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文社整理的罪与罚的读后感(精选12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罪与罚的读后感 篇1
今天,我看完了夏洛蒂写的《简·爱》。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外貌丑陋的女孩简·爱为了爱情,克服种种困难,最后成功与罗切斯特在一起的故事。
我很喜欢这本书,特别喜欢里面的主人公简爱,你一定要问为什么?哈哈,不卖关子了,告诉你吧!这一共有3个原因。
第一,她是一个不畏强敌的人。被表哥约翰欺负后,虽然自己身体瘦弱,但仍勇敢反抗,最后被舅妈关进阴暗的房间里。我想如果是我的话,一定会被表哥打伤,或是被舅妈关进房间里害怕得瑟瑟发抖。所以,我要向简爱学习,学习她的勇敢、坚定,遇事要保持冷静。
第二她是一个有尊严的人。当她得知罗切斯特先生有妻子后,毅然离开,因为她爱罗切斯特先生,更爱护自己的尊严,没有尊严的爱,不会幸福的。
第三,她是一个慷慨的人。虽然之前与里德舅妈有过节,但在里德舅妈临终前,她还是回到盖茨黑德府。在里德舅妈临终前,她细心照顾里德舅妈。最后,感动了舅妈。我想:要是我一定不会回去的,和她比起来,我显得小气了。以后,只要别人需要,我能做到的话,一定帮助别人。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自己和简爱对比,真是让我无地自容。简爱勇敢、善良、慷慨、热爱学习的.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你们有时间的话,也去看看《简·爱》这本书吧!因为她完全阐释了“人的价值=尊严+爱”的主题。
罪与罚的读后感 篇2
书,就像我的一个朋友,我每天都离不开它。曾经,我为了看书,而闹出了一个笑话。
在暑假的一夜,我在家里津津有味地看着《查理九世》。到了九点钟,妈妈再也不让我看了,再看就“依法处理”。我只得乖乖的上床睡觉。妈妈知道我不看完这本书,就不会睡觉,于是,她就把书藏了起来。
我在脑海里,不断地想象着故事的结局。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把那本书看完。我用手机调了凌晨一点的闹钟,接着就睡觉了。“叮铃铃”,手机的闹钟响了,我偷偷摸摸地走出房间,像一个小偷一样鬼鬼祟祟的。我忍不住了,就跑了起来,就因为动作太粗鲁,撞到了椅子,发出了“啪”的'一声,我静了下来,听见了穿拖鞋的声音,我知道妈妈要出来了,灯也没关,就跑进了房间,一会儿,妈妈回到了房间,我再次跑出了房间,这次,我更心急了,加快了脚步,动作明显大了很多,我为了不被发现,不开灯,只拿手电筒。
爸爸出来了,一手拿着手电筒,一手拿着棍子,像一个巡警,我在想:爸爸为什么不开灯呢?开了灯不就一目了然了吗?
“啪”,我身上一阵剧痛,“哈哈,我捉到你了,小偷!”爸爸赶紧跑去开灯,他看见,原来不是小偷,是我,爸爸哭笑不得,我把整件事告诉了爸爸,他不但不说对不起,还多打了我几棍,痛死了!
通过这件事后,我再也不敢偷偷看书了!
罪与罚的读后感 篇3
我的眼睛在流泪,心也在流泪,读了《圆明园的毁灭》这篇文章以后,泪水弥漫了我的双眼,心里充满着愤怒和耻辱。
圆明园分别由万春园、长春园和圆明园组成的,还有许多小园分布在圆明园东、西、南三面,众星拱月般环绕着圆明园,圆明园中不仅有民族建筑和西洋景观,还收藏着最珍贵的历史文物,上自先秦时代的青铜礼器和名人书画、各种奇珍异宝,是世界园林艺术的瑰宝,是中华民族不可估量的珍宝。
“1860年10月6日,英法联军利用清朝政府腐败的无能,侵入北京,闯进圆明园,把圆明园内凡是能拿走的东西,统统掠走;拿完以后放火烧毁了这一园林艺术的瑰宝。”每当读到这一段文字,我紧握双拳,咬紧牙关,多么可耻的强盗!多么可恨的侵略者!
