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文社整理的医院绩效评价报告(精选12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院绩效评价报告 篇1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立项情况、实施主体项目、资金及主要内容
预算单位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的项目儋州市滨海新区医院属于部门项目
主管部门为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负责人为:李林森
项目概述如下:建设一家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153亩,设置500张床位,总建筑面积为148842平方米的综合性医院。主要建设内容为4层门诊医技楼、13层病房楼、4层行政办公楼和15层值班楼,1层发热门诊五个主体建筑,以及连廊、门卫、垃圾站房等相关配套用房。项目开工时间为20xx年11月,计划竣工时间为20xx年10月。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指标、标准等)
总体目标:洋浦“环新英湾”港产城一体化发展,视为市政府主动找准定位,积极谋划和推动滨海新区及“环新英湾”地区配套项目建设,打造面向洋浦的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中心和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结合西部区域医疗中心发展规划,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儋州滨海新区建设一所用地面积为153亩,设置500张床位,总建筑面积为148842平方米的.综合性医院。
20xx年年度目标是洋浦“环新英湾”港产城一体化发展,视为市政府主动找准定位,积极谋划和推动滨海新区及“环新英湾”地区配套项目建设,打造面向洋浦的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中心和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结合西部区域医疗中心发展规划,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儋州滨海新区建设一所用地面积为153亩,设置500张床位,总建筑面积为148842平方米的综合性医院。
当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包括决策过程和结果)
(二)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预算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年初预算数0元,资金总额-全年预算数60000000元,
财政资金-年初预算数0元财政资金-全年预算数60000000元,
专户-年初预算数0元,专户全年预算数0元,
单位年初预算数0元,单位全年预算数0元。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全年执行数59991504.02元,资金总额-执行率0元
其中:
财政资金-全年执行数59991504.02元,财政资金-执行率99.99%
专户全年执行数0元,专户-执行率0
单位全年执行数0元,单位全年执行率0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等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绩效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其中:项目的经济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成本(预算)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实施(完成)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包括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医院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为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衡山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有关事项的通知》(山财绩﹝20xx﹞133号)等文件精神,我院对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将绩效评价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承担着全县及临近县区约45万人口医疗保健任务,担任全县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和各类突发公共时间的医疗卫生救助工作。全力以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坚持不懈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等各级卫生部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湖南省基本药物目录。
3、医院以“精诚、博爱”为办院宗旨,紧紧围绕“立足服务、突出特色、培养人才、发展专科、树立品牌”的战略目标,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重点,不断提升医院的社会影响力和患者满意度,努力打造成“百姓放心医院”。
4、开展紧密型医联体,推动医院发展进入上升轨道。在县委、县政府与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签订对口合作框架协议让百姓在家门口即可享受三甲医院的诊疗水平。
5、落实完成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任务目标,优化医院收入结构,医院医用药品、耗材零差价销售、真正做到将实惠让利于广大人民群众。
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衡山县人民医院设有医院办公室、财务科、审计科、人事科、医院感染管理科等20个职能科室。
全院编制病床510张,开放床位456张,开设有重症医学科、急诊科、外一科、外二科、妇产科、内一科、内二科、内三科、内五科、内分泌科、血液净化中心、儿科、新生儿科(ICU)传染科、五官科、手术室、门诊部、检验科、药剂科、医疗器械科、放射科、CT室、特检科、消毒供应中心等24个临床、医技科室。其中外二科、内一科、内二科为重点专科。
(三)人员编制情况
20xx年末,衡山县人民医院共有编制总数443名人,现有职工人员552名,其中在编人员321人、返聘人员8人、护工34人、离退休人员189人。
二、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系保障衡山县人民医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xx年基本支出12446.99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6673.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61%,日常公用经费5773.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39%。
三、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主要为新建衡山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而发生的支出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支出,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255.74万元(财政项目补助经费支出969.3万元,其他经费支出4286.44万元);新冠肺炎疫情专项支出623.41万元(财政项目补助经费支出333.46万元,其他经费支出289.95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0万元。
四、部门整体绩效情况
(一)医疗指标,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医院实现门急诊人次176399人,较去年增幅8.99%;出院病人实际占用床位110071床日,较去年增幅8.7%;出院人数15737人次,较去年同期增幅5.53%。20xx年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为23.74%,较去年同期的28.41%下降了16.45%;医疗服务占比为34.72%,较去年同期的24.11%上升了43.97%;百元耗材占比为21.62%,较去年同期30.76%下降了29.7%,实现了药占比、耗材占比下降,医疗服务占比上升。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一是开拓技术优服务。今年以来,在南华大学附二医院帮扶专家的指导下我院开展了ube下椎间盘髓核摘除术、输尿管软镜钬激光碎石术等29项新技术,手术总量和三四类手术量大幅度提升。20xx年1月至12月手术总量为3217台,较去年同比增长了30.83%;三四类手术量为912台,较去年同比增长近1倍;二是创新管理提内涵。目前3名附二专家在我院分别担任儿科、泌尿外科、核磁共振室负责人,从管理理念到技术传授多维渗透,实现管理、技术、信息同质化,全面营造提升医院整体水平和素质的良好氛围;三是创建中心强队伍。20xx年,我院开始启动“五大中心”建设,其中胸痛中心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国家胸痛中心建设要求,组建了一支高素质的胸痛急救团队,搭建了一条高效畅通的急救通道,20xx年8月26日顺利通过了国家胸痛中心基层版认证。
2.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一是以多措施建设安全系统。于20xx年年底完成四大信息系统的升级和改造。之后,通过建立异地容灾机房、严格采用内外网完全物理隔离模式,构建了强有力的信息安全防护体系,20xx年顺利取得医院四大信息系统的二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是衡阳市七县五区第一家取得此证明的县级医院;二是以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利用OA办公系统将办公自动化与日常办公需求有机结合在一起,实现“无纸化办公”,即节约了资源又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以信息化建设推进“人性化服务”。在人工服务的前提下,开通了诊间支付、微信公众号、自助缴费机缴费三种缴费方式,不仅满足了不同人群的缴费需求又有效缓解了群众“缴费慢”、“排队烦”等问题。
3.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改善医疗服务环境。我院综合大楼现已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项目资金严格专款专用,截止20xx年12月,已完成总投资9366万元,已经支付金额为702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000万元已拨款完毕,自筹资金支出3024万元。为确保在上级的规定时间内完成综合大楼搬迁任务,我院精准施策,迎难而上,组织专班、驻守工地,与项目零距离,通过细化分工、细化措施、优化技术等方式,保质保量赶进度,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力争在20xx年5前后投入使用。
4.严格落实巡察要求,不折不扣做好整改工作。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xx年11月2日至20xx年2月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院进行了巡察,于20xx年4月21日向我院反馈了巡察意见。我院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集中精力、不折不扣、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20xx年7月19日向县委第二巡察组提交了医院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中14个问题已全部进行了整改,其中2项问题落实持续整改。
5.严格落实防控要求,慎始慎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院上下持续以“零感染”为目标,践行“人人都是感控实践者”的理念,守好各自责任田,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筑牢思想堡垒,压实防控责任。多次在院内召开疫情防控调度会,迅速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并对医院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明确要求、细化责任。今年共召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议20余次。全力以赴把好防控关,筑牢防控墙。把牢第一道入口关,严格落实“三码联查”工作,投入近10万元,建设发热患者专用通道,全面实施发热患者、普通患者、医务人员“三通道”管理,实现物理隔离;强化院感防控日督查,由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每日到全院各科室进行常态化疫情防控督查,对查出的问题,现场反馈,督促整改,并实行“日督查、日通报”制度;贮备足量应急物资,由分管领导实时跟进,确保各类防控物资储备量满足三个月满负荷运转的需求。优化核酸检测服务,按照重点人群应检尽检、普通人群愿检尽检的要求,医院不断增加人力、物力投入,将核酸检测由每日5批次增加到每日8批次,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将检测价格由原来每人次53元(普检)调整为每人次33元,既缩短了患者等待时间又减轻费用负担,今年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共完成核酸检测150266人次;做好医疗保障工作。全力配合县防控办的安排,做好了县内11个疫苗接种点的医疗保障工作,今年共参与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保障1389场次,保障人员共计3312人次;派出支援株洲15人、支援张家界1人。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高层次人才匮乏。由于医院平台有限,能提供的物质条件、发展空间等与三级医院相比没有很好的优势,导致人才引进难、留住更难;
2、重点专科建设水平还不够,还不能实现“大病不出县”。如神经外科、肾内科未单独设立,专科特色不突出,疗效不明显;
3、防控设备还存在空缺,安全基础还要进一步筑牢。如发热患者和普通患者共用CT,存在交叉感染的安全隐患。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以管理创新为重点,强化医院管理。管理创新对于医院来讲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医院管理的.永恒主题。20xx年根据公立医院改革相关要求,我院进一步完善制定了【衡山县人民医院绩效考核方案】。医院以提高医务人员待遇、调整医院收入结构、控制医疗费用增长为目的,从“工作效率、管理效能、服务质量、劳动纪律”四个方面对全院进行全方位的考核,有效的调动了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制定的经济管理方案,以绩效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为核心,通过“分类管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进一步调动了全院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因此,20xx年医院应继续重视管理的创新,这是医院发展的源动力,也是适应现代化医院的发展需求。
2、在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上实现新突破。以“智慧服务”为抓手,逐步实现病区结算、移动护理、分时段预约等服务,建立一套医疗大数据质量监控云平台系统,帮助医院动态监控各个环节的医疗质量与安全,实现信息数据共享,结合即将推行的DRGs付费方式,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医保、医药行为的监管,为医院管理决策和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提供更加科学、规范、精准的数据支持。逐步建成医疗、服务、管理一体化的智慧医院系统,切实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
3、在持续打造重点专科上实现新突破。继续巩固及创新南华附二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致力于“5+5+1”模式,即:五年内力争再打造呼吸内科、内分泌内科、重症医学科、神经内科、心内科5个县级省重点学科;逐步开设介入科、神经外科、肾内科、妇科、康复科5个二级学科;完成“创伤中心”建设。为患者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在提升医疗质量安全上实现新突破。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巡查、点评、约谈、处罚、通报五项制度的力度,加强对各科室核心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基础医疗质量和环节医疗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及时改正;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培训,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不断地提高医务人员专业素质和临床诊疗能力,着力提升医院整体医疗水平。
5、加强和改善医院的财务管理,完善医院的成本核算。为了适应卫生工作改革的需要,切实加强医院的财务管理,按照财经法规,充分发挥财务监督作用,使其更加规范化。成本核算应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一是建立基于数字化医院管理的有效的成本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收入、工作量归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医院支出、费用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医院成本费用的过程管理与控制。二是建立收入、服务量同支出的配比制度,切实降低医院的成本消耗。三是鼓励科室进行技术创新,调整收入结构。四是加强对高新设备经济效益的跟踪分析,建立设备引进与使用的评价体系,提高设备使用效益及效率。五是做好物资、材料、药品试剂等的计划申购、招标采购、库存的规范化管理,切实降低经营成本。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单位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自评报告及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医院绩效评价报告 篇3
一、基本情况
(一)支付概况
根据富民县财政局预算科文件,我单位共收到公立医院待迁建设县级资金11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医院迁建设工程相关工作。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主要为县人民医院开展公立医院迁建和提升医院综合救治能力提高,大力开展医疗服务活动,为我县医疗卫生建设做贡献。
(三)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区域绩效由县卫生健康局汇总进行。
二、综合评价结论
20xx年公立医院迁建资金,医院已经及时足额拔给了医院迁建代建方富民产投集团有限公司。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及时到位。县级财政下达县人民医院迁建资金11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截止评价时点实际支1100万元,支出率100%。我院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卫健委要求,专款专用,专项核算,资金全部用于公立医院迁建方面支出,没有列支与项目内容无关的费用。
(二)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公立医院迁建经费严格按照《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做到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规范。我院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目标完成任务量情况
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增强,新建设的富民县人民医院面积达44700多平方米。医疗服务能力大幅增强。20xx年医院门诊人次和年内出院人次都比上年提高。
(2)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医院医疗费用增长降低,第门诊人次医疗费用比上年明显下降
社会效益。全县医保和城镇居民医疗费用总体降低。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患者满意度明显提高。
(3)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比上年降低,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长期负债占总资产的.比例比上年下降,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比上年下降。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和医疗支出比上处下降。公立医院每门诊人次平均收费水平增长比上年降低。公立医院职工满意度经上年提高、公立医院门诊患者满意度比上年提高、公立医院住院患者满意度比上年提高。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县人民医院医疗专业人员不足且高职称、高学历专业人员缺乏,医院一些重点科室如ICU等无法开科,造成难以满足所有群众的需求。
