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优文社整理的《》读后感(精选12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读后感 篇1

从小是一个少爷,一个无知的小孩,到一个为了一百亩田而疯狂赌博的年轻人,以致赌光了家产,被国民党抓去拉大炮,到了人生的末端,亲人纷纷先他而去,只留他苟活着。这么一个苦命的人儿呀,就是余华作品《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他早年丧父母,中年又丧了一对儿女,那可怜的妻子和女婿呀,死神也不放过,还有他那唯一的外孙儿苦根,因吃多了豆,也被活活撑死了。

福贵,他一生不福不贵。作者的“假惺惺”有点让人反感,他经常会在你被悲惨的情节弄得快窒息时,加入一丝淡淡的喜悦,如同在黑暗的世界中给了你一丝丝的光明。而当你刚刚松了口气时,你却发现这只是个巨大的.陷阱:就像有庆长跑得了第一,紧接着就面临死亡;凤霞怀孕了,一家人终于露出了难得的笑颜,不久,她又因难产而死了。

作者的手法真是太残忍了。他让我惊愕地站在那里,站在他描绘的世界里。我仿佛看到一棵快枯萎的树,刚抽出一点让人喜悦的丫枝,他便无情地举起斧子,拦腰斩断,斩断了这让人期待的美好。

我想福贵活下来又有什么意义呢?这太可怕了,死了一堆人,都是他的亲人,全是他的血和肉呀!最后只留一头老了的牛和他相依为命。他留在世间还有什么意思,他的灵魂是不全的。我曾以为失去自己喜欢的东西是痛苦的,可是福贵接二连三地失去亲人,那仅仅是痛苦吗,那是绝望。当绝望在你心中时,你虽然活着,但已经是死人了,所以福贵没有真正痛苦过,他是万念俱灰,是行尸走肉。

我想余华写作的目的是让我们感悟人生的沉重吧,直到看到他说的写作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的那位老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这样的一篇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人在活着的过程中免不了苦难,但你必须去忍受。这也许就是作者要告诉我们的吧。但是我的感受完全不止这些,它引起了我对人生的思考。

《》读后感 篇2

作者描写春雨时,既正面描写雨的形态,又通过雨中景物进行侧面描写,文中描写了五种景物:树、草、人、灯、由和房,作者在文章中寄托了一种喜爱、欢悦的感情。在作者心目中,春风也是有性格的,江南春风的性格是轻柔温暖,北京的性格是讯猛强劲。作者用的是对比的手法,表达了自己喜爱北国春风的感情。

《春》的语言非常精美,准确生动,朴实鲜活。读了这篇文章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比如怎样写好一篇好的文章,要按怎样的顺序来写散文,像文中“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作者用这种手法来描写花的多,让我受益匪浅。文章中分了几个方面:盼春图、春草图、春花图、春风图、春雨图和迎春图,主要是盼春图、绘春图和赞春图。我认为我们的学习也应该像“一年只季在于春。”这句话一样,刚刚开始新的学习,有的是时间,有的是希望,我们应该把握住这个紧要的.关头,把基础打好。作者赐予了春生命,我们也让我们的学习也像刚破土而出的树苗一样,经过风吹雨打变成苍天大树!

同学们,有一位作家说过:“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不在事物本身,而是你握不住的一刹那。”让我们把握住“最美好的事物”,努力向上,相信我们会做的很好的!

《》读后感 篇3

之前看完了《围城》,其实也没有太多的感悟,或许是我囫囵吞枣的缘故吧。这本书也是高中买的了,但一直都没看完,主要是看了几十页就看不下去了,字多没图,一上来就是一连串的人物故事叙述,前两次看都看到睡着,隔久了没看翻开完全没有记忆点,就一直搁置了。当没事干的时候又翻了一下,也许是心情比较平静,没有很着急地赶着看的原因,这次很有耐心地把它看完了。

如书名所言,围城,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是啊,得不到的,我们总是觉得那么美好,或许冲进去之后也是一地鸡毛呢。我们时常对现在的生活状态不满,总觉得要是当初做了不一样的`选择,我们的生活该有多美好啊,殊不知哪怕选择不同,只是遇到的事情状况不一样,最终都是殊途同归,该有的荆棘一样不会少,我们只是习惯性对得不到的东西心存美好。

