平常是一个马虎、不重视细节的人,很多事情因此而搞砸了,虽说人无完人,但福尔摩斯已经很完美了,如果实在说有不完美的之处,那就是世界上没有这个人,他是一个虚构的人。从放过很多微细的东西到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正是我所要去寻求的。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15
这个假期,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其中的一本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到今天为止我已经读了378页了,到现在,我可算是十分佩服这一位天才,但其中的奥秘只有你翻开书页才能完完全全的展现出来,福尔摩斯可不是一般聪明的人,他在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的笔下成为了世界上影响最大的侦探。
文章是以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角度来写的,华生是一名医生,同样也是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得力助手,他是通过找个住处才偶然遇到了福尔摩斯,尽管联系人在三说这个人比较怪异,但因为要租房子,华生还是同意了一同租房。之后就是华生与福尔摩斯间的相处,以及福尔摩斯与犯罪者之间的交手。
福尔摩斯的外貌早已在文章开头就告诉了我们:因为经常做化学实验的原因,他的双手上布满了伤疤,连皮肤都变了颜色;他的相貌也相当引人注意,他身高六英尺多,身体格外消瘦,因而显得个子特别高。他的目光敏锐而犀利。
福尔摩斯他是一位遇事不慌忙,细心观察,认真分析的大侦探家。可是,我现在想了想自己,实在跟福尔摩斯差得太远了。每当我遇到不会做的数学问题,我都非常慌乱,边走边想:“哎呀!这下怎么办啊!惨了,惨了!有时候,我还会将不会做的问题不做,就连想也没再想!
但是,福尔摩斯却跟我相反,他每当遇到危险的案件时他都不会去慌乱,而是仔细和认真地去思考。如果,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遇到困难的时候,能够学福尔摩斯那样遇到事情不慌忙,细心观察,认真分析,我想,我们一定也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成为伟大的大侦探家。
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仔细观察和认真分析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去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