整改措施:我院将继续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加强公立改革力度,并积极争取地主政府支持,解决编制等问题,为基层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已经开展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医院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为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宁波区奉化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奉政办发[20XX]24号)和《奉化区公立医院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奉卫[20xx]120号)精神,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工作要求,现对20xx年度公立医院补助项目进行绩效核对,并自评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1、落实公立医院经济补助政策,建立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公立医院是区域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龙头,承担着全区70%人口以上的医疗服务任务。通过政府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彰显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保障公立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2、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儿童医疗服务能力。发挥区人民医院、区妇保医院承担儿童医疗服务主体作用,加强基层儿科医务人员的培训指导、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强化儿科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与创新等综合举措,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儿童健康目标实现。增加儿科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建立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3、继续加强公共卫生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提升区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资源效益。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防治、人口、出生死因慢监测、健康教育、精神卫生工作、疫情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公共卫生工作任务,以及完善各个“中心”的建设任务。由各级财政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定项定额补助。
4、切实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推进中医“三名”战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实施中医优势病程拓展计划,参照宁波市遴选和推广应用的疗效确切、技术规范、水平先进的中医优势病种及其制定的诊疗规范,充分发挥诊疗优势,促进中医药临床特色优势标准化建设。
5、根据甬政发〔20XX〕94号《关于完善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经济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精神,对已经发生以及尚在发生的债务,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合理的债务消化方案,采取政府贴息、逐年安排经费等措施,使其债务予以消化。
6、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大疫情防控设备设备建设。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全面加强医疗救治能力,提升公立医院发热门诊、隔离病房、重症病房等设施设备应急能力。按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的工作要求,拟对区级公立医院实施疫情防控设施设备建设改造项目。项目包括CPR实验室改造、发热门诊设施设备改造、疫情防控院内智能化设施改造、隔离病房改造、重症病房改造、体检中心改造、内镜中心改造、消毒供应中心改造等项目。
7、与宁波市安康医院建立协作关系,安康医院承担奉化区精神卫生工作,开设门诊部,方便奉化区精神病人门诊;单独设置病床150张,必要时可以增加床位,专用于收住奉化区精神病人(非强制病人);负责对社区精卫工作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和精神病人处方调整。承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开展奉化区戒毒康复人员的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承担社区戒毒医疗机构工作。根据禁毒法、戒毒条例规定,承担奉化区社区戒毒康复治疗工作,对奉化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心理咨询和戒毒康复治疗。
二、资金使用和管理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对公立医院项目资金专项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准确。
三、项目完成情况
1、20xx年公立医院总收入112741.8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0494.55万元,业务收入90420.17万元;总支出115175.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4024.35万元,商品和服务费用51581.54万元;亏损2433.88万元。每门急诊人次平均收费水平(不含体检)182.95元,其中:药品费77.53元;门急诊均次费用7601.76元;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26.55%;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139.55元;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不含中药饮片)24.07%;检查检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24.75%;百元医疗收入消耗卫生材料(不含药品收入)21.34%。经过各公立医院的共同努力,我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年度目标任务指标有所改善,但与全省同级公立医院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尤其存在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普遍偏低、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偏高、检验检查收入占比持续上升、住院均次费用不合理增长和收支不平衡等问题,还需各区级公立医院深入剖析原因,攻坚克难,破除顽疾,狠抓落实,为开创20XX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局面夯实基础。
2、儿童医疗服务情况。奉化区人民医院门诊人次64129人,出院床日数7373床;奉化区中医医院门诊人次50451人,出院床日数177床;奉化区溪口医院门诊人次18606人,出院床日数1207床;奉化区妇幼保健院门诊人次127504人。
3、公共卫生服务完成情况。人民医院完成了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防治、人口、出生死因慢监测、健康教育、精神卫生工作、疫情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完善建设了六个中心。中医医院完成了经考核,通过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防治、人口、出生死因慢监测、健康教育、疫情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公共卫生工作任,完善了2个中心及犬伤门诊任务。溪口医院完成了人口、出生死因慢监测、健康教育、疫情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完成了妇儿保五星级门诊创建。妇保院完成了人口、出生死因慢监测、健康教育、疫情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公共卫生工作任务。以上工作任务经公卫科考核通过。
4、20xx年各单位门诊人次、住院床日统计如下:人民医院中药饮片处方数24004张,中医治疗人次数(含针灸擒拿康复贴敷)14575人次;中医医院中药饮片处方数299986张,中医治疗人次数(含针灸擒拿康复贴敷)56596人次,住院床日45292床日;溪口医院中药饮片处方数26166张,中医治疗人次数(含针灸擒拿康复贴敷)63531人次;妇保院中药饮片处方数1346张,中医治疗人次数(含针灸擒拿康复贴敷)14640人次;残联医疗康复中心(宁波爱伊美医院)中药饮片处方数3940张,中医治疗人次数(含针灸擒拿康复贴敷)70381人次。
5、溪口医院消债:年内消化区溪口医院基建债务90万元,至此,区溪口医院历史沉积的450万元基本建设债务提前1年消化,为溪口医院发展消除债务障碍。
6、公立医院疫情防控设备设备建设情况:20xx年共计投入3000万元对公立医院疫情防控设施设备进行建设改造,其中PCR实验室建设改造385万元,发热门诊建设投入900万元,疫情防控智能化改造488万元,隔离病房改造110万元,重症病房改造320万元,体检中心改造350万元,内镜中心改造350万元,消毒中心改造97万元。通过一系列改造建设,达到“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目标,为进下完善疫情防控应急体系打下了基础。
7、奉化区精神病院(宁波市安康医院)派结对精神科医生至各镇(街道)精神科门诊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处方调整工作66次,到场人数708人,处方调整人数181人。开展家属培训8次,进行了精神卫生相关知识和精神卫生法的宣传,使家属及患者掌握更多疾病防治知识,能及时发现病情复发征兆,并充分认识到规律服药的重要性,督促管理患者服药。共有253名家属及患者参加了家属培训。患者及家属纷纷表示受益颇多。奉化区精神病院(宁波市安康医院)在《奉化区精神障碍专项补助即时结报系统》中,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890人享受门诊一站式服务,62人享受住院补助。
8、继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医共体建设。按照浙江省县级强院标准,深化推进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中医诊疗中心6大诊疗中心的标准化建设。梳理区域外转诊病人的疾病谱,重点加强转诊率较高的病种专科建设,提升区域内疑难重症的诊疗水平和就诊率。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1、公立医院经济运行财务状况继续下行。20xx年公立医院总收入112741.8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0494.55万元,事业收入90420.17万元;总支出115175.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4024.35万元,商品和服务费用51581.54万元;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支出17.79%;亏损2433.88万元。资产负债率51.51%,流动比率为88.41%。财务指标反映出医院处于流动性极度紧张、财务状况恶化的现状。
2、疫情防控应急能力建设仍需加强。自20XX年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公立医院投入3000万元加强防控能力建设,院内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从疫情防控的全局视角,仍存在着一定差距,如区域独立感染楼建设、核酸检测基地建设、发热门诊规范建设等方面尚需继续加大投入,防控体系仍需完善。
3、儿科和中医药医疗服务任重道远。政府出台儿童医疗服务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旨在提高儿童医疗服务和中医药服务水平,但在实际成效分析,两者同目标尚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适宜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等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4、医共体建设尚有差距。自我区成立三个医共体以来,医共体管理模式和制度建设成效明显,但医疗资源下沉实际取得效果有限,从基层医疗服务收入的占比来看,收入结构优化未达预期,分级诊疗体系和6大诊疗中心建设转化效益能力还有较大潜力。
5、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区妇保院承担全区妇幼保健工作,目前补助水平处于较低水平,对妇幼保健体系建设和能力提升促进有限。各公立医院承担的传染病服务、公共卫生监测等任务都处于补而不足、有而不强的状态,在医院学科和能力建设中处于弱势环境,不利于医院综合发展能力提升。
医院绩效评价报告 篇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按照《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xx]25号)文件精神,通过开展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等项目,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通过开展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等项目,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改善中医诊疗环境,将中医药科室集中设置,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域,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提高中医药技术水平,重点加强针刺类、炙类、刮痧类、拔罐类、中医微创类、推拿类等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开展与规范化操作;配置中医诊疗设备,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为10家乡镇卫生院配备中医适宜技术诊疗设备;加强县级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县级中医医院能够规范开展45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并遴选不少于10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向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前期准备。
按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的总体要求,通过前期召开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启动会,医院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实地核实等方式,充分了解乡镇卫生院中医适宜技术的需求,配置中医适宜技术设备,加强县级中医医院管理、人才培训等方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2.组织实施。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统筹协调,财务部门牵头,相关科室配合,提高工作质量。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资金支出管理制度。
3.分析评价。
按照我院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实施方案,由专人负责项目执行和具体的实施工作,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加快项目执行进度,确保在规定建设期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有效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平衡、顺利达标。从而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3月16日,根据红财社〔20xx〕25号文件泸西县财政局拨付中央资金200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建设项目,使用明细如下:共使用1,679,703.66元。完成率83.98%,其中:全县中医适宜技术十二项培训及医务人员到玉溪市中医医院进修培训费用35,170.03元、中医药健康文化名老中医走基层惠民义诊活动39,583元,中医服务医疗设备购买1,225,886元,已支付款项1,164,591、70元,中医药文化建设(中医馆)440,358.93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无截留、挤
占、挪用专项资金情况,全部支出使用合法票据,无虚列项目成本,所有支出均通过转账结算,均按规定标准执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院从改善中医诊疗环境、提高中医药技术水平、配置中医诊疗设备等方面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将中医药科室集中设置,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域,突出传统文化特色,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重点加强针刺类、推拿类、炙类等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开展与规范化操作;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配备必要和中医诊疗设备,为乡、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的`中医药服务。整个项目有序有效的进行。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按照绩效指标该项目200万元,成本指标完成83.98%,预计成本控制100%达标。
2.项目完成质量。
按照绩效指标中医能力县域医共体、中医服务能力区域设置1个、我院培训人次113人次,人才培养合格率95%,指标达标。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按照绩效指标该项目完成率83.98%,预计20xx年年底项目完成率10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按照绩效指标该项目通过中医技术培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素质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服务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了8%。据统计医院服务对象满意度≥90%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无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无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医院绩效评价报告 篇6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评价范围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按照卫生部20xx年《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和《妇幼保健院、所建设标准》,县级妇幼保健院住院床数为20-49张,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人均建筑面积约为40㎡。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当时状况看,麻江县妇幼保健院病床数严重不足,仅有15张床位,并且病房面积狭小,每间病房平均面积不足15㎡,房屋格局也不合理,远远不能达到新形势要求的卫生费服务体系和医疗保健体系标准。因此,麻江县妇幼保健院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的要求,申请新建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拟全面该站其业务用房落后简陋的现状,以推动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2.项目规划和立项批复概况
项目前期规划: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建设场址在麻江县新成区环城东路二号线旁,麻江县妇幼保健院院内,不需拆迁和新征土地,项目建设场地平整,基础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利。新建1栋住院部综合楼4层,占地面积约640㎡,长40m,宽16m,层高3m,建筑面积3200㎡。计划项目建成后住院部病床总数达50张。
立项批复概况:20xx年09月14日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1)建设规模:新建住院部综合楼1栋(内设住院部大厅、游泳抚触中心、急救室、手术室、隔离分娩室、待产室、器械室、病房、护士站、值班室、办公室等功能室和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374.53㎡。
(2)项目总投资:946.77万元;
(3)建设地点:麻江县杏山镇城关村。
3.项目建设概况
此项目参与的单位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项目主体建设方为贵州景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xx年04月20日取得中标通知书,20xx年04月21日签订合同。麻江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于20xx年底完工,于20xx年3月正式入驻,入驻前未做验收。
4.妇幼保健院现状
妇幼保健院现有住院部综合楼1栋,共5层,其中1-4层已经对外开放,第5层处于毛坯状态。内设放射室、B超室、内二科、新生儿科、产科、手术麻醉科、办公室等。目前住院病床有30张。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贵州省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项目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xx〕1087号)精神和麻江县妇幼保健院的实际情况,有效改善麻江县及其周边地区居民特别是广大妇女、儿童的医疗条件,改善医疗环境,大力推进卫生室事业的改革和健康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对该项目进行绩效后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财政预算资金的实际使用状态,检验项目是否实现了立项时的建设目标:有效改善麻江县及其周边地区居民特别是广大妇女、儿童的医疗条件,改善医疗环境,大力推进卫生室事业的改革和健康发展。同时确保财政预算资金投入形成的基本建设项目质量情况,查找项目建设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给出相应的改进建议,总结项目取得的经验,推进基本建设类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进一步完善。
通过绩效评价,掌握项目决策情况,包括项目立项(立项依据必要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投入(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项目过程,包括资金管理(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政府采购规范性、项目自评、合同管理、项目监理、项目验收)、项目产出,包括产出数量(实际完成情况、床位使用率)、产出质量(质量合格率)、产出时效(完成及时性)、产出成本(成本节约率);项目效益,包括项目效果(社会效益、病人对项目满意度、医院工作人员医生对项目满意度、患者家属对项目满意度)。