因为书中的内容都是叙述他们留学回来后所面对的一系列生活问题,很写实吧,人物刻画地很细腻,一度觉得这些事情就是曾经真实发生过的,但文末有杨绛先生的附录,她说书中有真实的成分,但没有人物的原型,有些也是编造的,更符合文学的创作。看完此书对“方鸿渐”认知比较深刻吧,第一反应就是不能找这种男的,没啥用还拖后腿,给我的印象就是死要面子,学习不刻苦导致买证回国,做事犹豫不决,没啥魄力,还容易恼羞成怒......也不知道高学历有能力的“柔嘉”为何会看上他,或许是那段旅程让她产生了好感吧,结果婚后一地鸡毛,所以说,婚姻问题还是要慎重考虑。

读这本书,也没做啥摘录,只记了两句:“天上月圆,人间月半”“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但现在仍对书中故事情节记忆深刻,或许有时候不需要做很多的摘录来证明有所收获,只要有所思考也是很棒的读书体验吧。期待下次翻开这本书,会有不一样的感悟~

《》读后感 篇4

昨日在读“研究生生活灰色日志”的博客过程中,其中一文说《狼道》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书,于是,利用昨晚几个小时的时间,一气呵成,把整本书读完了。

读完《狼道》,真的是感慨颇多,时时沉静在其中非同一般的语言中,给了我很大的鼓励。这是一本关于个人生存的智慧之书。从狼的身上,我们能找到个人在世界上生存、发展所需要的各种素质,比如坚韧、顽强、耐心、战斗、牺牲等等。

正如文中一开始所说“竞争是残酷的。不论是个人还是团队,都必须面对现实,面对你死我活的竞争。在竞争中,不是做”羊“就是做”狼“。做”羊“,就要面临被吃掉的'命运;所以人人都希望做”狼“,但做”狼“,需要炼就锋利的牙齿、快速的奔跑能力、十足的耐性、出众的策略、顽强的毅力、不屈的精神,以及几分勇敢和凶猛。的确,竞争是社会中最重要的游戏方式,竞争是绝对的,谁都无法回避。要成为竞争中的胜利者,要成为强者,就必须向狼学习,学习狼的精神,并且在必要时敢于付出代价,这就是竞争中的血酬定律。”

在当今社会,时刻充满竞争,无论是在一个企业,还是行政事业单位,都存在着激励的竞争,要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就要有狼一样的本性,有狼一样的精神!

对于我自己而言,则更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来到这么一个新单位,别人对自己的认识,需要从做事、做人两方面了解,而在做事方面,又需要充分表现自己的能力,而能力不是天生就有,需要我在过去和未来的日子努力,而对于过去的我,真的,浪费了太多的时光,诸多专业知识都没有掌握,所以,所谓能力,真让我自己汗颜!为了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所提高,我需要加倍的努力,需要有狼一样的坚韧,弥补过去的一切!而为了更光明的未来,更要在这么一个竞争的环境中,发挥狼一样不屈的精神,在生存中寻找机会。

《》读后感 篇5

在《读者》中,我看到了《爸爸,请陪我走一走》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位女儿要求爸爸陪她走一走,后来对爸爸说了这么一句话:“我想和你走一走,是因为我想为我的生活感谢你。”孩子说的话令父亲深深地感动。当我看完这个故事的时候,也被这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感——亲情所震撼!

就这样,在无数个与读者相识的日子里,每一瞬间,那真、善、美,在我的'心底里升华成了一轮明月,一盏明灯。在与《读者》交往久了的过程中,我发现:是它让我体会到“送人玫瑰,手留余香”的精神力量;当我遇事心灰意冷的时候,它就像一位知心朋友,为我解开心愁,鼓励我:“上帝关上了一扇门,同时也会打开一扇窗。”戏剧化的编制考试印证了这一点,以为考错了,没希望了,没想到,原来另一扇窗已为我打开,打开《读者》,这里有的是一片净土、阳光和干净的空气,是我舒展心境时的去处。

愿所有的人,加入到阅读《读者》这一行列中来,愿所有的人人生如诗,优雅、美好!