这篇课文让我体会到了:为什么我们会失败?为什么不能保卫好我们自己的祖国呢?为什么我们的`国家会被别人侵略呢?因为当时的清朝政府腐败的无能,因为清朝皇帝的贪生怕死,因为我们国家的文化已经落后于许多国家了。
我的耳畔回响起老师上这一课时,饱含深情的一句话:“少年智,则中国智;少年强,则中国强。”我们是祖国的花朵,也是祖国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将寄希望于我们,让我们时时刻刻提醒中华儿女:“不忘国耻,振兴中华!”
罪与罚的读后感 篇4
从来没读过这么厚的书,其实全篇就是讲主角拉斯柯尔尼科夫杀人后,承认自己所犯罪恶的历程。第一次一口气看了一百多页,读得酣畅淋漓,但是暂停之后再看就有点啃不下去了,读得相当煎熬,这文字功力心理描写真的是太牛了,仿佛跟拉斯科尔尼科夫一起经历这罪与罚的过程。
比较有意思的是拉斯柯尔尼科夫是为了他抽象的理论而杀人的,他早已形成他的“平凡的人”与“不平凡的人”的理论,凡人必须遵守世间的法律,而非凡的人,也就是英雄,则可以为了崇高的目的而不顾手段的卑劣,这是清除障碍的必要步骤,他用行动来检验自己是不是英雄,是不是像拿破仑一样不受法律的约束。但是一杀完人他就害怕了,然后就是漫长的'“罚”,一次次和法律的交锋和自己的交锋,慢慢显露出拉氏的价值观,好在他最后被持有完全相反价值观的索菲亚救赎自首。
对我来讲比较难啃得下来,但是我想如果等我能啃得下这种文学作品的时候还是值得好好再仔细读一读这本书,分析下拉氏每一次和自己交锋,和警局交锋,每一次转折,每一次的价值观暴露,这还是很有意思的。
罪与罚的读后感 篇5
第一次读陀翁的书,然而对他的名却是如雷贯耳,一直心怯不敢轻易打开,读了长长的两百四十多页的序后,还是雪藏了几个月,再次读序,看正文。开篇的序写得非常具体,译者简述了西方文学史的发展;陀翁在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他的生平,作品创作的历史背景以及他个人思想转变的过程。在了解了这些情况后再读书就好像找到了小说在整体框架下的一个发展基本点。
《罪与罚》,关于内容和作者的创作精神,看到有些书友书评写得很棒,自叹不如,就不复述。对于小说的整体感觉,添加几个看法,说不定会对还没读此书的朋友增加点兴趣:
一,这是一本心理大战书,看到聪明人之间的唇枪舌战、斗智斗勇,实在很过瘾。
二,这是一本悬疑推理书,故事情节紧凑,逻辑缜密,看似无意的情节设计往往会令读者意外到吃惊。
三,这还是一部多幕长篇戏剧式悲剧。陀翁把地点集中在彼得堡的几个场景点,故事主线明朗,中心人物集中,围绕两个人物而展开故事情节: 罗佳和他的妹妹杜尼娅。
陀翁的书,放在任何时代都不过时。缓一缓,第二本继续。
罪与罚的读后感 篇6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女孩。去年暑假我读了许多书籍,有令我苦泪的《夏洛特的网》,有趣味无穷的《安徒生童话》,有超好笑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还有情节感人的《红楼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红楼梦》。
《红楼梦》这本名著很感人,别看我年纪小,才读了一遍,但我还真懂得了不少,也时常掉眼泪。我觉得,当时的社会很奢侈,贾府的贾母很有权势,说话很有分量,贾府上上下下全是听她的.。她很疼爱贾宝玉,把他当作自己的心肝宝贝。也许是因为贾府上上下下都是姑娘,男的太少了吧。