(二)绩效评价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财预〔20xx〕167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xx〕29号);
(3)《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体系框架》(财预〔20xx〕53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贵州省省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暂行)》(黔府办发〔20xx〕34号)、《贵州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黔财预〔20xx〕63号)、《贵州省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黔财绩〔20xx〕5号)、《贵州省省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实施办法》(黔财绩〔20xx〕8号)《贵州省省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黔财绩〔20xx〕10号)、《麻江县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麻财通〔20xx〕64号);
(4)相关项目绩效目标、资金下拨通知、实施方案、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
(5)中央、省相关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部门职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规划。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等;
(6)预算、可研、评估,决算、审计,稽查和验收等报告;
(7)其他相关资料。
2、评价指标体系
3、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后评价是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全方面的`综合性评价,通过制定评价指标体系,收集和分析项目绩效信息,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四个方面进行逐项打分和结果评定。评价工作的内容主要是通过收集项目工程资料、开展问卷调查和访谈、现场勘察核对。通过对收集资料的整理、检查、核验、计算、比对,对项目相关各方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得到的信息,结合评价指标体系,对该项目进行全面的审视和评价。依照评价指标进行考评,测量出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90-80分以上为良好(含80分),80-60分以上合格(含6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开展该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前期,我们已配备和明确评价工作小组及其职责分工,按照重点性、突出性原则确定绩效评价对象。
2、组织实施
在委托单位麻江县财政局指导下,分头分工开展工作,在被评价单位提供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评分和评级的方式,对项目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同时,在评价过程中我们得到了被评价单位的支持和配合。
三、各项目评价指标综合评价及说明
1、“项目决策”项目评价指标分值16分,评价得分16分,具体如下:
(1)“立项依据必要性”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根据麻发改社会〔20xx〕18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贵州省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项目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得1分;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得1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麻发改社会〔20xx〕10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等文件,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得1分;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得1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分值3分,得分3分。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室外附属工程实施方案(代可研)、麻发改社会〔20xx〕7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室外附属工程实施方案(代可研)的批复,项目有绩效目标,得分1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得分1分;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得分1分。
(4)“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分值3分,得分3分。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得1分;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得1分;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得1分。
(5)“预算编制科学性”指标分值4分,得分4分。根据麻发改社会〔20xx〕18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贵州省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项目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可行性研究报告、麻发改社会〔20xx〕10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得1分;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得1分;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得1分;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得1分。
(6)“资金分配合理性”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麻发改社会〔20xx〕10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得1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得1分。
2、“项目过程”项目评价指标分值23分,评价得分17.48分,具体如下:
(1)“资金到位率”指标分值3分,得分1.98分。截止20xx年5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为625万元;根据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计划使用资金为946.77万元,资金到位率66.01%,得分为3×66.01%=1.98分。
(2)“资金使用率”指标分值3分,得分3分。截止20xx年5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为625万元;实际支出资金为669.4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7.10%,得分3分。支出明细如下表:
(3)“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值4分,得分3.5分。
通过查阅相关支出凭证及附件,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得1分;支出手续不完整。如:20xx年12月凭证16号,支付麻江县自来水公司39,762.00元,仅见收据,未见发票;20xx年9月凭证12号,支付新大楼水管工程、未见合同、光明水泵店提供管件计量表未见妇幼保健院工程验收人或负责人签字、计量表金额为19,199.00元,发票金额为22,462.83元,相差3,283.83元,相差金额为税额,未见税额由妇幼保健院自行承担相关说明;20xx年10月凭证16号,支付工程进度款260万元,在未签订合同情况下,仅根据20xx年6月28日中标通知书支付(此项中标通知书后期作废)等情况,资金的拨付部分手续不完整,酌情扣0.5分,得分0.5分;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得1分;未见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1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根据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管理制度、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科工作制度了解,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得1分;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1分。
(5)“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及现场沟通了解,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得分0.5分;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得分0.5分;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得分0.5分;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得分0.5分。
(6)“政府采购规范性”指标分值3分,得分2分。通过查阅支出相关合同、凭证等资料了解,已签订合同且确定合同金额9,559,146.77元,未签订合同已完成支付138,645.43元,已签订合同未确定合同金额但已支付60,000.00元,合计应支付9,757,792.20元。问题一,采购未见询价比价资料,如:与贵州豪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签订35,000.00元地质勘查合同未见询价比价资料;与范乾军签订新大楼消防工程合同207,346.00元未见招投标或询价比价资料。问题二,开工时间、合同签订时间、文件下达时间逻辑不合理,文件下达时间为20xx年2月5日麻发改社会〔20xx〕10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xx年9月14日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工程开工令时间为20xx年4月22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间为20xx年10月20日至20xx年4月19日,项目建设主体工程合同签订日期为20xx年4月21日,已于20xx年10月18日支付260万元主体工程建设费,未签订合同已经开工并且支付项目费用。部分供应选择的依据及流程上不充分,酌情扣1分,得分1分,供应商确定的时效性及时,得1分。
(7)“项目自评”指标分值1分,得分0分。项目单位对项目未自评,本指标不得分。
(8)“合同管理”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通过查阅合同了解,合同注明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条款设置全面,责任划分明确,对服务质量要求、违约责任等核心要素均有详尽的描述,得1分;合同期限具备和理性,能够保障项目有序、合规、顺利实施,得1分。
(9)“项目监理”指标分值1分,得分1分。通过查阅监理日志、监理报告等相关资料,财务监理单位有效履行了财务监理职责,得0.5分;严格有效的执行了财务监理合同约定的内容、相关财务监理实施细则,得0.5分。
(10)“项目验收”指标分值1分,得分0分。
通过现场了解,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已经完工,并于20xx年3月入驻,但未进行工程验收,并且未进行消防验收就进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章第五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该指标不得分。
3、“项目产出”项目评价指标分值29分,评价得分20.24
分,具体如下:
(1)“实际完成情况”指标分值4分,得分3分。根据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麻江妇幼保健院新建1栋住院部综合楼,建设项目按多层建筑设计,层数为地上4层,总建筑面积3374.53㎡,由于该建设项目未进行验收,根据现场查看及沟通了解,截止20xx年5月31日,现场已完成新建1栋住院部综合楼,层数为地上5层,其中第5层为毛坯状态,其余四层已投入使用,床位30张,未达到预计50张指标要求,该指标酌情扣分1分,得分3分。
(2)“床位使用率”指标分值4分,得分0分。通过麻江县妇幼保健院提供8月床位使用情况了解,8月实际开放总床日数为30*31=930天,实际占用总床日数164天,床位使用率为17.63%,床位使用率<60%,不得分。
(3)“质量合格率”指标分值7分,得分6.46分。由于该建设项目未进行验收,该指标根据监理基础评估报告、主体评估报告、节能验收等资料,通过建设材料、设备等检测情况来测定该项目的质量合格情况。送检测数有26项、合格24项,主要系砂浆5组均合格、水泥1份均合格、混泥土9组均合格、砖检4份合同2份、屋面挤塑板3份均合格、铝合金窗4份均合格,合格率92.3%,得分=7*92.3%=6.46分。
(4)“完成及时性”指标分值7分,得分4分。根据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2个月。项目于20xx年4月22日开工,截止20xx年3月入驻,项目已经完工,但未进行验收,通过麻江县妇幼保健院的超期完工情况说明,该项目酌情扣分3分,得分4分。
(5)“成本控制率”指标分值7分,得分6.78分。根据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计划投资9,467,700.00元;通过查阅合同、凭证等相关资料,项目实际应支出9,757,792.20元,已经支出6,694,035.43元,余3,063,756.77元未支付(具体以实际支出为准)。超出预算290,092.12元,超出比例3.06%,扣分0.21分,得分6.78分。项目支出汇总表如下:
备注:经了解,除了合同未支付完成部分之外,目前未其他应支付未支付情况。
4、“项目效益”项目评价指标分值32分,评价得分28.54分,具体如下:
(1)“社会效益”指标分值11分,得分11分。通过现场调研及沟通,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成后,明显的改善患者,特别是广大妇女、儿童的就医条件,缓解医疗供求不平衡,对推进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健康发展,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与稳定具有重要作用,该指标得分11分。
(2)“患者对项目满意度”指标分值7分,得分5.96分。问卷调查涉及满意度5项(非常满意3分、满意2分、一般1分、不满意0分),清楚1项(清楚1分、不清楚0分),每份问卷调查满总分16分。问卷调查发放8份,收回8份,有效问卷8份。平均满意度=109/(16×8)×100%=85.16%,本指标得分=85.16%×7=5.96分。
(3)“医院工作人员对项目满意度”指标分值7分,得分5.50分。问卷调查涉及满意度6项(非常满意3分、满意2分、一般1分、不满意0分),每份问卷调查满总分18分。问卷调查发放15份,收回15份,有效问卷15份。平均满意度=212/(18×15)×100%=78.52%,本指标得分=78.52%×7=5.50分。
(4)“患者家属对项目满意度”指标分值7分,得分5.50分。问卷调查涉及满意度11项(非常满意3分、满意2分、一般1分、不满意0分),每份问卷调查满总分33分。问卷调查发放9份,收回9份,有效问卷9份。平均满意度=258/(33×9)×100%=86.87%,本指标得分=86.87%×7=6.08分。
四、评价结论
经复核,评价结论如下:麻江县的“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综合评价平均得分82.26分。具体情况见下表: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资金到位率低
截止20xx年5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为6,250,000.00元;计划使用资金为9,467,700.00元,资金到位率66.01%。现在工程已经完工,项目实际应支出9,757,792.20元,已经支出6,694,035.43元,余3,063,756.77元未支付(具体以实际支出为准),项目资金到位率低,项目的验收及完善受到影响。
2、部分采购不规范
(1)采购未见询价比价资料,如:与贵州豪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签订35,000.00元地质勘查合同未见询价比价资料;与范乾军签订新大楼消防工程合同207,346.00元未见招投标或询价比价资料。
(2)开工时间、合同签订时间、文件下达时间逻辑不合理,文件下达时间为20xx年2月5日麻发改社会〔20xx〕10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xx年9月14日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工程开工令时间为20xx年4月22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间为20xx年10月20日至20xx年4月19日,项目建设主体工程合同签订日期为20xx年4月21日,已于20xx年10月18日支付260万元主体工程建设费,未签订合同已经开工并且支付项目费用。
3、项目未自评
部门人员对绩效评价的认识不足,未对项目进行自评。
4、项目未完成验收即投入使用
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已经完工,并于20xx年3月入驻,但未进行工程验收,并且未进行消防验收就进驻。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医院使用过程中一旦出现意外情况,难以界定责任归属。
5、部分支付附件不全
支出手续不完整。如:20xx年12月凭证16号,支付麻江县自来水公司39,762.00元,仅见收据,未见发票;20xx年9月凭证12号,支付新大楼水管工程、未见合同、光明水泵店提供管件计量表未见妇幼保健院工程验收人或负责人签字、计量表金额为19,199.00元,发票金额为22,462.83元,相差3,283.83元,相差金额为税额,未见税额由妇幼保健院自行承担相关说明;20xx年10月凭证16号,支付工程进度款260万元,在未签订合同情况下,仅根据20xx年6月28日中标通知书支付(此项中标通知书后期作废)等情况。
(二)建议
1、实施部门结合自身状况分析资金到位率低的情况,结合县财政部门,合理安排资金,使项目能顺利完成,为达到预期的目标做好基础。
2、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招投标法、贵州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的学习,严格执行相关采购流程及限额的规定。
3、开展绩效培训,提高认识,进行项目自评并形成系统规范的报告。提高部门人员对绩效评价的认识,及时开展项目自评,将项目组织开展情况、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实施成效,规范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将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及时上报。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纠正项目实施中的偏差,有效促进项目的进展,实现项目目标。
4、建议项目应当通过全部验收完成后再移交使用。如果是因为项目设计变更导致工期超过初始工期,应加强前期设计审核和项目工程进度管理,合理安排工期,全面验收后再投入使用。
5、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复核,对原始单据不全的凭证,不得给于报销,完善报销手续,保证资金支出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医院绩效评价报告 篇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补助资金项目
项目资金:235.88万元
项目执行时间:20xx年1月-20xx年12月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有序推进省级区域中医诊疗中心(针灸)建设工作,确保完成工作任务,达到引领和推动学科建设发展的目标,根据《云南省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特申请建立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财社〔20xx〕1号到账资金235.8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xx年12月支出235.88万元。其中:印刷费支出4.19万元、差旅费0.29万元、培训费支出11.91万元、专用材料费37.7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3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77.43万元,根据国发〔20xx〕5号文件要求,州市级、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不再有财政项目补助结转结余资金,已支定收。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建设区域医疗中心1个,完成目标值;出版专著1本,为完成目标值;完成制定项痹病、肩痹病、膝痹病、面瘫病、中风病等至少5个具有地方特色的诊疗方案;学科发展逐步完善,优化设置脊柱病、骨关节病、神经系统病3个亚专科,亚专科人才梯队合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针灸专科领域内疑难病症的诊断与治疗能力显著提升;为省内尤其是滇西片区的针灸专科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患者满意度≥95%。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六、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医院绩效评价报告 篇8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儋州市那大镇城西片区(F0305地块),该项目按装配式结构建设,总建筑面积:88529平米,其中新建总建筑面积82712.91平米,改造总建筑面积5816.6平米。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标准建设,新建床位500张。工程概算总投资95300.54万元
(二)实施主体:儋州市妇幼保健院