《》读后感 篇6

很多时候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而时间就从迷茫中逝去。古人云:“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每当读到这句话,我都不禁会想到朱自清的《匆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了呢?苦苦思索之后,朱自清先生以他生动、形象的语言为我们刻画了时间飞逝的踪迹,让我们深刻地感受到看不见、摸不着的`时间真真切切地从我们身边匆匆流逝,一去不回。我已经浪费了四千多天的日子,它们还会回来吗?不会的。日子来去匆匆 ,稍纵即逝,且无法挽回。作者对时光流逝无比无奈与惋惜,而我们呢,对时间只得珍惜。

正值“五四”低潮期时,作者看到许多青年在日常生活中崇尚着过去,忧虑着未来,将本应现在做的事情都丢到了,徒增烦恼和悔恨,于是有感而发,写下此文,意在阐明韶华易逝,青春难再,我们必须珍惜光阴,万勿使其错过。全文在淡淡的哀愁中流露出作者对时日匆匆的感受。

那年匆匆,我们得倍加珍惜呀!

《》读后感 篇7

我们每个人,都随时随地随身带着十根手指,永不离身,一只手上的五根手指,各有不同的姿态,各具不同的性格,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它们都很团结,它们就像兄弟姐妹,互帮互助。

大拇指在五指中,是最肯吃苦的,但是它的身体矮而胖,头大而肥,别人是两个关节,而他只有一个,在拉胡琴用他;在水要喷出来用他;在死力抵住用他;在血要流出来叫他;拼命按住用他;在重东西翻倒去用他,大拇指让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努力,做出闪亮的自己。

和大拇指合作的是食指。他的姿态没有其他,三指窈窕,都是直直落落的强硬的曲线。他的作用虽没有大拇指吃力,但比大拇指复杂。拿笔的时候全靠他推动笔杆;在缝衣服被扎伤的是他;遇到危险的事,都要由他去探险或冒险;秽物、读物、烈物,他接触的机会最多;他消受的.机会最多。他具有大拇指所没有的“机敏”,虽有大拇指相助,终是以他为主。

中指的地位最右、相貌最堂皇。他在五指中间,他永远不受外物冲撞,所以曲线优美,处处显示着养尊处优。每逢做事,名义上他是参加的,实际并不出力。因为身体最长,取物时,往往是他最先碰到物,好像取得这物是他自己的功劳,其实他碰到之后就退在一旁,由大拇指和食指去出力,他就在旁略为扶衬而已。

体态秀丽,样子可爱的那就是无名指和小指了,但能力薄弱也无过于他们了。无名指可以研脂粉、蘸药末、戴戒指。小指的用处更渺小,只是掏掏耳朵、抹抹鼻涕而已。不过在舞蹈演员的手指不是常做兰花指状吗?兰花中最优美的两瓣。

手上的五指,我感到他们的姿态与性格,有很大的差异,却无爱憎在其中。五根手指在一起的时候如同大群的全体一样,五根手指如果能团结一致,成为一个拳头,那就根根有用,根根有力量,不再有什么强弱,美丑之分了。

这篇课文让我知道了在同学之间也是一样的,同学之间要相互帮助,相互谦让。

《》读后感 篇8

《老子》又称作《道德经》,是先秦道家的基本典籍,相传为战国时期楚国的老聃所作。老子的言说代表了他对当时政治的反对,和传统政治社会制度的反对。

一、老子对道、德的理解。老子把天地万物之生的总原理称为“道”,而且老子认为道的作用,是没有意志的,是自然如此的。万物之所以成为万物的原因就在于道。《老子》第一章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这是老子对“道”的一个总的理解。在老子看来,“道”是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恍恍惚惚的东西。道,无形无状,是宇宙唯一的存在,“先天地生”,为“万物之始”,是一个终极实在,是万物的根源。并且在本质上道是不可界定和不可言说的,不能以任何对象来限定它,我们也很难将其特性用语言表达出来。而老子对“道”的称谓也有很多,包括“无”、“朴”、“一”等。道是一种无限的、无终止的状态,是一切事物产生的源泉。“道”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处在永远不停息的,流转与变迁的过程中。“道”还可以视作阴阳、刚柔等两相对峙的力量、事物、原理之相互转化。在“有”、“无”这两个概念上,老子认为无是对于具体事务的有而言的,所以无并不是零或什么都没有的意思。“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老子对于道“无”的外表的形容。