贾宝玉有一个表妹叫林黛玉,她很爱哭,但很有才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和贾宝玉很谈得来,经常一起玩耍,两小无猜。只是后来,黛玉没有和宝玉在一起,年纪轻轻就死了,我感到心里一阵悲痛,很为他们惋惜。薛宝钗是宝玉的表姐,很受大家欢迎。她说话做事很有分寸,和大家相处的很好,后来在凤姐的设计下,嫁给了宝玉,但是也因此杀死了黛玉。总之,我还是比较喜欢黛玉的,她又聪明又美丽,性格有点像我。
看了《红楼梦》以后,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很佩服曹雪芹,他可以写出这么好的作品,把里面的人物写得那么栩栩如生,好像就站在我面前。我要向他学习,练好作文基本功,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罪与罚的读后感 篇7
在一片竹林里,邀一轮明月,点一盏小灯,捧一本好书,竹影斑驳,灯忽明忽暗,书中的人物仿佛出现在我眼前
猎人笔记,多么精彩的标题!好像是猎人的纸条。其实在鸟语花香和清风背后,是一个邪恶的`农奴社会。生活在这个社会的大多数人都很痛苦。
以文章《两地主》为例。地主之一的马尔达里阿波罗内奇(maldari apollo necci)看起来很热情,但实际上他很残忍。就因为一只鸡在他的花园里跑来跑去,他就下令把鸡的主人那忒卡抓起来打,哈哈大笑。多残忍啊!
一阵风吹来,竹子摇摆着,我沉浸在沉思中
地主瞧不起农奴,好像他们不如狗。但是他们不知道农奴也有尊严!这些农奴总有一天会举着手,在上对那些命令他们的人拳打脚踢。!
这让我想起了几千年前的大泽乡。那天,雨下得很大,要走了,真是要命。如果你不去,你可能不会去。然后,农民像农奴一样愤怒地起义了!虽然最后失败了,但他们的事迹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
轻轻合上书,踏上一条小路,列宾的《伏尔加河上的纤夫》浮现在我的心头。烈日酷暑之下,一群追踪者在用力拉着一艘大船,最后一个农奴无力地耷拉着脑袋,仿佛失去了生命的活力。他才二十出头!你可以做大事。但他是个农奴,能怎么办?农奴的汗水与河流交织在一起,已经到了极限!
当我回到家,我的心充满了情感。这就是农奴的悲惨。我们必须警惕自己。我们不能再有这样的现象了!
罪与罚的读后感 篇8
凡卡无法忍受,写信给爷爷,告诉爷爷自己的学徒生活多么悲惨,哀求爷爷带他回家。读到文章最后,我知道深深地同情凡卡,更为凡卡连回到乡下爷爷那这个小小的愿望不能实现而悲哀。
读完这篇课文后,我不仅同情凡卡,也非常痛恨那个鞋店老板,痛恨那个黑暗的沙俄時代。我所生活的时代这个社会让我想象不到沙俄统治下的资本主义社会是如此的黑暗。因此,每当想起凡卡的悲惨生活,我才感受到自己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也为自己以前不懂得珍惜现有的幸福生活而羞愧。记得有一次吃午饭时,桌上只摆着两道蔬菜,我埋怨妈妈没有做我爱吃的鸡腿,一生气躲进房间不吃饭。妈妈千哄万哄的用尽手段,我才不情愿地坐在饭桌前,没吃两口,乘妈妈不注意偷偷地把饭倒了。现在想想我这样做真是不应该!就是这些饭菜,都是爸妈付出辛勤的汗水才得到的。对于凡卡来说就是不敢奢望的最美味的'食物了,我怎能不懂感恩父母反而埋怨呢?父母每天去田地里辛勤劳动,供我们吃穿,供我们上学,我还有什么资格不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呢?