(三)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儋州市妇幼保健院位于那大镇东风路162号中心地带,创建于1957年。全员共有职工228人,其中在编人员99人,专业技术人员占80%以上。主要为妇女、儿童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对妇女病、婴幼儿多发病的普查普治。在各级政府和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支持与领导下,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经过几代妇幼卫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今天的儋州市妇幼保健院已成为一所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环境优美、服务一流,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集医疗、保健、科研、预防、社区卫生服务于一体的妇幼保健院。
(四)项目绩效目标
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总体方案实施方案》落实,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改善西部区域医疗妇幼保健环境。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标准建设,新建床位500张,包含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100张,三级甲等儿童医院200张,三级甲等妇产医院200张和儿童及孕产妇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中心四位一体。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性质为财政资金,来源于儋州市妇女儿童医院项目资金。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第一批资金1、5亿元,第二批资金3000万元,总投资1、8亿元。20xx年已支出78989755.97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情况
项目决策由院班子成员集体讨论资金合理分配使用,根据实际工程进度量支付工程进度款,严格执行专款专用,提前为建设完成后购买需要医疗设备设施。按照单位有关开支标准,结合项目工程进度量,对资金开支进行规范化、工作制度规范化。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本项目于20xx年9月13日开工建设,截止20xx年12月31日已完成地下部分:地下结构完成,肥槽回填土完成,地下室二次结构砌筑完成,正在进行机电安装。地上部分:妇产保健住院楼主体结构完成,砌筑已完成100%、抹灰已完成70%、条板已完成60%、轻钢龙骨已完成70%;儿童住院楼主体结构完成,砌筑已完成95%,抹灰已完成95%,条板已完成70%;行政楼主体结构完成,砌筑已完成100%、抹灰完成已完成100%、条板已完成95%、轻钢龙骨75%、石膏板已完成50%;门急诊医技楼主体结构完成、砌筑已完成100%、抹灰已完成95%、条板已完成50%。项目整体进度为55%。预计20xx年12月30日前建设完成所有建设任务。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
安排直接负责人进行管理、监管层层把关,层层担责。资金申请要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由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拟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xx年预算数1、8亿元,执行数78989755.97元,执行率:43.88%。权重10分,得分:4.39分。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
(1)时效指标:项目按计划开工率≧100%。项目于20xx年9月13日开工,满足指标要求 7分
(2)成本指标:超概算项目比率≦10% 5分
(3)质量指标:竣工验收合格率。资金未能全部支出,当年的竣工率43.88% 4.4分
(4)数量指标:建设(改造、修缮)工程数量2个。满足指标要求 10分
(5)时效指标:项目按计划完工率43.88%,4.4分
(6)数量指标:建设(改造、修缮)工程量88529.51平米,实际完成88529.51平米,8分
(7)时效指标:项目按计划完工率≧90%,实际完成43.88%,4.4分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项目受益人数300万人,满足要求 11分
(2)社会效益指标建筑(工程)利用率≧85%满足指标 14分
(3)社会效益指标设施正常运转率≧89%,满足指标,5分
3.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体满意度≧95% 10分
总得分91、19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继续安排直接负责人进行管理、监管层层把关,层层担责。资金申请要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由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拟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招标、监理等单位做到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流程。
医院绩效评价报告 篇9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xx〕33号)、《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县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桃政发【20xx】25号)、《桃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桃财绩[20xx]9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受桃江县财政局委托,益阳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于20xx年6月10日至8月28日对“桃江县20xx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背景和改革必要性
改革前各级医疗机构长期采用“以药养医”,药品加成政策,导致了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看病贵”的问题,医患矛盾严重,医务人员积极性也不高。因此打破这种“以药养医”机制的医疗改革势在必行。但多年来各医院为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在政府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举债建设基础设施、更新医疗设备,投入了大量资金,致使医院负债累累。如果实行药品零差价,取消医院该部分收入及其利润后,医院负债更大,医院建设难以为继。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6号)、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国发〔20xx〕12号)、《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办〔20xx〕33号)文件精神,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进程,通过对公立医院改革进行财政补偿,达到减轻老百姓的医疗负担,同时又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目的。
(二)项目的概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xx〕33号)等文件要求,从20xx年4月1日起,我县6家县级公立医院(包括桃江县人民医院、桃江县中医院、桃江县妇幼保健院、桃江县桃花江中心医院、桃江县精神病医院、桃江县第三人民医院)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破除以药补医,完善补偿机制。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所有药品(中药饮片暂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减少的合理收入,80%左右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弥补,其余部分通过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内部消化等方式解决。20xx年我县公立医院改革以奖代补财政项目资金1204.92万元,按项目安排为: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227万元,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78万元,公卫服务107.50万元,县级公立医院社保补差310万元,药品零差率补助402万元,其他补助80.42万元。
(三)项目的绩效目标设立
20xx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助资金1204.92万元,其中:中央和省转移支付494.92万元,县财政年初预算710万元,财政部门已拨付到位资金1204.92万元,到位率100%;桃江县卫计局按照各公立医院的收入、采购、成本、人员等因素进行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财政资金分配情况为:桃江县人民医院676.82万元、桃江县中医院240.50万元、桃江县妇幼保健院117.20万元、桃江县桃花江中心医院64.70万元、桃江县精神病医院55.40万元、桃江县第三人民医院50.30万元,财政资金分配率100%。用于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社保补差、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公卫服务、药品零差率补助等支出。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养医”旧体制,建立补偿新机制,达到减轻患者医疗负担,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体现公立医院价格改革惠民利民的目的,让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同时也有助于缓解医患矛盾,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社会稳定。
(四)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预算情况
20xx年我县公立医院改革以奖代补财政项目预算资金1204.92万元,按项目安排为: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227万元,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78万元,公卫服务107.50万元,县级公立医院社保补差310万元,药品零差率补助402万元,其他补助80.42万元。按医院安排为:桃江县人民医院676.82万元、桃江县中医院240.50万元、桃江县妇幼保健院117.20万元、桃江县桃花江中心医院64.70万元、桃江县精神病医院55.40万元、桃江县第三人民医院50.30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共使用财政补助资金1204.92万元,全部由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直接支付到各公立医院账户。补偿内容所涉及的药品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系统进行采购,大型医疗设备购置通过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进行了招投标程序。本项目资金1204.92万元使用情况为:402万元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后形成的收入缺口;310万元用于县级公立医院除离退休人员费用以外的其他5项投入;227万元用于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用于医院发展、能力提升,按照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资金分配,县人民医院采购了腹腔镜、呼吸机等,并更换了信息化系统,县中医院采购了64排螺旋CT、电子阴道镜等,县妇保院采购了四维彩超等,三医院采购了16排CT等,医疗设备的更新提高了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78万元用于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107.50万元用于公卫服务;80.42万元用于其他支出。
3、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控情况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制定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桃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上级相关要求以及桃江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专项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资金使用管理等各项措施,桃江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拨付审核与监管,由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直接支付到各公立医院账户,各公立医院按规定程序进行采购和支付,专款专用,接受有关管理部门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
4、项目的组织和管理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桃江县人民医院、桃江县中医院、桃江县妇幼保健院、桃江县第人民三医院、桃江县精神病医院和桃江县桃花江中心医院等六家公立医院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公立医院因为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实行服务价格调整、财政补偿二个渠道解决,80%通过提升医疗服务价格消化,20%由财政补偿。在物资采购和供应方面,桃江县20xx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补偿项目所涉及的药品全部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大型设备购置均通过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进行了招投标采购。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全面分析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等情况,督促被评价单位进一步完善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等制度,规范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等程序,分析预期目标是否实现,分析项目单位存在的问题,改进项目管理措施,提高项目单位绩效管理水平,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预算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桃江县财政局于20xx年6月6日与本事务所签订《桃江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委托协议书》的要求,桃江县财政局委托本事务所对该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1、前期准备
我所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开展业务培训,收集、了解相关政策,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联系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2、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情况
⑴召开座谈会。组织项目实施单位、病人及其家属召开座谈会,听取项目有关情况介绍。⑵收集核查资料。收集项目相关政策文件、申报资料、制度及实施程序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立项、评审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项目支出是否符合规定,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⑶现场查看。深入项目现场实地察看,开展走访、询问、问卷调查。⑷根据被评价单位报送的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基础数据表和评价指标及评分表,沟通反馈、征求意见、整改等材料进行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一)20xx年桃江县公立医院改革项目支付财政补助资金1204.92万元,全面废除了“以药养医”、药品加成的旧机制,实现了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减轻了患者医疗负担,该项目的实施体现了公立医院改革惠民利民的目的。
(二)桃江县20xx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项目作为惠民利民工程,完善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减轻了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负担,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1、公立医院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医院药品不再以盈利为目的,医生经济效益也不再与处方中所开药品挂勾,从而减少了药占比,缓解了抗生素药品滥用现象,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公立医院改革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后,患者药费比率明
显减少,减轻了患者医疗负担,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解决了以前反应强烈的“医院药价贵”问题,也缓解了紧张的医患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3、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后只能通过提升自身服务质量来获得利润,公立医院服务质量得到了很大提升,人民群众的医疗环境,也得到进一步提高。
4、公立医院改革后,医院管理明显加强,医院通过改革人事分配制度,科学设置岗位,进一步优化了人力资源,实现了“人尽其才”;通过实行绩效考核制度,重点强化工作数量、质量和病人满意度等主要指标,进一步调动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了医院的公益性。医疗服务效率明显提高,一是就医时间有效缩短,二是服务效率有效提升,三是便民惠民措施有效落实。医改核心数据趋势向好,一是医院总收入、医疗服务收入增加,二是门诊人次、门诊收入增加,三是药品收入、药占比下降,四是住院次均费用、住院次均药费下降。20xx年县级公立医院药品比例下降了6个百分点。县域内就诊率达到了87.2%,比去年提高了1.2%。
5、20xx年我县公立医院改革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成绩突出。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与介入治疗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县中医院中医骨伤科通过省级重点学科验收,县中医院康复科、桃花江中心医院妇产科通过市级重点专科验收,“益阳市中医骨伤科质量中心”挂牌我县中医院,三医院血透中心的建立,进一步提升了县域医疗技术水平。桃江县第三医院血透中心的建立,减轻了马迹塘镇以及周边患者的就医负担,血液透析中心长期透析的患者达到100人,月透析人次为758人次,人均费用每次420元,报销比例约86%,方便了区域内的患者,提高了医院的医疗水平。
(三)在可持续影响方面
桃江县20xx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项目自实施以来取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与参与,从走访、询问、调查中可以看出人民群众已深刻认识到该项目实施的重要性,认为该项目是改革开放后国家经济实力提升的体现,减轻了人民群众医疗负担,能最大程度的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解决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
(四)社会满意度方面
一是患者满意度有提高。通过有关部门满意度调查发现,患者对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医生技术水平等普遍感到满意,满意率显著提升。二是医务人员对绩效考核分配制度的满意度有了较大提高。三是医院形象进一步提升。我们现场抽查了桃江县人民医院、桃江县中医院、桃江县桃花江中心医院等三个公立医院,共计发放调查问卷413份,三个公立医院的调查问卷平均满意率79.00%,其中:桃江县人民医院发放调查问卷243份,收回243份,群众满意率83.06%;桃江县中医院发放调查问卷100份,收回100份,群众满意率88.41%;桃江县桃花江中心医院发放调查问卷70份,收回70份,群众满意率65.54%。
四、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1、建立和完善了领导体制和推进改革工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了“三医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了由副县长王建国分管医疗、医药、医保工作,并调整了县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三医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委、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医改工作。
2、开展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前期工作
副县长王建国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20xx年12月,县医改办出台了《桃江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3、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
《中共桃江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xx年工作要点》(桃办发〔20xx〕3号)文件中,对各部门工作责任进行了分解,将20xx年度医改重点工作分解到县直各部门。
4、加强了工作信息管理
及时在各大媒体发布医改工作动态,及时挖掘和报道我县医改特色亮点工作。至11月底,我县全年在省级媒体发布医改信息10条,市级媒体25条。
(二)加强了各项制度建设