二、老子宇宙事物的变化的看法。老子认为,事物的变化规律可以用“常”。“常”具有普遍永久的意思,所以“道”也可以称为“常道”。而从常道内除的“德”,可以称为“常德”。而称道为“无”,就又可以称“常无”;称道为“有”,又可以称为“常有”。老子认为“知常为明”,知道明白“常”的人,依常来规范日常的行为,不轻易为自己谋私利,就可以称为公了。“知常”指的是依之而行,则又可以称之为“袭明”,或“习常”。而如果我们不知道宇宙间事物变化的规律,而违背规律,任意而为,是不利于事物的正常发展。而事物的变化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即当一个事物的发展如果达到了极点,则必然会向事物的相反方向发展。老子称为“反”或“复”。所以老子才有“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和“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这样的论述。老子是道家学派的创始人,他的思想对后世的影响很大。他对“道”的论述体现了朴素的辩证法。在为人处世方面,“不盈”、“不争”的思想,对激烈竞争的现代社会人们压力缓解有一定的作用。

《》读后感 篇9

书籍是沙漠的甘泉,是沧海的灯塔,是哺婴儿的乳汁,是智慧的长明灯。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开阔视野,丰富阅历,益于人生。我读过不少书,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那本充满着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在美国奥沙克山区有一个叫比利的男孩,他为了得到两只小猎犬,整整付出了两年的幸勤劳动。两年后,比利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勇敢忠诚的老丹、机敏睿智的小安与比利朝夕相处,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在一次狩猎时,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受到威胁,危在旦夕。老丹为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职责与尊严。深情的小安不愿独活于世,拒绝进食,绝世而亡于老丹的坟墓上。比利搬家时,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告别,他惊喜地发现它们的坟头长满了象征真爱、纯洁,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的红色羊齿草。

读一本好书,就像品尝一杯香浓的咖啡,品尝得越久就会越来越回味无穷。这本书让我品尝到了伙伴之间那坚不可摧的情谊,还有那顽强的毅力!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实现自己未来的理想,共创祖国未来的美好时代!

《》读后感 篇10

到这一周为止,我的班主任周记已经是第10篇了,这也意味着这一学期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分之二了。首先要向大家表示诚挚的歉意的是,由于我自身的原因,与大家面对面集体交流和接触的机会和时间太少,好在周记这样的形式弥补了一些遗憾。阅读了你们对这些周记的读后感,我也有一些感受,今天和大家说一说,也算是一种互动吧。

首先,感谢大家对我的信任和赞扬。很多同学对于我能够坚持写周记感到惊讶、佩服等等,正如陈曦同学说的,原以为我在班会上的这么一说是哄哄刚进校的小孩子玩玩的,没想到玩真的了,呵呵,我说了啊,这是郑重承诺,于我而言,许下的诺言是不会轻易改变的。这样,也就提示大家在今后的社会生活中,第一,不要轻易许诺,许诺前仔细考虑自己有没有兑现诺言的能力;第二,一旦你许诺了,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必须坚守诺言。一个人的信用也就是这么建立起来的!对于写周记这样的诺言,我也深知特别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长期坚持下来的难度会很大,但是,如果怀有对你们的真切的情感,所有的困难都将不是负担,而恰恰是绵延不绝的力量之源。

其次,通过对你们的`读后感内容的分析,我认为大家对大学生活的适应和转变还在进行中。紧张与懈怠、勤奋与懒散都不同程度、不同范围地存在于我们这个班级内。我感到高兴的是,对于一些问题,你们已经主动开始思考甚至行动,这主要体现在专业学习方面,而学习外的事情,大家在参与中显示出的兴奋、忙碌抑或者冷漠、无趣乃至混乱、不知所措也同样很清晰。在班主任周记读后感的留言中,大部分同学很积极,与我保持着良好的互动,让我也能够知道你们的所思所想,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同学从没有书写过只言片语,是留给你们的时间太少?是我说的一些话未能在你们的心中留下哪怕是一点的涟漪?还是觉得这样的形式无聊或者不合适?我有一种感觉,相当一些同学的心态还没有开放起来,而处于一种闭锁的状态,甚至还习惯于高中阶段的那种家长和老师的被动安排,缺乏对自己的主动认识和规划,尽管你们自觉不自觉的行动表面上看去似乎溶入了大学。有同学说除了在班会上平时很少见到我,我明白大家想和我作些交流,可我为什么几乎看不到哪位同学主动联系我谈一谈、聊一聊呢?