现在我明白我们生长在农村,是农民的子女,要学会满足,不应该再随意浪费什么。有些时候不能吃得很可口,穿得很漂亮,但是我们也能靠这些东西来填饱肚子,暖和自己。何况我们现在无论吃穿都是靠父母勤劳的双手,靠父母的汗水才得到的。其实东西的多与少、好与坏不重要,重要的是已经满足我们了。
让我们一起珍惜现在每一天的幸福生活吧!
罪与罚的读后感 篇9
读了这回梁山泊林冲落草,汴京城杨志卖刀,林冲对我的冲击都是深切的',梁山好汉了一半本性都要从林冲来发掘,来体现。林冲来到梁山之后,白衣秀士王伦小人见识,容不下林冲这一条好汉,非要林冲拿什么“头名状”来,林冲岂是那铁石心肠的无义之徒,三日拿不到头名状就将被王伦赶下山去,就在这最后时刻,却与另一条好汉青面兽扬志得遇,好一场英雄会,杀了个天昏地暗,不分上下,正是英雄惜别英雄,不打不成交,一场虎斗,成全了一对英雄情义。
可是小人王伦非但不醒悟,心里更怀了芥蒂。可怜林冲英雄血性,杀掉恶贼,刚刚冲出道德的匡束,一片赤诚来投奔,却遭遇了一盆冷水,这且不说,关键是看到扬志,一条好汉,仍有一个自由之身,可以自由地行走天地之间,光明磊落,堂堂丈夫,而自己也曾是八十万禁军教头,而今却不得不寄人篱下,看人嘴脸,有家归不得,有苦无人诉,一想到这个,不免感慨万千,百感交集,看着扬志上船将去,刚刚结识了一个知己之士,却转眼又要离去,能不伤怀?
实实感人!有时想想,人那,究竟怎样的生活才能无忧无愁,无烦无虑呢?即如智深,毫气冲天,一身刚直,侠肝义胆,快人快语,多么可爱。为什么林冲就不能这样?为什么林冲就要顾虑重重?其实,人还是要看开一些才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直言快语也是一生,为什么要瞻前顾后,处处小心,处处在意呢?
罪与罚的读后感 篇10
我最喜欢的课外书便是《罪与罚》,这是一部俄国小说,作者是费奥多.陀斯妥耶夫斯基。
该小说的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一个读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但由于家境贫寒,不得不辍学。他的妹妹杜涅奇卡为了让他从新走进大学校园,不得不试图嫁给一个比自己大10多岁的在彼得堡开办律师事务所的名叫卢仁的男人。
主人公由于受到西方传统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用斧头砍死了一个放贷款的穷凶极恶的老太婆,恰巧又被老太婆的妹妹善良的利扎薇塔看见,被迫之下,他又用斧头将利扎薇塔砍死在地......杀人之后,拉斯科尔尼科夫意识到自己犯罪了,但他一方面又认为那个放贷款的老太婆作恶多端死有余辜,他在善与恶·罪与罚,两极之间苦苦挣扎,良心备受谴责......最后,经过强烈的思想斗争,他终于选择自首。
主人公在杀人之后,精神恍惚,恐惧如同一个黑洞将他吞噬。更讽刺的是他所做的梦:他梦见自己又回到了那个杀死老太婆的房子里,屋里一切依旧。但是地板上的一滩血迹,引起他的注意,突然那个被他杀死了的老太婆又复活了,她狰狞狰狞着面孔,大笑着,拉斯科尔尼科夫举起斧头向老太婆砍去,但是斧头砍在老太婆头上,头都会复原,老太婆依旧狞笑着,拉斯科尔尼科夫手拿斧头疯狂地向她砍去,可是不管砍多少次,老太婆总会复原......最终,他在梦中惊醒。
从中可以看出,主人公当时极度紧张的情绪,以及在良心谴责下他痛苦地挣扎。
拉斯科尔尼科夫无时无刻不处在罪与罚的深渊中苦苦挣扎,这种源自内心的惩罚,使他的精神几近崩溃,只有在自首的那一刻,他才感觉到自己受到了救赎。
那我们又能从他的经历中得到什么启发呢?我们所获得的.启示就是:永远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和因受到生活沉重的压力,而去做违背良心`违背道德·触犯法律的事,因为那将会让你走向罪与罚的无尽炼狱之中,你会因为受不了良心的谴责,而几近崩溃,堕入深渊!