1、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1.1、医联(共)体建设工作持续推进。一是继续巩固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县精神病医院相继与上级医院组建的医联体。省内优质的医疗资源最大限度地下沉到了桃江,县域医疗水平得到显著提升。20xx年11月,县人民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联体与医共体的组建在学科发展、资源整合、双向转诊、有序服务,医疗服务能力与服务体系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二是完善了促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相关配套措施。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健康桃江建设的通知》(桃办发〔20xx〕9号),其中促进医疗联合体建设方面,对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服务价格、财政投入等配套措施进行了明确。
1.2、稳健推进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一是积极落实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配套政策。县医改办等部门《关于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收付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桃医改办发〔20xx〕2号)明确:基础服务包签约服务费暂定40元/人/年,根据需要可每年调整一次,其中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支付20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12元(由县医保所核定后支付),个人支付8元。20xx年,县财政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6类特殊人群个人支付8元部分进行补助,补助金额63.33万元。二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项指标均达到要求。截止11月底,全县已签约居民94372户、294553人,签约率37.12%。全县常住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达37.1%,重点人群73.4%,贫困人口达100%。
2、认真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
2.1、出台了《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县医改办牵头拟定了《桃江县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讨论稿)》,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并作了修改完善;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20xx年12月出台了正式文件,并印发至各县级公立医院。
2.2、开展了二级公立医院试点前期工作。市级文件于20xx年11月份印发至各区县市,我县二级公立医院试点工作正在实施中。
2.3、制定了20xx年度医疗费用控费目标并进行了分解。明确了20xx年度全县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费目标为10%,并分解至各县级公立医院。
2.4、加强了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目前,县人民医院有54个病种、县中医院有33个病种进入了临床路径管理。
2.5、逐步推进了智慧医疗建设。自20xx年起,县人民医院通过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可以实行网上预约挂号,预约挂号患者可以手机查看检查、检验结果。
2.6、建立了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机制。20xx年年初,将县级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工作纳入了县卫计局对各二级机构绩效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县卫计局对县级公立医院债务进行了全面的核查与清理,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桃卫计发〔20xx〕3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贷款和个人集资的通知》(桃卫计发〔20xx〕41号)。20xx年督促县级公立医院偿还了个人集资款和借款2200万元,置换或有债务364万元,申报20xx年专项政府债券9152万元。
2.7、执行了按病种付费政策。我县将市发改委、市卫计局、市人社局《关于确定按病种收费工作事项的通知》转发至了各县级公立医院,要求各相关医院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单病种收费。目前,临床路径管理的县人民医院54个病种、县中医院33个病种实施了按病种付费。
2.8、积极推动了公立医院医改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我县6所县级公立医院20xx年4月取消药品加成后,按省里政策规定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建立了取消药品加成后补偿机制。20xx年,上级财政对我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转移支付494.92万元,其中402万元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后形成的收入缺口,92.92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全额补助到各涉改医院。
3、建立健全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3.1、已按要求推进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自20xx年6月起,严格按政策实施了106个单病种收付费工作。推进实施总额付费、按床日付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等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有力保障了医保基金安全。
3.2、认真落实了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一是严格实施了市定筹资标准。今年,我县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标准为180元/人,各级财政配套资金490元/人。参保人数720850人,参保率96.32%。二是按省、市政策设定医保住院起付线。县内一般乡镇卫生院、分院200元;县内中心卫生院300元;县级医院400--600元;市级医院800元-1200元;省级医院1500--2300元;省、市、县级非定点医疗机构参照相应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标准执行。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累计起付线标准2300元。
3.3、建立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一年来,我县强宣传、建机制、重落实,实施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3.4、提高了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支付的精准性。落实了“三个提高”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10%,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50%,贫困人口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政策。
3.5、严厉打击了骗取医保基金和侵害患者权益行为。重点开展百日攻坚战、强化监管年、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等监管活动,出台规范协议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措施,全面防范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
3.6、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应用。至目前,医保智能监控系统正在走招投标程序,预计明年初安装使用。
4、积极推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
4.1、认真落实了药品流通使用政策。一是对短缺药品进行了监测与分析。县卫计局收集整理了全县因价格低廉、价格变化较大而无法正常采购、短缺收的药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医疗机构备案采购药品配备使用的通知》(桃卫计发〔20xx〕30号),对基层医疗机构补充采购药品目录作了明确。二是严格落实了公立医院药品在省级集中平台采购药品。全县6家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均在省级集中平台采购。三是公立医院优先配备基本药物。20xx年1--11月,全县大部分涉改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不低于省、市要求;其中,县人民医院正在创建三级综合医院并已经省卫健委预评审,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为26.96%,低于省、市要求。
4.2、全面推行了药品采购“两票制”。按照政策要求,我县公立医院已全部实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县卫计局对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两票制”落实情况强化了监督检查,在20xx年半年度、年度考核中,将“两票制”落实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相关单位将问题整改落实。
5、强化了综合监管
5.1、实施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建立健全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年度绩效考核、医院班子成员年度双述双评等制度,对离任院长开展离任审计,对任期较长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任中审计。20xx年5月,县卫计局印发了《20xx年桃江县卫生计生系统二级机构绩效考核办法》(桃卫计发〔20xx〕21号),进一步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5.2、强化了部门绩效考核。20xx年2月,县委、县政府出台了《20xx年桃江县乡镇、县直和双重管理部门绩效考核办法》(桃发〔20xx〕3号)文件,继续明确将医改工作纳入对各相关部门当年度绩效考核范畴。
5.3、强化了行业监督检查。督促各公立医院落实了处方点评制度和违规使用药品约谈制度。在20xx年半年度、年度考核中,已将处方点评和药品合理使用纳入考核范围,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相关单位将问题整改落实。
6、统筹推进了相关工作
6.1、按要求落实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xx年,全县共选派14名医生参加了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县人民医院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共招录助理全科医生30人;20xx届毕业签订了农村订单定向的毕业生,已按政策要求安排至桃花江镇卫生院,并且选派至湘潭市中心医院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率达80%。
6.2、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积极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办医,在桃江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时,按照政策要求为社会资本办医预留了发展空间;县政府印发的《桃江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xx-20xx年)》中,设置了2家社会资本办医,并预留了399张床位。县规划、卫计部门制定的《桃江县中心城区医疗卫生专项布局规划(20xx-20xx年)》中,规划设置了新建社会办医疗机构4家,床位730张。20xx年,在灰山港镇已设置了1家社会办医医疗机构并已经开业。
6.3、为困难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6.4、认真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xx年,县卫计局、县财政局联合印发文件《桃江县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与经费补助方案》,明确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55元。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不足
(一)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仍然突出
一是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还不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仍不够健全,大病救治能力仍不强,群众外出求医的比重和费用仍很大,不能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多层次医疗保健服务需求,离实现“县域就诊率达90%、大病不出县”的目标任务还很艰巨。二是深化医改难度大。国家医改政策与部门政策之间,还不完善、不配套;人事制度改革、薪酬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电费减免收费、健康扶贫等政策落实难度大;卫生系统在职人员身份复杂,不同性质的编制之间人员无法流动。三是县级财力有限,保障难到位。对于县级公立医院,医改资金不足,特别是在药品零差率补助、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财政资金投入不足。近几年来,工资调整及五险一金大幅扩面提标、人员经费支出刚性增长、临聘人员较多,公立医院用水、用电、用气的收费标准均按商业用水、用电、用气收取费用,基础设施建设、医用仪器设备购置及各种部门规费(如税费、环保、质检、卫监)基本上都是使用自筹资金等原因,导致部分县级公立医院出现了运转困难,缺乏发展后劲。20xx年底,6所公立医院发展性债务14481万元,账面资产负债率67.63%,特别是县中医院达79.99%、县三人民医院达95.8%。四是学科建设有待加强。全县公立医院学科建设都需要加强,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以桃江县精神病医院为例,根据有关权威资料,目前精神疾病总患病率为17.5%,其中焦虑症、抑郁症、物质成瘾性疾病、睡眠障碍、老年痴呆、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等疾病,所占比重永远超过重性精神疾病,也是我县医疗服务体系中的盲区,桃江县精神病医院由于受场地、人才的`制约,近年来,又增加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精神残疾鉴定、重点人群管理的危险性评估、突发公共事件心理疏导与干预等社会公益性工作,政府投入力度不够,有关的学科建设无法得到同步发展,无法建立精神病人康复用的农疗、工疗基地。
(二)卫技人员较缺乏
一是人员总量少。与医改前相比,公立医疗机构在病床、住院人次翻番的情况下,在编在职人员却由2731人减少到目前的2680人。按照现有核定的编制,县级医院空编741个。20xx年按常住人口1.2‰比例下达卫生院人员编制1040个后一直没有调整,与逐年增加的实际服务人口、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卫任务存在很大差距。为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只好大量聘请临聘人员。截止20xx年6月,有临聘人员1041人(不含乡镇卫生院437人),增加了单位负担。根据国家精神卫生规划的要求,每10万人口,须配备精神卫生专业人员2.8名,我县仅有15名精神科执业医生(含执业助理医生),比例为1.7名/10万,且全部为转岗后加注的精神科。二是技术骨干紧缺、人才引不进、培养难、留住人才更难,不能有效满足群众的看病就医需求。现行编制管理、工资政策、晋级晋升政策、工作量大和待遇低、现行招考录门槛高和条件设置不合理、规培资质制约等使得医院既进不了人,又留不住人才。每年补充的人员数量还不够弥补退休与外调,出现青黄不接。20xx年计划公开招聘卫技人员64名,实际只招聘36人,多个单位与岗位无人报名。全县需要全科医生160--240人,距每万居民2--3名全科医生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三)传染病防控与卫生应急能力亟待加强
一是政府、部门、单位、个人在传染病防控工作中的四方责任落实难。出现疫情时,事发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履职主动性不够;群众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强,患者与医院、学生与学校之间配合、理解不够,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难到位。二是保障机制欠完善。公共卫生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县级公卫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三是卫生应急能力不强。突发公卫事件监测体系不健全,早期发现能力不强,特别是学校传染病疫情缓报现象较严重;实验室检测能力不足,救治能力有限,县内未设置专业传染病医院,仅在县人民医院设置传染病科室,技术人员和床位不足,不同传染病不能做到有效隔离;应急物资储备不足,一旦发生重大突发公卫事件,应急物资品种和数量难以满足需要。
(四)医德医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健康扶贫有待加强
医德医风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市场经济中形形色色的诱惑,使得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重,医德医风建设和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与人民群众期望值还有较大差距。信访维稳方面,医疗服务环境仍不优,医患之间缺乏互信,纠纷投诉时有发生,医务工作者在执业活动中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不断受到侵犯。健康扶贫方面,健康扶贫是所有行业扶贫中牵涉面最广、政策最复杂、任务最艰巨的一项扶贫工作,财政兜底压力大。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承载能力较弱
一是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滞后。目前,全省尚未建立专门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平台;省农卫信息系统也没有配套的签约服务模块;农卫信息系统现有信息不能共享,不能网络化管理,医疗机构间不能互联互通;其他各类系统(如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金苗免疫规划、传染病直报、医保系统等)种类繁多,未进行有效兼容或互通。二是基层医务人员压力越来越大。基本公卫、重大公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长期性工作,项目和经费越来越多,上级要求越来越严,督导考核越来越多,基层医务人员包括乡村医生需要花费大量精力,导致负担逐年加重,服务能力与水平也难以跟上医改和形势需要,大多数医务人员不愿从事公卫岗位,公卫专干变动频繁。
(六)药品采购受到一定限制,个别药品价格不降反升,价格调整权限需改进
部分常用药品不能在药品集中采购网上进行采购,供应药品渠道不是很畅通;由于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消除了药品生产企业之间的竞争,部分性价比高的药品,医院无自主采购;现行医疗、医保、医药的“三医联动”改革滞后,尤其是“两票制”后,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没有全面放开,医药资源未能合理配置,药价虚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临床部分基本用药涨价幅度较高;许多原价格低廉的药物供应由于利润不高,导致供应受限,造成个别药品价格不降反升,部分药品价格上涨过快,有的上涨了几十倍,甚至上百倍,比如维生素K1,利凡咯,增加了医院成本。目前,益阳市暂未将价格调整权限下放到区县,未实施公立医院价格动态调整。
(七)绩效目标申报和专账核算有待加强
六个县级公立医院没有提供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及审批程序,也未提供年初项目资金预算明细表,项目和资金由县卫计局在20xx年10月份根据各公立医院收入、人员编制、采购成本等因素进行分配。没有提供项目资金台账或辅助账。
(八)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偏低
县级公立医院在20xx年4月实施了医改,同步调整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的标准,但大部分收费项目一直没调整或调整不够,而各种运行成本,尤其是人力成本高(“五险二金”总额已达工资的70%),直接导致医务人员的待遇不升反降,不能真正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
(九)医保政策尚需完善
目前,异地医保报销结算已在全国实行,提高了县域外患者的报销比率,报销总额不受限制,但县域内医保却要受总额限制,超支部分要从医院总额预付指标经费中予以扣除,县域内就诊率越高,扣除越多。20xx年实际扣除桃江县人民医院发生医保费用223万元,20xx年桃江县人民医院医保总额预付指标8598万元,桃江县人民医院现已超支1214万元。
(十)医疗费用控制目标难以实现
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使公立医院的收入从药品加成收入、服务收费、财政补助三条途径改变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二条途径。而目前,由于财政投入有限,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维持比较高的门诊和住院业务量的保证。同时,随着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以及通货膨胀因素,材料、用工等成本增加,医疗费用增长,但目前医改控费目标规定按医院业务收入增长在10%以内,事实上落实相当困难。如果政策得不到及时调整,将会制约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疑难病人的救治。
(十一)部分监测指标未到达医改要求和未建立提高物价对药品零差率损失补偿水平监测机制
根据桃江县卫计局20xx年上半年督查通报,桃江县人民医院、桃江县桃花江中心医院的医疗服务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29.8%和33.4%,未到达高于35%的要求;桃江县人民医院、桃江县中医院百元医疗收入消耗卫生材料分别为24.48元、23.24元,不符合低于20元的要求。除桃江县中医院外,其余县级公立医院未建立提高物价对药品零差率损失补偿水平监测台账,未按月进行登记。
六、改进措施和建议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和省、市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项医改政策措施叠加效应,加快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事业,以全民健康促进全面小康:
(一)进一步深化医改,部门配合联动
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会同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已出台的各项医改政策,形成深化医改的联动机制和合力,包括:编制部门按常住人口1.4‰比例核定乡镇卫生院编制与动态调整、增加每年招考聘人员编制数量;人社部门落实和完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绩效工资、医保支付制度;发改部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申报的支持力度;财政部门增加财政投入,重点解决“五险二金”、基本建设、设备采购等资金问题和债务化解问题;建设、规划、国土部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电力部门降低电费缴纳标准等等,为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与重要保障。
(二)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加强监管
对公立医院依法实行统一监管。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新技术应用、大型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准入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维护健康有序的医疗市场秩序。突出强化医院文化、医德医风建设和平安医院创建,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大力弘扬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努力提高医学水平和医疗质量,持续提升医务人员社会形象,不断改善医患关系。依法调处医疗事故与医患纠纷,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形成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尊重医务人员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
健全多渠道补偿机制,构建国家和省、市、县四级财政合理分担医改资金投入的框架,共同建立和完善补偿长效机制,落实政府公立医院改革政策,力争取消药品加成后的收入能够得到及时足额补偿,确保医改工作有序健康发展。启动县级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减轻医院运营负担。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谋划包装项目库,积极争取上级建设项目与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硬支撑。加强卫技人才引进培养,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督下可依照事业单位招聘规定,在编制总量内根据业务需要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主决定招聘时间,自主制定招聘条件和标准,自主选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建立卫生人才奖励基金,对年度考核合格的卫生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实行表彰奖励,对招聘到基层工作的大学医学生实行学费补助,激励优秀卫技人才留在基层,多渠道留住人才。加强与上级大医院合作交流,着力打造名院、名科、名医,建立健全疾病谱数据库,合理规划学科、专科设置,实现学科有实力、院院有特色。争取到“十三五”末,全县打造8个以上省及省以上重点专科、25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20个特色专科,培养100名学科带头人与名医专家。巩固医联(共)体建设,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构建各级医疗机构功能明确、层次分明、方便群众就医的分级诊疗运行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加大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力度,指导各级医院推进分级诊疗,指导人民群众科学就医。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实现县域内就诊率90%以上,做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
(四)建议益阳市价格调整权限下放到区县,实施县级公立医院价格动态调整
益阳市价格调整权限下放到区县,考虑物价上涨、风险、技术等因素适时适度调整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体现医务工作者的劳动价值。降低高值医用耗材、药品等价格,减轻人民负担。对临床部分基本用药涨价幅度较高,高于改革前价格的药品,进行公示和解释工作,化解医患者之间因此产生的一些潜在矛盾。
(五)继续做好宣传工作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大力宣传改革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制定改革工作手册,细化操作办法,积极开展政策培训,提升医院管理者的政策水平和执行力。深入细致做好医务人员宣传动员工作,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改革,充分发挥改革主力军作用。
(六)加速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推进互联网+医疗建设,打造智慧医疗,实现医院信息系统与医联体单位平台对接,提供远程医疗、内外信息协同等服务,实现医联体成员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搭建一体化运营管理体系。积极推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医院基本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完善信息安全保护体系。加强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数据中心)建设,实现上联下通,对上与对口支援的大型医院相连,对下连接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公共卫生、新农合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积极推进区域内医疗卫生信息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积极推动远程医疗系统建设,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
(七)加强绩效目标申报和专账核算
严格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及审批程序,项目资金预算年初要细化;项目基础工作全过程按程序办理,并形成文字和电子资料;建立规范的项目资金台账或辅助账。
(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改监测
县级公立医院要顺应医改的需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使医占比、卫材占比等医改监测指标达到医改的要求;建立提高物价对药品零差率损失补偿水平监测机制,建立日常监测台账,按月进行登记,真实掌握高物价对药品零差率损失补偿具体情况,为下一步医改决策和方案提供重要依据。
七、评价结论
评价小组通过对项目的调查了解,实地查勘,资料搜集再加以认真分析比较,对照《桃江县20xx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绩效等6大项指标逐一进行评价打分,我们认为,桃江县20xx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项目决策上科学合理,实施过程较严谨规范,项目产出效果较明显,较好地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20xx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项目综合评分为81.5分,综合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详见附表20xx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医院绩效评价报告 篇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艾滋病防治资金项目)
项目资金:59.88万元
项目执行时间:20xx年1月--20xx年12月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为巩固艾滋病防治成效,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院广泛深入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加强特殊人群艾滋病预防管理,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项目财政拨款收入59.88万元,其中保财社〔20xx〕1号到账资金58.00万元,保财社〔20xx〕55号拨款1、20万元,保财社〔20xx〕55号拨款0.6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xx年12月已使用59.88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0.21万元、印刷费支出2.55万元、培训费支出1、74万元、专用材料费支出46.80万元、劳务费支出3.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9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27万元。根据国发〔20xx〕5号文件要求,州市级、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不再有财政项目补助结转结余资金,已支定收。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运用中医药治疗人数1366人,远远超过既定目标110人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党政干部艾滋病防治政策知识培训率完成目标值,医务人员反歧视宣传教育培训率完成目标值,安全套摆放率完成目标值;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多次组织医生、护士及行政人员培训防艾知识,并通过发宣传单、开讲座等形式,向群众宣传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广泛深入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加强特殊人群艾滋病预防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艾滋病防治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六、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根据国发〔20xx〕5号文件要求,州市级、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不再有财政项目补助结转结余资金,已支定收。自评为优。
医院绩效评价报告 篇11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XX〕33号)、《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县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桃政发【20XX】25号)、《桃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桃财绩[20XX]9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受桃江县财政局委托,益阳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于20XX年6月10日至8月28日对“桃江县20XX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背景和改革必要性
改革前各级医疗机构长期采用“以药养医”,药品加成政策,导致了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看病贵”的问题,医患矛盾严重,医务人员积极性也不高。因此打破这种“以药养医”机制的医疗改革势在必行。但多年来各医院为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在政府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举债建设基础设施、更新医疗设备,投入了大量资金,致使医院负债累累。如果实行药品零差价,取消医院该部分收入及其利润后,医院负债更大,医院建设难以为继。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6号)、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国发〔20XX〕12号)、《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办〔20XX〕33号)文件精神,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进程,通过对公立医院改革进行财政补偿,达到减轻老百姓的医疗负担,同时又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目的。
(二)项目的概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XX〕33号)等文件要求,从20XX年4月1日起,我县6家县级公立医院(包括桃江县人民医院、桃江县中医院、桃江县妇幼保健院、桃江县桃花江中心医院、桃江县精神病医院、桃江县第三人民医院)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破除以药补医,完善补偿机制。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所有药品(中药饮片暂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减少的合理收入,80%左右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弥补,其余部分通过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内部消化等方式解决。20XX年我县公立医院改革以奖代补财政项目资金1204.92万元,按项目安排为: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227万元,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78万元,公卫服务107.50万元,县级公立医院社保补差310万元,药品零差率补助402万元,其他补助80.42万元。
(三)项目的绩效目标设立
20XX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助资金1204.92万元,其中:中央和省转移支付494.92万元,县财政年初预算710万元,财政部门已拨付到位资金1204.92万元,到位率100%;桃江县卫计局按照各公立医院的收入、采购、成本、人员等因素进行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财政资金分配情况为:桃江县人民医院676.82万元、桃江县中医院240.50万元、桃江县妇幼保健院117.20万元、桃江县桃花江中心医院64.70万元、桃江县精神病医院55.40万元、桃江县第三人民医院50.30万元,财政资金分配率100%。用于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社保补差、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公卫服务、药品零差率补助等支出。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养医”旧体制,建立补偿新机制,达到减轻患者医疗负担,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体现公立医院价格改革惠民利民的目的,让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同时也有助于缓解医患矛盾,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社会稳定。
(四)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预算情况
20XX年我县公立医院改革以奖代补财政项目预算资金1204.92万元,按项目安排为: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227万元,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78万元,公卫服务107.50万元,县级公立医院社保补差310万元,药品零差率补助402万元,其他补助80.42万元。按医院安排为:桃江县人民医院676.82万元、桃江县中医院240.50万元、桃江县妇幼保健院117.20万元、桃江县桃花江中心医院64.70万元、桃江县精神病医院55.40万元、桃江县第三人民医院50.30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共使用财政补助资金1204.92万元,全部由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直接支付到各公立医院账户。补偿内容所涉及的药品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系统进行采购,大型医疗设备购置通过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进行了招投标程序。本项目资金1204.92万元使用情况为:402万元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后形成的收入缺口;310万元用于县级公立医院除离退休人员费用以外的其他5项投入;227万元用于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用于医院发展、能力提升,按照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资金分配,县人民医院采购了腹腔镜、呼吸机等,并更换了信息化系统,县中医院采购了64排螺旋CT、电子阴道镜等,县妇保院采购了四维彩超等,三医院采购了16排CT等,医疗设备的更新提高了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78万元用于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107.50万元用于公卫服务;80.42万元用于其他支出。
3、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控情况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制定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桃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上级相关要求以及桃江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专项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资金使用管理等各项措施,桃江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拨付审核与监管,由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直接支付到各公立医院账户,各公立医院按规定程序进行采购和支付,专款专用,接受有关管理部门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
4、项目的组织和管理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桃江县人民医院、桃江县中医院、桃江县妇幼保健院、桃江县第人民三医院、桃江县精神病医院和桃江县桃花江中心医院等六家公立医院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公立医院因为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实行服务价格调整、财政补偿二个渠道解决,80%通过提升医疗服务价格消化,20%由财政补偿。在物资采购和供应方面,桃江县20XX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补偿项目所涉及的药品全部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大型设备购置均通过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进行了招投标采购。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全面分析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等情况,督促被评价单位进一步完善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等制度,规范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等程序,分析预期目标是否实现,分析项目单位存在的问题,改进项目管理措施,提高项目单位绩效管理水平,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预算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桃江县财政局于20XX年6月6日与本事务所签订《桃江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委托协议书》的要求,桃江县财政局委托本事务所对该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1、前期准备
我所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开展业务培训,收集、了解相关政策,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联系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2、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情况
⑴召开座谈会。组织项目实施单位、病人及其家属召开座谈会,听取项目有关情况介绍。⑵收集核查资料。收集项目相关政策文件、申报资料、制度及实施程序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立项、评审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项目支出是否符合规定,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⑶现场查看。深入项目现场实地察看,开展走访、询问、问卷调查。⑷根据被评价单位报送的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基础数据表和评价指标及评分表,沟通反馈、征求意见、整改等材料进行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一)20XX年桃江县公立医院改革项目支付财政补助资金1204.92万元,全面废除了“以药养医”、药品加成的旧机制,实现了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减轻了患者医疗负担,该项目的实施体现了公立医院改革惠民利民的目的。