第三,部分同学提到我们这个班集体的团结性不够或者说作为一个集体存在的感受不够强烈,对于这个问题,我想反问一下你们自己!如果大家都以一种旁观者和享受者的身份看待这个集体,而不是以一种参与者和建设者的身份维护这个集体,那么,集体的感受和力量从何而来呢?大部分同学能够感受到班级的团结、感受到宿舍的温馨,而将自己游离于集体之外的同学,自然是无法体会到这一点的,虽然,每天学习和生活的空间距离并不存在,但是心理的距离却是慢慢疏远了。我也知道,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和我们目前暂时缺失的集体活动有着一定的关联,这可以是一种原因,但是,不应当成为借口。

把以上一些问题说出来,没有任何批评、埋怨、责备大家的意思,只是把问题揭示出来,某种角度上恰恰是一种自责。我想让大家知道,一个优秀的有凝聚力的班集体从来没有不付出心力的,不管是其中的哪一位成员,于是,我想提请大家思考一个问题:为这个班级,我主动做过什么?下周开班会,我也想和大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读后感 篇11

最近视力严重下降,周末两天啃了三本《平凡的世界》,昨晚又啃了马老师(马云)推荐的书,他说“《人生》改变了我的人生”,没错儿,路遥的小说就是让人忍不住想要一口气读完,舍不得放下。

《人生》主人公高加林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在县城当了三年的老师。但没想到被书记儿子顶替了教师职位,被迫回到了农村,全家都陷入深深的绝望。作为家中独苗,虽然是农民的儿子,但他从小也是被娇生惯养的,没有干过农活,他自己也极度排斥当一个农民,因此感到绝望,每天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

第一次去卖馍,作者对他内心的活动描述的很细腻,让我们身历其境的感受到高加林当时的困窘,难受,最终躲进图书馆短暂忘记这个痛苦。但天黑才发现自己还没有把馍卖出去,回去的路上碰见村里的姑娘巧珍,巧珍热情的帮他卖掉了馍(馍给她姨了,拿自己的钱给了高加林),后来美丽善良的姑娘巧珍向他表白了,他感觉自己应该就是一个农民了,所以接受了原本排斥的这个没有文化的农村姑娘,跟心爱的人勤勤恳恳的生活着。

正当他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的时候,他突然被提升为干事去了县城工作(因为他叔叔退伍转地方,有人为了巴结他叔叔,私自给他走了后门)。重新回到城里,当了记者,一次次优秀的表现,让他很快脱颖而出。干部子弟黄亚萍向他表白了,和巧珍比,亚萍更活泼,时髦,甚至有些任性,但他们有很多的共同话题,他动摇了,也最终选择抛弃那个曾经在他人生低谷陪伴他的巧珍,看到此时,有点难受。

好景不长,他因走后门调动工作被举报(任性的亚萍为了和他在一起,抛弃了相处三年的克南,克南妈妈后来知道了这个事情,并且向县纪委检举了高加林走后门的事。),他又被迫得回到农村去。读后感·他和亚萍分了手,沮丧的回到了村里,但巧珍已经却嫁给了别人,尽管如此巧珍还一直帮他张罗着让他去当教师,加林懊悔不已……曾经一度以为自己自命清高,现在却已经释怀。

高加林不愿意像父母那样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当个农民,他有自己的梦想,他渴望去大城市发展,他究竟对错,真的不好说。也许就像《人生》当中说的那样,现实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谁离开自己的现实,就等于离开地球。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

《》读后感 篇12

牡丹开富贵,荷花开宫门,老家门前的石埝上开的满是迎春花。

初春时节,富贵花儿都在沉睡,石埝上的迎春花却从冬眠中醒来了。枝枝枯黄中泛着青色的迎春花藤上结满了花骨朵。花骨朵很小,小得像黄豆,看上去十分娇嫩,好像动也动不得。但过不了几天,它就星星点点的绽开了。你看它是那样淡雅,那样纯洁,发出淡淡的清香。这时,满村子的人都能闻到花香,大家知道,春姑娘是不会嫌弃我们这闭塞的'山村的。果然,不几天满石埝上都是黄灿灿的迎春花,就像黄色的瀑布一样。这时,整个村子都沐浴在花香中,人们在花香中开始了春耕。

我爱迎春花,因为它是我们山里人的花。它不嫌穷,不爱富,就爱我们闭塞的山村。每年都准时来给我们山里人报告春天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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