罪与罚的读后感 篇11
该说,这是一本非常值得那些为着自己的能力而骄傲、而痛苦的人读的书。
该书的主人公认为凭着自己的能力和思想,能够随意决定其他人的生与死,天才具有通过牺牲弱者和平庸者的生命来实现自己的伟大目标的权利,在天才面前,他只为自己立法,而不需要听从一切世俗的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为了能够让人类获得进步,天才即使一时伤害了普通人,他的这种行为也是合法的,有道理的。
正是这种思想,驱使了主人公完成了他的那次为了验证这个思想而去实施的杀人。但最后,他自己却无法忍受由此而来的孤独,也无法说服自己杀人的目的,并通过与救助那些平凡人的过程中,逐渐被平凡人的感情所感化,最后通过自首、服苦役而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这本书里面,作者批评了当时盛行于欧洲的功利主义、实证主义、科学主义、庸俗唯物主义的观念,倡导了人性和情感的力量,尤其重要的`是,他通过揭示那些普通人的喜乐,普通人身上不平凡的地方,以及非凡者身上平凡的地方,最终打消了自康德以来,一直在哲学界中存在着的那种理性者有权利为自己立法,因而有权利不顾普通人的感受来强加给他们意志的歧视性的做法。在陀氏的作品中,极力揭示的是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人、事背后那些感人至深,异常复杂的东西。如果缺少了这些关切,那么任何一个天才所要拯救世界的理想,最终也将不可避免地蜕变成为一个暴君独裁专制的借口
罪与罚的读后感 篇12
“油麻地的小学的草房子里,冬天是温暖的,夏天却又是凉爽的,这是一幢幢房子,在乡野纯洁的天空下,透出一派古朴来。而当太阳凌空而照时,那房顶上金泽闪闪,又显出一派华贵来……桑桑就是在这些草房子里,草房子的前后及四面八方来显示自己的,来告诉人们‘我就是桑桑’的。”
这是篇头的一段话,我就被诱惑了,有一种想进去的感觉。
读完后合上书本,很长时间不想言语,眼睛潮潮的,满目都是夕阳映照下反出金色的草房子,几只在空中不断盘旋划破空气发出响声的白鸽子,绿油油的艾地,两边长着青翠苇草的`河流……曹文轩的文字,总是氤着芦苇、菖蒲、艾草和栀子的清香,一种纯净的美,铺天盖地。
这是一本关于成长的小说。
那个光光的秃鹤,在受尽嘲笑和排斥之后,终于还得牺牲自己的尊严换取他人的认同。
那个美丽而孤苦的纸月,从小就只有外婆一个人,父亲虽然近在眼前,却又远在天边。外婆过世之后,最终还是跟着父亲远走他乡,离开那个金色的草房子……
那个操着不同口音的细马,在受尽排斥之后,终于收获了亲情……
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桑桑,却因了病痛的折磨,在鬼门关前徘徊了许久,那神圣的喝药仪式,那没有歌词的曲调,还有那一句“不怕”,让他开始成长……
成长的过程,是个经受苦难的过程,谁也逃不了。成长的过程,是个离开的过程,离开你深爱的人,离开你深爱的土地,离开你深爱的岁月。童年就是这样,在不知不觉中,开始离你远去。于是便只剩下美之又美的回忆,在回忆中微笑,在回忆中落泪,在回忆中悼念。
这里没有恶,只是单纯的成长,可是却伴着那么多的泪,那么多的笑,那么多的不舍,那么多的愧疚。
这就是童年,让人神往,却又黯然神伤。我们在懵懂中度过童年,在长大后怀念童年。岁月就这样匆匆而过,还没来得及珍惜,便只剩下怀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