(二)桃江县20XX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项目作为惠民利民工程,完善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减轻了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负担,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1、公立医院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医院药品不再以盈利为目的,医生经济效益也不再与处方中所开药品挂勾,从而减少了药占比,缓解了抗生素药品滥用现象,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公立医院改革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后,患者药费比率明
显减少,减轻了患者医疗负担,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解决了以前反应强烈的“医院药价贵”问题,也缓解了紧张的医患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3、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后只能通过提升自身服务质量来获得利润,公立医院服务质量得到了很大提升,人民群众的医疗环境,也得到进一步提高。
4、公立医院改革后,医院管理明显加强,医院通过改革人事分配制度,科学设置岗位,进一步优化了人力资源,实现了“人尽其才”;通过实行绩效考核制度,重点强化工作数量、质量和病人满意度等主要指标,进一步调动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了医院的公益性。医疗服务效率明显提高,一是就医时间有效缩短,二是服务效率有效提升,三是便民惠民措施有效落实。医改核心数据趋势向好,一是医院总收入、医疗服务收入增加,二是门诊人次、门诊收入增加,三是药品收入、药占比下降,四是住院次均费用、住院次均药费下降。20XX年县级公立医院药品比例下降了6个百分点。县域内就诊率达到了87.2%,比去年提高了1.2%。
5、20XX年我县公立医院改革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成绩突出。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与介入治疗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县中医院中医骨伤科通过省级重点学科验收,县中医院康复科、桃花江中心医院妇产科通过市级重点专科验收,“益阳市中医骨伤科质量中心”挂牌我县中医院,三医院血透中心的建立,进一步提升了县域医疗技术水平。桃江县第三医院血透中心的建立,减轻了马迹塘镇以及周边患者的就医负担,血液透析中心长期透析的患者达到100人,月透析人次为758人次,人均费用每次420元,报销比例约86%,方便了区域内的患者,提高了医院的医疗水平。
(三)在可持续影响方面
桃江县20XX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项目自实施以来取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与参与,从走访、询问、调查中可以看出人民群众已深刻认识到该项目实施的重要性,认为该项目是改革开放后国家经济实力提升的体现,减轻了人民群众医疗负担,能最大程度的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解决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
(四)社会满意度方面
一是患者满意度有提高。通过有关部门满意度调查发现,患者对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医生技术水平等普遍感到满意,满意率显著提升。二是医务人员对绩效考核分配制度的满意度有了较大提高。三是医院形象进一步提升。我们现场抽查了桃江县人民医院、桃江县中医院、桃江县桃花江中心医院等三个公立医院,共计发放调查问卷413份,三个公立医院的调查问卷平均满意率79.00%,其中:桃江县人民医院发放调查问卷243份,收回243份,群众满意率83.06%;桃江县中医院发放调查问卷100份,收回100份,群众满意率88.41%;桃江县桃花江中心医院发放调查问卷70份,收回70份,群众满意率65.54%。
四、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1、建立和完善了领导体制和推进改革工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了“三医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了由副县长王建国分管医疗、医药、医保工作,并调整了县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三医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委、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医改工作。
2、开展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前期工作
副县长王建国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20XX年12月,县医改办出台了《桃江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3、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
《中共桃江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XX年工作要点》(桃办发〔20XX〕3号)文件中,对各部门工作责任进行了分解,将20XX年度医改重点工作分解到县直各部门。
4、加强了工作信息管理
及时在各大媒体发布医改工作动态,及时挖掘和报道我县医改特色亮点工作。至11月底,我县全年在省级媒体发布医改信息10条,市级媒体25条。
(二)加强了各项制度建设
1、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1.1、医联(共)体建设工作持续推进。一是继续巩固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县精神病医院相继与上级医院组建的医联体。省内优质的医疗资源最大限度地下沉到了桃江,县域医疗水平得到显著提升。20XX年11月,县人民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联体与医共体的组建在学科发展、资源整合、双向转诊、有序服务,医疗服务能力与服务体系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二是完善了促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相关配套措施。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健康桃江建设的通知》(桃办发〔20XX〕9号),其中促进医疗联合体建设方面,对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服务价格、财政投入等配套措施进行了明确。
1.2、稳健推进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一是积极落实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配套政策。县医改办等部门《关于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收付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桃医改办发〔20XX〕2号)明确:基础服务包签约服务费暂定40元/人/年,根据需要可每年调整一次,其中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支付20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12元(由县医保所核定后支付),个人支付8元。20XX年,县财政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6类特殊人群个人支付8元部分进行补助,补助金额63.33万元。二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项指标均达到要求。截止11月底,全县已签约居民94372户、294553人,签约率37.12%。全县常住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达37.1%,重点人群73.4%,贫困人口达100%。
2、认真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
2.1、出台了《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县医改办牵头拟定了《桃江县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讨论稿)》,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并作了修改完善;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20XX年12月出台了正式文件,并印发至各县级公立医院。
2.2、开展了二级公立医院试点前期工作。市级文件于20XX年11月份印发至各区县市,我县二级公立医院试点工作正在实施中。
2.3、制定了20XX年度医疗费用控费目标并进行了分解。明确了20XX年度全县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费目标为10%,并分解至各县级公立医院。
2.4、加强了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目前,县人民医院有54个病种、县中医院有33个病种进入了临床路径管理。
2.5、逐步推进了智慧医疗建设。自20XX年起,县人民医院通过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可以实行网上预约挂号,预约挂号患者可以手机查看检查、检验结果。
2.6、建立了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机制。20XX年年初,将县级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工作纳入了县卫计局对各二级机构绩效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县卫计局对县级公立医院债务进行了全面的核查与清理,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桃卫计发〔20XX〕3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贷款和个人集资的通知》(桃卫计发〔20XX〕41号)。20XX年督促县级公立医院偿还了个人集资款和借款2200万元,置换或有债务364万元,申报20XX年专项政府债券9152万元。
2.7、执行了按病种付费政策。我县将市发改委、市卫计局、市人社局《关于确定按病种收费工作事项的通知》转发至了各县级公立医院,要求各相关医院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单病种收费。目前,临床路径管理的县人民医院54个病种、县中医院33个病种实施了按病种付费。
2.8、积极推动了公立医院医改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我县6所县级公立医院20XX年4月取消药品加成后,按省里政策规定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建立了取消药品加成后补偿机制。20XX年,上级财政对我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转移支付494.92万元,其中402万元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后形成的收入缺口,92.92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全额补助到各涉改医院。
3、建立健全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3.1、已按要求推进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自20XX年6月起,严格按政策实施了106个单病种收付费工作。推进实施总额付费、按床日付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等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有力保障了医保基金安全。
3.2、认真落实了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一是严格实施了市定筹资标准。今年,我县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标准为180元/人,各级财政配套资金490元/人。参保人数720850人,参保率96.32%。二是按省、市政策设定医保住院起付线。县内一般乡镇卫生院、分院200元;县内中心卫生院300元;县级医院400--600元;市级医院800元-1200元;省级医院1500--2300元;省、市、县级非定点医疗机构参照相应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标准执行。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累计起付线标准2300元。
3.3、建立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一年来,我县强宣传、建机制、重落实,实施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3.4、提高了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支付的精准性。落实了“三个提高”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10%,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50%,贫困人口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政策。
3.5、严厉打击了骗取医保基金和侵害患者权益行为。重点开展百日攻坚战、强化监管年、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等监管活动,出台规范协议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措施,全面防范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
3.6、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应用。至目前,医保智能监控系统正在走招投标程序,预计明年初安装使用。
4、积极推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
4.1、认真落实了药品流通使用政策。一是对短缺药品进行了监测与分析。县卫计局收集整理了全县因价格低廉、价格变化较大而无法正常采购、短缺收的药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医疗机构备案采购药品配备使用的通知》(桃卫计发〔20XX〕30号),对基层医疗机构补充采购药品目录作了明确。二是严格落实了公立医院药品在省级集中平台采购药品。全县6家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均在省级集中平台采购。三是公立医院优先配备基本药物。20XX年1--11月,全县大部分涉改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不低于省、市要求;其中,县人民医院正在创建三级综合医院并已经省卫健委预评审,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为26.96%,低于省、市要求。
4.2、全面推行了药品采购“两票制”。按照政策要求,我县公立医院已全部实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县卫计局对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两票制”落实情况强化了监督检查,在20XX年半年度、年度考核中,将“两票制”落实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相关单位将问题整改落实。
5、强化了综合监管
5.1、实施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建立健全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年度绩效考核、医院班子成员年度双述双评等制度,对离任院长开展离任审计,对任期较长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任中审计。20XX年5月,县卫计局印发了《20XX年桃江县卫生计生系统二级机构绩效考核办法》(桃卫计发〔20XX〕21号),进一步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5.2、强化了部门绩效考核。20XX年2月,县委、县政府出台了《20XX年桃江县乡镇、县直和双重管理部门绩效考核办法》(桃发〔20XX〕3号)文件,继续明确将医改工作纳入对各相关部门当年度绩效考核范畴。
5.3、强化了行业监督检查。督促各公立医院落实了处方点评制度和违规使用药品约谈制度。在20XX年半年度、年度考核中,已将处方点评和药品合理使用纳入考核范围,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相关单位将问题整改落实。
6、统筹推进了相关工作
6.1、按要求落实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XX年,全县共选派14名医生参加了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县人民医院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共招录助理全科医生30人;20XX届毕业签订了农村订单定向的毕业生,已按政策要求安排至桃花江镇卫生院,并且选派至湘潭市中心医院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率达80%。
6.2、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积极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办医,在桃江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时,按照政策要求为社会资本办医预留了发展空间;县政府印发的《桃江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XX-20XX年)》中,设置了2家社会资本办医,并预留了399张床位。县规划、卫计部门制定的《桃江县中心城区医疗卫生专项布局规划(20XX-20XX年)》中,规划设置了新建社会办医疗机构4家,床位730张。20XX年,在灰山港镇已设置了1家社会办医医疗机构并已经开业。
6.3、为困难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6.4、认真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XX年,县卫计局、县财政局联合印发文件《桃江县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与经费补助方案》,明确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55元。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不足
(一)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仍然突出
一是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还不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仍不够健全,大病救治能力仍不强,群众外出求医的比重和费用仍很大,不能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多层次医疗保健服务需求,离实现“县域就诊率达90%、大病不出县”的目标任务还很艰巨。二是深化医改难度大。国家医改政策与部门政策之间,还不完善、不配套;人事制度改革、薪酬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电费减免收费、健康扶贫等政策落实难度大;卫生系统在职人员身份复杂,不同性质的编制之间人员无法流动。三是县级财力有限,保障难到位。对于县级公立医院,医改资金不足,特别是在药品零差率补助、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财政资金投入不足。近几年来,工资调整及五险一金大幅扩面提标、人员经费支出刚性增长、临聘人员较多,公立医院用水、用电、用气的收费标准均按商业用水、用电、用气收取费用,基础设施建设、医用仪器设备购置及各种部门规费(如税费、环保、质检、卫监)基本上都是使用自筹资金等原因,导致部分县级公立医院出现了运转困难,缺乏发展后劲。20XX年底,6所公立医院发展性债务14481万元,账面资产负债率67.63%,特别是县中医院达79.99%、县三人民医院达95.8%。四是学科建设有待加强。全县公立医院学科建设都需要加强,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以桃江县精神病医院为例,根据有关权威资料,目前精神疾病总患病率为17.5%,其中焦虑症、抑郁症、物质成瘾性疾病、睡眠障碍、老年痴呆、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等疾病,所占比重永远超过重性精神疾病,也是我县医疗服务体系中的盲区,桃江县精神病医院由于受场地、人才的制约,近年来,又增加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精神残疾鉴定、重点人群管理的危险性评估、突发公共事件心理疏导与干预等社会公益性工作,政府投入力度不够,有关的学科建设无法得到同步发展,无法建立精神病人康复用的农疗、工疗基地。
(二)卫技人员较缺乏
一是人员总量少。与医改前相比,公立医疗机构在病床、住院人次翻番的情况下,在编在职人员却由2731人减少到目前的2680人。按照现有核定的编制,县级医院空编741个。20XX年按常住人口1.2‰比例下达卫生院人员编制1040个后一直没有调整,与逐年增加的实际服务人口、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卫任务存在很大差距。为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只好大量聘请临聘人员。截止20XX年6月,有临聘人员1041人(不含乡镇卫生院437人),增加了单位负担。根据国家精神卫生规划的要求,每10万人口,须配备精神卫生专业人员2.8名,我县仅有15名精神科执业医生(含执业助理医生),比例为1.7名/10万,且全部为转岗后加注的精神科。二是技术骨干紧缺、人才引不进、培养难、留住人才更难,不能有效满足群众的看病就医需求。现行编制管理、工资政策、晋级晋升政策、工作量大和待遇低、现行招考录门槛高和条件设置不合理、规培资质制约等使得医院既进不了人,又留不住人才。每年补充的人员数量还不够弥补退休与外调,出现青黄不接。20XX年计划公开招聘卫技人员64名,实际只招聘36人,多个单位与岗位无人报名。全县需要全科医生160--240人,距每万居民2--3名全科医生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三)传染病防控与卫生应急能力亟待加强
一是政府、部门、单位、个人在传染病防控工作中的四方责任落实难。出现疫情时,事发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履职主动性不够;群众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强,患者与医院、学生与学校之间配合、理解不够,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难到位。二是保障机制欠完善。公共卫生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县级公卫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三是卫生应急能力不强。突发公卫事件监测体系不健全,早期发现能力不强,特别是学校传染病疫情缓报现象较严重;实验室检测能力不足,救治能力有限,县内未设置专业传染病医院,仅在县人民医院设置传染病科室,技术人员和床位不足,不同传染病不能做到有效隔离;应急物资储备不足,一旦发生重大突发公卫事件,应急物资品种和数量难以满足需要。
(四)医德医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健康扶贫有待加强
医德医风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市场经济中形形色色的诱惑,使得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重,医德医风建设和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与人民群众期望值还有较大差距。信访维稳方面,医疗服务环境仍不优,医患之间缺乏互信,纠纷投诉时有发生,医务工作者在执业活动中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不断受到侵犯。健康扶贫方面,健康扶贫是所有行业扶贫中牵涉面最广、政策最复杂、任务最艰巨的一项扶贫工作,财政兜底压力大。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承载能力较弱
一是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滞后。目前,全省尚未建立专门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平台;省农卫信息系统也没有配套的签约服务模块;农卫信息系统现有信息不能共享,不能网络化管理,医疗机构间不能互联互通;其他各类系统(如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金苗免疫规划、传染病直报、医保系统等)种类繁多,未进行有效兼容或互通。二是基层医务人员压力越来越大。基本公卫、重大公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长期性工作,项目和经费越来越多,上级要求越来越严,督导考核越来越多,基层医务人员包括乡村医生需要花费大量精力,导致负担逐年加重,服务能力与水平也难以跟上医改和形势需要,大多数医务人员不愿从事公卫岗位,公卫专干变动频繁。
(六)药品采购受到一定限制,个别药品价格不降反升,价格调整权限需改进
部分常用药品不能在药品集中采购网上进行采购,供应药品渠道不是很畅通;由于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消除了药品生产企业之间的竞争,部分性价比高的药品,医院无自主采购;现行医疗、医保、医药的“三医联动”改革滞后,尤其是“两票制”后,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没有全面放开,医药资源未能合理配置,药价虚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临床部分基本用药涨价幅度较高;许多原价格低廉的药物供应由于利润不高,导致供应受限,造成个别药品价格不降反升,部分药品价格上涨过快,有的上涨了几十倍,甚至上百倍,比如维生素K1,利凡咯,增加了医院成本。目前,益阳市暂未将价格调整权限下放到区县,未实施公立医院价格动态调整。
(七)绩效目标申报和专账核算有待加强
六个县级公立医院没有提供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及审批程序,也未提供年初项目资金预算明细表,项目和资金由县卫计局在20XX年10月份根据各公立医院收入、人员编制、采购成本等因素进行分配。没有提供项目资金台账或辅助账。
(八)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偏低
县级公立医院在20XX年4月实施了医改,同步调整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的标准,但大部分收费项目一直没调整或调整不够,而各种运行成本,尤其是人力成本高(“五险二金”总额已达工资的70%),直接导致医务人员的待遇不升反降,不能真正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
(九)医保政策尚需完善
目前,异地医保报销结算已在全国实行,提高了县域外患者的报销比率,报销总额不受限制,但县域内医保却要受总额限制,超支部分要从医院总额预付指标经费中予以扣除,县域内就诊率越高,扣除越多。20XX年实际扣除桃江县人民医院发生医保费用223万元,20XX年桃江县人民医院医保总额预付指标8598万元,桃江县人民医院现已超支1214万元。
(十)医疗费用控制目标难以实现
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使公立医院的收入从药品加成收入、服务收费、财政补助三条途径改变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二条途径。而目前,由于财政投入有限,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维持比较高的门诊和住院业务量的保证。同时,随着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以及通货膨胀因素,材料、用工等成本增加,医疗费用增长,但目前医改控费目标规定按医院业务收入增长在10%以内,事实上落实相当困难。如果政策得不到及时调整,将会制约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疑难病人的救治。
(十一)部分监测指标未到达医改要求和未建立提高物价对药品零差率损失补偿水平监测机制
根据桃江县卫计局20XX年上半年督查通报,桃江县人民医院、桃江县桃花江中心医院的医疗服务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29.8%和33.4%,未到达高于35%的要求;桃江县人民医院、桃江县中医院百元医疗收入消耗卫生材料分别为24.48元、23.24元,不符合低于20元的要求。除桃江县中医院外,其余县级公立医院未建立提高物价对药品零差率损失补偿水平监测台账,未按月进行登记。
六、改进措施和建议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和省、市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项医改政策措施叠加效应,加快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事业,以全民健康促进全面小康:
(一)进一步深化医改,部门配合联动
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会同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已出台的各项医改政策,形成深化医改的联动机制和合力,包括:编制部门按常住人口1.4‰比例核定乡镇卫生院编制与动态调整、增加每年招考聘人员编制数量;人社部门落实和完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绩效工资、医保支付制度;发改部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申报的支持力度;财政部门增加财政投入,重点解决“五险二金”、基本建设、设备采购等资金问题和债务化解问题;建设、规划、国土部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电力部门降低电费缴纳标准等等,为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与重要保障。
(二)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加强监管
对公立医院依法实行统一监管。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新技术应用、大型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准入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维护健康有序的医疗市场秩序。突出强化医院文化、医德医风建设和平安医院创建,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大力弘扬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努力提高医学水平和医疗质量,持续提升医务人员社会形象,不断改善医患关系。依法调处医疗事故与医患纠纷,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形成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尊重医务人员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
健全多渠道补偿机制,构建国家和省、市、县四级财政合理分担医改资金投入的框架,共同建立和完善补偿长效机制,落实政府公立医院改革政策,力争取消药品加成后的收入能够得到及时足额补偿,确保医改工作有序健康发展。启动县级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减轻医院运营负担。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谋划包装项目库,积极争取上级建设项目与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硬支撑。加强卫技人才引进培养,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督下可依照事业单位招聘规定,在编制总量内根据业务需要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主决定招聘时间,自主制定招聘条件和标准,自主选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建立卫生人才奖励基金,对年度考核合格的卫生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实行表彰奖励,对招聘到基层工作的大学医学生实行学费补助,激励优秀卫技人才留在基层,多渠道留住人才。加强与上级大医院合作交流,着力打造名院、名科、名医,建立健全疾病谱数据库,合理规划学科、专科设置,实现学科有实力、院院有特色。争取到“十三五”末,全县打造8个以上省及省以上重点专科、25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20个特色专科,培养100名学科带头人与名医专家。巩固医联(共)体建设,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构建各级医疗机构功能明确、层次分明、方便群众就医的分级诊疗运行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加大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力度,指导各级医院推进分级诊疗,指导人民群众科学就医。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实现县域内就诊率90%以上,做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
(四)建议益阳市价格调整权限下放到区县,实施县级公立医院价格动态调整
益阳市价格调整权限下放到区县,考虑物价上涨、风险、技术等因素适时适度调整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体现医务工作者的劳动价值。降低高值医用耗材、药品等价格,减轻人民负担。对临床部分基本用药涨价幅度较高,高于改革前价格的药品,进行公示和解释工作,化解医患者之间因此产生的一些潜在矛盾。
(五)继续做好宣传工作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大力宣传改革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制定改革工作手册,细化操作办法,积极开展政策培训,提升医院管理者的政策水平和执行力。深入细致做好医务人员宣传动员工作,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改革,充分发挥改革主力军作用。
(六)加速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推进互联网+医疗建设,打造智慧医疗,实现医院信息系统与医联体单位平台对接,提供远程医疗、内外信息协同等服务,实现医联体成员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搭建一体化运营管理体系。积极推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医院基本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完善信息安全保护体系。加强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数据中心)建设,实现上联下通,对上与对口支援的大型医院相连,对下连接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公共卫生、新农合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积极推进区域内医疗卫生信息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积极推动远程医疗系统建设,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
(七)加强绩效目标申报和专账核算
严格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及审批程序,项目资金预算年初要细化;项目基础工作全过程按程序办理,并形成文字和电子资料;建立规范的项目资金台账或辅助账。
(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改监测
县级公立医院要顺应医改的需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使医占比、卫材占比等医改监测指标达到医改的要求;建立提高物价对药品零差率损失补偿水平监测机制,建立日常监测台账,按月进行登记,真实掌握高物价对药品零差率损失补偿具体情况,为下一步医改决策和方案提供重要依据。
七、评价结论
评价小组通过对项目的调查了解,实地查勘,资料搜集再加以认真分析比较,对照《桃江县20XX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绩效等6大项指标逐一进行评价打分,我们认为,桃江县20XX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项目决策上科学合理,实施过程较严谨规范,项目产出效果较明显,较好地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20XX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项目综合评分为81.5分,综合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详见附表20XX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医院绩效评价报告 篇12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确保医院可持续发展,满足广大患者的诊治需求,加快诊治效率,提高诊疗准确性,开展新医疗项目,医院购置部分医疗设备显得势在必行。在此基础上,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市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99号)、《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51号)以及《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155号)、《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171号)文件精神,核定我院20xx年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资金467.90万元。四笔款项用款额度分别于20xx年10月、11月下达我院。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成立领导小组,培训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对20xx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填报。报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审核,按时上报。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10月收到财政项目拨款-20xx年市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资金305.40万元(保财社﹝20xx﹞99号);20xx年11月收到财政项目拨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0万元(保财社﹝20xx﹞51号);20xx年11月收到财政项目拨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保财社﹝20xx﹞155号);20xx年11月收到财政项目拨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结算补助资金37.50万元(保财社﹝20xx﹞171号)。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医疗设备是建设现代化研究型医院的物质基础,我院为充分发挥现有大型仪器、设备作用,提高检测准确率及检测速度,减少患者等候时间,实行设备专管共用,加强维修和管理。根据需要和可能,更新和添置必要的检测治疗仪器设备等,20xx年我院使用项目资金467.90万元全部用于购置设备,已全部使用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医院财务部门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30分。其中,①数量指标,得分10分。20xx年为充分发挥现有大型仪器、设备作用,提高检测准确率及检测速度,减少患者等候时间,购置设备467.90万元,对原有部分设备进行维护得分10分。②时效指标,得分10分。新购医疗设备,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降低药占比。③成本指标,得分10分。项目预算控制数467.90万元,项目实施467.9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28分。①经济效益指标,得分15分。医疗设备更新,医疗技术提高,使20xx年固定资产增长率29.42%。②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13分。提高医疗技术,更新医疗设备,使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救治。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体系得分18分。医院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整体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xx年底,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使用467.90万元,医院按预算购置和更新医疗设备,努力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检查手段以及更为精准的检查数据。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状况,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这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需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医院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整体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我院将充分发挥现有大型仪器、设备作用,提高检测准确率及检测速度,减少患者等候时间,实行设备专管共用,加强维修和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使就医秩序得到改善,更好的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xx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使用绩效自评得分96分,扣4分,原因为1、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状况,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这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需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故在本次绩效自评中可持续影响指标处扣2分。2、医院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整体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故在本次绩效自评中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处扣2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次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由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为公开。
应用打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安排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医院各部门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这次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特别是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定期召集各部门召开绩效评价讨论会议,积极引导各部门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存在的问题:1、项目绩效考核依据不够充分,量化指标细化不够,不能充分反映项目开展的过程及成效。2.制度建设方面还有所欠缺,尚未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对项目资金绩效的跟踪管理还没有明确的实施方案。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对这些问题进一步完善,根据要求及需要,进一步将预算进行细化,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完善经费开支管理,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
建议:希望能多开展绩效评价培训,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使以后的项目绩效评价更能充分的反应项目成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